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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
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
故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
”
献诗之说,见于《国语》。
据说东周时期,天子为了视察民风,曾建立了公卿列士献诗的制度。
《国语·
周语上》说:
“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而后王斟酌焉。
”《国语·
晋语六》也说:
“古之言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蒙蔽)。
班固与何休对采诗的说法虽有不同,但都肯定有采诗的事。
他们是出于想象,还是有所根椐,现在已无法证明。
由于在先秦古籍中找不到有关采诗制度和采诗活动的记载,所以也有人对这种说法表示怀疑。
我们认为采诗之说虽无明证,却是很有可能的。
因为统治者为了考察民情,了解施政的得失,以便于巩固政权,很需要通过采诗掌握民众的思想动态。
此外,通过采诗,还可丰富宫廷乐章,以满足庆典、祭祀和宴乐等对声乐的需求。
除上述主观需求的因素外,从这部诗歌总集编纂成书的客观情况来考虑,也可以说明它是经过采集整理而完成的。
《诗经》中的诗歌,其创作年代长达五六百年,包括的地区十分广阔,而其形式、用韵却基本一致。
这在古代交通不便,各地语言差异很大的情况下,如果不是通过有目的的采集和整理,要完成这样一部体制完整、内容丰富的诗歌总集的编辑是根本不可能的。
至于献诗之说,除《国语》的记载外,在《诗经》中也可以找到内证。
如《小雅·
节南山》有“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和《大雅·
崧高》“吉甫作诵,其诗孔硕”的记述,说明“献诗”的事是确实存在的。
因此可以肯定采诗与献诗的确是《诗经》三百零五篇诗歌的主要来源。
通过采诗与献诗两个渠道收集诗歌创作,最后集中于管音乐的周太师。
所汇集的诗歌数量一定是很多的,是谁把它加以选编整理而成为三百零五篇的诗歌总集呢?
于是又产生了孔子删诗的说法。
《史记·
孔子世家》说:
“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凡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
“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
”对于这种说法,拥护者不少,反对者也大有人在。
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
“夫子返鲁在周敬王三十六年,鲁哀公十一年丁巳,时年已六十有九,若云删诗,当在此时,及何以前此言诗,皆曰“三百”,不闻有三千说耶?
此盖史迁误读正乐为删诗云耳。
夫子曰:
‘正乐’,必雅颂各有其所在,不幸岁久年淹残缺失次,夫子从而正之,俾复旧观,故曰‘各得其所’,非有增删于其际也。
奈何后人不察,相沿以至今,莫不以正乐为删诗。
”方玉润根据孔子言诗,只说“三百”而未说三千;
只说为雅颂正乐,未说对诗有所增删的记载,否定司马迁关于孔子删诗之说。
如果说这个理由还不够充分有力的话,那么《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关于季札观乐的记载,则可为否定删诗之说最有力的证明。
吴公子季札游鲁观周乐,让乐工为他演唱《风》、《雅》、《颂》。
其分类、名目、先后次第和今本《诗经》基本相同,其时孔子还不满十岁,由此可以断定孔子以前《诗经》已有定型的本子,今本《诗经》根本不可能由孔子删订。
孔子删诗之说虽然不能成立,但《诗经》毕竟是经过一番整理编辑工作的,否则呈现在《诗经》作品里面的形式与用韵的统一性就很难解释了。
那么整理编辑的人又是谁呢?
现代学者一般认为是周王朝的乐官。
周太师有教贵族子弟学诗的任务,又保存有汇集起来的大量诗
歌,所以《诗经》很可能就是由他们编辑成书的。
《诗经》有“六义”之说,这是研究者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周礼·
春官·
宗伯》中说;
“大师教六诗:
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
”《诗大序》说:
“故《诗》有六义焉:
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六诗”与“六义”同实而异名,对于“六义’的解释,历来研究者有种种不同的说法。
唐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说:
“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
大小不同,而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
”他的意思是说,风、雅、颂是诗的体制,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
这种说法,现在已为学者们所采用。
下面对诗之分类风、雅、颂和诗之表现手法赋、比、兴,分别加以介绍和说明。
风
包括《周南》、《召南》、《邶》、《鄘》、《卫》等十五国,合称“十五国风”。
国风所标的名称,有的是指当时诸侯国国家的名称,有的则是指地域名。
今本《诗经》中,《周南》诗十一篇,《召南》诗十四篇,《邶风》诗二十九篇,《鄘风》诗十篇,《卫风》诗十篇,《王风》诗十篇,《郑风》诗二十一篇,《齐风》诗十一篇,《魏风》诗七篇,《唐风》诗十二篇,《秦风》诗十篇,《陈风》诗十篇,《桧风》诗四篇,《曹风》诗四篇,《豳风》诗七篇,共收诗一百六十篇。
《邶风》、《鄘风》、《卫风》分列之诗,是汉代人所分,其实都是卫国的诗。
对于“风”的解释,历来有种种不同的说法。
《毛诗序》说:
“风,风也,教也。
风以动之,教以化之。
……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
”这一解释,大意是说,由于风能吹动万物,所以就用风来比喻风教、教化和讽刺、讽谏的作用。
君主要对臣民进行教化,臣民要对君主进行讽谏,这两者都是借用诗歌的形式来进行的。
它的好处是委婉含蓄,而不是直言不讳的批评或指斥,所以很容易被接受,正象风能吹动万物一样,它也容易感动人心,所以把它叫做风。
这虽是最早的解释,但它是从封建礼教观念的角度考虑的,并不可取。
宋代的朱熹在《诗集传》中突破汉人的解释,提出了新的说法。
他说:
“国者,诸侯所封之域;
风者,民俗歌谣之诗也。
”这是说,国,指诸侯所管辖的区域;
风,是民俗歌谣。
高亨在《诗经今注》中解释风、雅、颂的分类时举了五个例证,说明风本是乐曲的通名。
至于乐曲为什么叫做风,他认为“主要原因是风的声音有高低、大小、清浊、曲直种种的不同,乐曲的音调也有高低、大小、清浊、曲直种种的不同,乐曲有似于风,所以古人称乐为风”。
因此他说:
“所谓国风,就是各国的乐曲。
”现在一般研究者也都认为国风是采自各地的民间歌谣。
《周南》、《召南》合称“二南”。
由于它不是以国家的名义命名,所以有人认为“南”不是风的一类,不应该算是“风”诗,应该把它从“风”中划出去,而将《诗经》分为南、风、雅、颂四类。
这个主张虽有一些根据,但理由并不充分,至今还没有被大多数人接受。
一般研究者认为《周南》、《召南》所收的是南方地区的诗歌,由于采集地域广阔,又不便国自为编,故统称为“南”。
其根据是:
“西周初期,周公姬旦和召公姬奭分陕(今河南陕县)而治。
周公长住东都洛邑,统治东方诸侯;
召公长住西都镐京,统治西方诸侯。
周公的采邑,包括洛阳以南,直到江汉一带地区。
召公的采邑,包括今河南西南部及长江中上游一带地区。
《周南》当是周公统治下的南方地区的民歌,《召南》当是召公统治下的南方地区的民歌。
也有人认为“周”、“召”都是地名,周以南的诗叫“周南”,召以南的诗叫“召南”。
其说虽不同,但认为“二南”的性质属于风诗则是一致的。
高亨也不赞成“二南”自为一类之说。
他在《诗经今注》中解释《诗经》的分类时说:
“第一,二《南》的主要部分也是民间歌谣,和其余十三国风性质相同。
第二,《左传·
隐公三年》:
‘风有《采蘩》、《采蘋》。
’《采蘩》、《采蘋》都是《召南》的一篇,可见《左传》作者认为《周南》、《召南》属于风。
《周礼·
大师》、《礼记·
乐记》、《荀子·
儒效》论《诗》,都是风、雅、颂三类并举,而不及南。
可见《周礼》作者,《乐记》作者和荀卿都认为《诗经》只有风、雅、颂三类,南属于风,不是自为一类。
”
十五国风中的诗歌,除少数作品外,大都是流传在民间的口头创作,它是劳动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
由于它是“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所以能够真实地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生活,不同程度地表达了人民的思想、感情、愿望和要求;
又由于它在口头流传过程中得到不断的提炼和加工,所以表现集中,语言生动,描写形象,韵律和谐,充分体现了刚健清新的艺术风格。
因此,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是全书的精华所在,文学价值最大。
雅
包括《小雅》、《大雅》,合称“二雅”。
《小雅》七十四篇,《大雅》三十一篇,共收诗一百零五篇。
编排以十篇为一组,并以这一组的第一篇诗命名,如小雅“鹿鸣之什”,大雅“文王之什”。
零数的诗,包含在最后的“什”里边。
这是为了检阅的方便。
对于“雅”的解释,历来也有种种不同的说法。
“雅者,正也。
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
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
”大意是说:
“雅”是“正”的意思。
它是讲政教成败的诗。
政事有大(重要的)有小(次要的),所以就有了《小雅》、《大雅》的区别。
把“雅”解释为“正”,并没有错。
但把“正”引申为“政”,得出“言王政废兴”的结论,并以政有小大去区分大小雅,这就有些牵强附会了。
朱熹在《诗集传》中提出了新的说法:
“雅者,正也,正乐之歌也。
”这个说法继承了《毛诗序》对“雅”的解释,但并未过度引申。
他的说法是正确的。
可惜他没有进一步说明“雅”为什么是“正乐”。
其实“雅”就是“正”的意思,“雅乐”就是“正乐”,这是对于地方之乐而说的。
二雅所收之诗,多为西周王畿以内的诗歌。
周天子建都的王城,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把王畿之乐称为“正乐”,这是当时尊王观念的具体表现。
也有人认为“雅”字古与“夏”字通,西周王畿本称夏,周初人常自称夏人。
“雅”、“夏”既然通用,“夏”音也自然可以写作“雅”音。
所以产生于西周王畿的诗歌,也就可以称做“雅”了。
雅有“小雅”、“大雅”之分它是根椐什么来区分的呢?
关于这个问题,至今还没为大家所接受的解释。
有人以为这与它们产生的时代有关,“小雅”中的诗,产生的时代比“大雅”晚,风格上与风诗相近,不同于旧的雅乐,所以才有了大、小雅的区分。
有人以为大、小雅就象后代律有大吕,小吕一样,都是乐调的区别。
也有人认为可能原来只有一种雅乐,无所谓大小,后来有新的雅乐产生,便把旧的雅乐称做“大雅”,新的雅乐称做“小雅”。
以上几种说法,因无确证,只能作为参考。
《诗经·
小雅》中的《南陔》、《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六首诗,只有题目而没有词句。
《诗序》以为“有其义而亡其辞。
”《郑笺》以为“本有辞,经战国及秦火亡佚。
”朱熹根据《仪礼·
乡饮酒礼》的记载,认为这六首诗,本来就有声而无辞,它只是用笙吹奏的伴奏乐曲。
这种新说,很有说服力,所以过去就把这六首诗称为“笙诗”。
“二雅”中的诗歌,除小雅中有少数民歌外,大都是周王朝贵族文人的作品。
它涉及的内容很广泛,其中有叙述周民族发展历程的史诗,有为统治阶级歌功颂德的赞美诗,有反映种族冲突的战争诗,也有揭露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政治讽谕诗,反映人民疾苦的怨愤诗,叙写男女爱情和婚姻问题的爱情诗等。
它虽然有别于国风中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而具有高度现实主义精神的民歌,但也有不少思想与艺术都较为优秀的作品。
学术界在中国文学史中对“风诗”的成就肯定较多,而对“雅”诗的成就评价偏低。
我们应该改变这种对“雅”诗的看法,给它以应有的地位。
颂
包括《周颂》、《鲁颂》、《商颂》,合称“三颂”。
《周颂》三十一篇,《鲁颂》四篇,《商颂》五篇,共收诗四十篇。
对于“颂”的解释,历来也有种种不同的说法。
“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
”意思是说,颂是赞美王侯功德而把它祭告于神灵之前的诗。
朱熹在《诗集传》中说“颂者,宗庙之乐歌”。
意思是说,颂诗本身也是一种乐歌,是供祭祀宗庙时用的。
清代的阮元,从训诂学角度考察“颂”的本义,证明“颂”字即“容”字,也就是“舞容”的意思。
因此得出“颂”是祭神祭祖时所用的歌舞曲的结论。
古时祭祀,不仅要有歌功颂德的诗,往往也配有娱神的舞。
所以阮元的说法是比较正确的。
“三颂”大都是庙堂祭祀的乐歌。
《周颂》是西周统治者用于祭祀的乐歌,多数作于昭王、穆王以前。
《鲁颂》四篇,都是歌颂鲁僖公的。
大抵为公元前七世纪的作品,产生于春秋鲁国的首都(今山东曲阜)。
关于它的作者有人认为是“史克作是颂”。
也有人根据《鲁颂·
宫》有“奚斯所作”之句,认为是奚斯所作。
关于《商颂》,《毛诗序》认为是商代的作品,但一般研究者认为它是周代宋国的作品。
宋世家》说:
“襄公之时,修行仁义,欲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契、汤、高宗、殷所以兴,作《商颂》。
”由此可以证明,它也是春秋时代的作品,是宋人正考父为歌颂宋襄公而作的。
宋君是商王的后代,所以称之为《商颂》。
“三颂”中的诗歌,都是歌功颂德,粉饰太平的庙堂文学,思想性和艺术性都不高,不过它对于研究古代社会发展,却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诗经》中把诗分为风、雅、颂三大类,它是以什么标准来划分的呢?
《毛诗序》认为是按诗的作用划分的,朱熹《诗集传》认为是按诗的作者的身份与内容划分的,宋代的郑樵认为是按音调区分的。
他在《通志序》中说:
“风土之音曰‘风’,朝廷之音曰‘雅’,宗庙之音曰‘颂’。
”以上三说,是古人对《诗经》分类的说法,其中郑樵之说较为中肯。
我们今天研究《诗经》,不能拘于旧说,而是要按它反映社会生活的实际内容而重新加以分类。
赋
郑玄《周礼·
大师》注说:
“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
”朱熹《诗集传》说:
“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
”刘勰《文心雕龙·
诠赋篇》说:
“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
”其说虽不同,大意却是一样的,都把“赋”解释为铺陈直叙,也就是通常说的“铺叙”。
这种艺术表现手法,是通过客观事物的描绘与叙述,以表达主观思想感情的
一种创作方法。
如《诗经·
豳风·
七月》,全诗均用赋体。
它通过对农民一年十二个月辛勤劳动而不得温饱的痛苦生活的真实描写与叙述,不仅深刻地揭露了剥削压迫制度的残酷本质,而且也是对当时统治者的血泪控诉。
比
“比者,比方于物也。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比兴篇》释“比”时说:
“且何谓为比,盖写物以附意,扬言以切事者也。
”意思是说,比是通过刻划外物来比附所要说明的意思,利用易懂的语言来确切地描绘事物的特点。
根据以上三种解释,可知“比”是“比喻”的意思,也就是用打比方的
办法,使抽象的事物具体化。
如“有女如玉”,以玉比喻女主人公的美丽温柔;
“有力如虎”,以虎比喻男主人公的威猛等。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诗经》里有的诗整体用比,以拟物的手法反映现实生活,表达思相感情。
如《魏风·
硕鼠》中把剥削者比作“贪而畏人”的大老鼠,以表示诗人憎恶和反抗剥削压迫者的思想感情。
这类比体诗和后世的咏物诗很有相似之处。
兴
《毛诗正义》说:
“兴者,起也,取譬引类,发起己心。
“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比兴篇》说:
“兴者,起也,……起情者依微以拟议。
”意思是说:
“兴就是起兴人之情。
……兴起其情,是根据事物曲折微妙的关系来寄托所要表达的意思。
”上述三种解释,说法虽有不同,意思却很相近。
是说某种客观景物激发了诗人的思想感情,诗人就把它的形象描写下来,作为诗的开端,以引出下面要咏唱的事物来。
所以“兴”又称“起兴”。
它有引起下文的发端作用,有的又兼有比喻和象征的意义。
《诗经》中“兴”的运用,情况比较复杂。
大多数兼有发端和比喻、象征的作用,但有的只有发端的作用,有的仅与正句有音律上的联系。
所以对于兴,可根据诗的实际情况作具体分析,才能作出较为准确的解释。
赋、比、兴是古人对诗歌创作艺术表现手法的总结。
它虽然并不是诗歌艺术表现手法的全部,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诗歌创作的基本特点。
关于三者的关系,齐、梁时代的文艺批评家锺嵘在其《诗品·
序》中曾作了较为明确的说明。
“若专用比、兴,患在意深(隐微),意深则词踬(不顺畅)。
若但用赋体,患在意浮(表露),意浮则文散,嬉成流移(嬉浮油滑),文无止泊(归宿),有芜漫(散杂)之累矣。
”他认为只有赋、比、兴并重,才能写出言近旨远,形象鲜明,感染力强,而又富有韵味的好诗来。
《诗经》中赋、比、兴的手法,尤其是比、兴手法的运用,在后来的诗歌创作中,不断得到继承和发扬,它对我国诗歌的发展曾经产生过极为深远的影响。
上文多次提到《毛诗序》,这也是研究《诗经》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毛诗序》,也就是《毛诗》的序言,简称《诗序》。
《诗序》有“大序”、“小序”之分。
列在每首诗前面,说明该篇主题的序言叫做“小序”;
总论《诗经》的序言叫做“大序”。
因为“大序”是附在首篇《关雎》“小序”后面的,所以对如何划分大小序,也有不同的说法。
为了便于理解“大序”、“小序”之分和“诗序的作者与内容”等有关问题,现将《毛诗序》原文照录如下:
《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
故用之乡人(老百姓)焉,用之邦国焉。
风,风也,教也。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
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
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
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
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故诗有六义焉:
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用委婉的言词谏劝而不直言过失),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
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国风”与“二雅”中凡讥刺时政的诗都属于与“正风”、“正雅”相对的“变风”、“变雅”)作矣。
国史(王室史官)明乎得失之迹,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
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
发乎情,民之性也;
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
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
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
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
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
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是谓四始,诗之至也。
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
南,言王化自北而南也。
《鹊巢》、《驺虞》之德(仁德),诸侯之风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
《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原作‘爱’)在进贤,不淫其色;
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
是《关雎》之义也。
原文中“是以……谓之雅”六句,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说:
“……言风雅之别,其大意如此也。
一人者,作诗之人。
其作诗者,道己一人之心耳。
要所言一人之心,乃是一国之心。
诗人览一国之意以为己心,故一国之事系此一人使言之也。
但所言者,直是诸侯之政。
行风化于一国,故谓之风,以其狭故也。
言天下之事,亦谓一人言之。
诗人总天下之心,四方风俗,以为己意,而咏歌王政,故作诗道说天下之事,发见四方之风,所言者乃是天子之政,施齐正于天下,故谓之雅,以其广故也”。
对“四始”的解释,说法很多仅举二说,以供参考。
陈奂《毛诗传疏》认为这里是总论全诗,风、大小雅、颂,皆以文王诗为始:
“《关雎》风始,《鹿鸣》小雅始,《文王》大雅始,《清庙》颂始。
”《毛诗正义》引郑玄答张逸云:
“风也,小雅也,大雅也,颂也。
此四者,人君行之则为兴,废之则为衰。
”又引《郑笺》:
“始者,王道兴衰之所由。
关于大、小序的划分,具有代表性的说法有二。
唐人陆德明《经典释文》以为从“《关雎》,后妃之德也”起,至“用之邦国焉”,是“小序”,它是说明《关雎》主题和意义的;
从“风,风也”起,至序末是“大序”,它是毛传论诗的总纲。
朱熹《诗序辨说》则认为序中从“诗者,志之所之也”起,至“诗之至也”为大序;
首尾二段为《关雎》篇小序。
《诗序》的作者是谁?
古今异说甚多,至今还没有公认的结论。
有人认为《大序》、《小序》都是子夏(卜商)所作;
有人认为《大序》是子夏所作,《小序》是子夏与毛公合作;
有人认为是孔子所作;
有人认为是国史所作;
也有人认为是卫宏所作。
《后汉书·
儒林传·
卫宏传》说:
“卫宏,字敬仲,东海人也,……九江谢曼卿善《毛诗》,乃为其训。
(卫)宏从曼卿受学,因作《毛诗序》,善得风、雅之旨,于今传于世。
”因此,宋以来研究者多以为此说可信,但也有人对此持不同意见。
有人认为卫宏所作,非今之诗序。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则以为每篇《诗序》的头两句为毛苌以前经师所传,以下申说之词为毛苌以下弟子所附。
对于《诗序》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尊序者多持全盘肯定的态度,攻序者则多持全盘否定的态度,都是不可取的。
我们认为具体问题应作具体分析。
《小序》是每篇诗的“题解”,它解诗的原由和方法,存在两个主要缺点:
一是把“诗教”的观念具体运用于讲解诗篇,使之成为宣扬封建礼教的工具。
如把祝贺新婚的《关雎》附会成是赞美后妃之德的诗歌;
二是“以史证诗”,把具体的诗篇与历史上的真人真事生拉硬扯到一起。
如把反抗“父母之命”要求婚姻自由的《鄘风·
柏舟》,歪曲成为“共姜自誓”(守节)的诗歌。
虽然存在这些错误倾向,但并不是所有《小序》都一无可取。
如说:
“《新台》,刺卫宣公也。
纳伋之妻作新台于河上而要之,国人恶之而作是诗也。
”这个解说基本上是符合卫人作此诗以讽刺卫宣公霸占儿媳为妻丑行之原意的。
类似这样的情况还有不少,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所以《小序》解说对了的,我们可以采纳,不一定都要自立新说;
由于附会、歪曲而解说错了的,我们要指出其错误所在,还原诗以本来面目。
这样就诗论诗,才是正确的态度。
《大序》是《毛诗》论诗的总纲,实际上也是先秦儒家诗论的总结,它比较准确地阐明了诗歌言志抒情的特征和诗歌与音乐、舞蹈的相互关系;
它提出了“六义”的问题,对诗歌的体制和表现手法进行了总结性的探索;
它指出了诗歌音乐和时代政治的密切关系,说明不同的时代,就会有不同的反映现实的诗歌和音乐。
这些论述,其观点基本上是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