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工龄.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4255755 上传时间:2023-05-06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0.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合同法工龄.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劳动合同法工龄.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劳动合同法工龄.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劳动合同法工龄.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劳动合同法工龄.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劳动合同法工龄.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劳动合同法工龄.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劳动合同法工龄.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劳动合同法工龄.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劳动合同法工龄.docx

《劳动合同法工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合同法工龄.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劳动合同法工龄.docx

劳动合同法工龄

劳动合同法,工龄

篇一:

新劳动法工龄及其计算方法

新劳动法工龄及其计算方法?

?

?

?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

?

?

?

?

?

计算工龄的方法?

?

?

?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

?

?

?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

?

?

?

3、工龄折算法。

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

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

?

《新劳动法》关于计算工龄的方法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

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违法解除合同的成本就更高,与之前的法律规定的区别在于成本就增加一倍。

于是,赶在新法实施之前,部分企业使出了让员工“先辞职再重新上岗”的招数,以为这样可以消除员工工龄,规避以后的赔偿风险,但他这样做实际上并没有改变什么,本身他提出辞职以后,他又给你续订新的劳动合同,这个工作年限同样的连续计算。

篇二:

关于连续工龄及经济补偿的相关法律条款及个人建议

关于连续工龄及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律条款及个人建议

一、连续工龄的作用

1、工龄主要是作为公司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依据。

一般而言,非员工本人意愿发生调动或者公司辞退员工等情形,公司需按照工龄长短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过错或者主动辞职等原因离职,公司则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关于连续工龄的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

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

?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五)其他合理情形。

三、关于经济补偿的标准

(一)20XX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前

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二)20XX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后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操作建议方案

(一)分段清算方案

1、含义:

根据员工调动过程,只要发生一次调动,就处理好员工在调出公司的工龄和经济补偿。

2、优劣:

(1)优势:

及时处理劳动关系,降低劳动用工风险。

因为经济补偿基数按当时工资水平计算,所以集团支付的经济补偿总费用较低。

(2)劣势:

需要及时兑现经济补偿金。

(二)一次清算方案

1、含义:

员工发生调动时,承认工龄并由下一用人单位承担,以此类推,员工工龄累计计算。

当员工非本人原因从集团离职时,由最后一家用人单位按离职当时的工资水平计算和支付经济补偿。

2、优劣势:

(1)优势:

处理好劳动关系,降低用工风险。

延迟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间。

如果员工主动离职,那么可以减少支付这部分人员的经济补偿。

(2)劣势:

计算经济补偿的基数按最后一家公司工资水平计算,因为工资水平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所以如果最后一次清算,那么经济补偿金总费用将比方案一高。

五、后续影响

如果按方案一操作,因为已经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了断了员工以前的工龄,所以调入公司可以将员工视为新进员工,从而避免了连续计算工龄带来的后续影响。

个人倾向于方案一。

如果按方案二操作,在集团范围内承认连续计算工龄,可能会产生的后续影响有:

1、员工到新公司后劳动合同期限如何确定?

建议方案:

既然承认连续计算工龄,那么就按照累计工作年限确定新公司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达到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条件的,新公司应与其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

操作时,需将连续计算工龄的证明材料作为劳动合同期限的依据。

2、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中途调动到新公司后,其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如何处理的问题。

建议方案有两种选择:

(1)原公司休完年休假后再调动到新公司。

那么当年度,该员工在新公司再无年休假。

(2)在调动时,原公司将应休未休年休假情况发函给新公司,由新公司安排时间年休假。

3、假设该员工在最后一个工作单位因为严重失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后工作单位根据法规不需给予经济补偿,那么该员工曾经

工作过的工作单位是否应给予经济补偿?

经过查阅法律条款,个人认为此种情况下,该员工曾经工作过的工作单位不应给予经济补偿。

4、员工调动后,工龄补贴是否连续计算,如何操作?

建议方案:

既然承认连续计算工龄,那么员工工龄补贴也应连续计算。

操作时,调出公司应将工龄信息和工龄补贴标准发函给调入公司,便于调入公司继续执行。

可能还有其他后续影响,暂时未考虑到。

篇三:

劳动法之工龄

劳动法之工龄

1、什么是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参加社会劳动(含体力、脑力劳动),获取劳动报酬作为他们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劳动)时间,是计量一个职工从事社会劳动和工作时间的总称谓。

(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

2、什么叫做一般工龄?

一般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若干单位间断的从事劳动和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他们全部或者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

例如:

某职工解放前在甲工厂干了三年,又到乙工厂干了五年,在丙单位一直干到解放后公私合营,他的前两段工作时间,可计算为一般工龄。

(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

3、什么叫做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工在某一个单位或某一个企业连续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他们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劳动)时间。

连续工龄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规定叫做本企业工龄;按照一九七八年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对干部叫“工作年限”;对工人叫“连续工龄”,在计算退休费时两者是一致的。

本企业工龄的叫法,因为不够确切,故在现行文字中不再出现。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4、职工经法院判刑又经复查平反撤销原判或改变处分,其“服刑”时间可否计算工龄?

对于因错判或撤销原判不给处分或改为行政处分(不包括开除)的,其已“服刑”的时间,可与“服刑”前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对于改判刑期或改为开除处分的,其“服刑”或已“服刑”的时间,均不得计算工龄。

(劳动部[64]中劳薪字第439号)

5、职工被劳教刑满解除后工作的可否计算连续工龄?

职工中已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其在劳动教养期间,不论是否开除公职,均不计算连续工龄。

未开除公职的其劳动教养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劳动人事部劳人险函[1984]15号)

6、被判处缓刑的,其缓刑期间可否计算工龄?

有期徒刑缓刑只适用于人民群众中犯普通刑事罪、情节不太严重、认罪态度较好,处刑较轻、宣告缓刑后释放在社会上没有什么危险,群众又没有意见的被告人。

缓刑本身不是一种刑罚,而是对被判刑的一种考验期满。

如果被判刑在缓刑期限内,未再犯罪,缓刑期满,原判徒刑不再执行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计算工龄。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劳动总局(78)法办研第11号)

7、被判处缓刑期间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工龄应如何计算?

他们在缓刑期间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期间可以计算工龄或工作年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应从恢复政治权利后重新计算。

(劳动人事部劳人险局[82]2号)

8、刑满就业人员的工龄如何计算?

劳动犯人刑满在劳改单位就业的,被批准转为固定工的,其恢复政治权利后在该单位就业的

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未转为固定职工被清理或遗送回原籍以后参加了工作的,其在劳改单位就业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

([1980]劳险便字82号)

9、被开除公职或判刑以后又参加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被开除公职或判刑,以后又参加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的工作时间,从重新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因过失犯罪被判刑,情节较轻,或缓刑、监外执行未离开工作岗位,也可以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

(中组发[1982]11号)

10、直接到企业或回农村后又到企业工作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工龄应如何计算?

根据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1964年4月《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第109个问题解释,不论他们转业,复员和退伍时领过任何待遇,也不论他们直接转到企业工作或回农村后隔一段时间又到企业工作的,他们的军龄均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1964]《劳动保险问题解答》)

11、复员退伍军人的入伍,退伍时间应如何确定?

退伍的义务兵的军龄计算,其入伍时间,要从县(市)革命委员会征兵办公室(人民武装部)批准之日起计算;退伍时间,要以批准退出现役之日为准计算军龄。

(劳动人事部(1982)16号)

我国对义务兵就业有专门的法律规定。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5条规定: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人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10个月的,按周年计算。

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人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据此不难看出本案崔柄的工龄包括了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是应被计算为连续工龄的。

所以崔柄有权利向公司提出住房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14条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5条

12、复退军人在待分配工作期间,工龄可否连续计算?

复员退伍军人离开部队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为工龄。

(劳人险函[1983]32号)

13、民办教师上各级师范院校学习,其工龄应如何计算?

民办教师经组织批准被录取(或保送,推荐)到各级师范学校学习毕业(结业)后,仍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入学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包括经正当手续调动,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任教的时间),可与毕业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教育部(80)教计字267号)

14、民办(代课)教师经批准进入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继续从事教育工作,其学习时间可否计算工龄?

民办(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国家教委[86]教计字179号)

15、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到城镇参加工作后,其在农村插队期间可否计算工龄?

其在农村插队期间可以计算工龄。

(劳人培[1986]23号)

16、乡镇干部、农村干部、乡村医生的连续工龄如何计算?

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其成为正式国家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含当赤脚医生的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的时间,如有正当手续调动的也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劳人险[86]5号)

17、被征用土地后的农民由征地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人的,其工龄如何计算?

因城市建设征用土地,被占地农民转为正式工人后的工龄,应从其被吸收为工人到单位报到并领取工资之日起计算。

(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26号)

18、高等学校,中专和技工学校学生延期毕业或毕业后延期分配期间是否计算工龄?

应当从他们正式分配工作报到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

[1982]劳险便字9号

19、部队家属随军人转业复员到地方工作的其工龄应如何计算?

具备了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件的,定为集休所有制企业的,随军队干部调出该地区时,应由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其在部队家属工厂工作期间,应该计算工龄。

(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1]17号)

20、从集体所有制单位调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其工龄能否连续计算?

他在集体所有制单位专职从事工作,并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1964]内人工字第180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