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制度1 Microsoft Word 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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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育龄妇女要求放置IUD而无禁忌症者均可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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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忌症:
1、严重全身性疾患。
2、急、慢性生殖道炎症。
3、生殖器官肿瘤。
4、子宫畸形。
5、宫颈过松、重度陈旧性宫颈裂伤或子宫脱垂。
6、月经过多、过频或不规则出血。
三、放置时间:
常规放置时间为月经干净后3~7日。
上海宫内节育器协作组推广6种时期上环是安全可行的,包括:
1、产时。
2、剖腹产时。
3、产后30~70天。
4、中期妊娠引产后。
5、人工流产后。
6、月经期的第3~5天。
四、手术操作方法:
以铜T型节育器为例:
1、排空膀胱后取膀胱截石位,常规消毒外阴冲洗阴道。
2、铺无菌孔巾,排好器械。
3、阴道PV检查确认子宫大小、方向和双附件有无炎症及包块。
4、放入窥阴器暴露宫颈,碘状涂擦宫颈、阴道穹窿。
5、宫颈钳夹宫颈前唇向外牵拉,如子宫过度屈曲则尽量向外牵拉使宫体呈水平位,用子宫探针测宫腔深度后,顺号扩张宫颈,一般扩张至5~6号。
6、将尾丝与实心棒均放在放置管内,实心棒放在“T”丝臂下端,尾丝在实心棒旁,折叠T横臂使其两端插入放置管内,折叠后放置时间不超过5min以防变形,将调节器放在宫腔深度处,且调节器长轴方向与T横臂方向一致。
7、经宫颈沿宫腔方向送入装有T的放置管,保持调节器平面放与子宫前后壁间送入深度以与宫底相接触为止,此时可见调节器的位置约在子宫颈外口约1cm处。
固定实心杆,将放置器后撤1.2cm,此时横臂向二侧伸展恢复水平位,再将放置等上移至T横臂下端并将T送至宫底,此时调节器正好在子宫外口处,抽出实心杆,再从宫腔内慢慢撤出放置管,剪去外置的尾丝保留约1.5cm。
四、副作用、并发症及其防治方法:
1、疼痛
子宫排异性收缩常引起疼痛,特别是在选择的节育器过大或未放入宫底时,疼痛强烈明显,应取出或更换一枚较小型号IUD。
2、出血
放器后有少量不规则出血是IUD与子宫壁接触引起子宫收缩,内膜局部破损所致,无需处理。
若出血量多或月经量过多,出血时间长,应警惕伴发感染的存在。
必要时将IUD取出,同时给予抗炎治疗。
3、感染
术后2~3天感觉下腹隐痛逐渐加剧,且体温升高,阴道内有血性排液,明确诊断后,应取出IUD并予以抗感染治疗。
感染多由于操作不当或放置后未注意卫生引起,所以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无菌原则。
一旦合并感染,积极给予抗炎治疗。
4、子宫壁损伤
IUD造成子宫壁的损伤可为完全性穿透或部分嵌顿于子宫壁内,多出现在下列几种情况:
(1)未查清子宫位置与屈度。
(2)操作粗暴:
好发于哺乳期的子宫,IUD从宫底尤其是二角部穿出。
一经诊断IUD异位应及时取出,根据异位位置经腹或经阴道取出。
5、节育器嵌顿
IUD过大、断裂致IUD部分或全部嵌入肌壁,一旦发现应及时取出。
6、脱环和带器妊娠
多数和手术者的技术熟练程度、选用IUD的大小及制作的材料有关。
受试者宫口过松、体力劳动过强、过大及放置IUD后月经过多也易造成IUD脱落。
IUD未放置到宫底或IUD过小,位于子宫腔的下方或一侧,IUD异位及子宫畸形,哺乳期放置均可导致带器妊娠。
若多次脱落或带器妊娠应劝其改用其他避孕方法。
宫内节育器取出术
一、适应证
1、生理情况:
计划再生育或不需避孕,如丧偶或离异等。
放置期限已满需更换。
绝经过渡期停经1年内。
拟改用其他避孕措施或绝育。
2、病理情况:
有并发症及副反应,经治疗无效。
带器妊娠,包括宫内和宫外妊娠。
二、禁忌证:
并发生殖道炎症时,先给予抗感染治疗,治愈后再取出IUD.全身情况不良或在疾病的急性期,应待病情好转后再取出。
三、取器时间:
月经干净后3~7日为宜。
带器早期妊娠行人工流产同时取器。
带器异位妊娠术前行诊断胜刮宫时,或在术后出院前取出IUD.因子宫不规则出血,随时可取,取IUD同时需行诊断性刮宫,刮出组织送病检查,排除内膜病变。
四、取器方法:
有尾丝用血管钳夹住尾丝轻轻牵引取出。
无尾丝需在手术室进行,按进宫腔操作程序操作,用取环钩或取环钳将IUD取出。
取器困难可在B型超声下操作,必要时宫腔镜下取出。
五、注意事项:
取器前应做B型超声查或X线检查,确定节育器是否在宫腔内,同时了解IUD的类型。
使用取环钩取IUD时,应十分小心,不能盲目钩取,更应避免向宫壁钩取,以免损伤子宫壁。
取出IUD后应落实其他避孕措施。
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
一、适应症
(一)妊娠在十周以内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症者。
(二)因某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
二、禁忌症
(一)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
(二)生殖器炎症,如阴道炎、急性或亚急性宫颈炎、盆腔炎等,经治疗后再手术。
(三)周身情况不良不能胜任手术者,经治疗好转后,可考虑住院手术。
(四)术前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暂缓手术。
三、术前准备
(一)解除思想顾虑,进行避孕宣教。
(二)详细询问病史及避孕史,特别注意既往人工流产、剖宫产史,本次妊娠是否哺乳期等,检查心、肺,测量血压、体温。
必要时作相应的辅助检查。
(三)作妇科检查,肯定诊断。
必要时作尿妊娠试验,有可疑者应作阴道分泌
物的滴虫、霉菌等检查,如有阳性发现,应治愈后再行手术。
(四)临术前排空膀胱。
(五)认真消毒外阴及阴道,消毒方法和顺序同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前准备常规。
四、手术步骤
(一)术者应穿清洁工作衣,戴帽子、口罩,洗手并戴无菌手套。
(二)受术者取刮宫位(膀胱截石位)。
(三)外阴盖以无菌孔巾。
(四)详细复查子宫位置、大小及附件。
(五)用窥阴器扩开阴道,拭净阴道内积液,暴露出子宫颈,宫颈及颈管用2.5%碘酒及75%酒精、或1‰新洁而灭消毒后,用宫颈钳钳夹宫颈前唇或后唇。
(六)用探针依子宫方向探测宫腔深度。
(七)用宫颈扩张器以执笔式逐号轻轻扩张宫口(扩大程度比所用吸管大半号到1号)。
(八)吸管及负压的选择根据妊娠天数及宫颈口大小,选择适当号的吸管,负压一般在400—500毫米汞柱左右。
(九)吸引
1.将吸管与术前准备好的负压装置连接。
2.依子宫方向将吸管徐徐送入宫腔,达宫底部后,退出少许,寻找胚胎着床处。
3.松开负压瓶装置上的夹子,感觉有负压后,将吸管顺时钟或逆时钟方向旋转,上下移动,待感到有物流向吸管,同时有子宫收缩和宫壁粗糙感时,可折叠捏住皮管,取出吸管(注意不要带负压进出颈管),再降低负压到100—200毫米汞柱,继续以吸管按上述方法在宫腔内吸引1—2周后,取出吸管,测量宫腔深度。
4.抽出吸管时,如胚胎组织卡在吸管头部或管腔中时,需开动机器,将组织吸到瓶中再关机器。
如组织卡在子宫口,可用卵圆钳将组织取出。
(十)必要时可用小刮匙轻轻刮宫底及两角,检查是否已吸干净。
如需放置宫内节育器者,可按常规操作。
(十一)用纱布拭净阴道,除去宫颈钳,取出窥阴器,手术完毕。
(十二)将吸出物过滤,检查胚胎及绒毛是否完全。
分别测量血及组织物的容量,如发现异常情况(无绒毛等),应送病理检查。
(十三)填写手术记录。
五、术后注意事项
(一)在观察室休息2小时左右,注意出血或其他情况,无异常方可离去。
(二)两周内或血未净前禁止盆浴。
(三)一个月内禁止性交。
(四)指导避孕方法。
如无禁忌症时,可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
(五)如有异常情况,随时就诊处理。
一个月后应随诊一次。
备注:
(一)负压装置可采用负压瓶、脚踏吸引器或有安全装置的电动吸引器。
负压瓶吸引较安全、有效、简便、操作无声,应大力推广。
如应用电动吸引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供人工流产用的电动吸引器,必须设有安全阀和负压储备装置,不得直接使用电动吸引器,以防发生意外。
2.吸引前先将吸引瓶达到所需负压,关机后进行吸引,不得直接以电动器吸引。
3.如负压太大,吸管将宫壁吸住,不易抽出时可将吸管退至宫口(有通气孔者,打开吸管的通气孔,让空气进入,使吸管与宫壁分离)。
(二)吸引时先吸孕卵着床部位,可以减少出血(一般孕卵着床在前壁、后壁或侧壁)。
(三)负压瓶装置
1.取250或500毫升广口玻璃瓶,配上橡皮塞。
2.橡皮塞中间打一孔(1厘米直径),插入硬塑料管或钢管约10厘米长。
3.在管上连接一根约30厘米长的橡皮管,皮管另一端安上玻璃接头。
4.负压的产生可采用以下方法之一:
(1)拔火罐法:
用血管钳(或夹子)夹住瓶塞上的橡皮管。
在瓶内倒入95%酒精5毫升左右,滚转玻瓶,然后投入点燃的95%酒精棉球,迅速盖紧瓶塞,备用。
一般250毫升的瓶可产生负压400毫米汞柱左右。
(2)电抽吸法:
盖紧瓶塞,连接电吸引机,抽至所需的负压,然后夹住橡皮管,备用。
(3)其他:
脚踏或其他人工抽吸法等。
5、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一、培训要以提高受训人员的计划生育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为重点。
二、培训方式以选送具备条件的人员按时参加卫生局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采取在岗短期培训相结合。
三、凡从事节育手术的专业人员,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之前,一律不得上岗从事临床技术工作。
四、新任命和招聘人员一律要先培训,再上岗工作。
其它人员在一年中不得少于一次集训。
五、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本科室工作。
6、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消毒管理办法”。
手术操作做到稳、准、轻、细。
严格遵守无菌规则。
二、节育手术人员按证施术,人流限10周内。
手术时必须有助手。
三、进入手术室必须衣帽整齐、换鞋。
手术前更衣、刷手或洗手,禁止非手术人员入内。
四、手术室内除必需品,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各种器械敷料专人保管,定期消毒。
五、手术室的抢救车(盘)、氧气及药品齐全并要定位置;
定品种;
定期检查;
不得外借。
六、受术者排尿后进入手术室,查对姓名、手术名称。
高危手术应做重点手术。
七、术前三问(末次月经、末次分娩、末次手术)、三查(查子宫位置、大小,查附件,差化验单);
术后三查(查绒毛、胎囊、查出血量,查受术者)。
八、每日进行湿式清扫和紫外线消毒,每周空气、地面消毒,每季细菌培养(均要有记录)。
九、手术记录登记表册填写完整准确、专人保管。
十、术后观察一小时,宣教注意事项进行避孕指导。
7、药品管理制度
(包括常用、特殊、急救药品)
一、定人管理。
药品由卫技人员专门管理,充分认识药品是快速、准确、成功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性,提高对服务对象生命健康的责任意识。
二、定点购买。
药品有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统一购买、供给,确保进药渠道正规合法。
三、定位存放。
急救药品存放于固定位置,标识醒目,便于取放,而且保证通风、干燥、避光、避湿、避热。
四、定期核查。
每月自查一次,主要查对是否过期失效、有无破损、账物是否相符等,如发现失效或破损,依法对其处理销毁。
五、定量配备。
药品数量品种齐全,如有消耗及时补充,以备急救使用。
六、不定期抽查。
医务处将不定期对计划生育门诊及手术室的常用、特殊、急救药品管理进行检查,并作为科室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
七、熟悉抢救程序。
技术人员必须了解科内药品的药理作用及不良反应、适应症及禁忌症,熟练掌握急救药品使用方法及抢救急危重患者的程序。
8、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检测制度
一、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具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二、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部门必须严格监测本单位调入、调出、库存药具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一经发现可疑不良反应,需进行详细记录、调查,按附表要求填写并按规定报告。
三、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部门应随时收集本单位调入、调出、库存的药具发生的不良反应情况,每季度向所在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上报,并由县及时向自治州药具管理站集中报告。
四、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部门发现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病例以及在外地使用药具发生不良反应后来本地就诊的病例,应先经医护人员就诊和处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县、地州计划生育药具管理部门报告。
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报告必须由县市计生药具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主要负责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反馈等工作。
负责人必须恪守职责,及时、准确地收集上报有关信息,对玩忽职守者要追究责任。
9、仪器管理制度
一、所有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建立仪器档案,并显示仪器使用状态。
仪器档案内容包括:
仪器的技术资料(中英文名称;
厂商;
型号/证书;
出厂日期;
购买日期/合同日期;
价格;
操作手册;
检测主要原理;
本科管理人员;
应用环境和条件;
检测精密度;
年检测标本量和产值),保养维修登记,使用登记,仪器操作规程和保养方法。
二、每台仪器均由专人保管,制订各类仪器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的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做好保养、校正,以保证仪器的可靠性。
三、每台主要仪器都要提供标准化操作流程(SOP)和指南,未经培训者严禁擅自开启仪器设备。
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的,视情节轻重,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四、贵重仪器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和维护,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能够排除一般故障,保持仪器清洁、干燥、运转正常。
不用时定期检查和通电。
五、每台仪器设备每次使用、维修及保养都应有使用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以便查考。
六、根据各仪器使用的规定,定期进行校准,或者当试剂全部更换、大保养、更换主要零件、出现不正常偏移及认为有必要时,都要对仪器进行校准,并记录。
七、本科所有仪器设备未经科主任及相关部门的同意不得随意借出科室使用。
10、消毒隔离制度
一、认真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严防交叉感染,保护病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
二、手术室人员相对固定,必须接受消毒隔离灭菌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消毒灭菌标准,不得戴首饰、不染指甲、不留长指甲。
三、进入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受术者更换专用衣服。
术者按常规清洁、消毒双手。
四、手术室地面、桌椅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涂擦,紫外线消毒。
每周彻底清扫消毒,50-70%过氧乙酸熏蒸一次,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有检测记录)。
手术后搞好清洁卫生,进行紫外线消毒。
五、无菌物品要有专柜,放置有序,各种容器及敷料均要有标志及灭菌日期,每日检查一次,超过有效期重新消毒。
手术包、器械、敷料等,必须一用一灭菌,做到一人一包一套器具,防止医源性感染。
取无菌物品无菌钳应每日更换。
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可触及无菌物品或跨越无菌区。
六、使用无菌手术包时,应查对名称、灭菌日,指示剂未达标或消毒过期,禁止使用,按无菌要求进行操作。
手术后的器械物品采用由污到净的操作方式,实行无害化规范、擦干上油;
查对品名、规格、数量、放置灭菌指示带,标明日期。
七、体温表应用后,用0.5%的过氧乙酸浸泡(每天更换一次),患者服药一律使用一次性口杯或自带杯子。
11、妇产科查对制度
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一注意”:
取药后查;
服药、注射、处置前查;
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对姓名、对剂量、对浓度、对时间、对用法;
注意用药后反应。
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
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等无误后,方可输入;
输血时须注意观察反应,保证安全。
12、高危手术管理制度
一、高危节育手术范围
(一)半年内有终止妊娠史,一年内有2次终止妊娠史,或连续3年均有终止妊娠史。
(二)剖宫产术后1年内、哺乳期、服用甾体避孕药失败者。
(三)生殖道畸形及盆腔包块者.
(四)既往有子宫穿孔、胎盘粘连、大流血、子宫或阴道破裂修补术、子宫肌瘤剔除术者。
(五)子宫位置高度前倾、前屈、后倾、后屈或宫颈暴露困难者。
(六)脊柱畸形、骨盆病变、下肢病变膀胱截石位卧位困难者。
(七)宫内节育器以异位,变形、嵌顿、断裂、带器妊娠或经绝1年以上者。
(八)严重的节育器质性病变,出血性疾病以及外科成形术后者。
(九)年龄〈20或〉50岁者。
二、只能开展正常情况的人工流产术、放取宫内节育器,小于10周以内孕期的人工流产术。
三、高危节育手术管理要求
(一)凡是有高危因素的受术者,应认真检查,并有上级医师复查意见。
(二)手术操作中,发生意外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上级医疗或负责人,不得隐瞒实情。
(三)对发生计划生育手术意外的病例,应由院长或科主任负责组织讨论,拟定诊治方案,并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和医疗保密制度。
(四)开展高危节育手术的单位,必须成立以院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抢救小组,组织、参加各种抢救工作及出诊、会诊、病案讨论。
13、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14、并发症评审制度
一、质量评审按照1990年“北京市《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卫生部“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断标准”进行。
二、疑难严重的节育并发症鉴定由单位提出,填写申请表,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会诊确定,其它单位及个人出具的诊断证明均无效。
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的技术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终结鉴定。
三、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做出“计划生育并发症”诊断后,应由所在区县或市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疗单位,由专人负责治疗,建立完整病历,制定治疗方案,定期复查。
四、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人,应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不滥用药物,不开人情方,不出具没有临床指征的病休、诊断证明。
15、信息登记、统计、质控、上报制度
一、必须按照国家疾病病种分类进行统计、分类、登记;
二、科主任需每月检查一次各类信息归档记录情况;
三、信息必须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实事求是。
四、及时准确登记、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计划生育科的各种信息;
五、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建好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六、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七、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该进工作。
八、逐渐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九、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
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医务科,从收集至报到医务科一般不超过2小时。
16、计划生育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
同时了解医疗机构死亡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