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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麸质的谷类

小麦、黑麦、大麦、燕麦

欧盟

(14种)

1、欧盟指令2007/68/EC

附件IIIa条款6(3a)、(10)和(11)条涉及的成分

2、欧盟指令2009/41/EC

(1)主要内容:

针对提供给麸质不耐受的人的食品成分和标签方面的规定。

(2)将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3)终产品中麸质含量不超过100mg/kg,食品标签上产品名称可标示“极低量的麸质”;

如果不超过20mg/kg可标示“无麸质”。

甲壳类动物及其产品

蛋类及其产品

芹菜及其制品

芹菜

芥菜及其制品

芥菜

芝麻及其制品

黑芝麻、白芝麻

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含量在10ppm以上,以SO2表示

蜜饯食品(话梅、陈皮)

羽扇豆及其制品

羽扇豆(鲁冰花)

软体动物及其制品

牡蛎、蜗牛

加拿大

(10种)

坚果

杏仁、腰果、核桃、开心果

1、《2003食品标签和广告指南》

2、《修改食品和药品条例(1220-加强食品过敏原、麸质和添加的亚硫酸盐标签指南)》

3、产品中存在浓度总量10mg/kg以上的一种或多种亚硫酸盐。

芝麻

小麦、黑麦、大麦、燕麦、裸麦

牛奶

甲壳类

贝类

鲍鱼

鱼类

CAC

含有麸质谷类食品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蛋及蛋类产品

鸡蛋

鱼及鱼类产品

花生、大豆及其产品

花生、大豆

乳及其产品(包括乳糖)

树生坚果及其产品

杏仁、腰果、核桃

浓度大于10mg/kg的亚硫酸盐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8种)

含有麸质及其制品的谷类

1、《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

2、《食品过敏原管理和标签-企业指南》

鸡蛋及其产品

花生、大豆及其制品

坚果、芝麻及其制品

日本

(7种)

虾/龙虾

推荐标识的过敏原成分(18种):

鲍鱼、墨鱼、鲑鱼卵、橙、猕猴桃、

牛肉、坚果、鲑鱼、鲭鱼、大豆、鸡肉、猪肉、松茸蘑菇、桃、山药、苹果、明胶、香蕉

《食品卫生法》

蛋类

小麦

荞麦

韩国

(11种)

鸡蛋、牛奶、荞麦、花生、大豆、小麦、鲭鱼、蟹、猪肉、桃子、西红柿

《食品标签标准》

中国香港

(9种)

麸质、甲壳类动物、蛋类、鱼类、花生、大豆、乳类、坚果、超过10mg/kg的亚硫酸盐,以及上述物质制品的预包装食品

《食品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

5、预防食物过敏的途径

1)正确的食品标签:

对于过敏体质的人群,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正确、清楚地标识出过敏原成分,是防止他们发生食物过敏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最有效的措施。

2)国外多国已发布多项法规对过敏原标识作出规定。

3)我国已实施的标准:

GB/T23779-2009预包装食品中的过敏原成分;

即将实施的《预包装食品中过敏原成分的标签要求》。

6、各个国家对食品过敏原标签的要求

标签要求

法规依据

《预包装食品中过敏原成分的标签要求》还未实施

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1、未使用含量麸质的谷类加工的食品,麸质含量不大于20mg/kg,可以称为“无麸质食品”。

2、使用含量麸质的谷类加工食品,如果采用一定食品加工工艺专门去麸质成分,当食品中麸质含量不大于20mg/kg,也可以称为“无麸质食品”。

3、如果采取去除麸质成分的工艺后食品中麸质含量在20mg/kg-100mg/kg,则不能称之为“无麸质食品”。

4、符合“无麸质食品”条件的食品可在食品标签上产品名称旁标识“无麸质食品”字样,不符合条件的食品应在食品标签上产品名称旁指出其与麸质有关的真实成分。

5、食品成分与麸质无关的食品不能标识“特殊膳食目的”之类的条款,只能标识为“本食品性质为无麸质”。

6、任何食品或食品成分中存在通过生物技术手段从含上述过敏原成分的产品中得到了过敏原成分也应做出声明。

如果含有过敏原成分的食品标签上没有提供足够的关于过敏原存在的信息将不能在市场上销售。

1、《为麸质不耐受的人准备的特殊膳食目的食品》第1-5条

2、《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6条

香港

必须在食品标签的配料表中对规定的9种过敏原进行明确标识。

根据《规例》附表3第8段的规定,标签须使用中文或英文,或中英文兼用。

不过考虑到加帖标签的实际可操作性、标识的目的和达到的效果,如果预包装食品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以豁免在配料表中列明过敏原成分:

1)包装容器最大平面面积小于10cm2;

2)独立包装并拟作单份出售的凉果;

3)含有单一配料的食品。

1、主要内容:

指出食品标签上必须标识的过敏原成分种类和标识方式,是强制性的法规。

2、所有在美国销售的《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规》规定的包装食品(包括国产和进口的),必须符合该法规中有关的食品过敏原标识要求,但不包括美国农业部管辖的肉制品、禽肉制品和蛋制品。

3、对于鱼类、甲壳贝类、树木坚果三类食品必须标识具体的食品名称。

4、食品过敏原应标注在成分表之后或附近,字体大小与配料表相同,或者在配料表的相关食品过敏原处用括号标出。

但在下例情况中不要求再另外例明食品来源名称:

1)成分的通用/常用名称采用主要食品过敏原的食品名称;

2)来自主要食品过敏原的食品名称在成分列表的其他部分已经予以标示。

否则应在标签中列明来自主要食品过敏原的食品名称。

5、初级农产品(如在自然状态下的新鲜蔬菜和水果)不受《法规》约束。

6、如果违反法规要求,对于公司和其管理者将受到民事制裁或刑事处罚或两者并罚。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进行扣留。

对于含有未声明过敏原的产品,美国FDA可能会要求产品召回。

7、食品生产商或包装商必须在含主要食品过敏原的食品包装标签中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标识过敏原:

1)当含主要过敏原的食物来源名称没有出现在配料表中时,必须在食品过敏原名称后加括号标注食品来源。

2)紧邻配料表处标识食品过敏原的食物来源名称,字体必须不得小于配料表所用字体。

例如:

含有小麦、牛奶和蛋类。

8、食品标签标识中必须标明所有可能导致过敏的成分,哪怕仅含微量过敏原,厂家也必须将其标示出来,但并未要求标明食品中过敏原的具体含量,因为消费者可能不知道过敏原的含量是否足以引发过敏反应。

9、原料成分含有“禁用谷物”的食品不得使用“无麸质标签”,“禁用谷用”包括小麦、大麦及其杂交品系。

10、原料成分来源于“禁用谷物”,例如小麦淀粉,且原料成分未经过减除麸质的工艺处理,造成小麦终产品中麸质含量大于等于20mg/kg,不得使用“无麸质”标签。

11、食品原料与麸质无关时不得使用“无麸质”食品标签。

12、以燕麦为原料成分生产的食品,麸质含量大于20mg/kg,不得使用“无麸质”标签。

1、《食品过敏原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第1-8条

2、《食品标签:

食品的无麸质标识》第9-12条

1、含有过敏原、麸质来源的食品必须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进行标识,而含亚硫酸盐的食品必须两种方式同时标识:

1)在配料表中列明过敏物质具体名称;

2)在配料表附近以带有标题的声明方式进行标识。

2、仅对故意将过敏原、麸质来源、含亚硫酸盐加至食品的三种情况进行规定,而对于无意引入过敏原物质的情况,如交叉污染,未做规定。

3、生产厂商可以自愿按照《2003食品标签和广告指南》使用多种方式告知消费者食品中可能存在过敏物质。

4、豁免情况:

下列情形可以免于在食品标签上标出过敏原:

1)来源于蛋、鱼或者乳且用于制造波本威士忌酒或酒精饮料的澄清剂;

2)用于预包装金新鲜果蔬的蜡涂屋层剂;

3)未列出配料表的预包装食品,包括:

a除坚果混合物预包装产品外的零售食品;

b餐馆、其他商业机构、自动售卖机、流动小卖部提供的食品;

c零售的烧烤、烘烤或者培烤过的肉类及肉类副食品(包括禽肉)。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为给予企业界足够的灵活性,强制性标签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标签的样式。

为此,指南给出了推荐的过敏原标签格式,建议格式内容主要包括3大部分:

1)在成分表中用粗体明示过敏原成分和其衍生物;

2)过敏原的概括性声明;

3)预警声明。

任何食品含有规定的11种过敏原中的一个或多个作为原料成分必须以朝鲜语标签进行说明。

例如可以用以下形式进行标示:

1)含鸡蛋的饼干—鸡蛋;

2)使用蛋黄为原料的饼干—蛋黄(鸡蛋);

3)使用鸡蛋或蛋黄为原料的加工食品—鸡蛋、蛋黄(鸡蛋)。

二、食品过敏原对消费者的健康危害

1)婴幼儿患者:

在5-6岁时大约80%对牛乳、鸡蛋、花生、小麦、大豆产生过敏反应,大约20%对鱼、甲壳类动物的过敏会消除、其余的往往是终生过敏。

2)成年人:

食物过敏的发病率成快速上升的趋势。

3)食品过敏的临床表现:

麻疹、疱疹样皮炎、口腔过敏综合征、肠病综合征、哮喘及过敏性鼻炎、严重时可导致过敏性休克,危及生命。

4)食物过敏至今无特效疗法。

5)过敏原引发过敏反应的最低量无定论。

6)极微量过敏原即可造成造成严重后果。

7)目前预防是防止食物过敏唯一的途径—严防有过敏体质的人接触过敏原。

三、我国出口食品因过敏原被预警召回情况(摘选)

时间(年)

出口国家

产地

产品名称

食品类别

过敏原成分

2009

澳大利亚

中国芝麻糊

即冲饮品

甘薯

干果

亚硫酸盐

地瓜干(甘薯)

笋干

FMD牌五香豆腐

熟食

“必丰农富山庄”梅花糖果

糖果

2008

植物油

油类

萝卜

果蔬

海上最好的品牌虾串

海产品

英丰食品品牌南瓜子

2007

小燕子品牌竹笋

绿豆饼

糕点

四、过敏原管理

1、食品过敏原管理包括:

生产商、监管机构、检测机构、消费者。

2、“可能存在”及预防措施:

1)需考虑对无法控制的、偶然发生的、潜在的危害所采取的最后补救措施;

2)如果上述情况存在,则可以使用“可能存在”这样的描述;

3、已确定三项过敏原管理原则:

1)控制及培训:

生产企业内部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过敏原成分;

2)原料标识成分:

必须准确地反映出食品听过敏成分;

3)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需在包装上向过敏体质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

4、过敏原控制:

1)有意添加及潜在交叉污染的控制:

导致交叉污染的原因

a收购原料前后的交叉接触;

b错误的配方;

c交叉接触;

d存储条件差;

e共享生产设备;

f原料粉尘的污染;

g与反工材料一起进行加工;

h人为过失。

2)风险识别:

a确认存在过敏原的原料;

b确定各个加工环节可能存在的过敏原;

c明确存在交叉污染的环节;

d明确标签问题。

3)确定12个关键环节:

A审核供应商;

b原料验收;

c确定消费群;

d环境卫生;

eHACCP计划;

f企业员工安全意识;

g反工环节;

h重新配方;

i产品研发;

j标识;

k工程及维护;

l措施计划。

五、过敏原的阀值

1、食物中即使含有很微量的过敏原也可以引发消费者的过敏反应。

2、低于10mg/kg的水平可能会低于过敏反应的阀值。

3、仍需严格确定精准的过敏反应阀值。

4、最低可见有害作用水平(LOAEL):

已公布的食品过敏原LOAEL值(蛋白水平)

0.13~1.0mg/kg

0.25~10mg/kg

0.36~3.6mg/kg

0.02~7.5mg/kg

88.0~522mg/kg

1.00~100mg/kg

过敏源管理

食物过敏是食物引起对机体对免疫系统的异常反应。

主要是因为人体对某些外来食物成分的反应过火或对某些蛋白质以及某些食物成分缺乏消化能力。

常见的食物过敏,与免疫球蛋白E有关;

而致敏物即为某些蛋白。

食物过敏目前是不可治愈,只能避免。

引起过敏的最常见及较严重的食物有:

花生、树坚果、鸡蛋、牛奶、海鲜、豆制品……

大约20%的人群投诉过食物过敏,成年人的发生率大概在1-2%,婴儿和儿童的发生率大约在5%。

但是,对于敏感的个体食物过敏会引发生命危险。

目前比较公认并被欧盟认定的主要的致敏物有大概十四种:

花生及其制品:

烘烤花生,花生酱,花生粉,花生油,落花生

甲壳类动物及其制品:

小虾,螃蟹,龙虾,小龙虾

鱼类及其制品:

狼鲈,鲣鱼,比目鱼,金枪鱼,凤尾鱼,鳕鱼,鲑鱼,鱼油,鱼明胶,鱼粉,鱼肉

蛋类及其制品:

蛋清,蛋黄,卵蛋白质,卵白蛋白,溶菌酶,卵粘蛋白,蛋磷脂

(树)坚果类及其制品:

杏仁,榛子,胡桃,腰果,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坚果,澳大利亚坚果,及昆士兰坚果,坚果油

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脱脂乳,奶油,乳脂肪,酪乳,干酪素,酪蛋白酸盐,乳清,凝乳,干酪,稀奶油,酸奶,乳白蛋白,乳糖

大豆及其制品:

大豆蛋白,组织化或水解植物蛋白,大豆零食,大豆粉,大豆磷脂,大豆油,酱油(大豆制),日本豆面酱,豆腐,生育酚(维生素E),植物甾醇类。

含谷蛋白的谷物及其制品:

含谷蛋白谷物的完整清单:

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远古硬质小麦(Kamut)及其杂交品种

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

例如亚硫酸钠代谢物,酸式亚硫酸钠,二氧化硫

芹菜及其制品:

芹菜籽,块根芹,芹菜油,芹菜叶,芹菜浸提香油精

芝麻籽及其制品:

芝麻籽,芝麻油,芝麻酱

芥末及其制品:

芥菜籽,芥末油,芥末浸提树脂油,芥末粉

羽扇豆及其制品:

羽扇豆粉,羽扇豆籽

软体动物及其制品:

蛤,扇贝,牡蛎,蚌类,章鱼,蜗牛等

作为一个消费者怎样预防过敏?

避免食用引起过敏的食物,如对牛奶过敏,不食用牛奶、乳酪、干酪、冰激凌、牛奶巧克力…;

仔细阅读产品的配方表;

不确定时,联系生产厂家;

在外就餐时,通知厨师你要避开的食物。

致敏物的主要管理政策:

对主要致敏物在超过一定限量时进行适当的标识。

如:

花生,在产品中超过1mg/kg时必须在标签中进行标识。

致敏物如何进入食品?

致敏感物通常存在于人们日常所食用的一些健康食品中,这种情况很普通对某些食品来说致敏物也是人们所期望的成份之一,例如:

很多人很自然地喜欢吃加有树类坚果的巧克力。

有的时候,致敏物可能会被意外地混进了不含致敏物的产品中。

如:

花生可能被混进了不含任何其他成份的纯巧克力糖果中。

可能性:

没有警示标示、清洁不彻底、员工的误操作…

食物过敏是一个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加工商有责任控制致敏物,并提供正确的信息。

管理原则

根本目标:

避免有过敏体质的消费者,在选用产品时发生过敏发应。

管理手段:

应用GMP和HACCP分析避免交叉污染。

产品的主要致敏物必须在标签中标示出来。

控制--从原料的采购开始:

供应商评估、主要致敏物声明(MAD)、建立原料标准并在标准中注明。

原料的存放和处理避免交叉污染。

存放时有恰当的标签,含致敏物和不含致敏物的原料隔离存放。

由于器具可能会成为一个交叉接触的源头之一,因此使用专用器具或用后彻底的清洗。

设备及生产:

尽可能的将过敏物在生产流程的末端加入,生产计划应尽量减少因不同产品的转换而造成的清洁。

清洁和消毒:

用水湿清洁,干清洁,以产品冲洗。

返工:

宗旨:

确保含致敏物的返工料不被意外地加入到不含致敏物的返工粉中。

原则1:

成分相近者相加,建立返工矩阵,书面程序。

原则2:

强调标签、颜色标示、避免交叉污染、加强清洁,含过敏物的产品应放在可清洁且有明显标识的容器中。

标签和包装:

确保产品与标签一致。

标签标识政策,所有原材料正确的标签标识也同等重要。

所有主要致敏物必须在标签中表示出来。

如果因为生产交叉接触引起的脚在标签中标注:

可能含有微量花生、鸡蛋。

这里有几点必须要注意:

致敏物标识必须清晰注明种类,如坚果不可指标坚果,要标明是榛子还是杏仁;

标示的名次必须是大家能明白的:

如干酪素最好标成牛奶蛋白,通俗易懂。

目前在中国,只有规定当转基因作物的基因来自过敏源需要在产品中进行标示--转基因作物管理规定。

估计很快也会有相关规定出台。

不过最奇快的是日本人,猪肉、牛肉、鸡肉也算过敏源,这就不懂了。

Major 

AllergenDeclaration(MAD)Guidelines

主要致敏物声称指南

成分Constituent

限量Limit

例如Examples

1mg 

peanuts/kgproduct

甲壳类动物及其制品

10 

mg/kgproduct

小虾,螃蟹,龙虾,小龙虾

10mg 

wholeeggpowderor3.3mgeggwhite/kgproduct

蛋清,蛋黄,卵蛋白质,卵白蛋白,溶菌酶,卵粘蛋白,蛋磷脂

(树)坚果类及其制品

(Tree)Nutsandproductsthereof

10mgtreenuts/kgproduct

除非当地另有法规,否则要考虑制定一个完整的表格列出所有树坚果类:

杏仁,榛子,胡桃,腰果,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坚果,澳大利亚坚果,及昆士兰坚果,坚果油

(说明精炼油或非精炼油)

注释:

就致敏物而言,椰子不作为(树)坚果类考虑。

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3mg 

caseinor10mgMSK/kgproduct

脱脂乳,奶油,乳脂肪,酪乳,干酪素,酪蛋白酸盐,乳清,凝乳,干酪,稀奶油,酸奶,乳白蛋白,乳糖。

caseinor3mgMSK/kgproductforbelow3years

Soybeansandproductsthereof

soyaprotein/kgproduct

大豆蛋白,组织化或水解植物蛋白,大豆零食,大豆粉,大豆磷脂,大豆油,酱油(大豆制),日本豆面酱,豆腐,生育酚(维生素E),植物甾醇类。

含谷蛋白的谷物及其制品

Cerealscontainingglutenandproducts 

thereof

200mg 

gluten/kgproduct

含谷蛋白谷物的完整清单:

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远古硬质小麦(Kamut)及其杂交品种。

成分(衍生物)的例子:

小麦糊精,小麦葡萄糖,谷蛋白,小麦淀粉,小麦芽,粗粒面粉,硬质小麦,大麦芽精,燕麦片。

20mg 

gluten/kgproductforbelow3years

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

Sulphurdioxideandsulphites

10mg/kg 

product

例如亚硫酸钠代谢物,酸式亚硫酸钠,二氧化硫

Examples 

includesodiummetabisulphite,sodiumbisulfite,

sulphurdioxide

Celeryandproductsthereof

芹菜籽,块根芹,芹菜油,芹菜叶,芹菜浸提香油精

Celeryseed,celeriac,celeryoil,celery 

leaf,celeryoleoresins

芝麻籽及其制品Sesameseedsandproductsthereof

芝麻籽,芝麻油,芝麻酱

Sesameseed,sesameoil,tahini

芥末及其制品

Mustardandproductsthereof

0.4 

mg/serving(max.40g)

芥菜籽,芥末油,芥末浸提树脂油,芥末粉

Mustardseed,mustardoil,mustard 

oleoresins,mustardpowder

Lupinandproductsthereof

羽扇豆粉,羽扇豆籽

Lupinflour,lupinsee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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