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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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为建档登记许可阶段(2016.10.15-11.05)

各村(社区)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的普查及登记工作,掌握小作坊底数及质量安全状况。

一要建立档案登记制度,对符合肯定目录的小作坊,填写《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调查登记表》(附件3),全面建立小作坊档案,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附件4),落实食品安全,九不"

准则(附件5),列入日常监管。

对属于肯定目录产品,暂不符合小作坊生产许可条件的,开具《整改通知书》(附件6),限期整改(一般为一个月X二要严格生产许可,按照《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设立条件、发证程序、证书管理等原则要求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

三要加强提升力度,结合"

个转企"

工作,积极开展帮扶、引导工作,通过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提升一些有基础、有条件的小作坊主动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二阶段为打击取缔阶段(2016.11.05-12.05)

对不符合小作坊生产条件、未取得小作坊生产许可的,整改期超过期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对生产加工列入"

禁止目录"

内产品和“肯定目录"

外产品的黑作坊、黑窝点、黑加工点,应采取高压态势,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

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变质原料、非食品原料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食品加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严厉打击"

非法生产、非法安装、非法使用"

锅炉等特种设备的违规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为总结巩固阶段(2016.12.06-12.15)

对通过整治、规范、提升后取得许可的小作坊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切实保证小作坊持续规范生产,保持条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对已经关停、关闭和打击取缔的黑作坊,进行一次"

回头看"

,防止整而不治,死灰复燃。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开展小作坊整治规范经验总结,不断巩固整治规范成果,真正建立小作坊整治规范工作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小作坊整治规范工作。

1.各村(社区):

负责小作坊排摸和建档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小作坊调查登记工作。

2.市场监管XX分局:

依法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工商登记管理工作,开展小作坊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小作坊违法查处工作。

对生产加工"

产品品种之外的产品,达不到食品生产许可条件、卫生条件恶劣、食品安全隐患严重的生产加工窝点,按无证生产进行处罚,并予以取缔;

内产品的黑作坊、黑窝点、黑加工点,会同镇食安办及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整治过程中发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非法使用无证锅炉的,由市场监督管理XX分局会同镇食安办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3.环保所:

负责小作坊废水、废气排放和环境噪声污染等日常监管工作,依法办理小作坊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等,依法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小作坊。

4城管XX分局:

负责查处小作坊产品流动销售行为。

5.社会事务办、市四院:

负责小作坊员工健康体检工作。

6.公安XX分局:

负责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做好小作坊整治规范中的维稳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处置暴力抗法行为。

7.镇食安办:

建立健全小作坊档案,负责辖区内小作坊整治规范实施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等工作,将小作坊整治规范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将小作坊整治规范提升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要落实定人、定责、定区域、定对象的"

四定"

分片定责制。

镇食安办统筹协调小作坊排摸、普查登记、档案建立、巡查检查、信息收集反馈和查处取缔等工作。

各村(社区)协助执法和监管,各部门整合监管力量,强化联合行动。

2.要明确小作坊监管方式。

小作坊监管依,禁止目录'

'

和,肯定目录"

管理,小作坊一律禁止生产加工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白酒、食品添加剂、特殊膳食食品、非传统食品、高风险食品等产品。

产品,且生产与销售行为相分离的,按如下处理。

如产、销为同一主体,且固定在农贸市场销售的,按照《XX市农贸市场自制食品经营加工管理规范(试行)》进行管理。

如产、销为同一主体,通过流动销售或路边市场销售的,一律按无证生产进行处理并取缔。

对在生产加工点批发或既批发又自销一体的,无论销售场所是否固定,均应在生产场所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

3.要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小作坊整治规范提升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工作任务重,要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深入排摸,重在细。

要利用网格化队伍,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切实排查小作坊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真正掌握小作坊底数,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建立完善辖区小作坊基础档案,实施分类监管。

要疏堵结合,重在疏。

要大力开展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宣传与教育,切实提高小作坊业主的法律法规意识。

要建立有效的小作坊与小餐饮、小摊贩、农贸市场联动联控工作机制,强化流通、消费终端的源头追溯要求,倒逼小作坊业主依法生产。

要打扶结合,重在扶。

要开展以农贸市场为中心,通过严格农贸市场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其他预包装、散装食品的准入管理,对市场内和周边的食品加工制作活动(含市场外加工在市场销售)进行专项治理。

要采取’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区域集中"

等多种模式,帮助引导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规范发展。

对一些有条件的小作坊,要制定帮扶措施,建立激励机制,特别对小作坊提升生产企业的,应当给予重点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

4.要严格落实督查考核。

要严格落实小作坊整治规范提升实施工作,加大对行政区域内小作坊的整治规范提升工作落实力度,确保责任、时间、人员、任务"

四落实"

镇食安办将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落实整治规范提升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摸不仔细、情况不掌握、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措施不尽力、推诿扯皮、未履行责任的,将进行通报。

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在11月05日前、12月15日分二次上报《工作报表》(附件7),12月15日同时上报整治规范提升实施工作总结,报送至镇食安办。

镇食安办联系人:

XXX,电话:

XXXXXXXX,邮箱:

XXXXXXXX@26.com

市场监管XX分局联系人:

XXXXXXXXo

附件:

1.XX市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第一批和第二批)

2.XX市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

3.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调查登记表

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

5,食品安全"

九不”准则

6,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改通知书

7,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规范工作报表

附件2:

(一)XX市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

(市第一批除XX区、XX区、XX区外)

品种类别

产品标准(或卫生标准)

1

豆制品

GB2711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2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DB33/529豆制品及面筋制品质量安全要求GB/T22106非发酵性豆制品GB/T23494豆腐干SB/T10527臭豆腐SB/T10170腐乳

2

年糕

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3

米(麦)面(不包括速冻米面食品、挂面、方便面饼)

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

LS/T3214-1992手工面

(二)第二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产品肯定目录

产品参考执行标准

豆酥糖

GB7099-200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番薯枣子

青团

4

压榨菜籽毛油

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1-201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5

粉丝

GB2713淀粉制品卫生标准GB2761-201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6

面条(不包括方便面饼)

7

馒头

XX市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

食品品种目录

(“禁止目录”)

一、 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勾兑白酒(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配制白酒)肉制品(市场外不以现场制售为主)速冻食品、饮料(市场外不以现场制售为主)等高风险食品;

二、 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附件3:

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调查登记表

小作坊名称

营业执照号

有效期

开办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手机

食品品种名称

生产加工地址

加工用房性质

加工场地面积

销售方式

口自销口批发口其他

销售地点和范围

员工人数

健康证数量

是否季节性生产

日产量(公斤)

生产用水来源

主要辅料

主要原料

原料来源

产品包装形式

使用添加剂名称

锅炉使用登记证编号

锅炉型号

小作坊业主签名

年月日

监管人员

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

备注

注:

本表一式三份,乡镇(街道)、监管单位、小作坊业主各一份。

-9-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档案要求

1、 调查登记表;

2、 作坊主身份证复印件;

3、 生产场所外景及车间照片;

4、 租用合同及村级政府以上允许生产加工证明;

5、 所有员工的健康证复印件;

6、 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

7、 小作坊整改通知书复印件;

8、 小作坊生产许可相关文书及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9、 整改通知、责令改正、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现场核查、行政处罚等记录情况。

10、 其他。

登记表格内容填写要求

1、 销售方式:

指自销、批发,其他情况的要写详细;

2、 是否季节性生产:

如集中生产X月-X月;

3、 销售地点和范围:

固定的要写具体地点,不固定的要写范围;

4、 原料来源:

指主要原料购买单位;

5、 包装形式:

指散装、裸装、包装或预包装;

6、 添加剂:

要写食品添加剂具体名称;

7、 备注栏:

行政处理、取缔或其他应注明的事项。

附件5: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与本作坊的生产加工规模、条件相适应,保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郑重承诺如下: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XX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 内外环境、场所设施、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符合有关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

三、 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加工食品。

四、 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生产加工的食品符合有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五、 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

六、 积极响应地方政府号召,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适时提升改造为食品生产企业。

业主或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食品安全“九不”准则

—、不随意处置过期、变质食品,严格按规定登记销毁。

二、 不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三、 不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四、 不购买、贮存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五、 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 不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或者来源不明的食品。

七、 不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八、 不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制品。

九、 不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和无标识、标签、说明书的预包装食品。

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7: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改通知书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在整治规范提升工作中,经现场检查,你(单位)生产加工产

品,根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条件还不具备以下几个方面:

□生产加工场地不符合要求:

口生产加工设备、设施、工具不符合要求:

口生产工艺不符合要求:

□其他:

现要求于年—月—日前,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

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标准和有关规定完成整改,并及时主动提出申请并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逾期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小作坊业主签名:

下达单位公章

年月 日 年月日

一式二份:

监管单位、小作坊业主各一份。

-14-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规范工作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

本月数

累计数

备注

出动人员数(人次)

检查小作坊数(家)

联合行动数(次)

发放《登记表》(份)

开具《整改通知书》(份)

小作坊许可受理数(家)

小作坊许可数(家)

建立小作坊档案(家)

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家)

责令关闭(家)

立案查处(家)

取缔黑窝点(家)

移交司法(家)

填报人:

报送日期:

此表11月05、12月15日前分二次上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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