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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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咸宁经济开发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地点:

咸宁横沟桥镇李堡桥村

项目实施单位:

咸宁市荣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述:

咸宁经济开发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横沟桥镇李堡桥村,污水排到横沟河,再进虎头河。

本项目用地面积106667.2㎡(约160亩),辅助建筑面积为4,894.00㎡,其中加药间建筑面积240㎡、污泥浓缩及脱水车间1480㎡、配电中心320㎡、综合楼960㎡、仓库及机修间480㎡、食堂416㎡、传达室30㎡、职工宿舍720㎡、车库248㎡,道路占地面积32000.16㎡,绿化面积37333.52㎡,该项目总计建设期限为36个月(分两期建设:

近期建设规模5×104m3/d,远期建设规模10×104m3/d)。

咸宁经济开发区目前尚无规模性的完整的工业污水处理系统,未处理完善的工业污水直接污染着城市河流,导致污水横流,河水间断性的发黑发臭,原生植被破坏严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将从根本上处理当地的工业污水,改善当地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建设宜居社会,创建“两型社会”;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节约水资源,实现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咸宁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扩大当地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社会的稳定。

1.2项目单位概况

1、基本情况

咸宁市荣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2年6月8日在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42230000000055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0万元,出资人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住所:

咸宁市银泉大道190号,法定代表人:

程群林。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期限:

2007年3月28日至2027年3月28日。

截至2013.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924493.07万元,负债总额324104.4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00388.65万元,资产负债率35.06%。

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896.58万元,利润总额17276.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38.82万元。

2、历史沿革

公司的前身为咸宁市荣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系经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荣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咸政办函[2007]6号)批准,取得注册号为422300210129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2007年3月19日,咸宁市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3,000.00万元,此次验资经咸宁公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咸公会验字[2007]2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07年8月9日,咸宁市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6,900.00万元,咸宁温泉开发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此次验资经咸宁公信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咸公会验字[2007]7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出资到位后,咸宁市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9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9%,咸宁温泉开发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

2007年12月10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咸宁温泉开发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1%的股权转让给咸宁市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后,咸宁市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2008年10月30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咸宁市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5月10日,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咸国资文[2012]22号),公司更名为咸宁市荣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5月9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土地使用权增资20,000.00万元,此次验资经咸宁同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咸同会验[2012]第24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0万元,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于2012年6月8日在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42230000000055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截至2012年12月5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货币资金20,000.00万元、土地使用权50,000.00万元分两次增资至100,000.00万元,验资经咸宁同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咸同会验[2012]第29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3、经营范围

投资农业、工业、现代服务业项目;土地储备收购、开发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开发、加工、销售;高新技术产品(不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后方可经营产品)开发、销售;高新技术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工业园区开发、管理;物业管理。

1.3报告主要编制的依据

1.3.1研究的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法[2000]3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

6、《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文)》

7、《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

8、《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法[2000]36号)

9、《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

10、国家发改委、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等16部委厅局《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132号)

11、《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2002.9.10)

12、湖北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保留开发区名单的通报》(鄂政发[2004]126号)

13、《咸宁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

14、《咸宁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15、国家及湖北省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基本建设收费标准;

16、同类地区同类建筑经济技术指标。

1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委托协议书;

18、《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1.3.2设计规范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2、《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4号)

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6、《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

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0、《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设备设计标准》(CJJ31-89)

11、《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

12、《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21-2002)

17、《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18、《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1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20、《恶臭污染物排入标准》(GB14554-93)

21、《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

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23、《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1999年版)

2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25、《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6、《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设计规范》(CECS137:

2002)

2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2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29、《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30、《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3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3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33、《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T191-96)

34、《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3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36、《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

3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3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39、《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

40、《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版)

41、《建筑给水排水规范》(GB50015-2003)(2009修订版);

42、《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43、《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CECS117:

2000)

44、《民用建筑设计规范》(JGJ37-87)

4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4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4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48、《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49、《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

50、《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51、《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95)

52、《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5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54、《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J133-90)

55、《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0)

5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57、《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

5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5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60、《电动装置技术条件》(JB/T8530-97)

61、《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J63-90)

5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5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60、《10kV及以下变配电工程通用图集》(设计•加工安装•设备材料)

61、《10/0.4kV变压器室布置及变配电所常用设备构件安装》(03D201-4)

62、《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6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850325-2001);

64、《湖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统一基价表》(鄂建文[2006]122号);

65、《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类似工程经济指标进行估算;

66、咸宁市荣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各类资料;

1.4报告编制的原则

1、污水处理厂项目

污水处理设施是咸宁经济开发区基础工程之一,对城市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质量有很大影响,应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合理选择厂址、处理工艺,严格控制产生二次污染,防止处理厂成为新的污染源。

设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城市排水现状,准确预测城市污水量,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和排水体制。

(2)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安全可靠的原则,选择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效益良好的工程设计方案。

(3)坚持“统筹兼顾、近远结合、分步实施”的方针。

(4)采用适合本地区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高效节能、处理效果良好的工艺技术。

因地制宜采用现代化手段,生产设施尽量采用自动控制系统,逐步实现科学管理,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积极稳妥的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

(6)项目的目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地方排水规划以及产业要求,工程设计执行国家规范和标准。

(7)根据财力、物力科学地安排工程进度。

2、污水管网项目

城区污水管网的改造工程直接牵涉到老百姓的民生问题,影响到城市风貌,以及社会发展进程,所以城区污水管网的完善修建需遵循以下原则: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

(2)从咸宁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以近期建设为主,尽量为远期发展留有余地,使工程建设与城市的发展相协调,既保护环境,又最大程度地发挥工程效益。

(3)从实际出发,结合现状排水情况及城市发展条件和经济现状,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及建设计划,并力求工程投资省、运行费用低、管理方便、安全可靠。

1.5项目研究的范围

1.5.1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必要性

1.5.2项目选址分析

1.5.3建设方案的拟定

1.5.4工程建设及公用配套设计

1.5.5项目投资估算和财务效益测算

1.6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用地面积106667.2㎡(约160亩),辅助建筑面积为4,894.00㎡,道路占地面积32000.16㎡,绿化面积37333.52㎡,该项目总计建设期限为36个月(分两期建设:

近期建设规模5×104m3/d,远期建设规模10×104m3/d)。

近期:

拟建污水处理构筑物:

粗格栅及进水泵房2座(463.6㎡)、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2座(700.6㎡)、改良型氧化沟4座(17,289㎡)、二沉池4座(6,430.72㎡)、配水排泥井及污水泵房2座(851.07㎡)、中间水池4座(1,711.2㎡)、滤池2座(304㎡)、紫外消毒池2座(164.26㎡)、出水泵房2座(1,711.2㎡)、机械絮凝反应池2座(450.43㎡)、堆肥仓1座(6000㎡)、检查井(含轻型铸铁井盖)680座、溢流井14座;

拟建辅助建筑物:

加药间240㎡、污泥浓缩及脱水车间1480㎡、配电中心320㎡、综合楼960㎡、仓库及机修间480㎡、食堂416㎡、传达室30㎡、职工宿舍720㎡、车库248㎡,

拟购设备:

化验及机修设备(含化验台桌等)、自控仪表、电气电缆设备、运输设备;

拟建污水管网如下表1所示:

主干管道

单位

长度

管道D400

km

7.12

管道D500

km

8.44

管道D600

km

2.95

管道D800

km

2.69

管道D1000

km

6.34

管道D1100

km

4.38

管道D1200

km

1.79

管道D1400

km

1.65

管道D1600

km

0.10

支干管道

 

管道D400

km

9.75

管道D500

km

4.73

管道D600

km

3.92

管道D800

km

1.98

管道D1000

km

2.35

管道D1200

km

1.60

拟建道路占地面积32000.16㎡,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绿化面积37333.52㎡;

远期:

拟建污水处理构筑物:

改良型氧化沟4座(17,289㎡)、二沉池2座(6,430.72㎡)、配水排泥井及污水泵房2座(851.07㎡)、中间水池4座(1,711.2㎡)、滤池2座(304㎡)、紫外消毒池2座(164.26㎡)、出水泵房2座(1,711.2㎡)、机械絮凝反应池2座(450.43㎡);

1.7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汇总表

项目总投资41300.4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7771.86万元、建设期利息3191.16万元,流动资金337.46万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

 

表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汇总表

项目

单位

指标

1总投资

万元

 

1.1建设投资

万元

37771.86

1.2建设期利息

万元

3191.16

1.3流动资金

 

337.46

2土地征用费

万元

5482.01

3经营收入总额(计算期20年)

万元

67890.00

4、补贴收入

 

 

4生产成本费用总额(计算期20年)

万元

61416.35

5净利润总额(计算期20年)

万元

35825.44

6盈利能力指标

 

 

6.1税前财务净现值(万元)

万元

11987.55

6.2税后财务净现值(万元)

万元

10426.94

6.3财务内部收益(税前)

%

9.57

6.4财务内部收益(税后)

%

9.04

6.5投资回收期(税后)

6.92

7清偿能力指标

 

 

7.1借款偿还期

7.00

第二章项目提出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提出的背景

水污染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直接威胁着饮用水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影响到工农业生产和农作物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GNP的1.5%--3%,水污染已成为不亚于洪灾、旱灾甚至更为严重的灾害。

未来城市的最大危害就是污水。

据环境监测,我国每天约有一亿吨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全国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水质受到污染;35个重点湖泊中,有17个被严重污染。

全国1/3的水体不适合灌溉,90%以上的城市水污染严重,50%以上的城镇的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40%的水源已不能饮用,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

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废水的种类和数量迅猛增加,对水体的污染也日趋广泛和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和安全。

对于保护环境来说,工业废水的处理比城市污水的处理更为重要。

工业废水的处理虽然早在19世纪末已经开始,并且在随后的半个世纪进行了大量的试验研究和生产实践,但是由于许多工业废水成分复杂,性质多变,仍有一些技术问题没有完全解决。

完善开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开发区的减排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大创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实践和重要组成部分。

但同时,也存在着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其作为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大环保民生工程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工作任务,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2.1.1国家对“污水治理”的相关政策

我们拥有20%的世界人口,但是仅拥有世界水资源的6%,人均水资源量仅2100立方米,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

时空分布不均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年均缺水量达到500亿立方米,山东、河南、北京、上海等8省(市)均处于极度缺水状态。

水资源的先天不足和后天过度开发,导致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政策陆续出台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目前我国水资源保护集中在前端供水和后端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方面。

2011年《“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於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污水泵站建设的资金。

加强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推动加快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促进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012年《“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4号)的出台和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强制执行,都为水资源保护行业的各上市公司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文件强调要明确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

引入市场机制,出台和完善有效的支持政策,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污水处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与环境改善要求相适应,与环保产业发展相促进,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内容和布局;重点建设和完善污水配套管网,提高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

通过加强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加快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

科学确定设施建设标准,因地制宜选用处理技术和工艺。

提出“十二五”期间各项建设任务目标为:

新建污水管网15.9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569万立方米/日,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2611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泥处理处置规模518万吨(干泥)/年,新建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规模2675万立方米/日,规划实施后,将新增COD削减能力约280万吨/年,新增氨氮削减能力约30万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必须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

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加强造纸、印染、化工、制革、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污染治理,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

2.1.2湖北省对促进污水治理项目发展的相关政策

对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在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鼓励和引导工业或其他用户使用再生水;鼓励用水单位提高自身水循环利用;鼓励社会投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水泥厂及热电厂生产过程协同处理处置污泥的鼓励政策;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的配套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依法推进城镇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用。

《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提升城镇综

合承载力,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网设施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城镇电力、给排水、供气、垃圾处理设施等保障水平和运行效率。

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创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环境,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技术,强化节能减排,加大以水资源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力度,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年)》

指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两型”社会的总体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以提升城镇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遵循政府建网,企业建厂的建设思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总体均衡”的设施建设格局;进一步健全法规标准、完善收费制度、加强运行监管,全面提升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提出了建设任务目标:

“十二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99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网7891.03公里,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191.55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泥处理处置规模27.245万吨(干泥)/年,新建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规模87.98万立方米/日。

到2015年,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具有集中污水处理能力。

1、“城市-乡镇”关系:

污水处理厂建设重点从城市向乡镇转移;

2、“厂-网”关系: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从污水厂建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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