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童书作者谋生实用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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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童书作者谋生实用手册

《中国童书作者谋生实用手册》

(本文由小书房儿童文学网()创始人漪然撰写,未经作者许可,请勿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非盈利性使用和转载,还请保留此行说明。

有鉴于维护知识产权的操作难度,事前预防要远远胜过事后懊恼。

而这里总结的几个完全属于个人的小经验,也是希望更多的作者能掌握一些基本的自我保护的技巧,并让整个文化产业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有序化。

本手册共分六篇详述从投稿到签约的流程,由于完全是个人经验,也难免有一些不够全面之处,因此也希望能得到业内人士的反馈和补充,让这个手册更趋于完善。

【投稿篇】1

【约稿篇】2

【价格篇】4

【签约篇】6

【维权篇】9

【代理篇】12

【投稿篇】

1、投稿邮件须留档

对任何一个作者来说,有一个投稿之前必须要做的事情,那就是给自己的原始稿件留下一个有时间印记的存档。

手写的稿子要写上时间就不用说了,现在大部分投稿都已经是电子往来了,那么,大家就一定要保留好自己投稿的原始邮件,不要删除投稿邮件,也不要用QQ中转站一类会让附件过期的方式加附件。

邮箱发件人的姓名也最好用自己的真实姓名,而不要使用无法辨别是否为你本人的假名。

此外,如果有可能,可选择同时发送稿件备份给你的好友或者代理人一份,这样万一你的稿件出了什么问题,总还有个人证可以证明,这稿子确实是你某年某月写的。

如果有网上发表的记录,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但是同样需要有看过这个网页的人证。

投稿人千万不可忽视这一步,后面的【维权篇】会帮你认识到,这看似繁琐的一步是有多么的重要。

2、一稿多投很合理

投稿中一件极其令人郁闷的事情,就是投出去的稿子如石沉大海,甚至连个退稿信都收不到。

按照著作权法条款,规定你投给杂志社的稿子等三十天没有回音可以再次投稿。

但是,也有一些杂志社既不发退稿通知,还给出一些变态规定要作者投稿后仨月内不许再投别家,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把他们从投稿名单上踢飞。

当然,也有一些杂志社和报刊并不在意自己用的是不是首发作品,现在一些刊物甚至还支持自己的作者一稿多投,因为只要注明是转载并注明首发刊物名称,对他们也是种宣传。

所以,在投稿的时候,事先问清楚这些细节还是很有必要的。

而对出版社,就更无需顾虑什么一稿多投了,同时投稿给多家出版方,最后选择一个回复最快,报酬最合理的出版方进行签约授权,完全是作者的正当权利。

当然,在给多家出版方投稿的时候,注明你同时投稿给了哪几家,也是作者应该让出版方享有知情权的义务。

3、发帖要留联系方式

如今,在博客和论坛发帖,几乎已经成为作者发表作品的另外一个主要方式。

而在网上发帖让编辑自己来约,也确实要比自己一家一家去投稿,来得更有效率。

但是,同样有许多人就是因为网上发帖而导致自己的文字被编辑擅自取用。

还有的时候,也会被一些小人抄袭利用。

要避免这些情况,发帖时就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慎重选择发帖场所,不要发太多地方,认准一个地方就应该长期扎根,如果发帖没有固定的网站,你的发帖一旦被滥用,追查的难度就会非常之大;

二、在你的每个发帖里,或者签名里,要附加个郑重声明,未经许可不要转载和商用(一般正规的原创作品类网站平台,会默认发帖的时候自动加上这种声明)。

同时,可以在签名里留下邮箱、个人主页之类的联系方式(如果你不想被人整天打扰,最好不要留电话地址等信息,有条件的,也可以留个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三、为了防止被无良书商直接盗印,长篇作品的话,发选章即可;

四、如果是出版过的作品,在发帖的时候,要注明出版信息,如某某杂志第几期;完全为约稿的创作(比如图画书的翻译文字),在发帖的时候也应当注明此作品的出版方的名字;已经被约的稿子,一定要在贴子主题上注明已经被谁采用;

五、完全是电子稿的作品,在网上发帖的同时,仍然应该留一个邮件备份。

 

【约稿篇】

1、人口调查不可少

作者已经写好的作品,编辑看中了,来找作者问可以用么?

请作者千万不要因为被人看中的兴奋而随口回答,拿去用吧!

因为,如果你都没有搞清楚这是一个什么出版单位,他们的稿费标准是什么,何时支付,这个编辑有没有乱改稿子的习惯,就这样授权给人家了,将来稿费被拖,稿子被删节等情况出现了,你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甚至,你会发现那个和你约稿的编辑收到你的答复,就人间蒸发了,你想问问后来这篇稿子到底有没有被用,都不知道找谁去。

所以,在接到这种约稿的时候,首先,你要问一下对方的刊物名称或者出版过的作品名称,再要QQ号等即时联系工具(对其出版物一定要进行网上搜索,如果发现是个质量很烂的杂志或者出版社基本上就不要继续下一步了)。

然后,你要问清楚他们的稿费标准、是否会在改稿的时候通知作者、这篇稿子用在哪一期(稿费太低的也可以到此为止)?

最后,你一定要像做人口调查一样问清楚对方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地址(不然出了问题你找谁啊)。

2、约稿类型要看清

编辑自称很喜欢一个作者,来问作者是否可以给她们撰写一个有特别需求的稿子,或者是一个有特别需求的专栏。

请作者千万不要因为被人赏识的感觉而冲昏头脑,随口答应,可以啊!

因为大多数编辑并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她们看了你一篇短故事可能就觉得你适合写低幼,而她们脑子里的低幼的含义却可能恰恰是你脑子里的弱智的含义。

她们看了你一篇书评就认为你适合做少儿书评专栏,而实际上你只能写得出自己有感而发的评论。

这种误会往往会让接受约稿的作者痛苦无比,备受折磨,甚至进而对自己的创作水平都产生怀疑,语感和自信一起崩溃。

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首先就要向约稿的编辑问清楚,有没有类似的样稿可以先看看,借此了解编辑的具体需求(如果拿到的稿子根本不对你的口味基本上就不需要再继续了)。

如果没有样本可借鉴,那么,就要先请编辑仔细阐述她对稿件的要求,包括字数、读者年龄、大致风格(可以请编辑在你的现有作品里指出一个风格最相近的)。

如果编辑连这些都说不清楚,也基本上不必和她们浪费时间了。

3、出版水准须审视

编辑有个出版选题,想约你加入。

请作者千万不要因为自己有可能出书而兴奋过头,一口答应,我愿意!

现在各种出版选题多得满天飞,约稿之后又黄掉了的选题也不计其数,如果你不想一不留神成为一个垃圾书的制造者,或者成为一个半途而废的选题的受害者,就一定要保持冷静。

在接到此类约稿时,首先,要了解出版单位是哪个,出过哪些书,好好搜索一下这些书,如果当当等大书店里面都没有,只有私人淘宝店有售,对这种没有正规销售渠道的出版单位就应该先存疑。

然后,要问清楚这个选题是什么类型,还有多少人参与,谁在参与,有没有已经完成的作品可以给你参考一下?

如果选题本身就很滥俗,都是陌生的无名作者,作品质量也十分凑合,也最好敬而远之。

最后,要问清楚作品稿酬是怎么结算的,有没有约稿合同可以看看,如果稿酬低得可怜,约稿合同上也没有说退稿费的问题,那就基本上不要再考虑接受了(更多签出版合同时需注意的要点详见【签约篇】)。

4、编辑素质多考察

编辑的约稿是一个出版单位的工作行为,但是归根结底,你是在和人打交道。

大出版社也一样有水平很差的新手编辑,小出版社也可能卧虎藏龙。

出版物的水平往往是编辑的素质决定的,作者能不能在出版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尊重,也是编辑的人品决定的,所以,一定要慎重考察和你打交道的编辑。

不要因为编辑赞美了你的作品几句,就觉得他们一定是识货的好编辑,也不要因为编辑和你很熟,就认为他们一定会对你很负责。

编辑是不是值得信任,关键有三,一是自身的文化修养,二是对他人的诚信度,三是对自己工作的责任心。

有三种编辑是非常靠不住的:

1、对你提出的正常问题,诸如询问联系方法、稿费标准、约稿是什么要求等等,不能给予明确答复或者没有耐心回答的编辑;2、要求你改稿子,却说不清楚需要怎么改或者说不出你之前的稿子有什么不足的编辑;3、不和你商量,就乱改你的稿子,而且不经你确认就发稿的编辑。

这样的编辑如果让你吃亏,就不是偶尔一次两次的问题,所以,切不可因为心软而继续接受他们的约稿。

附录:

规范化的约稿流程

文字约稿:

1、约稿方说明约稿要求,稿酬标准,有样稿的可给出样稿。

2、作者提供自己觉得符合要求的作品给对方,或者试写部分文字。

3、如果双方都觉得合适,就进入签署合同阶段,最好要求支付稿费的时间为收到稿件后的30-60日,如果是长篇作品的创作可要求预付稿费的30%。

4、合同签署完成,正式发稿,如果是专为对方选题撰写稿件,应当在撰写过程中,和对方做一些交流,避免写完后大改。

5、正式发稿完毕,等对方确认,一般不会一次性通过的,常常还需对文字细节上的问题还需做进一步的修改,最后达到对方比较满意的程度,方告完工。

图画书文字约稿:

1、约稿方说明约稿要求,稿酬标准,有样稿的可给出样稿。

2、作者提供自己觉得符合要求的作品给对方,或者试写部分文字。

3、如果双方都觉得合适,就进入签署合同阶段,合同中最好注明对图画书的风格要求,并要注明增加图片等修改需经过你的同意。

4、合同签署完成,正式发脚本,然后看编辑提供的样图,是否和合同中的约定相符。

5、确认样图完毕,进入正式创作,文字作者应该在草图阶段和编辑保持多多沟通,以保障自己的文字脚本在图画创作过程中得到比较完善的实现。

6、经过草图版、上色稿和排版装帧阶段的磨合,图画书才算正式完成,作者最好问清楚作品的印刷日期,保证自己拥有作品定稿印刷时的最后确认权。

图画约稿:

1、约稿方说明约稿要求,稿酬标准,有样稿的可给出样稿。

2、作者提供相应的作品给对方看,如对方感兴趣可进一步协商。

3、如果双方觉得合适可以试画一副初稿(此为试稿,可以根据双方情况商定此稿件有无退稿费的保障)

4、通过邮件发送初稿小图,通过后开始签署合同,合同中最好商定预付合作款项的30%。

5、正式合作,从草图到正式稿之间,应该多多接触,避免全部画完后有修改。

6、给对方小图,对方确认并支付全款后,给对方大图。

7、和文字作者一样,如果是对自己作品有强烈责任感的插画者,应该在作品定稿印刷之前向编辑要求最后确认一下自己的作品被排版成什么样了。

【价格篇】

作为作者,最头大的问题,可能就是不好意思和出版方讨价还价。

尤其是不知道自己的作品究竟值多少钱的情况下,许多作者完全就是任由出版方出价,给多少就拿多少,所以,才造成某些不守行规的出版社不断单方面压价,让本来收入就非常低下的文化人基本上不能指望靠稿费过日子。

这里整理出的各种稿酬标准,都只是我接触的约稿中待遇较好的,它肯定有时间的局限性,但是,如果和你约稿的出版方低于这个价格,那肯定就是中等偏下的定价了。

不过,不管支付形式如何,如果出版方购买的不是一次性使用权或者三到五年期的专有使用权,而是要求一次性买断你的作品,那就绝不应该只有这一点钱了。

1、低幼读物的稿酬

幼儿插画:

杂志社稿费一般是每张300元(全彩),也有杂志社是按每一页计算,那么,一张对开页的彩色图就是600元。

并且,杂志社的图画一般是一次性使用,不是买断的。

而出版社则一般有两种支付方式:

1、一次性支付,每张200-300元;2、版税,图画书的话,如果作者是文图合一,应该有8%到10%的版税,如果只画图,这个比例会相应减少,但至多也就是减少一半,所以仍然应该有4%到5%的版税。

幼儿故事:

杂志社稿费一般是按篇计算,一篇300元,也有按照字数计算的,每千字150-200元。

出版合集,大都为一次性稿酬,也是按篇计算,按说不应低于杂志社的标准,但实际上往往是不高于杂志社的标准。

图画书的话,也有按照版税计算的,但也不多,因为文字占图画书的比例很少,一般图文合作的话,文字作者可拿3%到5%的版税,不过如果文字作者非常有名,那又另当别论了。

图画书翻译:

一般来说图画书翻译不会按照字数计算,而是按本数计算,32页左右的图画书,是每本500到800元,字数和页数偏多的书,或者翻译难度大的图画书(比如科普类文字或者压韵的诗歌),价格更高。

图画书翻译极少有版税支付的,但如果是公版作品,也可以考虑要求版税,具体比例可参考原创图画书的文字版税。

童谣童诗:

杂志社一般是按行计算,一行5-10元;也有按照字数算的,千字100元(不足千字的也按千字计算);还有直接按照每首50-100元支付的(大都为短诗或者童谣)。

出版社的话,除了一次性支付也有按照版税计算的,可参考图画书的版税标准。

2、小学读物的稿酬

插画:

一般杂志社的稿酬标准是黑白插图100元、彩色图300元,出版社一次性支付的稿酬也大体如此,很少有版税。

不过图画较多的也可能会采用版税支付,可参考文图对半的图画书的版税标准。

文字:

除了诗歌,一般杂志社用文是按照千字计算,原创作品为千字100-200元,翻译作品则多为千字80-100元。

原创作品出版的话,则一般按照版税计算,插图书的版税一般在7%到8%,如果是文字为主的,文字版税也有9%到10%的。

3、青少年读物的稿酬

插画:

我个人接触的青春校园类刊物不多,感觉上他们的稿费标准更为参差不齐一些,就一般对插图要求较高的杂志来说,封面图是500-2000元不等,而内页彩图定价则大多为封面的一半,也即200-1000元,而黑白图又为彩图的一半,依次类推。

文字:

青春读物要求的文字长度明显增加,但是文字稿酬却并不比儿童读物的标准高,比较好的也就在千字150-200元,偶有称千字千元的,但极其罕见,不值得作为参考标准。

4、书评和导读的稿酬

出版社约的导读,一般每篇500到800元,所谓名家的还要更高一些,多在1000元以上;杂志和报刊上的书评则价格不等,要视刊物情况而定,但一般都是和普通文字稿件一样的待遇,但有时出版社为了推销自己的图书,也会和作者约一些报刊书评,那么除了普通书评的稿费之外,出版社也会给作者一笔单独的约稿费。

【签约篇】

(此篇曾经以《中国作者必须提防的合同陷阱》的标题在网上发布过,不过这里又补充了两点我新学的知识)

没有合同的著作权案件法院基本上都不会受理,也很难得到赔偿。

所以说,在出版界,签合同是非常非常有必要的。

但,接触了太多的合同,我也发现,有些合同是万万不能签的,因为它的条款本身就是一个陷阱,一旦签字就等于签了卖身契。

陷阱1、作品所有权或著作权归出版方

作者都知道自己有著作权,可大多数作者不知道,著作权包含了很多方面的权利,常见的有给杂志社的一次性使用权,给出版社的简体字版权、繁体字版权和海外出版发行权,给有声读物的音像改编权,给电子书的数字出版权、网络传播权,给动画片的影视改编权,等等等等。

这也意味着,如果一个作品很优秀,就有在不同领域同时获得回报的可能。

但是,如果合同里有这样一个“著作权归出版方所有”的条款,或者类似的条款,你就什么权也没有了,以后你也不可能再出自己作品的合集,你要是使用自己已经授权出去的作品,你反而会成为盗版者,被出版社要求赔偿。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的图画书翻译合同几乎无一例外都是有这个条款存在,而且已经变态到大家都认为这个条款才是正常的,以至于连公版译本的著作权归译者所有,都被认为是不正常了。

陷阱2、专有使用权漫漫无期

专有使用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授权,值得指出的是,专有使用权里也可以分简体文字、繁体文字和电子版的,但是大多数出版社的专有使用权会把所有这一切包含在内,并且有的出版社会“无意识地”省略掉一句话,那就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专有使用权授权给……而且这种合同的最后也往往不会注明此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

没有了这个合同有效期的限制,专有使用权的授权条款往往就会变成永久性的了,等于这个合同一签字,不管过多少年,你想要再使用自己的作品,都得征求他们的同意。

此外,即使是有期限的专有使用权,你也一定要注意合同的年限,有些时候,这个期限即使不是一万年,也是十年、二十年乃至更久,你一辈子才有多少年啊,耗得起么!

而最可恶的一点,就是在这么漫长的合同期里面,握着专有使用权的出版社对你的作品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出版社坚决不再版了,你也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作品变成绝版书。

陷阱3、非专有使用权无偿使用

非专有使用权是一种表面上没有排他性的授权,所以很多作者也不当回事。

可你只要细琢磨一下字眼,就会发现,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根本是无法共存的一对自相矛盾的授权。

然而,一些出版方却会把这个当附加条款,要求作者在专有使用权期限过后,把这个非专有使用的权利留给出版方,也就是说,这一次他们出版是付费的,但是以后,无论他们再用什么形式出版,都是非专有使用,是不付钱的。

于是,如果这个非专有使用权还故意没有明确权限只在平面出版上,他们就可以拿着你无偿的授权再去制作各种文字的延伸产品,诸如电子书,有声读物,图画书,等等。

一旦你的作品因为这种非专有授权满天飞了,还有什么出版方会再和你谈生意,购买这种已经不存在专有使用可能的作品?

陷阱4、和各种授权搭配的转授权

现在还有一些出版方,尤其是一些出版公司,会在合同要求作者授予的各种权限里再埋伏一个转授权,因为这些公司自己三交九流无所不接触,所以他们只要拿到这个转授权,就可以把作者赋予他们的权利再拿出去卖个N次。

这个和非专有使用权有异曲同工之效,只是这个更毒辣。

因为前者,意味着只是这个签约公司本身可以乱用你的作品,而后者,你就根本不知道是谁在乱用你的作品了,你的版权在你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转卖到埃塞俄比亚都是有可能的。

也许未来某天你会发现某人拿着你的故事改编的电影来推荐给你,还声称这是美国人从日本漫画中得到的灵感,而你只能默默为自己的作品祈福,因为你已经在给出各种授权的同时认可转授权也是人家的,他们想转授给谁也无需获得你的同意。

陷阱5、付款时间方式不明

为什么有的出版社拖稿费会一拖就拖到两年甚至更久,而作者还拿他们毫无办法?

因为他们的合同里只说了付多少稿费,却没有说什么时候付稿费。

有的时候,这些合同会说是出版后三个月付费,但是,却根本没有说什么时候出版。

如果一直不出版的话,这稿费又应该在什么时候付?

于是,遇上那种效率极其低下的出版社,因为各种原因,两年出不了一套书,你也只能跟着等。

还有一种非常无厘头的情况,就是合同上没有标明付款帐号,出版方拖了很久之后,忽然一口咬定自己已经给过你稿费了,你说你的帐号没有收到过钱,他就说是你的记性不好。

这种耍赖方式至少又可以把真正的付款时间拖到你查遍自己所有的财务记录和所有帐户的汇款往来之后,而有时候,这会耗费比再写一遍稿子更多的精力!

陷阱6、没有明确的首印数

一次性稿酬虽然常常是出版社用来省钱的一种极其不地道的付费方式,但版税里面的猫腻却是更多。

由于作者靠个人力量是根本无法监控出版社的印数的,中国也没有任何一家发行公司能做到像美国的英格拉姆一样,可以提供每种书的备货量和上一年的销量这些数据。

现在,许多出版社索性连图书印数都不再印在版权页上了。

所以,现在的版税也几乎沦落得和一次性稿酬一样,能拿到一个首印版税就算不错了。

但就是在这个首印上,出版社还要玩花样:

只要合同上没有明确标记首印数是多少,原来编辑和你说按照10000册计算的首印版税,到付款的时候就可能变成了按6000册计算。

缩水的理由,往往是市场不景气,要压缩印刷成本,降低风险……风险降到哪里去了?

都降到作者头上了呗。

陷阱7、修改删节不用你同意

编辑修改错字是正常的,因为版面的需要,调整一些句子也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在合同里写着“根据出版需要,可以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前言后记等内容”的那一条里面,却没有写着“应当征得作者同意”。

你觉得只是漏了半句话,但是没有这半句了,作者可就悲剧了。

这种合同一签,编辑立刻就有了无限的权利,对你的作品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你再想退出也晚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遇上个懒编辑倒还好,遇上个勤快的编辑,能把作者的作品改得连作者自己都认不出来,而且根本不会通知你,就直接拿去出版了。

等拿到样书的作者发现此面目全非的作品根本不像是自己写的了,已经太晚了。

陷阱8、被绑架的合作

同样和编辑权限有关,很多合同条款会注明:

根据出版需要,出版方可以给作品增加图表。

而这个图表就包括作品的插图。

文字书是这样定合同了吧,图画书合同居然也是这样定,增加什么样的图表,都和你这个脚本作者无关了。

这种不需征求作者同意的条款,可以统一称之为绑架条款,我那个以蓝袋鼠为主角的图画书脚本,就是这样,直到出版我才看到配图风格是什么样的,我虽然心里大大的不以为然,也无可奈何了,因为合同已经签了。

决定一个图画书质量的,始终是编辑,但因为书太烂而被骂的,始终是作者。

所以图画书作者一定要谨记,谨慎选择合作者!

陷阱9、保密条款在保护啥

现在很多出版公司都给自己的霸王合同增加了一个保密条款,严禁作者透露合同条款给第三方知晓。

这种保密显然不会是在保护拟合同的律师的版权,因为所有出版合同都是你抄我、我抄你的大同小异。

那么,出版方到底是想阻止作者把这种合同发给谁看呢?

相信但凡有点逻辑思维的人都能想到了,对,就是发给懂法律的人看!

作者签这种合同根本就等于失去了向第三方进行法律咨询的机会,因为咨询就要给人家看合同啊,一给人家看就违约了啊。

又有一种情况就是,你发现出版社给的稿费比其他出版社的低,你还不能公开指责他们宰你,因为稿费标准也是合同内容啊,一公开提到你就违约了!

陷阱10、违约没有惩罚条款

有少数出版合同上会写满了出版方要承担的责任,什么出版时间如果推迟就算违约,未经作者同意就改稿也是违约,不及时给稿费也是违约,但是,如果违约会怎么样,往往一字不提,或者,就只提一句:

一方违约,另外一方可以终止协议。

那么终止协议能给出版方带来什么狗屁影响呢?

我和某童书工作室签的协议,因为他们未经作者同意就改稿,终止了。

可我制作的选题还在,违约那一条里没有说终止协议就不许再用选题啊,结果,这选题不但被做成书,还转卖到了香港。

山东世纪金榜公司的协议说,稿费迟给也算违约,作者可以终止协议,后来,他们不是迟给而是根本不给稿费了,我终止协议吧?

可是,他们的书还在,违约那一条里面没有规定协议终止图书就必须销毁,这些书不能公开卖了,可通过地面的私人小店也照样卖得很火,难道作者还能跑遍全国去查封这些私人书店么?

陷阱11、要求作者先行签字

现在很多约稿都是异地的,出版合同也是通过邮政或者快递往来的,一些编辑就会借口说,自己那边的规矩是要看到作者签字的合同才能盖公章,要求作者先寄出两份自己签过字的合同给他们。

然后,等你把合同寄出了,眼巴巴等着他们寄回一份有公章的合同给你,却再也等不到下文。

这个时候,你就完全处在了被动的位置。

为什么这样说呢?

试想,一旦合同约定的交稿期到了,你没有交稿,他们可以马上拿出盖了章的合同,告你违约;可如果你按照期限交了稿,他们却可以一直拖着不给稿费,因为合同不在你这边,如果将来真的因为一些原因出版不了,他们就一口咬死没有这个合同。

你以为法院能在你拿不出合同的时候整治这些无赖?

做梦吧,他们根本都不会立案,除非你拿得出一堆比合同更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你和他们有过这样一个出版约定,可证明了又如何?

只要没有出版就不构成侵犯著作权,没有任何赔偿,至于违约,刚才你已经知道了,他们给自己唯一的惩罚就是终止协议呀!

陷阱12、多出来的杂志合同

合同的意义本来是为了防止买卖双方的耍赖,如果买卖双方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也没有后续的买卖,就无需什么合同了,你在马路边买包糖炒栗子还会和人家订合同么?

所以,一般杂志社约稿就不会有合同,因为杂志约稿默认的都是一次性使用,如果杂志社还要作者签什么合同那才真是有古怪。

然而,这种古怪的事情却还是在频频发生,因为中国许多杂志社还另外干着不务正业的勾当,比如某些杂志还经常自己编一点诸如孩子最爱的童话之类的大拼盘图书,某些杂志还和造有声故事机的厂商在合作。

一些杂志社做这些东西,根本就是没有作者授权的在胡来,但是,这种情况,理亏的是他们,你发现了,可以维权,也可以正大光明地把专有使用权签给其他出版社,让出版社去找盗版的算帐。

可是,一些杂志社经历过几回被揪尾巴的事情就变聪明了,于是,在这些杂志的审核程序前面就又增加一道手续:

签合同。

只有和他们签了合同才能发表作品在杂志上,但是,这种合同就什么猫腻都会有了,一不留神,作者就会在若干年后想出个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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