办公室管理手册教材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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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公室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
得体、大方整洁。
(如果公司统一配发工作服,则一律穿工作服上班)
2.男职员的着装要求:
夏天着衬衣、系领带;
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
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
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3.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4.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
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
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5.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6.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
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
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7.员工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扣发当月奖金50元。
8.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三)办公纪律管理规定
1.凡本单位员工上班要带胸卡;
2.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3.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5.上班时不能穿超短裙与无袖上衣及休闲装,请穿西装和职业装,不要在办公室化妆;
6.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应在会议室进行;
7.不要因私事长期占用电话,不要因私事拨打单位的长途电话;
8.不经批准不得随意上网、发送私人邮件或上网聊天;
9.未经允许,不要使用其他部门的电脑;
10.未经部门领导授意,不要索取、打印、复印其他部门的资料;
11.不要迟到早退,请假须经部门领导书面批准;
12.不论任何原因,不得代他人刷卡;
因工作原因未及时打卡,须及时请示部门领导签字后于次日报办公室补签,如当日外勤,不能回单位打卡员工,则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在当日经办打卡;
13.吸烟到卫生间;
14.如请病假,如无假条一律会认同为事假;
15.请假条应于事前交办公室,否则会视为旷工处理;
16.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领导;
各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领导办公室打招呼;
17.不得将单位烟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带回家私用;
18.在业务宴请中,勿饮酒过量;
19.无工作需要不要进入领导办公室、财务部,会议室、接待室;
(四)前台文员、办公室文员工作规定
1.前台文员、办公室文员上班须着工作装、化淡装。
2.前台文员要按以下程序工作:
8:
00到公司,穿工作服,检查打卡机,开空调机(夏天);
15,站立迎侯员工上班,检查打卡。
3.前台文员对待员工或其他客人,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对来找高层领导的客人,要问清事先有无预约,并主动通知被找领导;
客人到领导办公室后,应主动递送茶水;
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茶杯。
4.各办公室的文员,应视本办公室的具体情况,参照前台的工作程序做好工作。
文员要保持会议室的整洁,早晚各检查一次。
会议室开会时,应事先做好清洁工作,并主动给参加会议的人员倒茶水。
会议结束后,立即清理会议室。
5.各文员接、转电话要迅速、准确;
用话简炼、清晰,回话礼貌、耐心;
认真做好电话原始记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窃听电话,不泄漏机密。
6.值班文员应推迟30分钟下班,各办公室文员下班前应先关好空调整机并检查各办公室,发现里面没有人时,应锁门关灯,做到人离灯灭。
如有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须加班时,要告知其离开时通知前台。
当天值班的总台文员,亦应在员工下班后巡逻楼层,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五)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
为建立企业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并显示本公司同仁身份,故全员应配挂名牌。
1.名牌一律挂在上衣上三个扣子间,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外衣遮盖,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
2.上班时间,员工应于办公场配挂名牌。
3.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仍应挂公司名牌,但可不刻名字,期满后由管理部订制;
离职时应缴回,否则折价赔偿100元;
任职未满8个月离职时应扣工本费60元。
4.名牌有遗失或损坏,应通知管理部补发,每枚扣缴工本费60元;
如为故意损坏,并通报批评。
因公损坏时应报请单位主管签证后,交管理部补发。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移交法办:
(一)利用名牌在外作不正当的事情者。
(二)将名牌借给非本公司同仁,而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6.未挂者每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起通报批评,第三次第三次扣发当月奖金50元。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六)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办法办理。
1.本公司的工作时间为:
15——18:
00午休时间:
12:
00——14:
15
2.本公司办公室人员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应打卡,镇区业务人员,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打进卡,外出工作时打退卡。
3.本公司员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毕才予打卡。
4.本公司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5.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给予通报批评一次并扣发当月奖金50元。
6.上各办公室员工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出外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文员,前台文员将其出入时间,填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备查。
7.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持记录卡请直属主管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名后,卡片放回原处。
8.本公司上下班时间,公司由前台文员(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况及调整打卡钟,
9.在公司用餐时,办公室员工中午可免打卡(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时,则按规定每日打卡四次。
(七)员工上下班遵守细则
1.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
2.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达。
3.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半日论,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4.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加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5.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
2)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6.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到下班时间,方得停止工作,不午先行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7.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
8.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八)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
(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扣奖金”、“通报批评”、“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当月旷工达6日以上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扣奖金”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当月旷工达3日以下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通报批评”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