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专项督查工作手册(修订版) 20180927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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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行为方面 37
8.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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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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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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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管理规定
(一)铁总建设〔2017〕310号文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
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一)工程实体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
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
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皿、IV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
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二)建设行为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转包和违法分包,内业资料弄虚作假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可视情节轻重,各建设单位1〜2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将标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
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
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红线管理规定的宣贯检查落实工作。
1.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建单位宣传学习本规定,突出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明确违反红线管理问题的处理规定,做到参建各方人人知晓并自觉遵守。
2.建设单位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合同管理,对于新开工项目,要纳入招标文件;
对于在建项目,要与参建单位签订补充合同。
同时要求参建单位就遵守红线管理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文本见附件)。
3.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红线的日常过程控制和日常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纠正,抓好全面整改,建立问题库,落实销号管理。
4.建设单位要按照“五定、三统一、一查处”的检查制度认真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处理工作。
“五定”,即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
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必须明确检查人、检查频次、检查工点、检查责任、检查时段,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突出管理薄弱的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检查。
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副总经理和铁路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每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日常检查,对复杂地质条件的隧道、路基、桥梁等质量安全薄弱地段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
“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录分析。
建设单位每月要统一部署建设项目检查重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员、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按要求统一开展检查活动,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检查。
检查时要一并检查《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五条红线”(结构物沉降评估达标、桥梁收缩徐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达标)落实情况,发现违反质量“五条红线”的问题,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处理。
建设单位要对现场检查情况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分析,并做好统一的记录,找出主要问题和原因,制定措施,举一反三,狠抓落实。
“一查处”,即严肃查处。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门的分析研究,查清问题的真正原因,依据本单位的规定对责任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进行处理。
其中情节恶劣的,建设单位要向总公司提出对责任单位的进一步处理建议。
5.建设单位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当季度检查和处理情况,以及下季度检查计划书面报送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抄送工程管理中心。
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汇总后报建设部。
(二)总公司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红线管理规定的督促落实工作。
1.总公司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红线管理规定,并根据铁路建设实际情况,对红线问题实施动态调整。
2.总公司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深入分析和研究处理红线管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专项督查。
督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的,依据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其中,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建设管理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扣3分;
铁路局集团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铁路局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扣0.5分。
3.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建设单位要设立红线管理投诉举报电话,针对举报问题进行查处。
对于施工人员蓄意、恶意、故意制造偷工减料等问题并敲诈勒索,施工单位主动报告、及时消除质量隐患的,经查实后,对参建单位的问题可酌情减轻处理。
4.涉嫌可能存在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违反党纪的,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承诺书参考文本
(建设单位全称):
我方(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或联合体全称)将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
线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我方承诺,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印发的《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确保铁路建设质量安全。
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建设单位作出的处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
按设计要求施工。
9.转包和违法分包。
承诺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地址:
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递交承诺书单位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对承诺书参考文本的内容进行调整。
(二)关于学习贯彻《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铁路公司:
为更好地贯彻《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以下简称《规定》),准确理解把握有关内容,现结合近期铁路建设的实际,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认真做好《规定》的学习宣贯工作
建设单位要通过培训、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规定》,同时将《规定》要求传达到各参建单位,引导全体参建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切实做到参建各方人人知晓并自觉遵守。
建设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本单位处理违反红线管理问题的规定,严肃查处,依规处理。
二、准确把握质量安全红线部分条款含义
(一)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结合铁路建设实际,为便于执行,近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和内业资料弄虚作假查处重点如下,今后将根据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情况,对查处重点进行动态调整。
偷工减料:
隧道超挖后故意遮挡形成空洞;
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不够;
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要求。
以次充好:
型钢、钢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
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
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
防水板质量不合格。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人为修改拌和站数据;
监控量测、沉降观测数据作假;
出具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假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作假。
(二)转包和违法分包
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认定标准,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号)。
三、细化建设单位人员责任追究标准
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单位所管建设项目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责任。
(一)违反工程实体方面7条质量安全红线的,半年内发现1〜2起,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处理;
半年内发现3〜5起,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
半年内发现6起及以上,视情况给予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组织处理。
(二)违反建设行为方面3条质量安全红线的,半年内发现1〜2起,给予警告处分;
半年内发现3〜5起,给予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或停职检查的组织处理;
半年内发现6起及以上的,视情况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组织处理。
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单位所管建设项目同时存在违反工程实体、建设行为方面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将以较重的处分等级从严处理。
对于建设单位自行检查发现,并纳入问题库的,总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不再予以处理。
四、总公司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总公司原则上每年3月、10月各开展一次质量安全红线专项督查。
总公司工程监督局牵头,组织工管中心、铁路局集团公司监督站等单位,并邀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专家,组成督查组,采用随机抽查、取样检测等方式,对隧道、桥梁、路基等实体质量以及相关内业资料进行检查。
督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违反红线的质量安全问题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建设部
2018年1月10日
二、红线问题涉及标准规定相关内容摘要
(一)工程实体方面
检查发现存在下列问题的,除记录参建单位相关信息外,还要记录工点施工队伍名称、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人员姓名,复印相关合同、人员身份证等。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1.1隧道喷射混凝土厚度不足
检查依据:
《高铁隧道验标》7.3.16条,喷射混凝土厚度的检查点数90%及以上应大于设计厚度。
7.3.19条,喷射混凝土应与围岩、钢架、钢筋网结合紧密,背后无空洞、无杂物。
《铁路隧道验标》(TB10417-2003)6.2.8条,喷射混凝土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平均厚度大于设计厚度;
检查点数的60%及以上大于设计厚度;
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1/2,且不小于3cm。
检查方式与要点:
查看隧道初支工序检验方法(埋钉法、凿孔法或雷达无损检测)和记录。
现场观察初支表面平整度;
在距掌子面适当距离处左右边墙各选一点用风枪钻孔验证初支厚度、背后空洞以及有无遮挡等(拍照并记录位置)。
1.2隧道喷射混凝土强度不足
《高铁隧道验标》7.3.15条、《铁路隧道验标》(TB10417-2003)6.2.7条,喷射混凝土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高铁隧道验标》7.3.14条,喷射混凝土的早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C25喷射混凝土24h强度应不小于lOMpao
钻芯取样检测(要求具有28d龄期),或检验现场喷射混凝土施作方式(湿喷还是干喷)及试块留置数量,试验室标养室试块留置情况及28d混凝土强度试验记录。
(每一作业循环至少在拱部和边墙采用喷大板切割法各留置一组检验试件)
1.3隧道衬砌厚度不足
《高铁隧道验标》8.4.15条,衬砌的厚度严禁小于设计厚度。
二衬混凝土与防水板之间应密贴无空洞。
8.4.28条,仰拱、仰拱填充、底板的高程,仰拱的曲率,仰拱填充和底板的横向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高程允许偏差为土15mm。
8.5.4条,回填注浆应保证回填密实。
8.5.6条,注浆孔的数量、布置、间距以及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根据无损检测结果及渗漏情况确定补孔注浆,注浆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铁路隧道验标》7.4.10条,隧道衬砌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采用地质雷达检测。
现场检查时测量已成型衬砌端部厚度;
一并查看环纵向中埋式止水带埋设情况;
拱顶带模注浆设施及施作情况。
1.4隧道衬砌混凝土强度不足
《高铁隧道验标》8.1.2条,衬砌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耐腐蚀性、抗渗性及抗冻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4.13条,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隧道衬砌、仰拱、底板混凝土强度尚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结构实体强度。
隧道衬砌每200m、隧道仰拱和底板每500nl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结构实体强度。
混凝土抗压标养试件试验龄期为56d,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样制作,其同条件养护法试件的逐日累积温度可为1200℃.d,但养护龄期不宜超过120do
8.4.27条,仰拱填充混凝土不得与仰拱混凝土同时浇筑。
《铁路隧道验标》(TB10417-2003)7.1.5条,衬砌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铁道行业标准《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的规定检验评定,其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关于推广铁路隧道衬砌施工成套技术的通知》(工管质安函〔2016〕233号)相关规定。
钻芯取样检测;
督查组对有怀疑的部位可采用敲击、破检、回弹法验证,确有问题的,钻芯取样检测。
同时查看隧道衬砌施工成套技术应用情况,仰拱及填充混凝土是否存在同时浇筑情况,同条件及标养试件检验及见证检验情况等。
(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
对标准条件养护试件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对同条件养护试件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
2.1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开挖
《高铁隧道验标》6.3.3条,洞身开挖方法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擅自变更开挖方法。
6.1.6条,爆破前应根据地质条件、断面尺寸、开挖方法、循环进尺、钻眼机具和爆破材料等进行钻爆设计,施工中应根据爆破效果调整爆破参数。
《铁路隧道验标》5.1.5条,隧道施工采用钻爆法开挖时,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并应根据地质条件、开挖断面、开挖方法、掘进循环进尺、钻眼机具和爆炸材料等进行钻爆设计,并根据爆破效果调整爆破参数。
《高铁隧道验标》6.1.8条第1-3款、6.3.4、6.4.4条,隧道开挖进尺应符合设计要求。
软弱围岩隧道IV、V、VI级地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V、VI级围岩不应大于1根钢架间距,IV级围岩不得大于2根钢架间距。
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不得大于2根。
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3m。
查看设计图纸、变更设计、施工方案、现场施作情况、施工与监理单位的现场记录,必要时实测实量。
核查是否存在未按钻爆设计参数施工或未根据围岩变化调整钻爆设计参数;
是否存在单次开挖支护进尺超标;
是否存在未按程序擅自变更开挖方法等。
2.2隧道不按规定的安全步距开挖。
《高铁隧道验标》6.1.8条第4款、7.1.4条,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IV、V、W级围岩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35m。
《高铁隧道验标》8.1.17条,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的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离掌子面的距离W级围岩不得大于90m,V、VI级围岩不得大于70m。
《铁路隧道验标》第7.7.15条,仰拱应及时施作,与开挖面的距离不得超过3倍衬砌浇筑段的距离。
对现场采用凿岩台车、自行式仰拱长栈桥等大型机械设备配套的隧道工点,自行调整安全步距的,应检查建设单位是否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科学分析,合理提出步距调整意见,完善变更手续;
对手续不完善的,提出改正要求,现场仅做问题记录,不记录不良行为,暂不填写红线问题确认单。
3.1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
《高铁隧道验标》7.2节,主要是:
①施工单位编制实施细则,按程序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作为关键工序纳入施工组织,专职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②监控量测布点设置(IV级围岩不得大于10m,V级围岩不得大于5nl)、量测频率应符合要求,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指导施工。
隧道收敛点应埋入围岩浅层内。
③浅埋、偏压、下穿建筑物地段的地表必须设置监测网点并实施监测。
④拱顶下沉、水平收敛速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时,应暂停掘进,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⑤隧道内测点应在隧道开挖后12h内布设,并及时读取数据,最迟不得大于24h。
⑥监控量测数据应按设计要求的频次读取数据,量测数据内容应完整、成果真实可靠。
抽查内业资料和现场实施情况。
主要核查监控量测的测量项目、测量断面数量、测线(点)设置是否与实施细则相同。
是否按《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和实施细则要求,对数据进行处理以指导施工。
对超过管理等级的断面测线,是否提出安全性评价分级结果及应对措施;
是否按应对措施进行处理。
3.2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超前地质预报
《高铁隧道验标》6.L2条,隧道施工应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并作为一道工序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中。
超前地质预报应由专业人员实施。
《高铁隧道验标》6.2节,主要是:
①施工单位应编制超前地质预报实施大纲,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工序管理,按程序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②每一开挖循环应对围岩类别进行地质素描。
洞身开挖前必须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方法;
采用的方法、预报范围、频次,施作里程、位置、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规定;
施作完成后应及时收集相关数据,归纳总结预报成果,核对设计地质情况,判断围岩稳定性。
③设计单位应对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进行专项超前地质预报设计,及时收集分析预报资料,完善设计方案并指导施工。
(条文说明要求,超前地质预报过程中施工图阶段经评估为高风险和极高风险的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责任主体单位为设计单位,其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由设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核查设计单位是否对施工图阶段评估为高风险和极高风险的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落实了主体责任;
是否对超前预报成果进行分析、研究。
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编制内容是否满足《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规程》规定和设计要求。
超前地质预报过程资料及阶段性成果报告是否满足《规程》规定;
各次预报工作间是否有足够的里程搭接长度。
预报成果中提出的措施建议、各方研究的预案、对策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3.3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铁路隧道安规》第ILL9条,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配备专用检测设备及仪器(经有资质的部门检定合格),按规定时间测定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
抽查专项监测方案、监测记录和监测仪器资料以及现场实施情况。
4.1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
《高铁路基验标》第5节,主要是:
①路基填料质量和级配要符合设计要求。
②路堤镇筑前应对设计取土场的路基填料进行取样复查试验。
缺少符合设计要求的普通填料时,应根据当地资源情况设置填料生产场,对不符合要求的填料应进行改良。
③用于寒冷地区路基冻结影响范围的填料,设计无要求时,砾石类土的细粒含量不应大于15%,砂类土的细粒含量不应大于5%;
④级配碎石混合料拌制前,应检查配料计量系统的工作状态,测定各种集料的含水率,根据测试结果和环境条件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级配碎石混合料出场时的含水率宜在工艺试验确定的填料出场控制含水率范围内,每工班检验2次。
⑤普通填料应级配良好,基床底层填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60mm,基床底层以下路堤填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75mmo
《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验标》第2.2.6、2.3.3条,填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填筑前应对取土场填料进行取样检验;
填筑时应对运至现场的填料进行抽样检验。
当填料土质发生变化或更换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
第6.2.1条,基床表层每一压实层全宽必须使用同一种类且条件相同的填料。
《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10035-2006)第4.4.2条,路堤基床表层不得采用膨胀土(岩)或其改良土填筑;
基床底层采用膨胀土(岩)作填料时,应采取土质改良措施。
《高铁设计规范》第6.3.2条,基床表层应填筑级配碎石,级配碎石材料由开山块石、天然卵石或砂砾石经破碎筛选而成;
粒径级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