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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

南昌爱乐员工手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与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 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南昌爱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管理者---指的是公司各部门经理

三、员工---与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加奖

九、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记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南昌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

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 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特殊岗位要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 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二、最近半年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二张

第九条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1至3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

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

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员工转正表》,送行政人事部

第十条 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资暂扣完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四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 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条出勤时间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报经理同意

2、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不定休息日。

(单休)

5、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嗑瓜子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上班时间根据季节不同,每年做一次调整,大体如下

5月1日-9月30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3:

30—18:

0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3:

00—17:

30

第十七条  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时间内打卡

第十八条  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过处分

第十九条  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5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

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当月工资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  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二十一条  公出

办理:

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第二十二条  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放假一天(元月一日)

二、清明节放假一天(四月四日)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五、春节放假十天(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

(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

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

(经确认为工伤的,工资照发,工伤工资为近12个月平均工资)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

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

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

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门部主管核准。

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事假最少以1小时为计算单位

D、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当月工资/26×事假天数

E、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天数

4、病假:

(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10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11年以上者为4个月。

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

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为事假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按南昌市最低平均工资60%2100/30*60%=42元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

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

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南昌,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南昌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7-10天

A、一般婚假7天

B、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C、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

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南昌,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南昌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C、其他有亲属关系的给丧假1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7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八、因私外出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

第四章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  工资结构基本薪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特殊津贴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26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

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超过3天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面试协议工资计算)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5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超过5天按实际天数工资支付(69.5元/天)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超过3天按实际天数工资支付

3支付工资计算办法(南昌市最低工资1530/工资天数22=69.5元)天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  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 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  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

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

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 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  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员工职责

第三十六条  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四、厂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5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厂牌;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第三十七条 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第三十八条 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九条 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条 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 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四十二条 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

第四十三条 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条 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言语保持请示口吻

第四十五条 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条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时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四十七条 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四十八条 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四十九条  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

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三、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在员工招聘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门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五十条  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五十一条  兼职禁止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第五十二条  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

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条 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四条 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五条  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十六条  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五十七条  交际应酬

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

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私人宴请及娱乐活动

3、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

包括:

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  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

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五十九条  保护公司资产

1、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六十条  禁忌事项

一、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二、在禁烟地区吸烟、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三、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携带与工作无关之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五、赌博、威胁、殴打、伤风败俗等事,侵犯他人权利,携带枪弹利器、散发传单、损毁公物及一切危害公众秩序或安全之行为

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达个人目的之行为

七、禁止搞男女关系

八、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九、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募集捐款

十、非专业机械操作者,禁止图试或操作机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装备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十三、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炊具烧煮或擅自篡改、添设电气装置

第六十一条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依惩罚事项酌予处分

第九章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二条  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

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第六十三条、公司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责任。

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第六十四条、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

如:

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考核评估

第六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工作绩效达成情况考核;同时每一年公司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述职,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十六条 每年3月份对上年进行考核述职,对述职打分80以下的调整

第六十七条  所有办理考核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错误,且应保密不得传播。

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开展面谈,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意见。

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岗

第十一章奖惩

第六十八条  奖惩种类及金额

一、奖励区分为

1、嘉奖:

办公室职员10元、主管以上人员20元

2、小功:

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功:

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二、惩罚区分为

1、警告

2、小过:

办公室职员10元、主管以上人员30元

3、大过:

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4、降级

第七十条 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第七十一条 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一、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三、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四、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五、培养和举荐人才

第七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奖励

一、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二、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材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四、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五、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六、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

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

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七十五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四、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五、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六、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七、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八、破坏环境卫生者

九、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办公室吸烟者

十一、工作时间内喧哗、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十二、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十三、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第七十六条  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惩罚

一、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厂参观者

六、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九、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十一、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十四、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十五、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十八、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十九、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二十、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二十一、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十二、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条 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提供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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