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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古发现分
析,战国时期的拉祜族先民已脱离原始时代,他们男女均头梳双辫、身着及膝长袍,从事迁徙农业和畜牧业。
但狩猎和采集仍占有较大比重。
自三国、两晋至唐,拉祜、彝等族先民共同组“乌蛮”集团。
“乌蛮”集团是靠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形成的,拉祜族部落即以贡纳形式隶属于彝族主盟部落。
社会性质处于奴隶制。
政治制度是一种政教合一的“鬼主”制。
即部落首领称“鬼王”,主盟部落首领为“大鬼主”,隶属的部落首领则为“小鬼主”。
“鬼王”之间根据其势力大小强弱相互制约、统治。
从两晋到明、清,拉祜族部落先后以贡纳形式隶属于彝族主盟部落、南中大姓、南诏、大理国及傣族土司,在贡赋增重时往往进行军事反抗,并不惜举族迁徙。
而拉祜族部落首领为满足扩张需要,也不断向外展开军事掠夺活动,当军事活动失败后,则举族迁离故地。
自唐代起,拉祜族的迁徙活动一直没有中断过。
宋末,拉祜族至少有三次大规模的迁徙活动。
直到清代,拉祜族基本上定居于今分布地区,但仍有局部迁徙,部分甚至迁入缅甸、泰国、老挝、越南等国。
由于不断迁徙,拉祜族形成了以澜沧江为界的东、西这样两部分,同时也产生了东、西两个地区不同的历史发展状况。
澜沧江以东的拉祜族自元、明以来隶属于傣族土司,经济体制亦实行封建领主经济。
1724年,清政府推行改土归流政策,部分拉祜族逐步由领主经济过渡到地主经济。
澜沧江以西的拉祜族,也以贡纳形式分别隶属于当地傣族土司,经明、清两代,社会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双系大家庭公社开始解体,个体生产占据了主导地位。
在傣族领主经济的影响下,拉祜族社会也产生了封建主义萌芽。
清代中叶,拉祜族封建势力日趋强盛,与傣族土司成对抗之势,清王朝为达到羁縻统治的目的,委任拉祜族首领为土都司。
土司制度的推行进一步促进了拉祜族封建领主经济的发展。
然而,在云南近代地主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影响下,拉祜族的封建领主经济还未发展成熟就逐步解体为地主经济。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地拉祜族的社会发展极不平衡,总体看来,可分为两类地区。
云南澜沧县东北部、临沧县、双江县、景谷县、镇沅县、元江县、墨江县等地的拉祜族,已处于封建地主经济阶段,生产水平与当地汉、傣族大体相当,但生产技术落后。
云南澜沧县西南部、孟连县、西盟县、耿马县、沧源县及西双版纳等地的拉祜族,由于历史原因被纳入傣族封建领主经济体制下,生产力水平低下,带有浓厚的原始经济残余。
这类地区的拉祜族主要从事山地农业,兼营狩猎、采集和养蜂。
另外,在云南金平县长约300公里,宽约30公里的森林中,还活动着拉祜族的一支“苦聪人”,其社会性质尚处于原始社会阶段。
拉祜族少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拉祜族地区发生了巨大变化。
1953年4月7日,成立澜沧拉祜族自治县,1954年6月16日成立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按不同地区社会发展的情况,于1952—1956年分别实行土地改革或和平协商土地改革。
于1958年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
金平县组织工作组深入森林地区寻找居无常处的拉祜族的苦聪人,帮助他们在平坝定居下来。
[1]1953年4月7日成立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3礼仪民俗
婚姻
拉祜族实行一夫一妻制。
拉祜族的男女青年一般从十五六岁开始就可以参加社交活动了。
其中,上山劳动、节日喜庆、婚礼寿辰等,都是青年男女们相识交友的好机会。
[2]不
同氏族的男女,只要年龄相近、双方情投意合都可通婚,不受辈份的限制。
男女婚前社交极为自由,每到夜晚,或在田野或在村寨中的空屋内,围着火塘,吹着“巴乌”或口弦,彼此表达恋情。
若是不同氏族的人聚会,双方都彬彬有礼。
男女定情后,男方请媒人携2~4对松鼠干巴和1公斤酒到女方家求婚。
如女方父母同意,男方再送聘礼并彼此商订婚期和成婚方式(从夫居或从妻居)。
从夫居者,婚日由男方家宴请亲友并派人(新郎亦在内)去迎新娘,女方则请人陪送至男方家。
从妻居者,由女方家备酒请客,新郎在媒人陪同下到女方家行婚礼后即在女方家居住,时间1年至三、五年不等,也有长期居住的,在女方家劳动生产,享受儿子待遇而不受歧视。
按约定时间从妻居期满者,请亲友一餐酒筵,夫妇向老人表示一番谢意后,男方便可带领妻子回家或就在妻子家村寨内另立门户。
无论哪种成婚方式,婚后第一个春节,杀猪时要砍下一条腿送给舅子,舅于则要连续3年将年猪或猎物的脖项和4块糯米粑粑送给妹子,妹子收礼后再回赠6公斤酒。
离婚很少见。
恋爱经父母同意后,无论哪方变卦,都要由媒人出面罚处33两银子给对方,普遍改以人民币为罚金、婚后感情不好而提出离婚者,提出的一方同样按前述规定交罚金。
夫死,妻可改嫁,但原来家要索回6~8元半开的身价,由新夫支付;
如有孩子,大的必须归原夫家,年幼的可随母去,但新夫须再付一笔身价费。
家庭
家庭是构成村社的基本单位。
各个独立家庭以二、三代父系血缘或外婚结成的婚姻集团组成。
父亲是当然的一家之长,父死则以长兄为家长(“抽母”),长兄死,次兄接替。
家长的主要职责是奉献祖先(“卧待”——祖先灵位),安排、调度全家的生产、生活,以独立家庭代表的身份参与村社活动。
“卧待”是维系兄弟团结的纽带,以一块约长10厘米、宽4厘米的竹片挂在家长卧床头的墙上表示,一家人只祭一代。
父辈去世后,兄弟各自建立新家庭和新的“卧待”,无弟兄的,女婿可以替代并享有家长职权。
妇女地位不如男子,其职责只是生儿育女,采集野菜和操持家务;
但在产前、产后可以得到照顾,坐月期间,丈夫天天要杀鸡或煮松鼠干巴添加草果给产妇补养身体。
婴儿出生后,通常以出生时间的属相命名,或以最先来家的客人的身份、称谓命名。
上学读书时,则由先生另起学名。
节日
过年拉祜语叫“扣扎”或“扣木扎”,是一年中最大的节日。
腊月二十四全村打扫室内外环境,净身沐俗,据说不干净年神不来,年成也就不吉利。
大年三十以前,家家户户忙着宰牛杀猪,舂粑粑。
大年三十晚上,大摆酒筵献“卧待”和诸神,然后吃年饭、唱年歌、跳芦笙舞。
初一鸡鸣,每家都要派人背着竹筒到水沟去背新水(据说是天神赐给人们的“吉祥水”)。
有火药枪的要鸣枪。
同时,用新水、米和酒敬献“火神”和祖宗。
献毕,按男女姓别分开坐在火塘边,听家长致词庆祝和告诫青少年怎样做人。
之后,全家人边吃边喝边唱歌,彻夜不眠。
初二清晨,杀1只公鸡献祭秋千架,祭时还要用荆条、野姜点燃绕秋千二圈以示驱鬼,然后青少年男女荡秋千娱乐。
秋千架过37天后,由无儿无女的人家砍倒。
已成婚的青年男女、婚后3年,每年都要在过年时背4块饼(两大两小,约重30公斤)身向父母兄嫂拜年。
新谷成熟时过“吃新米节”,欢庆丰收。
丧葬
人死后停尸于正屋右侧的火塘旁,头朝里脚朝外,灵前供米饭一碗、筷一双、熟鸡一只。
妇女在旁哭泣守灵,并由1个领哭者领唱挽歌,赞颂死者一生的功德。
停尸1日或数日,到选定的吉日良辰出殡,并鸣枪告知亲友前来吊唁。
来吊唁的人都要带猪、鸡、酒来,作为丧礼。
出殡前将丧礼中的猪、鸡用木棍打死,人葬后在坟前供祭。
供品除老人外,任何人都不能吃。
棺材有两种:
一是用篾席卷裹,一是普通的木棺。
坟地就在家的附近,只要滚1个鸡蛋于地,在蛋破处或停止处下葬。
人葬时棺材的大头朝向西方,坟垒高堆但不立墓碑。
墓前置放一两件死者生前用过的弓箭、背箩等物,成年人死后连续3年定期扫祭。
若死者系成年男子,人葬后全家原住的房屋要烧毁,另迁新扯重建。
禁忌
日常生活中的禁忌有:
儿媳不能同分公、弟媳不能同夫兄同桌吃饭,接递东西也不能直接过手,不能随便进入公公和夫兄的“阿泡”。
无论已婚或未婚的女子,在长辈前不能取下头巾,更不能披头散发。
有花斑的马被认为是“神马”,布谷鸟被认为是“天鸡”,秃尾巴的蛇被认为是“龙”,任何人不得打杀伤害。
杀猪杀鸡时一定要看卦,鸡的眼睛明亮、猪的胆汁多为吉卦,意味一切大吉大利,于什么事都可放手,反之则为凶卦,行一切事均须小心谨慎。
4经济社会
拉祜族大多数是50年代中后期,才从老林中出来定居的。
金平、绿春两县各处的自然环境不同,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差异。
绿春县定居较早,散住在哈尼族村寨附近,在哈尼族的影响下,语言、服饰。
习俗都和哈尼族有近似之处。
金平县的拉祜族约占全州拉祜族总人口的70%以上,大部分定居晚,出林前长年累月生活在高山箐林中,过着游耕游猎的生活,内部没有阶级、贫富之分。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
从1957年调查的62个村426户看,按村落分布和地理环境形成3种类型:
住在高山原始森林的有14个村,占22%;
由老林深处移至林边的有33个村,占53%;
位于山区、半山区的有15个村,占25%。
但他们都是由血缘及婚姻关系自成“卡”的父系村落,以鸟和松鼠作为氏族的图腾、如“法拉拖”(李姓)的图腾是松鼠,“八拖”(王姓)的图腾是啄木鸟等。
汉姓是与其他民族交往后才出现的。
村落小而分散,有的独居一处;
一般3~5户就自成1个村落。
1957年金平县翁当乡的18个村寨,有10户的村寨只有1个,5户以下有的13个,单家独户的有4个。
村落不固定,住房十分简陋,矮小狭窄,用树于作柱子,竹子和树枝作墙壁,竹叶、芭蕉叶、茅草作屋顶。
部分人家人畜共居。
无被子,以杂草树叶之类当床铺。
衣服很少,即便有一点也是用猎物与哈尼族换来给老人和小孩穿的,多数用兽皮、破烂市围身。
每到冬天寒冷季节,全靠烧火取暖。
火,在拉祜族中占有特殊的地位,不仅靠它保暖、烧煮饭食、照明,而且是刀耕火种生产中的巨大生产力。
为了求得火石、火柴,即使付以二、三对松鼠干巴或三、五块银元的高价。
也毫不在乎。
对火种的保护被认为非常神圣,火种通常由老人保管。
无论外出生产劳动还是迁徙,最重要的是把火种妥善保存好。
万一火种失落,又讨不到换不着,就只有以原始的方法取火:
一是用一撮火草按在火石上,以铁制火镰擦击火石,使其发出火花点燃火草;
另一种是把一节于竹子劈为两半,一半的下方切开一个小口,放置人草,然后用两半竹子互相摩擦产生火花雨点燃火草。
无论哪种方法取火,都要先念上几句话,祈求上天保佑取火成功。
森林、土地等天然资源属村社公有,任何民族和个人都可以居住、耕种和狩猎。
占有和使用权的标准,是对土地劳动和加工。
划分土地,是以血缘亲疏关系所组成的集团作为一个生产、生活的单位。
占地的方法是先在选好的土地周围砍出一条线,然后沿线每隔一定距离立一根用树枝搭成的十字形树桩,线内土地别人就不再占用。
耕作形式有3种:
一是二、三家集体占地,集体耕种,平均分配收获物;
二是个体占地、个体耕作。
收获物归己;
三是集体占地,个体使用、耕作,收获物亦归已。
对土地的继承和占有使用权,一般发生在幼林地上。
如果耕作别家的幼林地,必须向原占有者送两个松鼠干巴或1个半开,以示酬谢。
荒草地任何人均可占有使用。
家禽、家畜、农具和农副产品才是私人财产。
刀耕火种是基本的生产方式。
每家有3块耕地,一块播种早玉米,一块播种晚玉米,一块播种陆稻。
耕地通常可耕种三、四次,然后休耕四、五年。
土地休耕期间,要进行小规模地迁徙,寻找新的森林和土地。
使用的生产工具有铁制和木制两种。
铁工具有铁斧、弯刀、镰刀、铁锄和木锄的铁尖,但拥有的人家不多。
木工具使用十分广泛,截取天然的树枝或竹子当木锄、木锹、木撬棍、木铲等。
在农业生产中,每个男成员都能凭经验选择适合生产的森林和上地。
伐木时,先将树于下部砍断一半,然后再矿上部,利用上部压力把树压断。
巨大的树则先要站在呈“A”形的梯子上砍。
伐木砍树的时间,普遍在秋收以后。
次年正、2月间,经过晒干和焚烧,然后在满布灰烬的土地上播种。
地不耕犁,只用木棍撬穴点种,再用脚扒上盖上即可。
有的五、六月间薅锄1次,有的根本不薅锄。
陆稻比玉米晚种晚收1个月,即9月左右收割,收割前的六、七月间拔1次革。
一个全劳力可耕种20公厅种子的土地,产量在两石左右(每五100公斤)。
耕地离家很远,边吃边收,收完吃完。
有的一到收获季节,就搬到地里去住,直到粮食收完吃完才回家。
大多数人家有半年以上缺粮,弥补缺粮的办法,一是采集,二是狩猎。
采集品种包括植物的根、茎、叶、果。
采集品有山薯、董棕、马蹄根等,淀粉多,易储存。
野菜常年生长,随时可采摘,有“那卡窝渣”、“朴窝渣”、蕨菜等。
野果除冬春季节缺少外每个月都有。
妇女和儿童是主要的采集者,一进入春季,各家一面备耕,一面进行采集、采集块根是十分艰辛的,有时一两个人用木棍挖撬一整天也一无所得.男子除种玉米外就是狩猎。
猎具有竹制的弩、箭、竹桩、木棒和火药枪。
捕猎大的野兽,全村成年男子都要出动,由有经验的人担任指挥。
猎物平均分配(包括兽皮在内),兽头分给直接猎中者,以示奖赏,脖子分给他的姐姐(无姐姐就不分),然后分1块最好的肉给铁匠,因铁匠能修理火药枪和铁农具,余下部分由参加狩猎的人均分。
分配可在林中,也可在家中。
林中分的要共同吃上一餐,家中分的要举行献祭仪式,祈祷山神和祖先保佑获得更多的猎物。
小动物的捕猎以户为主,男女和儿童均可参加,通常每户每年能捕猎到松鼠100只以上。
猎物除自食以外,剩余的部分用以和哈尼族、傣族交换生产、生活用品。
长期的捕猎生活中,他们创造了很多猎捕方法,如挖陷阱(“上堵”)、安地枪(“厄多”)。
置地下木杆(“车卡娃”)、安自动吊钩(“克染娃”)、掷梭标等。
粮食收成除与气候有关以外,要看鸟兽危害程度决定。
拉祜族也养鸡、猪、狗等禽畜,除供祭祀外主要用于交换粮食和衣物。
一般情况下,每户每年养二、三头猪,二、三窝小鸡(每窝10只左右)。
狗既是狩猎和看守门户的助手,又是与外族交换的物品。
最初的交换场所是在靠近村寨的路上,东西放在路边,人躲在附近的草丛或树林中,易物双方互不见面,逐步地形成了“草皮街”。
交换极不等价,l头二、二十公斤的猪,只能换两件旧衣服;
3个松鼠干巴,换半公两盐;
l条狗换1件旧衣裳。
新中国建立后,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关心拉祜族的发展进步,省、州、县和驻军经常派出工作组,帮助已出林定居的拉祜族(主要是绿春县部分)建立基层政权,组织互助合作生产。
1956年夏天,又组织大批工作队深人金平县的原始森林,寻找还在老林中游耕游猎的“苦聪”人。
金平驻军某部副班长杨克彬和战士郑益厚、鄢国平3人,在瑶族妇女邓三妹的帮助下,第一次找到了35户185个“苦聪”人,政府拨出大量经费和粮食,帮助他们在翁当乡建立定居点,并取名为新安寨。
以后,一直到1963年的8年中,先后由工作队动员并帮助定居的“苦聪”人达3739人,“苦聪”人从此结束了老林生活。
由政府和驻军联合组织的苦聪工作队,长期与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手把手地教他们播种、薅锄、做饭做菜、缝衣和使用耕牛等生产、生活技能,哈尼族、傣族群众帮助他们盖房子,让给他们最好的水田,政府还经常向他们发放耕牛、铁农具、铁锅、食具、种子、口粮等,细致无微地关心体贴他们,逐步消除了他们的顾虑,安心定居下来。
与此同时,还经常组织他们的代表到内地参观学习,培养出了一批骨干和积极分子。
刚出老林定居时,以定居点为单位,组织起来种团结地、团结田,在适应集体生产的基础上,又按血缘姻亲关系的家庭建立互助组。
据1952年对有51户204人的苦聪大寨(是最早定居也是最大的居民点)调查,开始建立了4个血缘关系的互助组,每组十来户。
互助组通过民主方法选举组长,民族工作队负责思想教育和生产技术指导。
1956年粮食总收成58505公斤。
1957年扩大耕地,又试种棉花,粮食增至94470公斤,增长61%,人均有粮为410.5公斤,试种的棉花收获75公斤。
1958年粮食上升为105750公斤。
1959年遭受严重旱灾、虫灾,但粮食产量仍然达到98057.5公斤。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了“苦聪”地区的工作。
在土地承包和多种经营促进下,“苦聪”人积极开沟引水,开垦新田,在海拔600~1000米的高山上种了水稻,不少人学会了种植双季稻、甘蔗、棉花、香蕉、菠萝、草果和茶叶。
传统的藤竹编织品,也成为可观的经济收人来源。
公路通车后,他们也学着其他民族,带着农副产品赶街出售。
从摆堆堆论数到学会了用秤计量,并能和顾客讨价还价。
绿春县大黑山区拉是乡玛卜梁子寨21户“苦聪”人,1981年后积极开荒造田,1985年全村水田增至187亩,人均有田14亩,粮食总产51000公斤,人均有粮408公斤,向国家交售议价粮4500公斤。
全村已有水牛70头、黄牛43头、骡子7匹、生猪323头,鸡、鸭每户平均数十只。
全村有13户盖了土木结构的瓦房。
金平县勐拉区南科乡联防村农民黄老大,全家7口人,3个劳动力,除承包1.3亩责任田外,又新开田10亩。
1985年全家收粮4250公斤,自食有余还卖了议价粮;
950蓬草果收于草果如公斤,收人1100元;
采集出售木耳100公斤,收人900元;
织蔑垫30床,收人800元。
人均收人达411元。
还养了大小耕牛9头、猪5头。
全家5个成年人都戴上了手表,大人小孩都穿上了皮鞋、胶鞋,黄老大本人还缝了1件毛呢上衣。
全家有棉衣、线衣、毛衣17件,丝绸被面的被子7床,棉毯9床,蚊帐8顶,热水瓶3个,大小生产工具齐全,吃饭碗全部是细瓷器。
随着生产、生活的发展和提高,一批批于部和职工也迅速成长起来。
1985年底止,全州已有拉祜族干部、职工64人,其中妇女于部5人;
有大学毕业生9人、中专毕业生3人、初高中毕业生21人。
在州、县、区、乡党政机关中,都有了拉祜族干部。
然而,土地承包后,有的地方由于管理跟不上,几年来粮食产量逐年下降,加之“谁有吃谁”的原始观念,一部分人又恢复了贫困生活。
金平县拉祜族定居最早、人口最多的者米区苦聪大寨,1983年为51户321人,594亩耕地,人均185亩,粮食总产量119500公斤,单产201公斤,人均产粮372公斤。
1985年人户增至对户409人,耕地扩大到650亩,人均减少为159亩,粮食总产量降为113852公斤,单产降为175公斤,人均产量降为278公斤。
(者米区1978年和1985年农村经济结构见表12。
)
者米区水草丰富,有着发展种植和养殖的有利条件,但至今大多数旱地仍然是刀耕火种,“种一山坡,收一箩箩”,不少人家经常流徙不定。
六六新寨1958年出林定居时有40余户,包产到户后又迁到老林附近,原来的1个村,变成了各占1个山头的5个小村,村与村之间相距数十里,连原来耕种的水田也丢荒了。
5生活方式
饮食
食物分生食和熟食两种。
熟食主要是烤和煮。
过去和如今均有吃烤肉的习惯,用两根竹棍把涂有盐和香料的肉夹在中间,放在火塘边慢慢烤黄、烤香、烤脆后吃。
玉米和旱谷都用木杵臼舂捣。
1949年前只是个别人家有锅和甑子,煮食物都用竹筒,把大米或玉米面加适量的水放人竹筒内,再用树叶塞紧筒口后放在火上烧,烧熟破开竹筒食用。
如今只是出山用竹筒烧煮,在家都普遍用铁锅、铝锅和木甑子来做饭做菜。
主食玉米还有特殊的吃法,即将玉米舂去表皮,浸泡半天左右,捞出晾干后再捣成面,然后蒸成糕。
男女老少习贯饮酒。
每个家庭每年都要用玉米和野果作原料酿酒。
凡遇节庆或亲友相访,必开怀畅饮,大醉方休。
无种植蔬菜的习惯,山野之中的植物,只要无毒无怪味,则随手采来佐餐。
食俗
拉祜族主要分布在中国南方的云南省南部。
"
拉祜"
一词是这个民族语言中的一个词汇,"
拉"
为虎,"
祜"
为将肉烤香的意思。
因此,在历史上拉祜族被称做"
猎虎的民族"
。
拉祜族的饮食有着自己民族的特色、饮食方式独特。
拉祜族以稻米为主食,次为玉米、薯类、豆类、荞子等。
一日三餐,粮荒季节减为两餐。
每天早上起来舂米,现舂现煮。
煮饭用土锅或木甑。
蔬菜有萝卜、青菜、瓜类、豆类、喜吃辣椒。
喜用鸡肉或其他配料加大米或包谷做成稀饭,种类有瓜菜、菌子、血、肉等各种稀饭,其中鸡肉稀饭为上品。
无论大人小孩,都习惯喝山泉水。
拉祜族日常喜欢将菜、肉及佐料和水放入一段鲜薄竹筒内煮熟,既有竹之清香,又保持原有肉菜的香味。
拉祜族烤肉别具风味,大都猎获的野兽肉,或直接用火烤,或用芭蕉叶将肉包住埋入火中,烧熟而食。
烤肉香脆可口,佐以麻辣佐料后还能开胃。
猎获物的下水和杂碎,就地燃火,放入竹筒内煮熟分食。
在开膛剖肚时,中年人喜欢用手捧喝热气腾腾的"
护心血"
,据说猎物的护心血有补血消除劳损的妙用
拉祜族不仅会腌菜、腌肉、磨豆腐,还会酿酒。
在民间,男女均嗜饮酒,并有在酒和肉上不分彼此的习惯。
平时都喜饮烤茶。
烤茶是将大茶入罐烤至焦黄,待香味飘出后对入水稍煮即饮。
拉祜族人喜欢用辣椒待客。
有句俗语:
拉祜人的辣子,汉人的油"
,意思为待客没有辣椒,就像汉人做菜不放油一样。
吃饭时,家长先盛饭,接着是客人,其他家人按年龄大小拿取,妇女盛饭时,背着或抱着孩子不能拿取,对尊贵的客人,主人要杀鸡、煮鸡肉稀饭招待。
但是,如果主人家用白鸡肉煮稀饭招待客人,那就是绝交的表示。
特色饮食
竹筒烧饭:
居住在哀牢山原始森林中的拉祜族苦聪人,大多没有锅和甑子,一般都用薄竹筒煮饭煮菜。
把舂好的玉米面或大米放入薄竹筒内,加水后,用树叶把筒口塞紧,再把一段段竹筒放在火上烧,熟后,破开竹筒即可食用。
菜肉也用竹筒烧煮,但不再加水。
烤肉:
拉祜族人习惯吃烤肉,把精肉切成薄条块,在肉面上拌以花椒粉、辣子面、细作面、蒜泥等佐料,再用细竹片夹住肉条,放在火塘架上烧烤。
熟后去竹片,即可食用,为待客佳肴。
服饰
拉祜族会纺织的人很少,在老林生活时,常用猎物向哈尼族换破旧衣服穿。
出林定居后,向哈尼族、傣族学习纺线织布,缝制衣服、现时,男子穿哈尼族武蓝色或青色对襟短衫,下穿宽筒长裤。
妇女衣饰有别,拉祜西是黑色右襟长袍,袖口、衣边均镶有各色布条花边,有的在衣襟上再镶饰贝壳;
拉祜纳穿黑蓝色右襟短衫,裤脚镶二、三条色布花边。
无论何支,均普遍将长发编成辫子后盘束于顶。
已婚妇女用色布或染色编藤作发箍,箍上钉有银泡。
未婚姑娘用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