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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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八)扶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研发及建筑节能产业发展 3

四、保障措施 3

(一)健全建筑节能管理体制,确保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有力 3

(二)健全建筑节能法规体系,确保建筑节能管理依法行政 3

(三)完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确保建筑节能工作科学发展 3

(四)加强建筑节能监督检查,确保建筑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3

(五)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确保建筑节能工作资金充足 3

(六)完善建筑市场培育体系,确保建筑节能产业多维发展 3

(七)加强建筑节能宣传培训,确保建筑节能意识全面提升 3

前言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施工验收规程,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制冷、照明、给排水和通风系统的运行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

“十一五”期间广州市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从抓建筑节能设计管理发展到施工、验收全过程的建筑节能管理,从抓居住建筑节能发展到抓公共建筑节能,从抓新建建筑节能发展到既有建筑节能管理,从建筑本体节能发展到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从抓节能建筑发展到绿色建筑。

2005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广州市居住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和备案制度,新建建筑开始全面严格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标准,2006年扩展到新建公共建筑。

2008年,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实现新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的闭合管理,同时,启动既有建筑节能运行监管和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发展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建筑节能工作进入了多层次、多领域、多举措的全面发展阶段。

随着我市提出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目标,建筑节能将成为我市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主要领域。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有利于缓解我市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制约,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形成,是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保障经济安全,减轻大气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选择。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实地考察、听取意见、综合分析,制定本专项规划,指导我市“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

一、“十一五”期间广州市建筑节能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广州市建筑与能源消耗情况

1、现有建筑状况

截止到2009年底,我市实有房屋建筑总面积33287.44万平方米(不包括县级市),比五年前增加了31.2%,平均每年增长近6.2%。

其中居住建筑10928.67万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32.8%;

公共建筑8683.95万平方米,占房屋总面积的26.1%。

2、建筑能耗状况

2009年全市能源消耗总量5586.36万吨标煤,除农、林、牧、渔等第一产业能耗占1.57%外,其余主要由工业、建筑、交通三大能源消耗组成,其中工业能耗约3037万吨标煤,占总能耗的54.37%;

建筑和交通能耗约占44.06%,其中建筑能耗约占七成,即建筑能耗约占总能耗的30.84%。

2009年全市电力消耗约567亿千瓦时,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约111.1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19.6%,公共建筑用电约112.8亿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19.9%。

(二)“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状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根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和基本目标,以及《广州市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按照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试点推广绿色建筑,取得了良好成效。

1、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一方面,我市积极推进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地方性法规的建设,确保建筑节能工作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一是出台《广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

对推广应用符合建筑节能功能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促进了墙材革新工作的发展。

二是依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密切结合广州实际,制定《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试行办法》;

三是联合发改、规划、环保等4个部门出台《广州市发展绿色建筑指导意见》,从立项、规划等基本建设程序环节进行引导和规范,指导、促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

四是出台《关于加强广州市居住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等30多份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施工过程节能监督、节能验收备案等制度,形成了建筑节能设计→设计审查备案→建筑节能稽查→建筑节能检测→建筑节能竣工验收的闭合管理,保障了建筑节能各项政策规定、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

另一方面,我市积极编制建筑节能地方标准和技术细则,指导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

一是组织编写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评价软件》、《SGK屋面防水型隔热板建筑构造》、《广东地区居住建筑节能屋顶、墙体及遮阳标准图集》、《建筑门窗幕墙玻璃贴膜节能技术规程》及《建筑节能材料评价及技术规程》等系列节能设计工具和图集;

二是参与编制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

三是结合重点工程,针对性地编制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施工导则,如《亚运城综合体育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亚运城综合体育馆绿色施工导则》等;

四是结合广州实际,着手编制《广州地区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

“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共完成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项目1978项,总建筑面积约5349万㎡;

共完成公共建筑节能设计项目2062项,总建筑面积约4783万㎡,累计节约用能157.5万吨标煤,减排当量二氧化碳排放358.5万吨,设计阶段执行率已达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到96%。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成效明显

“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多种途径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通过试点示范探索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途径;

二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市场机制推进商业建筑节能改造;

三是对涉及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装修改造工程,要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同步实施节能改造。

截至2010年底,我市通过各种途径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累计约有250万平方米。

4、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连续三年完成对6000多栋居住和中小型公共建筑、500多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用能情况统计,建立能耗统计数据库,基本掌握全市各类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信息;

对69栋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开展了能源审计;

建立广州市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动态能耗监测平台,并完成对广东省科技大楼等首批建筑的能耗分项计量安装和实时监测。

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量不断增长

“十一五”期间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全市累计安装太阳能集热板面积已超过40万平方米,可实现年节约用能14万吨标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1.9万吨。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

一是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十一五”期间共有番禺中心医院、广州亚运城等五个项目列入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在国家财政支持下应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到40%-75%,比传统系统节能40%以上;

二是在全市学校、医院、酒店类既有建筑中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和空气源热泵技术;

三是在大型项目中推广应用光伏发电技术。

已分别在广州珠江新城、南沙行政办公楼、广州大学城华工及中大校区等多个项目中试点推广。

6、绿色建筑试点推广取得突破

以住建部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双百”示范为契机,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指导,“十一五”期间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以番禺清华科技园广州创新基地A栋(创新一号)研发楼、万科府前花园A组团等四个项目为代表,获得了住建部绿色建筑星级标识;

广东科学中心、广州亚运城综合体育馆等五个项目列入国家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7、建筑节能科研攻关和技术推广力度不断加强

组织开展了数十项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的研发,其中《夏热冬暖地区民用建筑节能研究》获得住建部华夏科技奖;

为规范和指导建筑节能设计,出台了十余个建筑节能地方标准、图集;

推广应用了数十项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有效促进了建筑节能科技创新水平的提高。

8、墙材革新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我市墙改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在实现禁止实心粘土砖工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2005年,率先实施禁止使用粘土类空心砖,实现了从“禁实”到“禁粘”的跨越,并获得了国家发改委、原建设部、原环境保护总局等部委的表彰。

“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墙材生产量141.15亿块标砖,新墙材应用量71.78亿块标砖,节约土地资源11844亩,节约能源44.50万吨标煤,减排当量二氧化碳115万吨,新墙材应用比例达95%(市区达98%以上),截止目前,全市十区两市粘土砖厂已全部停产,有力地保护了土地资源,净化了环境。

(三)“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

1、建筑节能立法相对滞后。

截止“十一五”末,全国已有近三十个省及地级以上城市出台了建筑节能法律或规章,我市仅出台了以市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试行办法》,建筑节能法制建设相对落后,影响了建筑节能工作的进一步推动。

2、建筑节能监管力量较为单薄,仅市一级设立了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各区(县)的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基本未建立,与目前建筑节能工作范围越来越广、工作量越来越大的形势不相匹配,与其他先进城市相比管理力量也明显不足,如上海,市本级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编制约30人,各区也设置了相应机构,总人数达101人。

3、与本地气候特点相适宜的建筑节能技术和措施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也有待加强。

如:

适合广州夏热冬暖地区以隔热为主、空调季长的气候特征的建筑节能改造应用技术体系尚需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与建筑结合的高效用能设备的研究投入不大;

适合广州地区的自保温墙体材料产品不够丰富;

与其他兄弟城市已强制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措施相比,我市力度相对较弱,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率较低。

4、建筑节能激励政策亟待进一步创建。

有效的建筑节能激励政策缺失或不到位,难以形成推动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对各利益主体的行为难以规范。

未设立专门的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现有的节能专项资金基本用途未包括建筑节能;

建造高耗能建筑得不到税收制约;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缺乏必要的财税政策支持;

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合同能源管理、能效标识管理等节能新机制,在本市还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

(四)广州市建筑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

1、国家节能减排的形势

随着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关系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挑战。

在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中,旨在降低人类活动造成的碳排放的“低碳”发展模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普遍认同,成为新时期人类发展的目标。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发展低碳经济,2009年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

要以工业、交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进节能,提高能源效率。

”在节能减排的工作中,建筑行业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

2、广州市经济、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形势

广州市总面积为7434.4平方公里,截止2010年末,常住人口已超过1270万。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驱,广州市经济飞速发展,2005-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5.45%,2009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了9100亿元,其第三产业的比重已占到60.8%。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三产业的高速发展,服务业的能耗(主要体现为建筑能耗)将持续增长,建筑能耗将逐渐成为能源需求增长的主要因素。

城市建设方面,“十二五”期间,广州市将紧密围绕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区规划,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大力推进“三旧”改造,着力打造珠江新城-员村地区、琶洲地区、白云新城地区、白鹅潭地区和城市新中轴线南段地区等五大现代服务业发展功能区,大力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大学城二期、南沙新城、广州新城、穗港澳合作示范区、空港经济区、广州国际生物岛、从化温泉生态旅游区等新城区建设,将迎来新一轮城市建设高潮,随着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使全市建筑领域面临着能耗明显增长的严峻形势。

因此,广州市建筑节能工作作为促进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发展低碳经济的重点内容,任务不仅十分迫切,而且任重道远。

我们要把握新一轮城市建设契机,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标准管理,推动和促进广州城市的整体发展,为广州实现低碳城市,加快整体迈入世界先进发达城市将做出积极贡献。

二、“十二五”建筑节能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广州市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水平。

全面实施建筑节能,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推动节能建筑向绿色建筑的跨越,采取政府主导、企业推进方式,通过制定地方法规、编制技术标准,加快发展绿色建筑,进一步转变城乡建设增长方式,调整建筑业产业结构,提高城乡居民居住质量水平,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原则

1、科技节能,开发并重

一是以科技进步促进节能工作,研究开发符合本市需要的高效节能、高投资效益、高附加值、低消耗的用能设备与产品,研究和大力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和管理技术,挖掘设备节能潜力,提高用能设备的运行效率,真正把能源节约下来;

二是研究制订具有岭南特色的节能设计相关导则、图集;

三是研究开发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广泛应用,降低传统能源消耗。

2、城乡统筹,全面发展

抓好城镇新建建筑节能的同时,加快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步伐,充分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契机,迅速把建筑节能向农村推进;

在加强建筑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节能监督外,要加强运行管理阶段的能耗监督;

在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隔热保温性能的同时,加强建筑设备系统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要充分结合夏热冬暖的气候特点和本市岭南建筑特色,以被动式节能设计为先,主动式节能措施为辅,开发低增量成本或无增量成本的节能建筑,重点抓好提高空调、照明系统能效的措施。

4、创新机制,提高效能

目前,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还不完善,要快速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必须加强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的节能监管,建立建筑物生命周期内节能监督管理相互衔接的管理体制,在建筑节能行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监督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系统,形成社会监督建筑节能的舆论氛围,切实降低建筑能耗,促进建筑节能行业健康发展和市场机制的形成。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管理体系,创新节能管理模式,修编广州地区建筑节能标准,逐步提高新建建筑的节能率;

发展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支撑服务体系,建立绿色建筑监管制度;

继续巩固和发展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成果,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城区建设;

组织农村绿色村镇试点建设,推广农村建筑节能和工业建筑节能;

统筹规划城市照明管理,推广绿色照明,全市建筑能源和资源消耗得到显著降低。

1、继续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逐步过渡到执行更高的新建筑节能节能。

按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计算,到“十二五“期末,累计形成节能能力260万吨标准煤,进一步加强监督,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执行率达到100%;

结合广州地区公共建筑中央空调、照明设备能耗占比高的特点,提高公共建筑设备系统的设计要求,新建建筑从节能50%加快过渡到节能65%的目标水平。

2、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大力促进太阳能、空气(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建筑一体化应用,在具备条件的新建项目中强制性推广,“十二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至“十二五”末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到20%以上。

3、全面发展绿色建筑。

以中新知识城、广州新中轴线南段地区等新城区(区域)为重点,以政府投资项目为引导,全面开展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以上,至“十二五”末,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

4、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以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以结合“三旧改造”为突破口,以政府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为垂范,以运用市场化节能改造机制为手段,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存量挖潜,“十二五”期间实施节能改造面积350万平方米以上。

5、完善建筑用能监督管理体系。

对全市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逐步完善建筑能耗远程监测系统,到“十二五”末,完成200栋以上建筑的能耗监测,研究出台能耗定额政策,建立重点用能建筑能耗监督管理制度。

6、积极开展节能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加大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力度。

进一步加大节能材料和产品的研发、推广力度,“十二五”期间研制出新型的自保温墙体材料,自保温墙体材料的应用比例超过90%。

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新建建筑的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97%以上(市区达到100%),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应用量达到100亿块标砖,累计实现节约62万吨标煤,减排当量二氧化碳160万吨的能力。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新建建筑节能管理

完善并强化新建建筑全过程闭合理体系,从立项、规划源头加以控制,根据需要设立新建建筑节能规划指标,着力加强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率,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

制定切合地方实际的更高(65%)的节能标准,到2015年,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实施65%节能标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实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二)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

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步伐,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以公共建筑节能为重点,开展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商场、宾馆、医院、高校建筑节能改造的试点,摸索出广州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重点推广围护结构隔热、遮阳和屋顶绿化、自然通风系统、建筑用能系统节电及其智能控制、太阳能光热光伏等技术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的应用。

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扶持培育一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完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创造条件。

“十二五”期间实施节能改造面积超过350万平方米。

(三)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大力推动以太阳能、空气能、浅层地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有条件的建筑、住宅小区必须设计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形成空气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

以增城、从化等郊区县为试点,逐步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县,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总结示范经验,完善示范技术,逐步建立太阳能利用强制推广制度;

建立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监督管理机制,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纳入建筑节能日常管理工作。

(四)推进节能建筑向绿色建筑发展

建立与完善广州市绿色建筑标准和技术体系,加快推进低成本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的规模应用,完善绿色建筑设计、验收标准,在建筑设计和建造过程中倡导节能、节地、节水和节材理念,鼓励采用地热能、太阳能等低品质能源,推广应用通风、外遮阳等简单技术,倡导利用低品质能源进行建筑整体性或基础性调温,利用高品质能源进行局部性、精细化调温,逐渐从单一产能建筑走向集合——分布式绿色能源园区,推动建筑节能向纵深发展。

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积极建设低碳住宅,大力开展绿色建筑推广普及工作,鼓励试点综合利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体系,高起点、多层次地打造“绿色广州”,重点抓好四大区域的建设管理:

一是珠江新城员村地区、琶州地区、白云新城地区、白鹅潭地区和城市新中轴线南段地区五大现代服务业发展功能区的建设;

二是中新知识城、大学城二期、南沙新城、从化温泉生态旅游区等新城区的建设;

三是城中村改造;

四是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四大区域的新建建筑全部达到节能标准要求的同时争取50%上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大力推行绿色建筑评价与标识工作,研究建立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出台绿色建筑评价与标识管理办法,成立绿色建筑协会,开展绿色建筑评价与标识方面的培训与学术交流。

(五)加强重点用能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建设

建立重点用能建筑(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改进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方法,建立统计数据报送制度,详细分析、归纳能耗数据信息,在此基础上完善能源审计制度,通过能源审计推动节能改造工作。

加快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在新建建筑中推广使用分项计量和节能监测系统,从设计阶段把好能耗监测关,逐步建立建筑用能监督管理制度。

对全市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逐步完善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到“十二五”末,基本完善全市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研究出台能耗定额政策,建立重点用能建筑能耗监督管理制度。

(六)实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创新示范工程

“十二五”期间,建设一批在技术创新和集成、经济成本、投资融资、公众接受度以及项目组织等方面优异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

一是实施综合节能率超过65%的低能耗建筑示范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二是实施三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和美国LEED绿色建筑示范;

三是开展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饭店建筑、体育建筑等不同类型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

四是新农村节能建筑示范;

五是采用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用能设备智能控制技术等主动式节能技术应用示范。

(七)开展工业建筑节能和农村建筑节能工作

研究制定工业建筑,特别是与建筑业相关的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在工业建筑中试点开展节能措施研究和技术应用。

积极挖掘农村建筑的节能潜力,制定农村建筑采用节能措施的鼓励政策,开展农村建筑节能技术集成与工程实践研究,编制广州市农村建筑节能技术导则,组织建设农村节能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农村建筑一体化的建设,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培训,增强农民的节能意识,促使其采取节能行动。

加强适合农村建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和服务,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太阳能技术以及秸秆制气等生物质能技术,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拓展“禁实禁粘”的范围向农村地区延伸,解决好农村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供应问题,鼓励农村地区使用太阳能热水器,节柴节煤灶及节能灯具。

(八)扶持建筑节能产品技术研发及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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