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B型车客车司机手册(1 0)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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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车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吴广生、汤善成、欧严文、林汉荣、尹舒郁、叶波、易庆枫本标准版本号为第1版、第0次修订。

本标准2011年9月1日发布。

本标准从2011年9月15日起实施。

原GDY/QW-JG-XC-02.03《广州地铁客车司机手册(三号线)》、GDY/QW-JG-XC-02.06《广州地铁客车司机手册(三号线北延段)》同时作废。

本标准含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

J、附录K、附录L。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车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标准化工作组归口。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州地铁三号线B型车客车司机工作的具体操作要求和工作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客车司机在三号线驾驶B型车时的操作规程。

3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DY/QW-JG-XC-01.01 行车组织规则(一、二、八号线)

GDY/QW-JG-XC-01.02 行车组织规则(三号线)GDY/QW-AZ-YS-09.03 厦滘车厂运作手册GDY/QW-AZ-YS-09.08 嘉禾、大洲车厂运作手册

GDY/QW-AZ-YJ-17 广州地铁车务安全应急处理程序

GDY/QW-AZ-AQ-12 电客车驾驶室登乘证管理办法(试行)

GDY/QW-AZ-AQ-15 设备安装、硬软件更换及调试、试验安全管理办法

4定义

4.1岗位定义

4.1.1客车司机:

系指已取得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颁发的《电客车司机驾驶证》,并在广州地铁范围内从事电动列车驾驶的专职人员。

客车司机按技术等级分为三级、二级、一级、高级、特级和首席六个级别。

4.1.2引导员

指客车故障需要司机在尾部驾驶室驾驶时,在客车前端了望,监控列车运行速度及运行安全

与司机随时保持联系控制列车的运行及停车等。

由车站值班员或值班站长担任。

4.1.3URM/Cut-out监控员

系指在列车因车载信号设备故障而采用非限制性模式驾驶时,登乘司机室,协助司机瞭望进路,并监控列车运行速度及运行安全的列车驾驶辅助人员,一般由车站值班员及以上人员担任。

4.1.4屏蔽门操作员

系指在车站屏蔽门与列车车门联动功能尚未实现时,通过随车或驻守方式,协助司机开关屏蔽门的操作人员。

4.1.5行车凭证

是列车占用前方进路的凭据。

根据行车条件和列车驾驶模式的不同,行车凭证分为信号机显示的开放信号、ATC车载信号、调度命令、路票等(行车凭证具体使用情形参见附录A)

4.1.6运营时刻表

是列车在车站(车厂)出发、到达和折返时刻的集合。

完整的时刻表包括了版本号、时刻表编号、车站站名、车厂名、列车车次、行车间隔时间、列车出发与到达时间、列车折返时间等要素。

4.1.7登乘证:

系指在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范围内,在运营时间内登乘客车司机驾驶室的凭证。

登乘证按使用时效分为永久登乘证、三年期登乘证和一年期登乘证;

按使用属性分为个人登乘证和公共登乘证。

4.1.8B1车与B2车

B1是指B型“3+3”重联列车;

B2车是指B型6节完整编组列车。

5岗位职责与纪律

5.1岗位职责

5.1.1负责值乘期间电动列车的驾驶,凭有效的行车凭证(信号机显示的通过信号、车载ATP推荐的速度信号、调度命令、路票等)动车,保障列车运行安全。

同时,对于运营列车,必须按

《运营时刻表》规定的发车时间开车,确保运营列车运行有序。

5.1.2负责对列车的运行状态和相关行车设备进行监控、对列车运行径路进行瞭望,发现异常,及时、准确报告。

遇危及行车安全或设备安全情况时,及时采取停车措施,并进行有效处理。

5.1.3掌握站台作业时关门的时机与技巧,加强站台与屏蔽门之间空隙情况的确认,确保乘客上、下车时的安全。

5.1.4在列车广播自动报站系统故障时,及时进行人工广播,为乘客提供正确的到站信息。

5.1.5在车辆或信号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列车不能正常行驶时,准确报告故障信息,并依据故障处理指引,及时对故障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降低故障可能造成的影响。

5.1.6在发生紧急行车事务时,保持镇静、沉着应对、最大限度地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在需要就地紧急乘客疏散时,及时、正确引导乘客进行有序疏散。

5.1.7发现或发生行车事件或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关负责人反映或报告,不隐瞒、不谎报。

5.1.8负责新司机学员的带教培训,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将丰富的行车知识和经验向新司机学员传授。

5.2岗位纪律

5.2.1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出乘,不迟到、不擅自离岗。

5.2.1.1对于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出乘的,应及时电话通知当值派班员,并听从安排。

5.2.1.2出乘前临时需要请假的,须提前2小时以上电话通知当值派班员。

5.2.2必须服从指挥

服从指挥是地铁乘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准则,客车司机在值乘期间必须服从相关负责人的指

挥,按其命令行车(相关负责人违章指挥或执行其指示可能导致行车事件、事故发生的情况除外)。

5.2.2.1在正线,司机必须服从行调的统一指挥。

5.2.2.2在车厂,司机必须服从车厂调度的统一指挥。

5.2.2.3在列车调试、演练或发生紧急事务时,司机必须服从现场总指挥或事故救援主任的指挥。

5.2.3必须服从管理

服从管理是地铁乘务从业人员的首要责任。

作为一名客车司机,首先应服从班组长(含轮值、派班员等。

以下同)及以上人员的管理,对班组作出的工作安排或指示,应予以执行。

5.2.3.1值乘期间,应主动接受班组长及以上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对班组长及以上人员发现的问题及作出的批评指正或考核,应予以虚心接受并改正。

5.2.3.2对班组长及以上人员的工作安排、指示或检查批评有不同意见或不满的,应通过向上级领导反映来寻求对问题的解决,不能因此带着情绪上线开车,更不能开斗气车、闷车。

5.2.3.3值乘运营列车过程中,遇身体不适的,应及时报告行调,并通知正线轮值或派班员,请求协助。

在未有具有相关操作资格的人员到位接替的情况下,应听从派班员或正线轮值的安排,并尽可能地维持列车的正常运行。

严禁在未通知任何相关人员情况下,擅自离岗或拒绝开车。

5.2.3.4遇终点站无人接乘时,到达司机应主动继续值乘该趟列车,保证列车按点开出,然后再将相关情况报告正线轮值或派班员,并听从其安排,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继续值乘,保证有车必有人。

5.2.4班前10小时及班中严禁喝酒。

班前注意休息,班中保持注意力集中,并在列车运行中应保持坐姿端正,不间断对前方进路进行瞭望,严禁在列车运行期间打瞌睡、打盹、闭目养神、看书、聊天等中断瞭望的行为。

5.2.5进行行车工作联系时,必须采用行车标准用语,统一使用普通话(行车联系内容涉及有阿拉伯数字时,按以下数字对应的汉字拼音发音:

0 <

洞>

、1<

腰>

、2<

俩>

、3<

叁>

、4<

肆>

、5<

伍>

、6<

陆>

)、7<

拐>

、8<

捌>

、9<

玖>

)。

5.2.6在对列车车厢进行人工广播时,应首先使用普通话,广播过程中应保持语调平稳,语速适中,音量适宜和吐字清晰。

5.2.7值乘运营列车期间,严格执行登乘管理规定,严禁私自带人或准许非相关人员进入司机室登乘。

5.2.8着装规定

5.2.8.1司机值乘时按要求统一着职业工装,佩戴肩章、工号牌、工帽,男司机佩戴领带,女司机佩戴领结(工号牌佩戴于衣服左口袋上方,工号牌的下边沿与衣服左口袋的口袋盖上沿齐平,工号牌的左边沿与口袋纽扣的左边沿齐直)。

5.2.8.2工作期间,应保持衣着整洁、大方,自然、得体,不卷裤挽袖。

5.2.9言行规定

5.2.9.1站台立岗时,应站在站台红线外侧保持立正姿势,两手自然下垂,眼平视前方,观看乘客上下车情况,期间不得背手、手插口袋或把手搭在相关设备上,不应作出打哈欠或伸懒腰行为。

5.2.9.2在站台、站厅等公共区域待乘期间,应注意言行举止,不准大声说话或说笑、追逐打闹、吃零食等。

5.2.9.3进入客室处理故障时,如受到乘客影响和需要乘客协助时,应礼貌地请乘客予以配合。

任何时候,不准与乘客发生言语或肢体上的冲突。

5.2.9.4工作期间遇乘客上前咨询或投诉时,应礼貌予以回应,如对情况不清楚或不方便回答时,应建议乘客向站台寻求帮助。

5.2.9.5着工装乘车期间,应主动向乘客让座,不准有与乘客抢座位或不让座的行为。

5.2.10公寓侯班制度。

5.2.10.1凡次日8时30分前出乘的早班人员必须在当日21时30分前到车辆段公寓培训室参加培训点名,培训完毕后到公寓值班室进行签名登记,并听从公寓值班人员的安排侯班。

21:

30分后不准外出(特殊情况须经当值车厂派班员或正线队长/轮值同意)。

5.2.10.2所有公寓候班人员必须在22:

30分前关灯休息。

5.2.10.3公寓内不得喧闹,要保持安静;

必须爱惜房间内所有用品,使用完毕后应放回原处;

5.2.10.4公寓内严禁吸烟、饮酒、玩牌或打麻将等;

叫班后要立即到公寓值班室签名,按时出勤。

6员工作业安全守则

6.1相关电客车驾驶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取得《电客车司机驾驶证》,并在所属线路通过上岗鉴定后,方可独立驾驶本线电客车。

严禁在无证且未通过上岗鉴定的情况下进行独立驾驶。

6.2学员获得实习司机驾驶证后,必须在司机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列车驾驶和操作,严禁未经司机同意,擅自操作列车上的按钮、开关或站台相关行车设备按钮或开关。

6.3动车前必须确认相关行车安全“五”要素(信号、道岔、进路、车门、制动),凭有效的行车凭证(信号机显示允许通过信号、车载信号、调度命令、路票等)动车。

特殊情况下,需接受行车调度口头命令动车时,必须领会调度命令内容并复诵,严禁臆测行车。

6.4运营列车需要转换驾驶模式特别是转换为非限制性驾驶模式前(列车驾驶模式转换方法及注意事项参见附录B),必须报告行调,征得行调同意后方可转换。

6.5手动驾驶模式下,严格按照相关限制速度运行,严禁超速运行。

雨天地面驾驶时,注意控制速度,列车需停车或减速时,司机应尽量做到“早拉少拉”。

6.6操作相关旁路开关前,必须确认对应的安全条件已经满足,并征得行调同意后,方可操作相关旁路开关动车。

6.7停车库内动车前,必须确认相关辅助制动设施(如铁鞋)已撤除、地沟无人、两侧无物体和人侵限后方可动车。

6.8列车经过车辆段平交道前,必须一度停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6.9列车发生冲突、挤岔、脱轨或其他意外事故事件停车后,在未接到事故处理主任或相关负责人的指示前,司机不得擅自启动列车前行或后退。

6.10列车行进过程中(包括洗车作业进行时),严禁打开司机侧门或侧门车窗,将身子探出司机室或把头探出窗外。

6.11任何情况下,不得触摸或通过导体接触列车电气触头或触点。

列车受电弓升起之后或降弓后的一定时间之内(一般不少于3分钟),严禁开启车底高压设备箱盖。

6.12车厂整备作业时,严禁跨越地沟。

需要进入地沟检查时,必须穿荧光衣和戴安全帽。

6.13连挂列车或单元车时,必须确认连挂区域无人站立或停留。

6.14开启疏散门前,必须确认疏散门开启区域无人站立或停留(适用有疏散门的车型);

区间疏散开启客室车门前,必须确认疏散平台所在的侧方向(适用无疏散门的车型)。

6.15站台作业跨出、跨入司机室时,必须注意站台与列车之间的空隙,防止踏空。

7出勤

7.1客车司机出勤按值乘任务的不同分为派班室现场出勤和电话出勤。

7.2派班室出勤

7.2.1按值乘交路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派班室(车厂或正线)抄写当日行车注意事项,检查行车证件与用品(驾驶证、规章文本、荧光衣、电筒)齐全、完好后,向派班员报到出勤。

7.2.2与派班员共同确认随身携带的手机已关机。

7.2.3向派班员领取司机报单、时刻表、秒表、对讲机、行调电台和一套客车钥匙(厦滘车辆段出勤司机向车厂调度领取客车钥匙),并检查相关用品状态良好、数量齐全后,在领用登记本上签名确认。

7.2.4向派班员作当日运作的行车安全预想,并听取派班员传达有关行车指示及注意事项(调车班司机同时在《司机日记》上记录当天施工计划内容)。

7.2.5车厂派班室出勤并开车出厂的司机到DCC向车厂调度领取客车状态记录卡,根据状态卡的记录,确认客车状态是否符合上线运营条件及客车停放股道位置,然后到指定股道整备列车;

正线派班室出勤司机到换乘室或站台尾端准备接乘;

车厂调车或调试的司机到派班室待令或根据车厂调度指示整备列车。

7.3电话出勤

电话出勤方式仅在列车在正线调试或调试完毕直接投入运营服务和列车过线等情况下采用

7.3.1司机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车站后,到指定站的车控室打内线电话到车厂派班室出勤。

7.3.2司机认真听取车厂派班员的通知、指示(包括调度命令)和行车注意事项,并记录在《司机日志》,同时记下车厂派班员姓名,

7.3.3司机与车厂派班员共同确认相关的注意事项内容无误后,到站台进行交接班(交接班内容:

列车的状态、备品如行调电台、客车钥匙、对讲机、秒表、时刻表、电池等、列车车次)。

8整备作业

8.1整备作业原则与相关指引

8.1.1司机在整备作业前后及过程中,凡发现异常或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告车厂调度,并按其指示执行。

8.1.2整备列车前,司机应首先检查确认列车车底号、所处股道与状态卡(运营列车)或作业单

(调车或调试列车)记录的是否一致,然后检查列车的车身及周边情况:

a)接触网是否挂有地线;

b)列车前后、左右与上下是否有物体侵入车辆限界;

c)列车车头是否悬挂有“禁止动车”等警示标志牌;

d)车上、车旁和地沟是否有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查等。

8.1.3出厂运营的列车必须保证相关系统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遇下列系统故障之一时,禁止出库:

a)受电弓、车间电源等高压设备故障,致使电客车无DC1500V电源;

b)牵引系统故障;

c)制动系统故障;

d)客室门故障;

e)安全回路电路故障;

f)列车诊断系统故障;

g)空调通风系统故障;

h)空气压缩机等辅助系统故障;

i)车辆消防设备故障时;

j)其它影响列车运行的故障。

8.1.4特殊情况下,列车需带故障(指不影响行车安全和司机操作的故障)上线运营时,出厂前必须由检调在《客车状态记录卡》上注明故障内容,并签名同意准予列车出厂。

8.1.5列车出现蓄电池欠电压或主风管低压,造车无法升弓受电时,司机应按应急升弓程序操作

(参见附录C)。

8.2运营列车整备作业

8.2.1整备前,司机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和列车周边安全后,联系信号楼进行整备作业(联系用语参见附录D)。

8.2.2按整备作业流程和标准(参见附录E),采用目视、耳听、手动的方式,对列车进行静态检查和动态试验。

8.2.3列车整备完毕后,通知信号楼(联系用语见附录D)。

8.2.4在客车状态卡上记录列车出车前的行驶里程数、司机代号和安全帽、红闪灯、灭火器是否齐全等信息。

8.3调车列车和调试列车整备作业

调车列车(包括单元车)和调试列车的整备作业参照运营列车的整备流程和标准进行,主要是对列车周边和内外观进行静态安全检查和对列车的牵引、制动系统进行动态试验。

由于不投入客运服务,对于不涉及行车和设备安全的如保证列车舒适性和服务性的系统(如空调、照明、广播、车门)和设备状况等可不按标准作相关要求。

9列车出厂

连接三号线的正线和车厂(厦滘车厂和嘉禾车厂)的出入车厂线和转换轨都具备办理列车出入车厂进路的两种功能,列车根据运行图的安排或行调指示从出厂线或入厂线出厂(行调临时调整的除外)。

空客车、调试列车和救援列车出车厂均按列车方式办理。

9.1值乘司机接到信号楼乘务值班员“列车可以出厂”动车指示,对动车内容进行复诵,确认内容无误和出厂信号机开放“黄灯”(注意:

出厂信号机设置在线路的右方),并确认列车两侧和前方安全后,鸣笛、启动列车,以RM25模式驾驶列车出厂,并例行呼唤(呼唤用语标准见附录F)。

a)在库门前的平交道前必须一度停车,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列车通过;

b)注意检查确认沿途的道岔位置是否正确;

c)沿途的调车信号蓝灯视为无效;

d)列车在库内行驶速度控制在10km/h以下,库外行驶速度不得高于25km/h,在道岔咽喉区段和线路曲线区域,应适当降低列车运行速度。

e)列车运行到转换轨信号机(厦滘车厂为Szc/Szr、嘉禾车厂为Xz1/Xz2)前一度停车,再次确认强制开门按钮在水平位(黄灯灭)、信号屏上“车门允许”图标消失。

9.2启动列车进入转换轨时,注意控制速度,适时实施制动,保证列车对标停车。

9.3列车停车后,司机将驾驶模式转换开关旋至“PM”位,然后与行调联系,并按其指示执行。

9.4凭车载信号,以ATO模式或PM模式驾驶列车经出厂线或入车厂线进入正线。

9.5根据运行图的安排,到指定的车站(前方站或线路终端站)投入服务或进入存车线转为备用;

调试列车进入调试区域后,根据行调的封锁命令进行调试。

10列车投入服务

10.1出厂运营的列车按运行图或行调指示直接在与车厂连接的车站或终点站折返后,投入客运服

务。

10.2存车线备用列车投入服务

10.2.1待乘室司机接到备用车投入服务的指示后,穿好荧光服,并通知车控室,然后到站台端墙处待令。

10.2.2接到行调允许下线路的指令后,沿轨旁线路或行调要求的线路走向备用车。

10.2.3司机上车后,报告行调,开启司机台,开空调、照明,缓解停放制动,将驾驶模式开关旋至“PM”位。

10.2.4根据行调命令,凭车载信号以ATO模式或PM模式驾驶列车进入站台投入服务。

11区间运行

11.1列车在区间运行时,司机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行调。

遇危机行车安全时,立即采取停车措施,按行调指示处理。

11.2列车在区间运行时,司机应保持坐姿端正,不间断对前方进路进行了望。

11.3列车行进过程钟,对沿途的信号机和道岔进行确认(ATC系统正常情况下,地面信号显示蓝灯,该信号不作为行车凭证)和呼唤(相关标准用语见附录F)。

11.4列车接近站名标,例行呼唤(相关标准用语见附录F)。

12站台作业

12.1列车进站时,司机应将右手置于主控手柄旁,以随时干预列车停车,并例行呼唤(相关标准用语见附录F).

12.2ATO模式下,由系统执行自动开门,司机执行关门;

人工驾驶模式下,由司机执行开关门操作,人工开门时,必须执行“一确认、二呼唤、跨半步、再开门”的四步曲作业程序(站台开关门作业程序见附录G)。

13折返作业

列车折返作业分站前折返(利用原轨折返)和站后折返(利用折返轨折返),相关折返程序见附录H。

14列车退出服务

正线运营的各次列车正常情况下,根据运行图的安排(行调临时调整的除外)退出服务(在终点站或在与车厂连接的车站)。

14.1列车在终点站清客后直接转备用。

14.1.1司机凭车载信号以ATO或PM模式驾驶列车进入存车线对标停车。

14.1.2列车停车后,司机报告行调,将驾驶模式开关旋至“OFF”位,施加停放制动、分主断、分空调,然后按行调指示到相关司机室待令。

14.1.3在得到行调允许下线路回站台后,司机通知车站,并穿好荧光服下车,下车前关闭列车客室和司机室照明。

下车后,锁闭司机室侧门。

14.1.4沿轨旁或行调指定线路走回站台,到换乘室待令或接乘。

14.2列车在采用站后折返的终点站退出服务,到中间站转备用或回厂。

14.2.1列车采用人工折返折返模式(ATO或PM模式)。

14.2.2列车进入折返线停稳后,到达端司机关主控钥匙,并通知接车司机,接车司机确认后端关钥匙后开本端主控钥匙。

14.2.3转PM模式,分列车空调,并开启本端A车空调(根据需要操作),关闭客室照明,确认道岔、信号开放正确后凭车载信号以PM模式动车。

14.2.4到中间站转备用的列车按14.1的程序执行。

14.2.5回厂列车到达与车厂连接的车站后(根据行驶方向,确认是否需要换端),按列车回厂作业流程执行。

14.3列车在采用站前折返的终点站退出服务,到中间站转备用或回厂的,按14.2.3至14.2.5的程序执行。

14.4列车在与车厂连接的车站直接清客回厂,按列车回厂作业流程执行。

15列车回厂

连接三号线的正线和车厂(厦滘车厂和嘉禾车厂)的出入车厂线和转换轨都具备办理列车出入车厂进路的两种功能,各次列车根据运行图的安排或行调指示从出厂线或入厂线回厂(行调临时调整的除外)。

15.1回厂列车在出段线或入段线前恢复ATO模式运行,列车运行到转换轨自动停车后(此时推荐速度指示为零),司机报行调。

15.2经行调授权后,司机转换驾驶模式至RM25模式,然后启动列车至入厂信号机(厦滘车厂为Xr/Xc,嘉禾车厂为SⅢr/SⅢc)前的一度停车。

停车后,联系信号楼乘务值班员(相关标准用语见附录D)。

15.3与乘务值班员确认入厂信号黄灯开放(黄灯不能正常开放时,开放引导信号)和停放股道后

(如需洗车,按16程序执行),启动列车进入车厂。

15.4列车越过入厂信号机产生Time-out停车后,将驾驶模式转换至Cut-out模式,启动列车限速25km/h继续运行。

a)在道岔咽喉或复杂区段及曲线区域,适当降低列车行驶速度;

b)沿途调车信号蓝灯视为无效,但司机需注意确认沿途道岔位置是否正确;

c)列车在运用库前的平交道前必须一度停车,确认安全后,再次启动列车;

d)列车如进停车线B段停车时,司机必须在B段调车信号机前一度停车(调车信号机

一般设置线路的右侧),与信号楼联系,确认调车信号显示白灯后,再启动列车进入B段停车。

15.5列车在运用库股道停车后,将“信号选择”开关从“无效”旋回“有效”位;

然后施加停放制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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