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图审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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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图审查招标文件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改扩建工程(一期)
施工图审查招标文件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1月
(提示:
招标人应当将本章节空白部分填写完整)
投标人须知
致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图审查工程的投标人:
鉴于我方工程编号为的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图审查工程拟采用直接抽签的方式定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进行,投标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详细内容可查询“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址:
WWW.SZJSJY.COM.CN)。
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由该投标人自负。
二、投标报价
货物及服务类(不含监理)
本工程的中标价:
■为52万元;
□为本工程结算造价的%;
□其他
三、本工程抽签中标的原则
由我方按相关规定在入围投标单位中直接抽取一名投标人做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应提供投标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二)《投标承诺书》;
(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一览表
特别说明:
(一)投标文件中以上所涉及资料均应扫描上传。
(二)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中标公示期内,中标候选人需提供以上所有扫描上传资料原件及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供招标人核查。
五、招标公告发布
我方在交易网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直接确定工程合同价格或结算原则,承诺接受上述条件、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控制价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之日不得少于5日。
六、截标
(一)投标人通过交易网提交资格文件,投标承诺函和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
无需编制技术、商务标书。
(二)投标截止后,我方通过交易网进行网上开标,并公示所有投标人名单。
投标人不到现场出席开标会。
(三)若按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我方有权将暂停或者终止此次招标。
我方不负担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七、资格审查
我方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在交易网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审核通过投标人名单、未通过投标人名单及未通过原因。
八、抽签程序
(一)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20名及以下的,全部进入抽签环节;
(二)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20名的,我方按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的原则票决出15-20名(具体数量由计算机随机产生)投标人进入抽签环节。
(三)经票决进入抽签程序的投标人,按照其在交易网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依次以1、2……20排列抽签序号。
(四)由我方在上述号码中抽出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五)中标人经定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影响中标结果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处罚,招标人在进入抽签环节的其他投标人中重新抽签确定中标人。
九、否决性条款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判定为无效标,不得参加抽签定标程序:
(一)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二)在截标时间前未提交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须知第五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三)《投标承诺书》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提供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担保;
(五)本工程属于政府投资工程,且投标保函非银行出具;
(六)投标保函的担保金额、保证期间、索赔条件、付款条件不符合本须知附件2《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的实质性要求;
(七)修改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承诺书》;
(八)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补充的其他条款: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合同(见附件)
附件: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3、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附件1:
货物及服务类(不含监理)投标承诺书(提示:
招标人必须事先将所有的空格填好后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只需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规定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即可)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我方决定参加贵方工程编号为的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改扩建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抽签竞标,并完全接受贵方与招标公告一并发出的“投标人须知”中的所有内容。
为此,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同意接受贵方提出的:
■本工程的中标价为52万元;
□本工程的中标价为工程结算造价的%;
□其他。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接受全部合同条款,并保证在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派出合格的项目班子承担本工程任务。
4、我方保证在中标后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承揽本工程任务或转包本工程任务。
6、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
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诺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附件2:
营业执照
附件3:
资质证书
附件4:
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
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
工程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图审查
投标人:
姓名
年龄
职务
学历
职称
从事审查工作年限
拟在本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担任职务
附件5: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
工程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图审查
工程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
委托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施工图审查单位:
二○一六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委托机构(甲方):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审查机构(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法规和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法规和规章。
1.4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涉及项目的情况:
2.1项目名称: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图审查
2.2设计单位:
2.3勘察单位:
2.4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荷路南侧,拟对医院现有医技楼进行改扩建,并新建地下放疗机房,新增建筑面积25425平方米(其中地下放疗机房建筑面积6778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2007.47平方米。
拟将原一期住院楼地下室库房改建为住院放疗机房,改建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原一期核医学科增加PEC-CT机房。
2.5审查范围:
本工程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强弱电、燃气、总图、户外管网、室外配套、景观绿化、室内外装修、智能化、地基处理、基坑支护、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及照明工程、燃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接入外线工程、防辐射工程等本工程计划投资内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第三条乙方对甲方提交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初步设计审查内容详见附件一。
施工图审查分为二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审查,审查内容为国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深圳市规划局《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的审查内容(详见附件二);第二部分绩效审查,审查内容为施工图设计质量全面审查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四条、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时限:
4.1初步设计基本审查时限:
乙方应在建设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7个日历天提交各项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初审意见。
4.2施工图审查基本审查时限:
乙方应在建设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按以下时限要求提交初审意见、审查报告(一式三份)及加盖“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文件(三套)。
4.2.1住院放疗机房及核医学科增加PET-CT机房涉及各项工程专业施工图:
3个日历天提交初审意见,设计单位答复后2个日历天出报告;
4.2.2除4.2.1外项目提前开工所涉及的各项工程(如场地平整、基坑支护、桩基础等各)专业施工图:
5个日历天提交初审意见,设计单位答复后3个日历天出报告;
4.2.3项目涉及各专业施工图:
10个日历天提交初审意见,设计单位答复后5个日历天出报告;
4.2.4专业施工图:
日历天提交初审意见,设计单位答复后日历天出报告;
4.3绩效审查时限:
4.3.1乙方须提前介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参加或组织有关设计会议,进行计算核对、讨论论证等,乙方应在建设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后,10个日历天提交审查报告。
4.3.2乙方应确保设计审查文件质量达到规划、消防、人防及其他建设审批部门相关规定要求。
4.3.3重大设计变更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时提交审查意见。
第五条审查费用:
5.1根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88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查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上限收费标准为工程勘查设计收费标准的6.5%。
按市场规则下调20%,即审查费取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2%。
5.2审查费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基本审查费,取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的4%;第二部分为绩效审查费,取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的1.2%。
合计总审查费用为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2%暂定为52万元,最终结算价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业局审定价格为准,且不超过深圳发改委批复的金额,超出部分不支付。
5.3仅完成第一部分内容审查的或第二部分审查内容不齐全、审查深度和审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只支付基本审查费用;
5.4第二部分审查内容齐全、审查深度和审查质量基本符合规定的,按照以下情况支付绩效审查费用;
5.4.1审查后的设计文件无Ⅰ类问题(分类详见附件三)、Ⅱ类问题少于8个(含8个)、Ⅲ类问题少于15个(含15个),Ⅳ类问题较少,支付全部绩效审查费用(即工程勘察设计费的1.2%);
5.4.2审查后的设计文件无Ⅰ类问题、Ⅱ类问题少于8个(含8个)、Ⅲ类问题少于15个(含15个),Ⅳ类问题较多,支付绩效审查费用的70%(即约工程勘察设计费的0.84%);
5.4.3审查后的设计文件无Ⅰ类问题、Ⅱ类问题少于8个(含8个)、Ⅲ类问题多于15个的,支付绩效审查费用的30%(即约工程勘察设计费的0.36%);
5.4.4审查后的设计文件出现Ⅰ类问题,或无Ⅰ类问题、Ⅱ类问题多于8个,不支付绩效审查费用;
5.4.5上述审查后的设计文件问题不包含因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的和审查机构已提出但设计单位不接受等非审图机构责任而引起的设计错误。
5.5本合同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完成所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提供完整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报告、所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报建通过后,且发改部门下达投资计划后,支付基本审查费的80%。
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甲方完成对乙方审图质量的绩效评估,并根据本合同第5.2、5.3、5.4条规定核算审查费,经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业局审定后,按审定的结算价支付的剩余审查费用。
5.6在合同实施期间,审查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5.7审查费均以人民币支付。
5.8甲方具备支付条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合法发票,甲方审查无误并签署意见后,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由其审核后拨付费用。
在此之前,乙方应提供专用帐户报市财政委员会备案,以便费用的及时支付。
费用的支付和结算应遵循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因本工程属政府投资,根据市政府颁发的《深圳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费用最终由市政府财政部门支付,因此,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时间只指甲方完成审批的期限。
因政府其他部门核批导致付款延迟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付款申请的凭证,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迟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甲方或设计单位对乙方提交的审查报告如有重大不同意见时,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由甲方或设计单位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复查并做出复查结论,复查费用由与专家复查结论持不同意见的一方承担。
甲方或设计单位对复查结论仍有分歧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应对向乙方提交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于因甲方错误提交的施工图纸、文件以及相关资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7.1.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按照乙方所耗工作量追加审查费用。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审查责任,但不代替设计单位应承担的设计质量责任。
7.2.2乙方应保护甲方(或设计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文件以及相关资料等,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或设计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或设计单位)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审查工作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已经开始审查工作的,根据实际已经审查工作量占全部审查工作量的百分比收取审查费用。
8.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并就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乙方收到甲方纠正通知后五日内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停付咨询费并提出进一步索赔,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8.3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审查费用支付手续。
8.4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合作条件,乙方有权推迟相应工作。
8.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交审查成果文件,则每延迟一天赔偿1000元,在基本审查费支付中扣除。
8.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审查费用的40%作为赔偿,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8.7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金额不超过其所收取的审查费合同金额。
8.8审查后的设计文件出现Ⅰ类问题(因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的和审查机构已提出但设计单位不接受等非审图机构责任而引起的设计错误除外),乙方应返还所有基本审查费用,同时甲方将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并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做记不良行为记录。
8.9乙方违反国家和地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规定的,甲方将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并予以作不良行为记录,直至取消其投标甲方项目得资格。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9.1双方同意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9.2.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执八份,乙方两份。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0.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备案。
各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所:
住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合同附件一:
初步设计审查内容
一、初步设计的主要指标是否符合规划、国土资源、消防、民防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要求,设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二、各有关专业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纹的执行情况。
三、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有关初步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
四、有关专业重大技术方案是否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是否安全、可靠。
五、初步设计内容是否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六、初步设计内容是否合理。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各相关专业设计是否符合经济美观、安全使用、保护环境的要求;
2.工艺方案是否可靠,选用设备是否合理,设计方案是否优化;
3.是否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土地、能源、水资源和材料;
4.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是否使用、可靠。
合同附件二基本审查内容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二、深圳市规划局《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办法》第五条施工图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查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及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
(二)审查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上的签章是否规范。
(三)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该项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批意见书》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意见书》的规定。
(四)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该项建设工程依法应遵守的各类国家、地方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合同附件三施工图质量全面审查内容
1、是否按照经批准的有关项目审批文件进行设计,并指明不符合之处;
2、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详细指出没有达到规定深度的部分;
3、对基础选型专题报告和抗震构造措施提出评价与审查意见。
4、设计文件是否存在过分设计或设计不足的情况,并提出建议;
5、复核建筑面积计算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6、核对并指出各专业及专业之间图纸的错、漏、碰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施工阶段由于设计错误造成的设计变更;
7、审查设计功能合理性、设计完善程度和施工可行性,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8、审查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参数、管线综合设计的的合理性,指出可能发生的设备运行隐患,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9、提出合理的经济和技术优化建议。
合同附件三设计错误分类
一、建筑工程
Ⅰ类错误:
指设计文件中存在原则性或方案性的错误,并将导致工程决策错误,或造成不能正常使用、返工,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安全事故,如: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或选用无效的标准规范;2、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用途或目的或规定的规模;3、不满足城市规划对项目控制性指标的规定和要求;4、违反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的强制性条文;5、设计方案不正确;6、主要部位设计错误并影响安全性能或使用功能,或结构施工图设计没有计算书;7、出现因设计责任引起的一类变更。
具体按照专业又可分为:
严重违反规范、标准、规定,有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安全和使用的错误,如:
建筑专业:
规范中消防间距不够,而又未采取措施;规划中日照间距不够;防火分区面积超规定,电梯/楼梯厅不符合防火要求等。
结构专业:
结构(含基础)选型错误;计算原则错误;未考虑抗震设计;建筑物长度超过规范要求而未采取任何措施等。
给排水专业:
规范要求的消防设施未设计;消防水量、水压达不到规范要求;生活给水水量、水压达不到规范要求等。
暖通专业:
规范要求的防火排烟设施未设计,排烟风量达不到规范要求,又未采取必要的措施等。
电气专业:
变配电、电话、电视、消防、广播音响等系统及各种机房平、剖面设备布置等严重违反规范、标准、规定;配电方案有严重缺陷等。
Ⅱ类错误
指设计文件中存在错误,有可能造成施工困难、使用困难或较大经济损失,如:
1、违反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的重要条文;2、设计漏项;3、选用淘汰的设备;4、出现因设计责任引起的二类变更。
具体按照专业又可分为:
A、设计存在错误,有可能造成施工困难、使用困难或较大经济损失,如:
建筑专业:
总平面竖向设计错误;轴线错误或对不上,楼梯碰头;视线计算错误等。
结构专业:
计算书未经校对;结构构件安全储备不足;结构与建筑节点不一致等。
给排水专业:
由于设计的水塔或水箱高度不够,造成水压不足,出水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高层建筑消防减压、止回等设计不当等。
暖通专业:
冷、热负荷计算有重大错误或系统选择不当;膨胀水箱高度低于采暖系统等。
电气专业:
选用国家已公布的机电淘汰产品;供配电系统的控制保护,自动控制和自动调节原理图,各站弱电设备之间线路连接图等设计不周或有严重错误;低压配电柜开关与所保护电缆选型不匹配,电缆母线容量不匹配等。
B、严重影响报建:
如计容积率面积(包含各个分部)超过允许的误差范围;平立剖面对不上;民防单元面积超过规范。
Ⅲ类错误:
设计中局部细节存在不合理或缺点,但对工程决策和质量无重大影响,如:
1、违反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的一般条文;2、设计的流程、系统、平面布置不够合理;3、设备、构造、材料等选用不当;4、重要的数据、计量单位、尺寸出错;5、不符合国家对工程设计文件内容深度及格式的规定要求;6、出现因设计责任引起的三类变更。
具体按照专业又可分为:
A、局部违反规范、标准、规定,但容易修正、且返工量不大,如:
建筑专业:
栏杆的高度及强度不符合要求;消防电梯不合防火要求,疏散门宽度不够、管道井不合防火规范等。
结构专业:
按简支计算的梁、支座与梁柱整体连接构造用负筋不够;悬挑构件配筋错误等。
给排水专业:
生活饮用水管理与非饮用水道连接,未采取防回流污染措施等。
暖通专业:
管道井不符合防火规定;穿越防火墙未装防火阀;风管材料及保温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等。
电气专业:
低压配电级数超过三级;照明系统中单向回路灯和插座数量超过25个;烟、温感探测器位置;自动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