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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洪敏报道:

“今年春节过后,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与往年难以招架的民工潮相反,突如其来的‘民工荒’使当地各方措手不及,也成了上半年社会关注的焦点。

  编者按指出: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珠三角乃至全国劳动力供需市场在今年春天以来凸显了一个历史性变化——农民工短缺!

源源不断地输入城市的中国农村剩余劳力大军。

一度使珠三角等地区长期为大量涌来的‘民工潮’所困扰。

而今,珠三角等地区的不少企业却又为‘民工荒’所困惑。

从‘民工潮’到‘民工荒’,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经济社会在悄然中发生的重大变化,一向被认为廉价劳动力接近于‘无限供给’的中国,怎么会发生大范围的民工短缺?

据记者了解,不只是珠三角,同时在长三角、闽东南,甚至内地一些地区都普遍存在农民工短缺现象。

一种现象的背后,必定隐含着内在的变数。

  XX年春节刚过,网上就有消息称,东南沿海地区再次出现“民工潮退潮”现象。

可见,XX年“民工荒”还不是因为XX年“*”带来的年度特殊现象,而带有一种规律性。

  在我们探讨民工荒“隐含着内在的变数”以前,有必要对民工荒问题的性质加以明确。

  “民工荒”中讲的“民工”就是农民工,而且主要是指进城农民工。

自从XX年代末乡镇企业大规模私有化以来,进城农民工日益成为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主要形式。

“民工荒”的出现之所以意义重大,值得关注,是因为“民工荒”涉及到进城农民工发展前途问题,涉及到末代农民下一个阶段发展的方向。

如果“民工荒”意味着从今往后进城农民工大批回到乡村,重新成为纯粹的农民,那就意味着劳动者发展的一种倒退;

如果“民工荒”是农民工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对付资本进行野蛮的绝对剩余价值榨取,那么“民工荒”不仅不是劳动者发展的一种倒退,而是一种进步了。

  究竟是倒退呢?

还是一种进步?

这就是“民工荒”提出的理论问题。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深入考察“民工荒”产生的原因。

  廉价工资和漠视农民工权益是“民工荒”产生的主要原因。

  根据《经济日报》记者张建军的报道,“来自珠三角各地*与劳动力市场调查的结果一致显示:

信誉度不高的中小企业缺工最为严重;

而生产条件好、薪水高的企业招工并不难。

”技工难道不是农民工吗?

“技工荒”不就是“民工荒”吗?

为什么改革开放1/4世纪了,即使从大规模出现进城农民工以来也有XX年了,民工仍然停留在普工阶段,没有转变成技工呢?

有哪种技术农民XX年都学不会呢?

珠三角缺工的行业主要集中在一些传统第二产业如制衣、制鞋、玩具、家具、机械制造、建筑施工

  河南省是我国第一人口大省,也是第一农民工输出大省。

XX年,外出农民工已达1300多万。

这些人大都流向东部地区,近年来向中部和西部的也有较大增加。

据统计,XX年,河南农民全年人均纯收入2235.68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占1/4以上,而外出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又占工资性收入的一半以上。

从XX年到XX年,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已达63.3%。

河南省*近年来提出多层次输出劳动力、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创立品牌、跟踪服务等。

,中国东南沿海的大发展已有1/4世纪,还可以维持相当一段时间,就是因为有许多“远水”不断流来。

这种“远水”对罢工的农民工工资增长不利,但对延长东南沿海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导产业的经济繁荣是有利的。

(可见对农民工不利的,对资本总是有利。

所谓超阶级的经济学是不存在的。

)“民工荒”作为一种罢工,由于是无组织的,其目标会因没有参加罢工的农民工的破坏行为而难以达到。

不过,在这种复杂的阶级之间与阶级内部互动中,非常有利于农民工阶级意识的萌生和增长。

  “民工荒”有利于巩固农民与农民工分化的成果,而不是弥合这种分化。

“民工荒”出现后,一般见解以为会造成“民工东南归,再扶犁把手”的所谓新潮流,“农田变成了抢手货”[17]。

这是对“民工荒”的一种误读。

我们已经指出,农民工从农民阶级中分化出来是中国劳动者的一次大发展,巩固这一成果是劳动者利益所在。

“民工荒”是农民工对资本的罢工,客观上对提高农民工工资有利,因而它不是弥合了而是巩固了这种分化。

农民工工资与农民收入差距越大越有利于巩固这种分化。

处于罢工状态的工人一般无事可做;

但处于罢工状态的农民工虽不务工,但可务农。

所以绝不要被处于罢工状态的农民工暂时回乡耕地所迷惑;

一当罢工结束,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有所提高,更大规模的复工就会到来。

  三、农民工是一个过渡性阶级

  农民工是这样一群人:

他们身为农民,心却不在农业;

从事工商业,却不是市民;

住在城里,家却在农村;

和城里人相比,他们被认为处于社会低层,但在农村他们却成了富户;

他们比城里人穷,却比留守的老乡们有钱;

他们在乡间有宽敞的住宅空置不住,宁愿花钱租几平米小屋或挤身狭窄工棚;

他们年前赶回家,是为了过了年又回来;

他们在城里舍不得花钱,衣衫褴褛,吃食简单,少于交际,回到家却有大手笔,盖房娶妻,酒桌赌场,唱戏修庙;

他们经营着农工两业,有着二重收入;

他们重农但不抑商,重末但不忘本;

他们像一只候鸟,冬去春来;

又像一架秋千,摇荡与城乡之间;

他们具有二重身份,既是农民又是工人;

他们不具有任何身份,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工人;

他们进可入城,退可返乡;

根扎在乡间,果却结在城市;

在城里失去的尊严,在乡间又找了回来;

就他们自己来讲,现有的身份不明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他们不知道;

将来会怎么样,他们也不知道;

作为个体的农民工,每个人有自己的打算,作为一个阶级,他们还处于失语状态……

  一般来讲,过渡性的事物都具有亦此亦彼,非此非彼的特点;

过渡性的事物还有抛却旧形式,获致新形式的动力与希望;

不稳定、易反复是过渡性事物的常态。

进化谱系中的鸭嘴兽和始祖鸟、人猿相揖别中的人猿和猿人,都是如此。

农民工作为过渡性社会阶级,其特征是由农民工在各个社会层面上的二重存在决定的。

  农民工作为一个过渡性阶级,最终要走向何方,是研究末代农民必须要回答的问题。

从目前的发展趋向来看,有三种可能:

回到农民、突进到工人、长期停留于农民工。

让我们分别来考察一下。

  回到农民。

在现有的土地制度下,农民工仍然拥有小块土地使用权,只要他本人不放弃,这块土地不会失去。

正因为这样,农民工在不能作为工人发挥职能时,部分地、暂时地重新回到农民就不是不可能的。

  农民工不能作为工人发挥职能是可能的。

资本使用的农民工在35岁以下的占88%,45岁以下的占95%[18],属于体力型最佳劳动力年龄。

一旦过了35岁,农民工很难找到工作,只好被迫回原籍种地,重新回到农民。

资本对农民工的掠夺式使用令不少农民工难以承受,即使未过最佳劳动力年龄,也会回到农民。

资本喊出了向妇女开战的口号,致令许多男工回到农民。

工资收入与农业收入差距未明显拉开,对农业的政策性扶持会使农业收入在一定时期有所提高,会吸引一部分农民工回到农民。

农民工在对资本进行*的“民工荒”时期会暂时回到农民。

受经济周期的影响,农民工受自身条件的限制不能以后备军形式滞留城市,也会暂时回到农民,一俟经济形势好转再外出寻工。

如三年治理整顿时期就发生过这种大规模农民工返乡现象。

春节回到家乡的农民工,由于家里缺乏劳动力,往往要到春节农忙结束再回城,这中间有短暂的回到农民的现象,至于在乡农民工,回到农民的可能性更多更大,时间更长。

  因此,只要资本对农民工的掠夺式使用继续维持,只要农民小块土地制度长期保持不变,只要乡镇企业不向城镇集中而维持当前这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分散布局,农民工部分地、暂时地回到农民的可能性就始终存在。

随着农民工工资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等福利制度的建立,小块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农场制的建立,乡镇企业布局调整和向城市的集中,根除农民工回到农民的可能性是完全能够实现的。

当前,在“民工荒”打击下,农民工工资和待遇问题虽不可能有根本改观,但已作为一个问题提到了社会各阶级的面前,提上了*的议事日程。

同样,小块土地制度不可能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不可能应对类如“九八抗洪”的需要。

小农经济已经作为“三农问题”成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而乡镇企业分散布局提高了产品制作成本,污染了农田和环境,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以及服务业不能获得相应发展和吸纳在乡农民工能力的下降已经引起各方面关注,将乡镇企业向中小城市集中,使在乡农民工向进城进镇农民工转变已成为一个趋势。

所以,无论进城农民工或是在乡农民工大规模地、永久性重新回到农民不是一种趋势,也不会成为一种趋势。

  突进到工人。

农民工已经是工人了,何需“突进”呢?

这里讲的“突进”是指在素质技能、经济*地位、享有的社会福利和思想意识方面达到了城市传统工人阶级的水平。

这是一个发展方向,也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

对于农民工来讲,这个过程的完成意味着他不再是一个农民,没有了农民的身份,既不要那一亩三分地的权利,也不承担各种税费义务。

他可以参加工会组织,获得了工人阶级的意识,小农意识即使存在也以小市民意识形式存在。

他不再有原籍的户口,他在城市有自己的住房,子女在城市上学。

他失业了将作为滞留城市的产业后备军存在,农村天地虽广阔但已无他的去处。

他退休后在城市领取养老金,不必也不可能老死乡里。

总之,他完全成为一个市民。

  农民工向工人的突进,从上述意义上讲是中国劳动者又一次大发展,不仅在素质技能上,而且社会地位上都有质的提高。

发展是硬道理。

农民工最终必然发展到工人。

现在的问题是,阻碍这一发展的因素是什么。

从逻辑上讲,这些因素也就是使农民工成为工人的条件,必须从这些条件的变化出发认识农民工发展的趋势。

  首先是户籍制度。

户籍在许多人看来仅仅是由户口和籍地两个因素构成,入籍后取得相应的户口仅仅是一种身份标识。

应当说这是一般户籍制度的规定,却不是中国户籍制度的特殊规定。

中国户籍制度与粮油供应制度、土地制度、就业制度、工资分配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生育制度、养老制度、医疗制度乃至丧葬制度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取得一种户籍身份可谓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经济社会地位都大致确定了,变化少于不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户籍制度限制有所松驰,但从农民工和城市正式职工的区别上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户籍制度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多么深刻。

问题是,一个人能获得什么样的户口,当你未出生时已由父母户口性质先天命定了,以致为后代着想,居民自动划出了不同的婚姻圈子。

农民工的婚姻圈子仍在原籍,当城里人的涉外婚姻发展起来的时候,内部两个婚姻圈子的隔绝却依然不能打破。

由于不了解中国户籍制度的厚重性,人们以为只要取消农民工的农业户口就能实现农民工向城市正式工人的转变。

其实,在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各种社会制度没有根本变革的条件下,单纯的户籍制度改革必然流产。

  土地制度就是与户籍制度结合在一起的。

根据目前的户籍制度,取得农业户口的居民才能在籍地获得土地承包权,而城市一个下岗职工由于没有农业户口,即使想种地也无地可种。

农民工是拥有农业户口的农民,所以即使他本人不耕种,他也有小块土地使用权,或由家人耕种,或转包他人代耕。

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党在目前阶段农业政策的核心,家庭承包根据现有政策至少还要坚持XX年。

如果取消农业户口,当然也就取消了城市户口,又要坚持家庭承包长期不变,那等于13亿人都有了平等的土地承包权,本来就被划分得异常细小的地块,还会更加细小。

不能排除城市市民想拥有这样的地块。

问题复杂性还在于,农村土地是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

这里的“农民群众”在现行户籍制度下是清晰的,一旦农业户口取消了,谁是农民呢?

如果13亿人都有权承包土地,那么人人都是农民,土地等于国有化了。

所以,户籍制度改革不仅牵涉土地使用权,还牵涉到土地所有权。

可以设想在农村建立大农场制度,但是谁是农场主,农场主如何在坚持长期不变的承包土地上建立农场,这是必须解决的难题。

所以,土地制度与户籍制度相互衔接,单纯户籍制度改不动。

  税费制度与土地制度又联系在一起。

农民是要交纳各种税费的,承担各种摊派和集资义务,还要出各种劳务工和义务工。

据中央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计,仅中央一级机关和部门制定的与农民负担有关的收费、基金、集资等各种文件和项目就有93项之多,涉及24个国家部、委、办、局;

地方*制定的收费项目269项;

还有无法统计的“搭车”收费[19]。

农民现在承担的税费负担比市民繁重多了。

即使取消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问题不会根本改观。

乡镇一级、村一级的财务开支都由农民负担。

如果取消农业户口,谁是农民,税费谁交,义务工谁出?

乡村干部和基层政权运转经费谁来负担?

这都成了问题。

除非取消乡镇一级*,把县*作为最基层政权,这是中国古代的行政体制。

所以,户籍改革又牵涉税费制和行政体制。

  城市就业体制也是与户籍制度有关。

过去,城市居民的就业实行由国家“包下来”的体制,由于重工业化道路满足不了就业需要,加之人口增长失控,使“包下来”的就业体制难以为继。

尽管后来不得不允许待业青年自谋职业,尽管劳动就业制度有了巨大变化,但是城市企业正式职工就业始终由国家安排,即使下岗也要国家发放基本生活费和解决再就业。

如果不再区分城乡户口,城市企业正式职工概念也不复存在,整个就业体制完全市场化,这本身又是一场重大改革,牵涉许多人既得利益,决非朝夕可以完成。

  住宅分配、教育制度、养老制度、医疗制度等也以户籍制度为基础。

因为只有城市户口的居民才能享受福利房或住房补贴、优质教育资源、养老金、公费医疗、丧葬费及其它福利,一旦农业户口与城市户口取消,所有居民便一视同仁,现有城市福利资源按什么标准分配?

这是一个真正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决非简单一个市场化所能解决的。

因为市场化运用在非经济部门必然产生巨大社会不公平。

这些多年来形成的复杂的社会制度安排是各种社会力量长期博弈的结果,新制度不是设计者可以安插到社会机器上的零部件,而是社会演化的产物。

破除旧的体制或许容易,形成公正有效的体制就困难多了,以致我们会发现,与其费力费时改革这些体制,不如延续现有的体制。

这样就使现有户籍制度不可能在短时期有根本性变革。

当然,不是说这些体制不可以改革,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上述制度都经历了重大变革,总体趋势是城市正式工人的福利待遇减少了。

如,终身就业废除了;

免费分房随住宅商品化取消了,只有单位住房补贴;

免费教育不存在了;

公费医疗也作了重大改革,个人帐户设立了;

养老金实现了统筹。

总之,福利更多需要个人花钱去买。

  由于上述各种制度都与户籍制度结合为一体,可以断定的是户籍制度短期内决不会有实质性变革。

因而农民工的农民户籍身份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不可能立即废除,而城市居民的户籍身份所赋予的各种福利农民工也不可能立即得到。

我们没有条件让农民工和所有明天能成为农民工的农民享受现有城市居民享有的福利待遇;

我们也没有能力完全废除城市居民享有的各种福利以求和农民工达到同等地位。

简单地说,既不能让农民工福利上升到工人水平,也不能让工人福利降到农民工水平。

而一致的福利水平达不到,户籍制度改革就不可能废除农业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差别。

从现有的发展趋势来看,继续降低城市工人福利,与继续改善农民工福利有可能实现双向对接,在中间某个点达到一致。

这是一个较为现实的考虑。

如果这一点达到了,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仍不能废除,因为农民的权利与义务也必须与农民户籍身份脱钩,这样才能取消农业户口。

  所以,户籍制度改革要废除农业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区别需要创设两大条件:

(1)在农村,要使现有农民享受的权利与义务同农民身份脱钩,使土地分配与税费交纳同户籍赋予的农民身份无关;

(2)在城市,使农民工各种福利改善同城市工人福利的继续下降达到一致水平。

做不到这两点,现有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不改比改要好。

问题是,这两个条件决非短期能够形成。

如果家庭承包坚持XX年不变,第一个条件XX年不能形成。

至于第二个条件,工人福利继续下降的空间已经很小,而农民工人数之众,增速之快,要在短期大幅度普遍提高各种福利待遇根本不可能。

结论是:

今后数十年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不会有根本变革。

  而户籍制度短期内不可能根本改革,农民工继续拥有土地使用的权利和上交税费的义务;

农民工也不能同等享受到城市工人的福利待遇。

农民工向工人的突进是硬道理,但至少XX年不可能完成这个转变。

既然如此,农民工发展的第三个趋向就是可能的,也是现实的。

  三、农民工作为农民向工人突进的过渡性阶级将长期存在

  严格来讲,农民工继续作为农民工存在,不应看作是一种发展趋势,倒是应该看作停滞趋势。

不过,如果考虑到这种停留不是一种完全不动的停滞,而是带有向工人突进的量的渐变,那么,当作一种发展趋势未尝不可。

  一方面,农民工大规模永久性地回到农民不是一种趋势,另一方面,户籍制度短期不可能根本改革,妨碍了农民工向工人的突进;

后退不可能,前进短期内有困难,长期停留就是必然。

  我们是从农民工整个阶级出发作出上述判断的,这并不排除个体农民工可能回到农民,也可能突进到工人。

事实上,个体农民工后退与前进的事天天都会发生,正是这种个体的不停顿的进退徘徊构成了农民工阶级的过渡性特征。

这是一个内部充满躁动的阶级,正是这种内在的不安定使这个阶级充满了蓬勃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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