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遥控发射器遥控器企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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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遥控发射器遥控器企业标准

家用空调事业部发布

红外遥控发射器(遥控器)

目次

前言

空调器遥控器一直以来没有合适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且,随着企业的新产品不断开发,有必要制定一份能够指导遥控器设计开发、检验的企业标准,因此,由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管理室提出,电子分厂电控开发主要负责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参照GB/T14960-1994《电视广播接收机用红外遥控发射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和SJ/T11145-XXXX《空调器红外遥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讨论稿)》的规定,根据企业的要求,主要在下列方面作了修改。

1)将GB/T14960-1994中的红外幅照度的概念用在企业较通俗的遥控信号接收距离来代替。

2)从标准化、通用化的角度出发,对遥控信号编码、载波频率和红外波长等电气性能作出了统一规定。

3)从一流企业、国际品质的要求出发,对遥控器的结构性能方面的要求比GB/T14960-1994和SJ/T11145-XXXX有较大的提升。

如跌落试验的木地板改成了硬制地板。

由于空调器产品的复杂性,对其试验方法总是处于不断的认识过程中,因此,按本标准进行检验时,发现不合理处,请向标准化管理室反映,以使本标准更臻完善,保证能较好的指导生产、检验,控制产品的质量水平。

红外遥控发射器(遥控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调器用红外遥控发射器(简称:

遥控器)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内销家用空调器、单元式空调机、MDV空调器所用的遥控器。

出口空调器和除湿机等产品所用遥控器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423.1-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A:

低温GB/T2423.2-200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B:

高温GB/T2423.3-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

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T2423.22-200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N:

温度变化GB/T2423.10-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

振动(正弦)GB4343.2-1999电磁兼容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第2部分:

抗扰度产品类标准GB/T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QMK-J11.001-200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进货检验(原标准号01.003)

QMK-J20.002-2007遥控器型号命名方法(原标准号02.005)

QMK-J83.002-2007红外遥控接收和发射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原标准号08.021)

3定义

3.1红外遥控发射器

通过红外发射器件,发射被编码脉冲信号调制的红外光,在一定距离控制相应设备的有关功能的装置,称为红外遥控发射器,简称遥控器。

4测量条件

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RH40%——95%;

海拔高度、大气压不作特别规定;光线:

一般办公室日光灯光线条件下。

5一般要求

5.1外观

5.1.1要求

a)遥控器外观不能有划伤、污损、开裂、变形、变色、凹陷、毛刺、霉斑、镀涂层剥落及结构松动等现象。

具体要求按照附录A《遥控器外观检验规范》的规定。

b)液晶显示应清晰,不能有漏液、破损、开裂、变色、重影、鬼影、连笔、缺笔、闪动等现象。

5.1.2检查方法

用视查及手感检查。

具体方法按照附录A《遥控器外观检验规范》的规定。

5.2结构尺寸

5.2.1要求

结构尺寸应符合产品设计规定。

5.2.2测量方法

一般情况下,可以用视查及手感检查。

但是对结果有争议时,采用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

5.3型号命名

遥控器的型号应符合QMK-J20.002-2007《遥控器型号命名方法》的规定。

5.4标志

5.4.1要求

a)铭牌应具有型号、额定电压、厂名或注册商标(定牌除外,应符合客户的要求);b)在使用时,各类标志应清晰可见,且不致引起误解;c)铭牌应粘贴平整,不得有大气泡,不应翘起、脱落;d)机身编号(出厂编号)和其他识别标贴应粘贴工整、牢固,不得有翘起、脱落。

5.4.2检查方法

在6.1条“表面耐溶剂性”试验后,用视查法进行检查。

5.5使用说明书

5.5.1要求

应具有使用说明书(可以是单独的说明书或者与整机使用说明合并),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遥控器的使用方法;2)各按键的用途;3)电源电压及使用范围;4)使用条件及注意事项等。

5.5.2检查方法

用视查法进行检查。

说明书应符合相应的企业标准要求。

6外观质量

6.1表面耐溶剂性

6.1.1要求

遥控器表面应能耐20%的食盐水、无水乙醇、食用油溶剂,表面硬度和外观应不出现异常,字符和标志应清晰。

6.1.2试验方法

1)用浸过20%食盐水的棉球或软布,轻轻擦拭遥控器的表面(包括按键字符部位)30次,按6.2~6.3条的规定进行检查,并用视查法检查遥控器的外观是否异常,字符、标志是否清晰;2)用无水乙醇重复前项的试验;3)将食用油(花生油)用滴管滴在遥控器表面三个不同的部位上(包括字符、图形符号部位),每个部位滴0.1ml,面积约1cm2,1小时后用软布擦干,按6.2~6.3条的规定进行检查,并用视查法检查遥控器的外观是否异常,字符、标志是否清晰。

4)上述试验,分别在同一批次产品的3个不同试样上进行。

6.2表面硬度

6.2.1要求

遥控器的表面硬度(包括字符、图形符号部位)应具有2H以上铅笔芯的硬度。

6.2.2试验方法

用硬度为2H的中华牌铅笔(笔芯呈筒形),笔芯与遥控器表面成45度角,并施加10N的力,使铅笔在遥控器表面上匀速前进10mm,分别在遥控器表面三个不同的部位上(包括字符、图形符号部位)进行试验,应无明显划痕。

6.3耐温水

6.3.1要求

能耐60℃温水,遥控器的色调不应起变化,字符、标志不应被擦掉。

6.3.2试验方法

用滴管将60℃的温水,滴在遥控器表面三个不同的部位上(包括字符、图形符号部位),每个部位滴0.1ml,面积约1cm2,然后用软布擦干,检查遥控器的表面色调有无变化,字符、标志是否被擦掉。

6.4字符、标志及涂饰部分的附着力

6.4.1要求

用透明胶带粘遥控器的字符、标记及涂饰部分后,不应有脱落现象。

6.4.2试验方法

用粘附力为2~3.5N/cm的透明胶带,把透明胶带平压在遥控器的字符、标记及涂饰部分,其面积至少为1cm2,用手加一个与遥控器表面(粘有透明胶带的部分)垂直的力,然后迅速把胶带拉下,在同部位重复3次,检查字符、标记及涂饰部分是否有脱落现象。

7电气性能

7.1发射角度

发射角度应符合QMK-J83.002-2007《红外遥控接收和发射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的规定。

7.2发射距离

发射距离应符合QMK-J83.002-2007《红外遥控接收和发射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的规定。

7.3按键功能

7.3.1要求

遥控器的各按键功能应正常,符合设计要求。

1)对应的发射码应符合要求。

2)对应的显示内容应符合设计要求。

7.3.2测量方法

1)应该在第8条机械性能测试后进行按键功能的检测。

2)用遥控信号编码采集程序采集编码,根据遥控器设计文件检查对应的编码。

3)用视查法检查显示内容。

7.4信号偏差

信号偏差应符合QMK-J83.002-2007《红外遥控接收和发射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的规定。

7.5静态工作电流

7.5.1要求

静态电流应不大于30μA。

7.5.2测量方法

遥控器的电源电压为额定工作电压值,不按压遥控器的按键时,用电流表测量遥控器的静态电流值。

7.6低电压

7.7.1要求

用2.4V直流稳压电源

7.7.2测量方法

接入额定电压,按压遥控器按键,检测遥控器电气性能是否不良,(如复位、不显示、显示不全、错、乱显示等)

7.7频繁通断电

7.7.1要求

接入不同电压的干电池或直流稳压电源(2.4V~3.5V)检测

7.7.2测量方法

按10秒3次频率频繁通、断电20次,检测遥控器电气性能是否正常,(如死机、无显示、乱码、显示不良等)。

7.8发射波长

7.8.1要求

发射波长λ=940nm±60nm。

7.8.2测量方法

检查发射管的相关技术资料。

7.9载波频率

7.9.1要求

载波频率f=38kHz±2%。

7.9.2测量方法

用示波器测试遥控器相应的芯片引脚的输出波形,同时用容差分析的方法从理论上分析可能的偏差。

(重点考虑谐振器的偏差、软件或硬件设计的波形发生器的偏差)

7.10抗静电性能

7.10.1要求

应符合GB4343.2-1999中5.1,7.2.3的规定(Ⅲ类器具的要求)。

7.10.2测量方法

应按GB17626.2规定的非导电外壳的接触放电试验方法进行测量。

7.11工作电压

7.11.1要求

遥控器额定工作电压为DC3V,电压工作范围为DC2.4V~DC3.5V。

在电压工作范围内,遥控器液晶显示应正常,电气性能应符合7.1~7.9的要求。

但是降低工作电压,发射距离将逐渐减少。

当工作电压降低到DC2.4V时,发射距离允许为(不小于)8m。

7.11.2检查方法

用直流稳压电源为遥控器供电,分别在电压为DC2.4V、DC3.5V的情况下,用目视法检查遥控器的液晶显示情况,用7.1~7.9所规定的检查方法检查电气性能。

8机械性能

8.1按键高度

8.1.1要求

遥控器各按键未按前的高度应不大于3mm。

遥控器的按键按入,并起作用时,其按键高度应不小于0.5mm。

8.1.2测量方法

以遥控器面板为基准,用游标卡尺测量。

8.2按压按键工作的负荷力

8.2.1要求

当按压遥控器按键起作用时,应有手感,各按键的负荷力应在0.8~1.5N的范围内。

同一遥控器的各按键的负荷力的离散性不大于0.4N。

8.2.2测量方法

用测力计进行测量各按键的负荷力,并用手检查遥控器各按键的手感。

8.3按压强度

8.3.1要求

在遥控器各按键的操作平面中央,垂直加30N的负荷力,按压3分钟,各按键应无损坏,各按键的功能应正常,并应符合8.1.1条和8.2.1条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

8.3.2测量方法

用测力计进行测量。

在遥控器各按键的操作平面中央,垂直加30N的负荷力,按压3分钟,然后按8.1条和8.2条中的有关规定检查各按键,并按7.3按键功能检查遥控器功能是否正常。

8.4按键的复位

8.4.1要求

按图1、图2和图3中所示的位置,分别在遥控器按键约1/4位置的左端、右端和按键的左、右、前、后侧面施加10N的力,按压2分钟后各按键的位置应完全复位,各按键的功能应正常,并应符合8.1.1条和8.2.1条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

8.4.2测试方法

用测力计按图1、图2和图3中所示的位置,分别在遥控器按键约1/4位置的左端、右端和按键的左、右、前、后侧面施加10N的力,按压2分钟,然后按8.1条和8.2条中的有关规定检查各按键,并按7.3条检查遥控器功能是否正常。

8.5按键的负荷寿命

8.5.1要求

按压遥控器按键工作时,按键负荷寿命应不小于20万次,其中按键不到位的次数应不大于0.5%。

8.5.2测量方法

用遥控器按键寿命自动测试仪器连续按压遥控器各按键,并使遥控器正常工作,同时记录按压遥控器按键的次数,并自动检测按压遥控器按键的不到位的次数。

8.6遥控器整体的耐压强度

8.6.1要求

在遥控器装电池的条件下,对遥控器的正面和底面分别施加100N的垂直力,遥控器不应有损坏,且遥控功能正常。

8.6.2测量方法

把遥控器放在不小于3cm厚的木板上,在遥控器的正面和底面上放置0.5cm厚、大小和形状与遥控器基本相同的木板,在木板上垂直施加100N的力,按压1分钟。

然后按5.1、8.1条和8.2条中的有关规定检查各按键,并按7.3条检查遥控器功能是否正常。

8.7电池盖板的插拔寿命

8.8要求

连续插拔遥控器电池盖板不少于100次,应无异常。

8.8.1测试方法

以每分钟10~15次的速度,连续插入、完全拔出遥控器电池盖板500次后,检查应无异常。

9环境试验

9.1高温贮存试验

9.1.1要求

遥控器在温度为65℃的环境下,搁置4小时后,恢复2小时,应符合外观、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的各项指标要求。

9.1.2试验方法

1)试验的设备应符合GB/T2423.2-2001第18章中的有关规定。

2)遥控器在不包装、不装电池的状态下,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

试验箱内的温度按(0.7~1)℃/min的平均速率上升,逐渐升温至65℃±2℃,当遥控器达到稳定温度后,搁置4小时。

然后试验箱内的温度按(0.7~1)℃/min的平均速率降至正常试验范围内,取出遥控器,恢复2小时后,按各性能指标的测试方法测试,检查遥控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如果在高温试验后遥控器上有结露或水珠,则应待其消失后,再做检测。

9.2恒定湿热试验

9.2.1要求

遥控器在温度为40℃,相对湿度为93+2-3%RH的环境条件下,搁置96小时后,恢复4小时,应符合外观、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的各项指标要求。

9.2.2试验方法

1)试验的设备应符合GB/T2423.3-1993第3章中的有关规定。

2)遥控器在不包装、不装电池的状态下,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

然后将试验箱内的温度调节至40℃±2℃,当遥控器达到稳定温度后再加湿度,在相对湿度为93+2-3%RH中搁置96小时。

然后先把试验箱内的相对湿度在0.5小时内降低到75%±3%RH,然后在0.5小时内把温度均速率降至正常试验范围内,取出遥控器,恢复2小时后,按各性能指标的测试方法测试,检查遥控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如果在高温试验后遥控器上有结露或水珠,则应待其消失后,再做检测。

9.3低温贮存试验

9.3.1要求

遥控器在温度为-25℃的环境下,搁置24小时后,恢复2小时,应符合外观、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的各项指标要求。

9.3.2试验方法

1)试验的设备应符合GB/T2423.1-2001第18章中的有关规定。

2)遥控器在不包装、不装电池的状态下(为了防止凝露现象,允许将遥控器用塑料薄膜密封后进行试验,必要时还可以在密封套内放入吸湿剂),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

试验箱内的温度按(0.5~1)℃/min的平均速率下降至-25℃±2℃,当遥控器达到稳定温度后,搁置24小时。

然后试验箱内的温度按(0.5~1)℃/min的平均速率升到正常试验范围内,取出遥控器,恢复2小时后,按各性能指标的测试方法测试,检查遥控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9.4温度变化试验

9.4.1要求

遥控器应能承受图4中所规定的温度循环变化试验,共5个循环试验后,应符合外观、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的各项指标要求。

9.4.2试验方法

1)试验的设备应符合GB/T2423.22-2002第1章中的有关规定。

2)遥控器在不包装、不装电池的状态下,放入具有室温的试验箱内。

试验箱内的温度按(1±0.5)℃/min的平均速率下降至-25℃±3℃,当试验箱内达到稳定温度后,恒温3小时。

然后试验箱内的温度按(1±0.5)℃/min的平均速率升到65℃±2℃,当试验箱内达到稳定温度后,恒温3小时。

然后试验箱内的温度按(1±0.5)℃/min的平均速率降至试验室环境温度。

以上构成一个试验循环,依次连续进行5个试验循环。

试验结束后,且试验箱内的温度达到稳定的试验室环境温度后,取出遥控器,按各性能指标的测试方法测试,检查遥控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9.5扫描振动(正弦)试验

9.5.1要求

遥控器应能承受如下所规定的振动试验,试验后,遥控器应符合外观、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的各项指标要求:

频率范围10~55~10Hz,振幅为1.5mm,扫描循环5次,在工作面的垂直轴线上依次振动。

9.5.2试验方法

1)试验的设备应符合GB/T2423.10-1995第3章中的有关规定。

2)遥控器在不包装、不装电池的状态下,按正常工作位置紧固在振动试验台上,遥控器和夹具的综合重心垂线应位于振动试验台面的中心附近,应使激振力直接传给遥控器,而不要经过减振脚、把手或其他缓冲装置,并应避免紧固遥控器的装置件(螺栓、压板)在振动试验中产生自身共振。

3)遥控器应按上述两个规定以每分钟一个倍频程的扫描频率分别进行扫描振动试验各5次。

试验结束后,检查遥控器的外观、电气性能、机械性能的各项指标。

9.6自由跌落试验

9.6.1要求

遥控器在装电池的条件下,不带包装,从1m的高度,把遥控器分别按6个面和4个角的次序,自由跌落在硬制的大理石(或水泥或瓷砖)地面上,循环3次,试验后不允许遥控器的结构件有松动或散开现象,遥控器的电气性能应符合要求。

9.6.2测量方法

遥控器在装电池的条件下,不带包装,从1m的高度,分别按遥控器的6个面和4个角的次序,自由跌落在硬制的大理石(或水泥或瓷砖)地面上,循环3次,试验后查遥控器的电气性能。

10检验规则

10.1每一套遥控器必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标志。

10.2遥控器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抽查检验和型式试验。

10.3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见表1,序号(1~4,9~11,18)项为产品出厂检验必须项目。

出厂检验按QMK-J11.001-2007的抽样方案IV逐批进行抽样。

10.4抽查检验

抽查检验项目见表1的序号(5~8,12~17,19~22)项目,抽查检验项目的抽样按QMK-J11.001-2007的方案IV,在新产品首次生产时进行抽样。

10.5型式试验

10.5.1型式试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

a)试制的新产品;b)设计、工艺或所用材料有重大改变时;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再次生产时;d)成批生产时,每月一次(可仅选其中一种型号);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时。

10.5.2型式试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按(5;0,1)标准进行抽样、判定。

型式试验内容包括表1的序号(23~31)项目。

10.6检验判定

出厂检验不合格时,该批产品退回进行100%的挑选,剔除不合格品。

若现再次提交仍不合格,则停止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

型式试验的样品一律不能作为合格品交付使用。

表1试验项目

序号

试验项目

本标准

QMK-J29.002-2007

不合格分类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B

C

D

1、

外观

5.1

目视

2、

结构尺寸

5.2.1

5.2.2

3、

标志

5.4.1

5.4.2

4、

使用说明书

5.5.1

5.5.2

5、

表面耐溶剂性

6.1.1

6.1.2

6、

表面硬度

6.2.1

6.2.2

7、

耐温水

6.3.1

6.3.2

8、

字符、标志及涂饰部分的附着力

6.4.1

6.4.2

9、

发射角度

7.1

7.1

6.1.1

6.1.2

10、

发射距离

7.2

7.2

6.2.1

6.2.2

11、

按键功能

7.3.1

7.3.2

12、

编码规则

7.4.1

7.4.2

13、

信号偏差

7.5

7.5

6.3.1

6.3.2

14、

静态工作电流

7.6.1

7.6.2

15、

发射波长

7.7.1

7.7.2

16、

载波频率

7.8.1

7.8.2

17、

抗静电性能

7.9.1

7.9.2

18、

工作电压

7.10.1

7.10.2

19、

按键高度

8.1.1

8.1.2

20、

按压按键工作的负荷力

8.2.1

8.2.2

21、

按压强度

8.3.1

8.3.2

22、

按键的复位

8.4.1

8.4.2

23、

按键的负荷寿命

8.5.1

8.5.2

24、

遥控器整体的耐压强度

8.6.1

8.6.2

25、

电池盖板的插拔寿命

8.7.1

8.7.2

26、

高温贮存

9.1.1

9.1.2

27、

恒定湿热

9.2.1

9.2.2

28、

低温贮存

9.3.1

9.3.2

29、

温度变化

9.4.1

9.4.2

30、

扫描振动(正弦)

9.5.1

9.5.2

31、

自由跌落

9.6.1

9.6.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遥控器外观检验规范

针对遥控器外观件,其外观检验标准,如何去判定与界定,作一个具体规范,供相关部门参考:

A.1判定标准:

应以不影响产品外观,不引起客户投诉,主要针对产品外观正面,背面及其它表面的外观质量,以不影响装配及使用性能为原则,在此作一统一规范。

A.2检验方法与条件1)色差值以色差仪的测量值为准,也可依据样品比较制品。

2)各组件颜色要求在自然光下与标准色板或样板比较,表面光洁度和透明度检验,可在同一光源下与标准色板或样板比较。

3)要求检验或检查时眼睛距离零件表面30cm进行。

A.3外观缺陷的判定(见附表)塑料件本色应与标准色板一致,允许误差△E≤1.2;主要外观注塑件的相对色差△E≤1.3。

表A1外观缺陷的判定

缺陷类别

检查标准

备注

点缺陷(黑点、白点、气泡)YX

大小(mm)

最多允许缺陷个数

ф表示点的大小ф=(X+Y)÷21)当两点之间的距离≤2mm时为串污点;2)当两点之间的距离小于0.1mm时当成一个整体来看待。

3)当ф>0.3mm时,无论何值,均不允许出现串污点。

4)两点状缺陷间距离必须在100mm以上。

上盖

下盖(电池盖)

侧面

ф≤0.10

不限

不限

不限

0.10<ф≤0.20

2个

4个

3个

0.20<ф≤0.25

2个

3个

3个

0.25<ф≤0.3

1个

3个

2个

0.3<ф≤0.4

不允许

1个

1个

0.4<ф≤0.5

不允许

1个

不允许

线缺陷(白线、黑线、划痕)

大小(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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