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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双语教学调研报告

语言文字工作简报

第11期(总152第期)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2005年4月15日

 

·成都市积极推进城市评估工作

·简讯

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区直机关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会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召开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会

贵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方案

成都市积极推进城市评估工作

2002年4月,成都市启动了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并进行了具体部署。

为了扎扎实实地推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做到高标准达标,3年来,成都市语委做了一系列扎实而有效的工作,从领导、机构、队伍、学习培训和面上发动等各环节做了较为充分的推动,形成了“扎实准备、积极推进”的良好迎评局面。

一、扎实准备

(一)自查自评

市语委在全市组织了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对本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现状做到“家底清,方向明”,并认真学习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和全国各地的先进经验。

2002年4月市语委召开专题工作会,成立了成都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达标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

会后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了相关文件,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市语委办制定了《成都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自查与初检实施方案》《成都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编辑了《语言文字工作文件汇编》《成都市语言文字工作自查初检资料集》。

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2004年4月,市语委召开工作会,重新调整充实了市语委成员单位、委员和评估达标领导小组成员;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语委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四川省实施办法的意见的通知;市语委印发了《成都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自查与初检实施意见》,对自查自评与初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责任、时间安排、骨干培训、检查评估程序、准备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

受省语委委托,市语委举办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骨干培训会,聘请了教育部语用司张世平副司长等对评估专家队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员进行了培训,并提供了锦江区教育局、成都日报社、天涯石街小学、太平洋百货和春熙路商业街等四大领域的评估现场,组织评估员、语委干部和迎检单位进行了实际评估操作。

组织相关人员借国家对武汉进行评估认定的机会观摩学习。

此外,还通过各种工作会、研讨会和示范单位的考核进行实际的操作培训,培养了一批合格的评估员。

(二)初检考核

第七届推普周期间,市语委办公室专门组织调查组对城区几十个重点单位和地区进行了随机调查,总结肯定了经验,梳理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全市城区的初检工作打下基础。

2004年10月-11月期间,市语委着重针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对六城区、市级系统推荐的四大领域的重点单位,在基础性的准备工作和迎检程序上进行了具体指导帮助。

首先在武侯区召开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初检现场会,然后集中在12月15日-29日内,分别对其他五个城区进行了正式初检。

这次初检共检查考核了76个单位,其中党政机关50个、各类学校10所、新闻媒体3家、公共服务行业9个单位和商业街4条。

组织参加初检的评审员达200人次,写出对各区和初检单位的评审整改意见上百份、简报3期,扎实推动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按照市政府、市语委的要求,坚持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建设“三新”、“三最”目标及社区文化建设相结合,自觉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城市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之中,纳入创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之中,列入工作议事日程。

二是用字规范意识增强,管理不断加强;以块为主的政府行为基本到位,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宣传工作灵活多样,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方面正在形成社会合力。

三是在初查工作中,认真对照标准开展自评自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较好地发挥了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学校的基础作用、媒体的示范作用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

(三)巩固复查

市语委办公室督促有关单位对自查自评和初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章立制进行整改,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实行领导问责制,明确责任和分工。

(四)迎检评估

成都市详细制定并督促落实《成都市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评估考核方案》。

该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指导小组、专家工作组等的人选和工作职责,从3月1日到5月底的工作安排、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切实做到了全面部署、责任到人。

市语委主任、市政府副市长蒋显伦亲自挂帅,任领导小组组长。

2005年3月17日,成都市政府召开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动员会。

成都市副市长、市语委主任蒋显伦作了动员报告并宣布:

成都市政府已把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追加为五城区和高新区今年的政府目标。

市语委副主任蒋平对迎检准备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蒋显伦充分肯定了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迎检工作有序地开展;第二,要巩固成绩,找到差距,确保迎检工作有的放矢;第三,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迎检达标收到实效;第四,要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确保迎检工作任务完成。

蒋显伦希望与会同志和各行各业、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以这次国家、省对成都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考核工作为契机,努力建立与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语言文字工作平台,为创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汪风雄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在蓉省直机构、部属及省属高等学校全面动员,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创造好的成绩,为成都市达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积极推进

(一)善抓机遇,同步规划,积极推进

去年,成都市政府、市语委紧紧围绕三个文明建设,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城市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成都市开展的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

成都市文明城市创建办和市容环境管理局、市工商局等职能部门加强了监督检查和考核,还定期召开城市综合治理联席会。

在市语委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下,各区政府、语委、市级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履职到位,形成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语委统筹协调、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突出特点、发挥行业优势

今年,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加强了用字管理。

教育系统把学校用字规范纳入校风建设、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和素质教育的目标考评中。

市政工程管理局结合“五路一桥”重点城市建设工程,市旅游局结合开展“三优一满意”、争创“优秀旅游城市”等活动,市园林局结合开展公园等级评定活动,市公安局结合“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等,加强了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

(三)抓重点领域,夯实语言文字工作基础

1.发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模范带头作用

各市、区党政机关依法落实“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的规定。

在组织措施上力求“两高”:

领导高度重视,认识高度统一;工作方法上力求“两全”:

全员行动,全方位推进;工作实效上力求“两大”:

大面积提高干部普通话和用字水平,让大多数同志养成良好的规范用字习惯。

把普通话水平达标、运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能力,作为公务员每年“德、能、勤、绩、廉”考核的内容和新录用公务员的考试条件。

2.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

市教育局先后制定的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意见》《管理规程》《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示范(窗口)学校评估标准》《教育教学管理办法》等规章中,明确规定了普及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常规要求,还专门制定了《成都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表》,要求学校进行经常性自查,市语委办进行检查和不定期的专项抽查。

把普通话作为教师必备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师资格认证及新教师录用的基本条件,并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重要要求,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菜单”,加强培训、强化考核。

坚持测训结合,为教师提高普通话水平积极创造条件。

3.发挥新闻媒体的榜样示范作用

成都市建立了新闻媒体行业从业人员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凡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等普通话水平都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建立和落实了普及普通话和汉字应用规范的责任制,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在采访和制作节目、广告、出版物等工作中,起好带头示范和宣传督促作用。

市新闻出版局制定了《报刊审读员工作制度》和《报刊质量管理联络员工作制度》,编发《报刊审读通报》160余期。

2004年在全市开展“读者有奖文字捉错”活动,来信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参加市级报纸文字捉错的读者有1374名。

《成都日报》社将用字规范纳入日常工作及管理,与报社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采取出版前“三审三校”和出版后“阅读指正”等措施。

这些措施有效发挥了新闻媒体的榜样示范作用。

4.发挥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

成都市主要公共服务行业把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企业形象紧密结合,使普通话成为服务用语,并不断完善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如市贸粮系统正在创建的“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示范店和示范窗口活动均结合各自特点使用规范字,将普通话作为服务用语。

(四)强化基础性工作,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

市、区语委努力做到“三个协调”:

语委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对受检单位主管部门的协调、对商业街综合管理部门的协调。

逐步建立起依法管理监督语言文字工作的机制。

(五)三线并进,三层推进,加强队伍建设

市语委抓住区(市)县语委办、市语委成员单位和市直属学校这三条工作线,通过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学习等,对各层次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进行政策法规和评估知识的培训。

以语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学校普通话测试员、语言文字工作兼职人员三个层次的队伍共同推进工作。

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了一支紧密配合,以语言文字规范管理为主的多层次骨干队伍。

(六)以块为主,充分发挥社区的普及作用

武侯区、锦江区等城区语委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府“块”的作用,广泛发动,以活动为载体,培养社区居民对语言文字规范应用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

各社区把语言文字工作规范与创建精神文明及学习型社区相结合,与社区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自身的业务工作相结合。

在“读书节”、“学习节”举办形式多样的大型宣传咨询、竞赛、公益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用语用字规范意识。

成都市语委扎实准备、积极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也促进了自身工作的发展,成效十分显著。

 

▲简讯

1.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区直机关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会

4月7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区直机关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会,要求区直机关加紧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开展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全力配合银川市做好5月中旬接受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认定的准备工作。

自治区副主席、语委主任刘仲出席会议并讲话。

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

3月2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对以下几方面作出规定:

(1)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2)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实施步骤。

(3)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组织形式。

(4)加强对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组织领导。

3.四川省教育厅召开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近日召开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副厅长汪风雄做了动员部署,要求厅内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大力推广普通话,进一步规范机关用语用字,在机关形成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良好氛围。

4.贵阳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方案

对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提出如下目标要求:

(1)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提出具体要求,有领导小组,有专人具体负责。

(2)2005年2月底以前,各部门单位完成语言文字自评自查及整改工作,打出自评分,并将自查自评报告、自评分等有关材料送贵阳市语委办。

(3)2005年4月底以前完成本单位80%以上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

(语用司编)

 

语言文字工作简报

第12期(总第153期)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2005年4月27日

青岛、南宁、太原市城区语言文字工作

通过上级评估认定

3月6日-8日、3月23-25日、3月27日-30日,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语委分别组织对青岛、南宁、太原市城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考查评估,并认定其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至此,全国已有16个一类城市(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的城区)达标。

山东省评估组由省文明办副主任王红勇、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滨利、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及省文明办、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厅、工商局、广电局有关人员和高校语言文字专家、地(市)语言文字工作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等20余人组成。

评估组听取市长助理、语委副主任王国胜的全面情况介绍,实地考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4个重点领域的23个单位,听取汇报18次,召开座谈会15次,查阅档案资料400多卷,进行调查问卷20人次、答卷测试70人次。

青岛市市委副书记张若飞等出席评估活动。

山东各地(市)及厦门、武汉等地部分语委干部随同进行了观摩。

广西壮族自治区评估组由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宋晓天、教育厅副厅长郑作广及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有关人员和高校语言文字专家、地(市)语言文字工作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等40余人组成。

评估组听取了副市长王道树所做的全面情况介绍,实地考查了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4个重点领域的18个单位,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40次,查阅档案资料519卷(册),发放并回收测试调查问卷220份。

南宁市副市长、语委主任郑军健等出席评估活动。

广西各市及江苏、湖南、甘肃、宁夏、武汉、广州、贵阳等地的语委干部随同进行了观摩。

山西省评估组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开增、省政府副秘书长郭慧民、省教育厅副厅长刘惠民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政府办公厅、教育厅、人事厅、工商局、广电局有关人员和高校语言文字专家、地(市)语言文字工作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等30余人组成。

评估组听取副市长、语委主任范世康的全面情况介绍,实地考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4个重点领域的18个单位,听取汇报18次,召开座谈会20次,查阅档案资料1100余份,对150余人次进行了问卷调查或语言文字知识及能力的测试。

山西各市及河北等地部分语委干部随同进行了观摩。

上述3座城市2002年开始部署、启动评估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队伍及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用语用字规范化情况有了显著进展,基本达到了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

其成绩和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均成立了语委,由分管副市长任市语委主任,所辖区(市、县)也都成立了语委,由分管副区长任语委主任。

3市的语委办均为独立机构,青岛市语委办有6个公务员编制,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有3个事业编制;南宁市语委办有2个事业编制;太原市语委办和测试中心合署办公,有8个事业编制。

各级语委成员单位由精神文明建设、人事、教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组成,职责明确。

青岛、南宁的各街道办事处也都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

南宁市政府还成立了迎检达标领导小组和业务指导小组。

评估组实地考查的单位都落实了语言文字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市—区—街道,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纵横交织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管理网络基本建成。

(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大工作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1993年,青岛市政府颁布了《青岛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条例》。

2003年市语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社会用字的通知》。

市语委建立并实施了语委全委会制度,语言文字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根据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制定了实施办法、评估方案,将63项评估标准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全市45个部门和单位;市人事局、广电局、教育局、工商局、财政局等30多个市属委、办、局及市区语委先后下发文件,对本系统、本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提出要求,明确了管理职责,纳入本部门工作议程和创建文明单位日常监管体系;把语言文字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街道办事处文明单位评比和政绩考核,并从2004年起组织开展了创建“语言文字示范街”活动。

南宁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强南宁市国家机关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南宁市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

市人事局、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卫生局、文化局、科技局、广播电视局以及各学校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也相应地制定了本系统、本部门规范语言文字应用的规章制度。

与此同时,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纳入创建文明城区活动考评范畴,纳入公务员考核评优指标体系,纳入教师上岗聘用条件和教育督导评估内容,纳入日常管理,与本职工作经济奖惩挂钩等等。

市商业、铁路、旅游、邮电等行业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行业管理规定和员工行为规范,纳入对特定岗位人员的达标考核要求。

广西日报、南宁电视台、南宁日报等新闻单位分别对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文字编辑、排版校对人员、文字录入人员提出了持证上岗的要求,设立了专门的质检部门,对播出节目和出版报纸的语言文字进行监督检查,并实行过错追究制度。

太原市2003年出台了市政府令《太原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

市语委建立并实施了年度语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和县(区)语委办主任会议制度,完善了语委办定期向语委主任汇报制度及简报制度,并将评估指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城区。

市人事局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录用参考条件,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委员单位也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了本系统语言文字应用的有关制度,并定期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市新闻出版局、太原日报社还实行了持语言文字培训合格证上岗的制度。

(三)注重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青岛市市南区语委利用市民文明学校举办语言文字普法讲座和培训班,制作语言文字工作展板到各学校、街道巡回展示;市北区要求区属委、办、局和街道办事处在政治学习中增加语言文字法规的学习内容,并通过加强考核等方式加以落实。

历年推普周活动举办的语言文字工作与语文新课改研讨会、普通话千人现场模拟测试、推普进社区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累计发放宣传单5万多件,印制宣传品2万多件,制作铜制宣传桌牌1000个,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问卷3000余人次,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500多条。

目前在4个中心城区繁华街道设立了10余块大型固定宣传牌,各级各类学校和窗口服务单位均设立固定的宣传广告牌。

结合全市开展的“迎奥运”、“四型机关”创建、“双学双创”等活动,开展普通话演讲比赛、岗位普通话培训等,取得了明显宣传效果。

南宁市区街道已树立起一批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大型宣传牌。

市语委办购买了1800多块宣传标牌、设计制作了语言文字宣传画配发给各机关单位、街道办和学校,与邮政局合作制作“推普”明信片3000张分发市民,组织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宣传画有奖征集活动;为各城区语委、市语委成员单位、街道办和学校汇编达标文件、购买有关书籍,通过培训班、问卷测试、自评检查等活动,充分利用每一次会议,宣传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义,对机关公务员和城区语委委员、新闻媒体工作人员、街道办和社区干部、商业从业人员、广告制作人员、学校教师进行培训。

太原市自2001年以来,每年推普周期间都举办大型广场文艺演出,展示各部门语言文字宣传展板,举办普通话水平模拟测试,共发放各种宣传画2万余张,宣传册、宣传牌8000余本(块),组织4万多师生参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竞赛。

太原市3处以上主要街道及语言文字示范校都设立了永久性宣传牌,市语委与市文明委、建管委共同创意,印制了5000条“说普通话,讲文明语”的标语在全市公交车、客运出租车上张贴。

市语委办先后对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局等47个委、办、局及6城区、12个街道办事处的语委干部进行了培训;市工商局对全市广告公司200名审查员进行了培训;市语委对医院、银行、通信、车站、大型商场、旅游、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并举办了全市公共服务行业的讲解员、广播员、导游员、服务员的普通话培训班。

(四)重点行业领域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青岛市全市公务员近4000人次参加普通话培训,7800人次参加了测试,达到全市应测公务员总数的90%,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教师6.8万人次、职业学校学生1.76万人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达标率达到90%以上;11所中学和25所小学被评为首批市级语言文字示范学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话剧演员、讲解员等普通话水平均达到一级乙等以上并做到持证上岗。

青岛市旅游局下发文件,要求导游人员和从事教育培训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直接面向旅客的宾馆、酒店、景区点、旅行社等一线员工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他人员不低于三级甲等,已有2370余名导游参加了测试。

普通市民有600多人自愿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市工商局与市语委先后组织六区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主要街道及繁华地带的户外广告用字情况进行专项交叉检查,检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9600余户,清理户外不规范用字广告牌1479块。

市政公用事业局和民政局2004年制作的4081块新路牌,全部按照国家标准使用规范汉字及汉语拼音标注。

市公安局加强对刻字、门牌和道路交通标志牌管理,基本杜绝了不规范字出现。

南宁市语委主任、副市长郑军健带头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了二级甲等的成绩。

自2003年7月至2004年11月,市直机关43个单位及五个城区的公务员共2800多人参加了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率达到95%。

全市除个别市直机关外,绝大多数应参加测试公务员都参加了培训和测试。

从1998年至今,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教师已有16000多人次,目前,在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率达到了85%。

学校开展的“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学习普通话,进而推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市教育局组织部分中小学教师开展了学生口语训练的研究,广西大学发挥学科优势,以学术研究带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形成了“以科研促规范,以提高带普及”的特色。

2004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第二医院、广西移动公司、南宁火车站、自治区博物馆等有较大影响的公共服务行业1700多名员工参加了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大大提高了窗口行业服务用语水平。

南宁火车站对站内所有电子显示屏和各类标牌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服从车站整改意见的出租摊点坚决中止合同;市交通局组织人员检查了市区内7个客运站,共检查了400多块标牌、160多辆营运客车,对发现的20多处不规范用字及时进行了整改;市民政局与市语委联合对10条主要街道的路牌用字进行检查整改;市建设局在更换市区内主要街道站牌时请语委帮助对新站牌用字进行审核。

太原市人事局组织了市直骨干公务员的语言文字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试点工作。

全市6万余名教师参加测试,5万余名取得合格证书;师范院校毕业生测试人数突破万人,从2003年9月起开始对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进行测试;市教育局、语委组织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并对城区21所语言文字示范学校进行验收。

市广电局对所属的电视台、电台全部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等级进行了审核,保证他们的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岗标准。

市政府办公厅对厅机关10多枚不规范字印章进行了更正。

市民政局按照国家标准规范了全市的街(巷)名称牌的用字。

市综合执法局对全市建筑工地不规范用字进行了大规模清查和整改。

各城区政府协调工商、执法、教育、街道办事处等联合对街头不规范用字进行普查、整改,全市下发整改通知书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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