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基础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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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基础知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基础知识
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44号发布,于2002年3月15日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体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第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求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综合知识
1、重大危险源的概念是什么?
答:
重大危险源是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于一个工厂的且也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是界定危险源的数量,是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物质数量等于或起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2、怎样辩识重大危险源?
答:
根据国家颁布的标准(CB18218-2000)共给出了142种物质及其临界量。
标准规定、按生产和贮存类型不同可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的贮存区重大危险源;按物质性质不同分为四类,分另为爆炸物质(26种)易燃物质(34种)活性化学物质(21种)和有毒物质(61种)。
3、如何储存危险化学品?
答:
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危险化学品的定义是什么?
答: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放射性与危害性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及废弃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环境污染的匀属危险化学品。
5、爆炸品有哪几类?
答:
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体及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放射性物品。
(八类)
6、爆炸品的定义是什么?
答:
在外界条件(受热、受压、撞)作用下,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热和气体,使周围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
7、常见的爆炸有哪两类?
答:
常见爆炸有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两类。
物理性爆炸是由于设备内的液体或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超过了设备能承受的强度,致使容器破裂,内部物质冲去所引起的爆炸,化学爆炸是由于物质发生激烈的化学反应,高速度地燃烧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合压力急剧上升而引起的爆炸。
8、影响爆炸物品敏感度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
影响爆炸物品敏感的主要因素有;
(1)温度
(2)机械作业(3)接触明火(4)氧化剂和强酸作用。
9、什么是爆炸危险场所?
答:
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过程中,能够形成爆炸性混全物或爆炸混全物能够侵入的场所。
10、爆炸火灾危险场所有哪些?
答:
爆炸火灾危险场所是指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性能的气体,蒸气、粉尘,纤维等物质,并在电气设备线路正常使用中或故障情况下产生电火花,足以引起爆炸和燃烧的环境,属于这类场所的有:
喷漆车间,贮存爆炸物品,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仓库,氢气站,乙炔站,洗涤油封等。
易爆易燃场所的电气设备,线路,接地装置的安装,维护检修等,应按有关规程执行。
11、什么是爆炸性混合物?
答:
爆炸性混全物是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闪点低于或等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蒸气,悬浮状可燃粉尘纤维与容气所形成的爆炸极限范围内的混合物。
12、预防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措施有哪些?
答:
<1>设备密封,防止可燃必物质跑、冒、滴、漏和空气渗入设备内,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加强厂房通风,使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不致达到危险的程度。
<3>采用氮、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冲洗爆炸性混合物。
<4>使用不燃溶剂或火灾危险较小的物质,代替可燃溶剂与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物质。
13、燃烧爆炸危险液体分哪三类?
答:
根据液体闪点的不同,燃烧爆炸危险性液体共分三类,甲类:
指闪点低于28℃的液体如气油、苯、醇等,乙类指闪点大于或等于28℃,小于60℃液体,如煤油,松节油等;丙类;指闪点大于等天60℃的液体,如柴油、桐油、润滑油等。
国家规定闪点小于或等于61℃和液体叫做易燃液体。
14、火灾事故与爆炸事故有什么区别?
答:
火灾事故与爆炸事故的发展过程有显著不同。
火灾是在起火后火场逐渐蔓延扩大,随着时间的延续,损失数量迅速增长,而爆炸则就猝不及防,爆炸过程在瞬间即将结束,人员伤亡及物资损失也在瞬间造成。
15、火灾事故与爆炸事故有什么联系?
答:
火灾和爆炸常常互相转化,形成复杂情况,一是爆炸引起火灾,爆炸抛出易燃物可能引起大片火灾,因此,在产生爆炸后应立即考虑是否会引发火灾,并及时采取防范,抢救措施;二是火灾引起爆炸,火灾中的明火及高温引起易燃物爆炸,因此,一旦发生火灾,要尽快将危险品撤出,对易燃品降温,防止一般火灾转为爆炸。
16、消除和控制火源的措施有哪些?
答:
(1)防止撞击、磨擦产生火花;
(2)防止可燃气体绝热压缩而着火;(3)防止高温表机成为火源;(4)防止热射线(日光);(5)防止电气火灾爆炸;(6)消除静电火花;(7)防雷电火花;(8)防止明火;(9)防止化学分解发热自燃。
17、防火防爆安全设备有哪些?
答:
防火防爆安全设备按用途和作用可分为五类;<1>阻火设备;安全液封,阻火器,单向阀,阻火闸门;<2>防火爆泄压设备;安全阀;防爆片(膜),防爆门,防爆球阀,放空管呼吸阀;<3>火星熄灭设备;<4>温度压力指示仪及安全联锁;<5>自动报警器。
18、防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
(2)严格控制着火源;(3)燃爆开始时就及时泄出压力;(4)切断爆炸途径;(5)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的损坏。
19、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的着眼点应放在哪里?
答:
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的着眼点应放在限制和消除燃烧爆炸危险物,助燃物,着火源三者三间的相互作用上,即防止燃烧“三要素”同时出现在一起。
20、爆炸常伴有发热、发光,压力上升,真空和电离等现象发生,并具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其破坏主要一试有以下几种。
(1)震荡作用:
在遍及破坏作用的区域内,有一个能使物体震荡,使之松散的力量。
(2)冲击波:
随着爆炸的出现,冲击波最初出现正压力,而后又出现负压力,负压力是气压下降后空气振动产生局部真空而形成所谓吸收作用。
由于冲击产生正、负交替的波状气压向四周扩散,从而造成附近建筑的破坏,建筑物的破环程度与冲击能量大小,本身的坚固性和建筑物与产生冲击的中心距离有关,冲击波对建筑的破坏还与其形状及大小有关,如果建筑物的宽和高都不大,冲击波易于绕过,则破坏较轻,反之,则破坏较重。
(3)碎片冲击:
机械设备,装置、容器等爆炸以后变成碎片散出去会地相当广的范围造成危险,化工生产中,爆炸碎片造成的伤亡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碎片飞散一般可达100-500m。
(4)造成火灾,通常爆炸气体扩散只发生在极其短促的瞬间,对一般可燃物质不足造成起火燃烧,而且有时冲击波还能起灭火作用,但是,建筑物内遗留大量的热或残余火苗,还会把从破坏的设备内部不断流出的可燃气体或易燃、可燃液体的蒸气点燃,使厂房可燃物起灭,加重爆炸的破坏力。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的方式设施;
(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3)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4)安全评价报告
(5)事故应急救援助措施
三、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四、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五、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就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安全部门报告。
六、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使用,管理
(1)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则,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
(3)质检部门应当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不定期的检查。
七、危险化学品分类储存的安全要求
<1>储存危险化学的基本要求
<2>储存易燃易爆品的要求
<3>储存毒品的要求
<4>储存腐蚀性物品的要求
<5>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和安全标签的管理
<6>废弃物的处置
<7>对危险品储存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分析
八、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基本要求
1、储存要求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工作的部门审查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4>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输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制定。
4、GB15603-1995《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要求: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性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6、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分三种,储存方式:
(GB15603-1995)
<1>隔离储存;<2>隔开储存;<3>分离储存。
7、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
九、储存安排及储存限量
1、危险化学品储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储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2、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
3、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4、爆炸性物品不准和其它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
5、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性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然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氧化不得和油脂混合储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6、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全储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单独存放。
7、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8、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
十、危险化学品养护
1、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商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2、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到好检查记录。
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减少等及时处理。
3、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十一、危险化学品入库管理
1、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3、剧毒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1>商品数量
<2>包装按照: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3>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军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4>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
<5>危险标志(包括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准入库
<6>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撒谎
<7>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照应按照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
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8>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装卸人员应穿工作服,带手套、口罩等,必须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9>各类危险化学危险化学品时,企业应在经营店面和仓库针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制定应急预案。
十二、消防措施
1、根据危险品特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
2、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根据大小设置,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有消防水池,消防管网和消防栓等消防水源设施,大型危险物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消防队,并配有消防车,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有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更新加添置,确保完好有效,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严困占、埋压和挪用。
3、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火灾报警系统。
4、贮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内,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危险化学品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
5、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应设有安全保卫组织,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有专职或义务消防、警卫队伍,无论专职还是义务消防,警卫队伍都应制定灭火预案并经常进行消防演练。
十三、人员培训
1、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对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3、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存工作的专业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十四、储存易燃易爆品的要求GB17914-1999
1、建筑条件:
应符合GBJ16-1987的规定要求,库房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2、库房条件
<1>储藏易燃易爆商品的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
<2>根据各类商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分库存放。
<3>爆炸品宜储藏于一级轻顶火建筑的库房内
<4>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宜储藏于一级火建筑的库房内。
<5>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可储藏于一、二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6>二级易燃固体,高闪点液体可储藏于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的库房内。
3、安全条件
<1>商品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
<2>爆炸品:
黑色火药类,爆炸性化合物分别专库储藏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分别专库储藏。
<4>易燃液体均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应专库储存;
<5>易燃固体可同库存储藏;但发现剂H与酸或酸性物品分别储藏;硝酸纤维素酯,安全火柴,红磷及硫化磷,铅粉等金属粉类应分别储藏。
<6>自燃物品;黄磷,烃基金属化合物、浸动,植物油须分别专库储藏
<7>遇湿易燃物品专库储藏。
<8>一、二级无机氧化剂与一、二级有机氧化剂必须分别储藏,但硝酸铵、氯酸盐类,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经钠,过氧经氢等必须分别专库储藏。
4、环境卫生条件:
<1>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包装的衬热物要及时清理。
<2>库房内经常打扫,地面无漏撤商品,保持地面与货垛清洁卫生。
<3>温湿度要符合储藏要求。
十五、储存毒害品产要求:
GB17916-1999
1、库房条件:
<1>库房结构完整、干燥,通风良好,机械通风排毒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安全条件:
<1>仓库应远离居民和水源
<2>商品避免阳光直射、曝晒、远离热源,电源、炎源、库内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备与毒性质适应的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和急救药箱。
<3>不同种类毒素品要分开存放,危险程度和来灭火方法不同的要分开存放,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混存。
<4>剧毒品应专库贮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执行“五双”制度,(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发货,双把锁,双本帐)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3、环境卫生条件:
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毒品,易燃物,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及时分别清除,用过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更换储藏毒害品品种时,要将库房清扫干净。
4、温度条件:
库区温度不超过35℃为宜,易挥发的毒品应控制在32℃以下,相对温度应在85%以下,对于易潮解的毒品应控制在80%以下。
十六、储存腐蚀性物品的要求GB17915-1999
1、库房条件:
<1>库房应是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防火建筑,建筑材料最好经过腐蚀处理;
<2>溴氢酸、碘氢酸要避光储藏;
<3>储藏发烟硝酸,溴素,高氯酸的库房应低温,干燥通风的一、二级耐火建筑。
2、货棚、露天货场条件
货棚应阴凉通风、干燥、露天货场应地面高、干燥。
3、安全条件:
<1>商品避免阳光直射,曝晒,远离热源,电源,火源,库房建筑及各种设施、设备符合GBJ16的规定。
<2>按不同类别,性质,危险程度,灭火方法等分区分类储藏,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储藏。
4、环境卫生条件:
<1>库房地面、门窗,货架应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2>库内的杂物,易燃物应及时清理,排水沟保持畅通;
第四章事故应急救授预案工作规定
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3、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5、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6、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条件保护标准。
第五章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及应急救援预案编写目的
1、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
<1>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定义:
是指危险化学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众多人员伤亡及其它较大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
<2>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a、控制危险源b、抢救受害人员
c、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d、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
2、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形式
<1>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按事故波及范围及其危害程度可采取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两种形式。
<2>单位内部发生化学事故时,单位负责人对组织救援所负有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3>发生社会事故时,当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所负有的责任和义务,应当做好指挥、领导工作,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应积极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与实施
<1>事故报警与接警
事故报警的及时与准确是能否及时控制事故的关键环节。
当发生化学品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根据各自企业制定的事故预案采取抑制措施,尽量减少事故的蔓延,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出动应急救援队伍
各主要部门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控制事故发展,并将伤员救出危险区域和组织群众撤离,疏散,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清除工作。
<3>紧急疏散
建立警戒区域,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与事故应急处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4>现场急救注意事项:
a、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一般应设在事故地点的上风向开阔处);
b、作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
c、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d、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为,以便相互照应;
e、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
<5>泄漏处理:
a、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为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b、围堤堵截:
筑堤截泄漏液体或霆引流到安全地点。
c、稀释与覆盖:
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环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d、收容(集):
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