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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8亿元,支出总量为50570.52亿元。

收支总量相抵,赤字80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

2010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67526.91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71208.35亿元以内。

  地方本级收入40609.8亿元,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32349.6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总量72959.43亿元,增长19.3%。

地方财政支出73602.49亿元,增长20.6%,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356.94亿元,支出总量为74959.43亿元。

收支总量相抵,差额2000亿元,经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弥补。

  2010年中央财政预算主要执行情况如下:

  1.中央财政收入预算执行及超收使用情况

  2010年中央财政收入总体增长较快,是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以及2009年财政收入基数相对较低等因素的综合反映。

中央财政收入超过预算4410亿元,主要是年初收入预算安排是根据相关经济预期指标测算的,执行中一些指标超过预期较多,导致收入超过预算。

201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34.7%(其中进口增长38.7%),超过年初8%的增幅预期,进口环节税收比预算超收2865亿元;

2010年汽车销售量增长32.4%,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比预算超收1285亿元。

这两项超收合计占中央财政超收额的94.1%。

其他各项收入与预算基本持平。

  中央财政主要收入项目。

国内增值税15895.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增长14.2%。

国内消费税607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15.8%,增长27.5%。

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0487.46亿元,完成预算的130%,增长35.7%;

关税2027.45亿元,完成预算的128.3%,增长36.6%。

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7327.31亿元(账务上作冲减收入处理),完成预算的103.6%,增长13%。

企业所得税7794.25亿元,完成预算的96.7%,增长2.3%。

个人所得税2902.85亿元,完成预算的114.2%,增长22.6%。

证券交易印花税527.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增长6.6%。

车辆购置税1792.03亿元,完成预算的133.9%,增长54%。

非税收入1968.01亿元,完成预算的94.8%,下降22.9%。

  中央财政超收收入使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在中央财政超收的4410亿元中,用于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650亿元,增加对地方公路养护等经费转移支付242亿元;

增加教育支出260亿元,增加科学技术支出56亿元,增加公路建设支出454亿元。

其余2748亿元,用于削减中央财政赤字500亿元,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8亿元,留待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使用。

2010年中央财政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国务院已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报告。

  2.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并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2010年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科学技术、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各项重点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1)教育支出2547.34亿元,完成预算的117.9%,增长28.6%。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720.96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826.38亿元。

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出731.8亿元,全国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22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

免除2900多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

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全面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提高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免除440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等,共支出209.09亿元。

启动新一轮“985工程”建设,推进“211工程”、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等,共支出606.63亿元。

加大对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支出200.67亿元。

  

(2)科学技术支出1728.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5.8%,增长14.3%。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661.3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67.04亿元。

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出302亿元。

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等基础研究,支出244.39亿元。

加强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应用研究,支出904.13亿元。

实施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支出200亿元。

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产学研用有机结合。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50.13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65.87亿元。

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

全国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达到1743家。

大遗址、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加强。

强化新闻媒体传播能力建设,促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4)医疗卫生支出1485.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增长16.7%。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73.56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411.79亿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到8.35亿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5亿人,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120元,中央财政共补助560亿元。

支持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63亿元。

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补助94亿元。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出225亿元。

在60%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

支持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共补助295.69亿元。

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4.9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增长14.8%。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28.2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356.74亿元。

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面达到24%,补助资金120亿元。

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标准达到1400元,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共补助1561亿元。

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支出633.01亿元。

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支出215.62亿元。

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切实保障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适当提高因灾农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中央补助标准,支出137.69亿元。

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相关工作,补助资金71.75亿元。

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推行以工代赈,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对返乡农民工等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力度,扩大扶持范围。

  (6)住房保障支出1125.73亿元,完成预算的113.4%,增长15%。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86.48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739.25亿元。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国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590万套,基本建成370万套,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64.86亿元,增长38.9%。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352.16亿元。

  (7)农林水事务支出3879.6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增长10.5%。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87.8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491.77亿元。

落实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农作物良种补贴覆盖地域和品种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增加到12大类180个品目,共补贴1074.9亿元。

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推动优势特色和安全高效农业发展,支出114亿元。

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92亿元,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411.72万亩,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311.2万吨。

农业林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67.77亿元,累计参保农户达到1.3亿户次。

创新财政扶贫开发机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补助资金260亿元,覆盖扶贫对象3597万人。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52亿元,完成第一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任务,启动第二轮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450个县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等重点工程以及农村电网改造。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扩大到27个省份,支出102.67亿元,5.3亿农民受益。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持的国家级公益林扩大到10.49亿亩,支出75.81亿元。

  (8)国土气象等事务支出370.0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增长51.4%,主要是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增加较多,按有关规定专项用于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76.3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93.65亿元。

支持实施与地质和矿业有关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强基础性调查、矿山环境治理及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方面。

  (9)环境保护支出144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增长25.3%。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9.48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373.62亿元。

推动节能减排,支出851.25亿元。

扶持1184个重点节能项目,促进773户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1689户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推动532个环境监测站和691个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开展标准化建设,实施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重大减排工程,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8.7万公里。

在8个省份约4100个村庄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近3000万台、高效照明产品1.6亿只。

公共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扩大到25个,在6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支出106.31亿元。

实施金太阳工程,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国内规模化应用。

促进生物质能源、风电等发展,在26个城市、62个县启动可再生能源建设应用示范。

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和草原生态建设,支出468.06亿元。

  (10)交通运输支出2599.25亿元,完成预算的122.7%,增长19.3%。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489.58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109.67亿元。

推进国省干线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造30万公里农村公路,支出1512亿元。

对城市公交等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支出187.11亿元。

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补助地方260亿元。

推进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项目建设,支出125亿元。

  (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27.77亿元,完成预算的118.9%,下降2.8%。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88.38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39.39亿元。

推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84亿元。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出93.43亿元。

  (12)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793.24亿元,完成预算的73.6%,下降28.2%,主要是据实结算的粮油利息费用等补贴减少。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95.1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98.12亿元。

实施粮食直补支出151亿元。

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补贴利息费用109亿元。

加强粮油以及石油、有色金属等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支出257.9亿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802.85亿元,完成预算的94.2%,增长29.9%,与预算的差异主要是据实结算的石油、棉花等物资储备费用减少。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40.91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661.94亿元。

继续实施家电汽车下乡以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403.58亿元。

国家储备棉、糖、肉等补贴支出31.93亿元。

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促进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支出81亿元。

  (14)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794.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7.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756.44亿元。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

2008-2010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累计2330.88亿元,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支出655.82亿元和结转下年支出46.57亿元,合计3033.27亿元,实现三年中央财政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投入3000亿元的规划目标。

  (15)国防支出5182.27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增长7.3%。

与预算的差异主要是据实结算的退役士兵安置经费低于预计。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5176.3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5.92亿元。

支持改善军队官兵生活待遇,加强信息化建设,适当增加装备及配套设施,提高军队抢险救灾应急能力等。

  (16)公共安全支出1475.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1%,增长14.6%。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875.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600.22亿元。

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防灾减灾和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2.7亿元,完成预算的97.8%,下降8.3%,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

其中,中央本级支出837.24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55.46亿元。

  (18)国债付息支出1512.36亿元,完成预算的98.5%,增长14.5%。

  汇总以上各项支出,2010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8898.54亿元,增长19.9%。

农业水利、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支出也与民生密切相关,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用于民生支出。

2010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8579.7亿元,增长18.3%。

支持农业生产支出3427.3亿元,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出1225.9亿元,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3350.3亿元,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576.2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民生和“三农”支出不是单独的预算科目,为了便于审议,将与民生和“三农”相关的支出项目综合反映出来,因而存在一些交叉重复。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5781.94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32582.64亿元。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175.57亿元,完成预算的124.3%。

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入59.16亿元,铁路建设基金收入616.92亿元,港口建设费收入114.44亿元,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收入136.41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47.73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183.44亿元,中央农网还贷资金收入91.44亿元等。

加上2009年结转收入631.34亿元,2010年使用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806.91亿元。

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016.75亿元,完成预算的94%。

中央本级支出2284.05亿元,包括三峡工程建设支出69.89亿元,铁路建设支出582亿元,港口建设支出87.15亿元,民航机场管理建设支出46.76亿元,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支出139.1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0.45亿元,中央农网还贷资金支出102.87亿元等;

对地方转移支付732.7亿元,增加133.4亿元,增长22.3%。

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790.16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2606.37亿元,完成预算的201.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09.94亿元,完成预算的213.2%,主要是土地供应增加、地价总体水平上升以及收入管理加强等因素所致。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10.87亿元。

彩票公益金收入243.64亿元。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42.82亿元。

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732.7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3339.07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0298.59亿元,完成预算的17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975.79亿元,包括征地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13395.6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补助农民等支出2248.27亿元、廉租住房保障支出463.62亿元、破产或改制企业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安置职工支出3336.63亿元、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用于城市建设的支出7531.67亿元。

彩票公益金支出288.19亿元,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479.68亿元。

地方教育附加支出177.41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大于支出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三)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558.7亿元,完成预算的132.7%。

超过预算主要是将国有股减持收入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加上2009年结转收入18.9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77.6亿元。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63.43亿元,其中: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支出148.54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9.32亿元,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支出179.5亿元,中央企业改革脱困补助支出121.96亿元,重大科技创新支出32亿元,重大节能减排支出30亿元,境外投资支出22.41亿元,社会保障等支出4.7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10亿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产业发展资金支出5亿元。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11年全国预算(草案)》。

  (四)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情况

  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进一步巩固经济向好势头。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

增加对农民的补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提高对城乡低保对象、企业退休人员和优抚对象等群体的补助水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继续实施家电汽车下乡以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鼓励消费的一系列政策。

  安排使用好政府公共投资,优化投资结构。

通过统筹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支出10710亿元,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及农村民生工程、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方面。

继续代理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用于公益性项目续建和收尾。

  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

巩固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

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继续执行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批管理。

  (五)财税改革进展情况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归并和清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规模逐步扩大。

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27个省份970个县实行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2.86万个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健全公共财政预算,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范围,启动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资源税改革相继在新疆和西部地区试点。

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制度。

积极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全面落实。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加快实施。

  (六)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完善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和车船税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减少代编预算规模,预算年初到位率有所提高。

积极开展重大项目预算评审,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提前通知中央转移支付预计数额,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明显增强。

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12月份全国财政支出占全年支出的比重,从2009年的26.3%下降到2010年的20.1%。

制定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组织清理核实融资平台公司债务。

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机制不断健全。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组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促进管理机制的创新和完善。

预算公开全面推进,对外公开的中央财政预算表格从2009年的4张增加到2010年的12张,支出预算表细化到了款级科目。

74个中央预算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

地方预算公开取得新的进展。

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等财政管理基础工作。

不断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监管力度逐步增强。

顺利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09年中央决算询问的应询工作,年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落实相关改进措施,有关情况国务院已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

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发展改革呈现新的面貌。

  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十一五”时期,全国公共财政总收入30.3万亿元,年均增长21.3%;

全国公共财政总支出31.9万亿元,年均增长21.4%。

国家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投入大幅增加,城乡免费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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