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培养基配制标准操作规程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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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规范了微生物实验室培养基的申购、配制、培养基质量控制、储存、使用、废弃处理等。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检验用的所有培养基
职责:
QC检验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内容:
1.操作依据: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2、培养基(Media)是指人工配制的生物营养物质,即用人工方法将多种物质按各种微生物生长繁殖的需要配成的一种混合营养物。
通常指干粉培养基(DehydratedMedium)和配制好的琼脂(Agar)、肉汤(Broths)、稀释液(Diluents)等等。
3.程序
3.1.购买
3.1.1.质量控制部提出采购计划,并填写《采购计划》,注明培养基名称、数量、质量要求、生产厂家等,由相关人员审核,交采购部采购。
3.1.2.培养基买回后,由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由物流部发出。
3.1.3.领回后的干粉培养基,开瓶后应贴上《开启标签》,注明开口日期、有效期至、开口人、贮存条件,并且不得把原标签覆盖。
使用时填写《干粉培养基使用记录》。
3.1.4.检验人员必须依据培养基生产厂家的操作说明进行配制,并填写《培养基配制使用记录》,配制记录上注明所用培养基的批号;
盛装配制好的培养基的容器外应贴《培养基标签》,标签应注明:
名称、批号、配制人、配制日期、有效期至等信息。
批号定义为:
同一批灭菌的培养基为一批,批号编号方式为年XX,月XX,日XX,流水号XX,例如:
2010-05-01配制的培养基第一批灭菌的培养基批号为:
10050101。
3.1.5.配制好的培养基应在一定时间内,按说明书规定时间进行灭菌,避免微生物滋生。
3.1.6.必要时,灭菌后的培养基在配制后必须进行pH值的测定以确保符合药典及生产厂家的规定。
3.2.培养基质量控制
3.2.1.为了保证微生物检验的质量,在使用前,每批配制好的培养基在灭菌后用于供试品检验之前都应进行培养基质量控制检查。
3.2.2.无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包括无菌性检查和灵敏度检查;
微生物限度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指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包括促生长能力检查、抑制能力检查和指示能力检查。
3.2.3.进行培养基质量控制检查应填写相应的记录,如《无菌检查用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计数用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适用性检查记录》。
3.2.4.无菌检查用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无菌性检查:
无菌检查用培养基均应进行无菌性检查,液体培养基每批随机取不少于5支(瓶),培养14天,经培养后应无菌生长。
则可判该培养基的无菌性检查符合规定;
反之无菌性检查不合格,不能使用,按7.6废弃处理。
3.2.5灵敏度检查:
3.2.5.1所用菌种及培养条件见附表1
3.2.5.2取每管装量为12ml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9管,分别接种小于100cfu的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生孢梭菌各2支,另外一支不接种作为空白对照,培养3天:
取每管装量为9ml的改良马丁培养基5支,分别接种小于100cfu的白色念珠菌、黑曲霉各2支,另外一支不接种作为空白对照,培养5天:
逐日观察结果。
空白对照管应无菌生长,加菌的培养基管均生长良好,则可判该培养基的灵敏度检查符合规定。
3.2.6.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3.2.6.1所用菌种及培养条件见附表2
3.2.6.2取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各50~100cfu,分别注入无菌平皿中,立即倾注营养琼脂培养基,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个平皿,混匀,凝固,置30℃~35℃培养48小时,计数;
取白色念珠菌黑曲霉各50~100cfu,分别注入无菌平皿中,立即倾注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个平皿,混匀,凝固,置23℃~28℃培养72小时,计数。
同时,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被检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不小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70%且菌落形态大小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形态一致,则可判培养基的适用性符合规定。
3.2.7.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促生长检查、抑制能力检查和指示能力检查。
用于不同检验的培养基的促生长能力检查、抑制能力检查和指示能力检查所用菌种及培养条件见附表3。
促生长能力检查:
3.2.7.1液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分别取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株(附表3)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
与对照培养管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株应生长良好。
3.2.7.2固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取试验菌各0.1ml(含菌数50~100cfu)分别涂抹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
被检培养基与对照培养基生长的的菌落大小、形态特征应一致。
3.2.8指示能力检查,做促生长能力检查的同时可进行指示能力检查;
3.2.8.1固体培养基促生长能力检查取试验菌各0.1ml(含菌数50~100cfu)分别涂抹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平板上,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
3.2.8.2液体培养基指示能力检查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附表3)于被检培养基和对照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短培养时间下培养。
与对照培养基比较,被检培养基管试验菌生长情况、指示剂反应等应与对照培养基一致。
抑制能力检查:
接种不小于100cfu的试验菌(附表3)于被检培养基中,在相应控制菌检查规定的培养温度及最长培养时间下培养,试验菌株应不得生长。
2.2.9.培养基的培养基质量控制试验应在用于供试品检验前完成并且是符合要求的,特殊情况下未进行或未完成培养基质量控制试验,但必须使用该批培养基时,应在使用该批培养基所检验供试品的检验记录中进行说明,内容包括该批培养基的配制批号、试验结果及试验完成日期,并由培养基质量控制试验的检验人和复核人签字,该批产品的微生物检验结果必须待培养基质量控制试验结果出来后方能下结论;
如果培养基的培养基质量控制试验不符合规定,该批产品的微生物检验结果无效。
2.2.10.菌种复活、传代用的培养基不需进行适用性检查。
4.培养基的贮藏:
4.1新购进未开瓶的干粉培养基按厂家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储存。
4.2.开瓶后的干粉培养基可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自开瓶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但不得超过供应商规定的有效期。
4.3.灭菌后的培养基放冷至室温或培养基质量控制试验合格的瓶装培养基,于2℃~25℃储存。
培养基有效期根据质量控制实验的考察结果而定,但不得超过脱水培养基的有效期。
4.4.培养基分装灭菌,按规定时间培养后,应于2℃~25℃储存,从分装之日算起,无菌检查用培养基有效期为21天,其他培养基有效期为14天。
装培养基的容器外面应贴上《培养基分装标签》。
5、使用
5.1.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填写《培养基配制使用记录》。
5.2.需溶化的琼脂培养基,应用微波炉加热。
根据培养基的数量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温度溶化,一般可选择较短的时间(如5~30分钟)采用梯度升温(如:
第1步:
20℃10分钟,第2步:
40℃10分钟,第3步:
60℃10分钟)的程序加热溶化,每一步加热时间不得超过10min,加热同时观察溶化过程。
需加热熔化的琼脂培养基每瓶体积不得过1000ml。
琼脂培养基加热不得超过1次。
6、废弃处理:
所有培养基(包括使用剩下的培养基、使用过的平板、过期的培养基、培养基质量控制试验不合格的培养基等)废弃前应进行灭菌,处理。
7、变更历史:
文件编号、变更依据、生效日期。
表1:
无菌检查用培养基的灵敏度检查
试验/培养基
目的
菌种
培养条件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灵敏度检查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
100cfu
30℃~35℃
3d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104,<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501,<
100cfu
生孢梭菌CMCC(B)64941,<
改良马丁
培养基
白色念珠菌CMCC(F)98001,<
23℃~28℃
5d
黑曲霉CMCC(F)98003,<
表2:
计数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营养
琼脂培养基
计数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50~100cfu
48h
大肠埃希菌CMCC(B)44102,50~100cfu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501,50~100cfu
玫瑰红钠
白色念珠菌CMCC(F)98001,50~100cfu
72h
黑曲霉CMCC(F)98003,50~100cfu
表3: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胆盐乳糖培养基
促生长能力检查
大肠埃希菌CMCC(B)44102,≤100cfu
18h~24h
抑制能力检查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100cfu
MUG培养基
大肠埃希菌CMCC(B)44102,50~100cfu
≤5h
指示能力检查
5h~24h
曙红亚甲蓝琼脂培养基或麦康凯琼脂培养基
溴化十六烷基三甲胺琼脂培养基
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104,50~100cfu
大肠埃希菌CMCC(B)44102,≥100cfu
甘露醇氯化钠
琼脂培养基或卵黄氯化钠琼脂
30℃~35℃24h~72h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100cfu
亚碲酸盐肉汤培养基或营养肉汤培养基
大肠埃希菌CMCC(B)44102,≥100cfu
24h~72h
8、历史修订记录和原因
版本号
修订原因
修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