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交通输十三五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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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交通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乐山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本)

一、规划概况

乐山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总体发展目标为:

全市在“十三五”期间规划实施以“十纵八横三环线”为重点的交通项目,加快推进成贵高铁、犍为航电枢纽、乐自高速连接线、井沙城市联网快速干道等13个续建项目,新开工成昆铁路峨米段、老木孔航电枢纽、仁沐新井沐马段、五犍沐联网快速干道等26个项目,储备雅乐铁路、板桥枢纽、金会高速等7个项目,至“十三五”期末,建成成贵铁路、仁沐新高速、峨汉高速、犍为航电枢纽等35个重大项目,完成交通建设投资1100亿元。

到2020年,基本建成乐北城市群“半小时交通圈”和市域县城“一小时交通圈”,全面实现“四通三有两覆盖一翻番”的目标。

基本将乐山建成为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四川综合交通次级枢纽。

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一)高速公路。

建成乐自高速连接线、成乐高速扩容,基本建成仁沐新高速、峨汉高速;开工建设乐西高速(含绕城西半环)、乐仁高速、屏马高速;开展蒲丹井高速、乐昆高速前期工作。

到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全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450公里,完成投资276.20亿元。

(二)铁路。

建成成贵铁路、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成峨段、连乐铁路,完成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峨米段主体工程,开展雅乐铁路、乐自泸铁路和乐马铁路前期工作。

到规划期末,全市铁路通车里程达400公里,完成投资186.6亿元。

(三)岷江航电开发。

完成犍为航电枢纽主体工程,力争2016年开工老木孔枢纽、龙溪口枢纽,2019年开工建设乐山港一期工程和整治岷江宜宾段航道,完成投资180.82亿元。

(四)机场。

规划5个旅游类通用机场,乐山大佛、峨眉山、黑竹沟、沐川竹海、大风顶旅游航空机场,完成投资1.0亿元。

(五)国省干线公路。

建成峨夹、井沙、眉乐、五犍沐4条城市快速干道,基本建成乐山中心城区物流过境环线。

规划新改建和大中修项目53个,规划新改建里程1114.2公里,计划完成投资282.69亿元。

到规划期末,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100%,普通省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100%。

(六)农村公路。

新改建农村公路9147公里,完成投资105.5亿元。

其中,县乡公路2238公里,通村公路达标建设6909公里。

农村公路建设前三年以改善提升为主,后两年以互联互通为主。

(七)桥梁工程。

新建渡改公路桥28座/19226延米,完成投资41.01亿元。

(八)养护管理。

到规划期末,新改建既有普通国省公路养护管理站35个,新建11个县级养护中心,新改建养护管理站149个。

完成投资2.99亿元,同时完成养护体制改革。

(九)站场建设。

到规划期末,新(改)建客运站73个,建设6个物流园区,其中4个一级,2个二级,规划期内建成犍为公路物流中心和沐川边河物流中心,完成投资21.48亿元。

(十)交通信息化。

规划期末,建成智慧公交、智慧出租、智慧物流网等,完善交通运输运行监测网络,支撑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核心业务的在线运行,完善交通应急、抢险指挥,为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与保障,完成投资1.67亿元。

二、规划分析

本规划符合国家以及乐山市产业政策的要求;规划内容、目的及环境保护要求与四川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四川省高速路网规划(2014-2030)、四川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四川省普通省道网布局规划(2014-2030年)》、岷江干流航电规划、《四川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16-2030年)》等上层规划相符合;同时本规划与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乐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乐山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规划等同层和同类规划在项目建设时序、投资安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想协调。

本规划的实施符合《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乐山市开发格局和规划发展目标;同时本规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区域路网结构,提升区域交通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与《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相容。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一)水环境。

2016年乐山市境内八大河流水质总体为良好,河流水质优占37.5%,优良水质占50.0%,重度污染水质占12.5%。

茫溪河水质受到重度污染。

2016年乐山市2个市级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10个县级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11个区(县、市)共111个乡镇,100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3.6%。

2016年,全市6个城市的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4.98(峨眉山市)-7.61(市中区),降水pH年均值为5.69,酸雨pH年均值为4.83,酸雨发生频率为15.9%。

2016年乐山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与2015年度相比,总体水质均为良好,断面水体达标率由77.8%降至70.9%,Ⅰ-Ⅲ水质的断面下降6.9%,Ⅴ类及以下水质的断面下降2.8%。

(二)大气环境。

全市11个区(县、市)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8.7%,其中,优占13.0%,良占55.7%;总体超标天数比例为31.3%,其中,轻度污染占21.2%,中度污染占6.5%,重度污染占3.4%,严重污染占0.2%。

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

(三)声环境。

全市6个区(县、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均为较好,全市6个区(县、市)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状况均为好。

相较于2015年,全市各功能区噪声夜间达标率略有下降。

四、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一)本规划与乐山市重要环境敏感区关系。

本规划项目不涉及乐山市自然和文化双世界遗产地;部分项目涉及马边大风顶自然保护区、黑竹沟自然保护区、芹菜坪自然保护区、金口河八月林自然保护区;部分项目涉及峨眉山风景名胜区、黑竹沟风景名胜区、大渡河—美女峰风景名胜区、小西湖—桫椤峡谷风景名胜区;部分项目涉及黑竹沟国家森林公园、美女峰国家森林公园、四川沐川国家森林公园、四川省黄丹森林公园;部分项目涉及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部分项目涉及四川沙湾大渡河国家湿地公园;部分项目涉及岷江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部分项目可能涉及乐山市部分乐山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

因本规划各项目处于规划线位阶段,线位走向、占地及规模等仍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本报告要求各项目选线阶段要充分考虑避让环境敏感区域,禁止进入世界遗产地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和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红线禁止区域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区域。

(二)铁路枢纽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铁路项目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

1.规划铁路运营期间铁路噪声将对铁路线两侧声环境敏感点带来较大不利影响;2.规划铁路运营期间铁路振动将对路线两侧30m内一定范围内建筑带来不利影响;3.铁路场站在运营期将排放大量车站污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4.规划铁路类项目的实施将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土地利用格局将发生变化,同时产生大量水土流失;5.规划铁路项目可能涉及八月林大熊猫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对动植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完整性及沿线的自然景观会有一定的影响。

(三)岷江航电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航电枢纽主要环境影响包括:

1.各级航电枢纽实施后,规划河段及下游水文情势变化显著,岷江龙溪口以下整治工程将导致河床破坏,影响河道形态,通航段河流水深发生永久性变化。

2.航电枢纽规划梯级的大坝阻隔将造成鱼类生境片断化,阻断部分鱼类洄游,对鱼类繁殖影响较大。

3.本规划航电枢纽的实施将产生大量移民,移民搬迁安置初期可能对其生活水平及安置区社会经济产生一定影响。

(四)通用机场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旅游类通用机场环境影响包括:

1.旅游通用类机场靠近乐山市乐山大佛、峨眉山、黑竹沟、沐川森林公园、大风顶等环境敏感区域,对其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等可能产生一定影响;2.机场运营期间,机场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造成严重影响;3.机场将占用大量的土地,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和当地农业生产产生一定影响;4.机场运营期空管监视系统、气象工程、航管工程、导航工程、通信工程等产生一定的电磁辐射,但对敏感点影响较小;5.机场建设将导致大量居民拆迁,造成区域资源重新分配,拆迁安置将对当地居民带来一系列社会环境影响。

(五)高快速路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高速路、国省干线、环线公路等公路项目对区域环境影响包括:

1.规划项目涉及乐山市多个特殊生态环境敏感区域,规划项目的实施将对区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2.本规划的实施将产生大量征地拆迁,存在一定社会稳定风险;3.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交通运输噪声,将对公路沿线居民造成一定不利影响;4.高速公路营运期服务区、停车区等房间设施产生污废水、国省干线及环线公路道班房产生的污水可能对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六)渡改桥工程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渡改桥工程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1.渡改桥工程可能涉及乐山市部分分布于青衣江、大渡河、岷江上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对居民饮水安全产生一定影响;2.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围堰施工、施工泥浆和钻渣等可能对青衣江、大渡河、岷江水质产生一定影响,桥梁施工建设可能会破坏鱼类“三场”,对建设流域水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七)客货运场站环境影响分析。

客货运场站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1.客货运场站运营期间将产生大量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等污废水,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客货运场站,特别是货运集散中心一般占地面积较大,对生态环境及区域景观造成一定影响,并产生大量水土流失;3.客货运场站运营期交通噪声、机修噪声等将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造成一定干扰。

五、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本次规划路网布局,充分考虑了项目区域的地形地质条件、生态敏感区分布、城镇分布等因素,尽量绕避了规划区内的敏感区。

从主体功能区划上,本规划尽量避开了了乐山市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规划的项目布局是合理的。

本次规划按照乐山市最新城市发展规划及产业发展布局而制定,规划项目不是增加整个区域的路网规模,而是在局部通过规划项目的建设,改善区域路网功能布局缺陷,提升局部路网等级,补成乐山市交通运输规划存在的薄弱环节。

因此,本次规划符合当前乐山市交通发展的需要,其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是合理的。

六、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线阶段应合理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布线时要严格按照避让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原则进行。

在设计阶段,应设计足够的涵洞、桥梁,以减少高路基对地表径流的影响;在跨越河流、湖泊等水体时,尽量采用桥涵跨过,减少使用堆填式的路基结构,减小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服务区、收费站、交通场站等污水集中产生地应设有污水处理设施,不能将未经处理的污水随意排放。

在运营期针对配套的服务区、生活区、收费站等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制定长期监测方案,避免其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二)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

在设计阶段线路应避让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穿越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尽量避免穿越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同时,尽量绕避地质灾害频发区;在施工阶段深挖路段、隧道工程(含地下工程)应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必须有专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设计方案;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强隧道防渗工程的维护和管理,落实、完善隧道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并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规划线路尽量远离居民点、学校等敏感保护目标,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生活的影响;在设计阶段,针对声环境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根据功能区执行相关声环境标准,采取防止敏感点噪声超标的措施;施工阶段,施工场地要尽量选在离居民区和村镇较远的位置;在运营阶段,做好声屏障、绿化隔离带、隔声窗等降噪设施的建设,确保不对沿线敏感目标产生声环境超标影响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规划选线阶段提出环境空气的防护距离,使路线与敏感目标保持必要的距离要求;施工阶段,重视施工中粉尘污染的治理,提出有环境敏感目标区域土石方工程、材料运输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运营期,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限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

(五)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施工废物处理: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在施工过程适当环节进行利用或再生。

工程后期的废料,应当彻底清除汇集,用于铺筑、改善地方道路、生产道路等,确实不能利用的,应选择合适地点集中堆放,以便未来进行处理或利用。

服务区、收费站和交通场站设垃圾桶收集固体废物,垃圾定期运附近城镇垃圾处理场处理。

服务区含油污水处理微量油泥为危险废物,因此需要单独存放,定期交由当地危险品处置单位妥善处置。

七、环境影响结论及建议

乐山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后,可以有效地推进乐山市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乐山市现有交通运输网络,提升路网通行能力,有助于乐山市形成贯穿南北、承东启西、通江达海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

本规划的实施具有广泛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于促进乐山市经济的快速增长及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符合国家及乐山市产业政策的要求;规划内容、目的及环境保护要求与国家及地方上层规划及同层、同类规划相符合,相协调。

本规划的实施符合《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要求。

本规划实施期间,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通过完成规划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乐山市域内的生态环境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规划实施与环境敏感区的矛盾基本得以解决。

规划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后,规划与区域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交通、环保、生态功能区等相关规划相协调,规划选线、选址基本合理,规划避开了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改变乐山市原有的环境功能区划,从环境保护角度上论证该规划的实施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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