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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洞煤矿位于渣渡矿区东段良相桥井田副94~94勘探线之间,行政区划隶属涟源市伏口镇松山村,距涟源城区直线距离35km,其地理坐标为:

东径111°

46′03″~111°

46′30″,北纬27°

59′46″~28°

00′17″。

煤矿对外运输以公路为主,有乡村简易公路与国道207线相连,交通较为便利。

该矿始建于1978年,1980年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

矿井从2009年9月开始进行矿井扩能技术改造,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t/a;

矿井于2011年完成了技改并通过了竣工验收,矿井现为证照齐全的合法生产矿井。

莲花洞煤矿为镇办集体企业,在2008年开始进行承包经营,由阙固强等人一次性上缴伏口镇1338万元承包,承包期为15年,承包后共有股本金4500万元。

其中阙固强与阙树元占2458万元,郭作明占1022万元,阙正初占252万元,阙林平占195万元,阙顺生占118万元,阙永湘占113万元,阳吉光占100万元,阙立新占94.5万元,阙朝新占80万元,王代普占67.5万元。

该矿现有职工120人,由阙树元担任法人代表,负责矿井全盘管理工作,阳吉光担任矿长,负责矿井安全、生产全盘管理;

阙林平担任安全副矿长,负责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

张思房担任生产副矿长,负责矿井的生产管理工作,曾宪邦担任技术负责人,负责矿井的技术管理工作;

王有伍担任机电副矿长,负责矿井的机电管理工作,由阙顺生担任经营副矿长,负责矿井的经营管理工作,下设值班长兼安全员2人,瓦检员2人。

事故当班带班矿长为阳吉光,值班长兼安全员为阙月东,瓦斯检查员为周灿。

矿井证照:

采矿许可证号为C4300002009091110048051,有效期2014年4月30日~2017年4月30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湘)MK安许证字[2011]0745Y1G1,有效期2011年8月12日~2014年8月12日;

工商营业执照号为430000000039355(1-1)SM;

矿长阳吉光,矿长资格证号为43090352号,有效期2011年6月~2014年6月;

矿长安全资格证号为43090352MA号,有效期2011年6月20号~2014年6月20号。

矿井采取“三·

八”作业制,其中,早班:

8时-16时;

中班:

16时-24时;

晚班0时-8时。

矿井现只安排早班一个班作业。

二.矿井基本情况

㈠矿井地质与生产技术条件

1.地层

矿区内出露的地层由老至新有:

下石炭统石磴子组、测水组、梓门桥组、中上石炭统壶天群及第四系。

含煤地层为测水组下段,根据含煤性和岩性组合的不同,测水组分为上、下两段,上段为不含煤段,由砂质泥岩、泥质灰岩、细砂岩、石英砂(砾)岩组成,一般厚75.0m;

下段为含煤段,由煤层、泥岩、砂质泥岩、粉砂岩、细砂岩、石英砂岩组成,一般厚5O.0m。

与下伏石磴子组呈整合接触

2.矿井地质构造

莲花洞煤矿位于晏家铺向斜东南翼渣渡矿区东段良相桥井田的副94~94勘探线一带,地层走向北北东~南南西,倾向北西西,倾角一般20°

左右。

矿井范围内构造为一简单的平缓单斜构造。

金盘仑断层(F1)贯穿矿井全区,在测水组上、下段之间通过,是一条顺层走向断层,发育于下石炭统测水组上、下段之间,随地层的起伏而起伏。

断层面倾角和地层倾角基本一致,约为10°

~20°

左右,倾向北西西。

莲花井正断层,发育在矿井范围外围北部,在金盘仑断层下盘,在地表可见石磴子组,直接与3煤层底板和3煤层顶板接触,往深部断层倾角小于地层倾角,造成3、5煤层重复,然后与金盘仑层复合。

矿井构造属简单类型。

3.煤层及煤质

莲花洞煤矿的含煤地层为下石炭统测水组,因金盘仑断层缺失部分地层,平均厚5Om左右。

主要由石英砂岩、细砂岩、粉砂岩、砂质泥岩及煤层组成。

根据含煤性和岩性组合的不同,分为上、下两段,下段为主要含煤段。

下段共含煤3层,由上至下分别命名为3、5、6煤层,其中3、6煤不可采,矿井内主采煤层为5下煤层。

5下煤层呈团块状产出,多滑动镜面,夹细~中条带状结构块煤,为半暗~半亮型煤,孔隙率高,抗碎强度低,硬度较大,外生裂隙发育,厚O.5O~3.29m,平均厚1.60m。

5下煤为低~中灰、低硫、中高发热值和高熔灰分的无烟煤,是良好的动力用煤和民用煤。

因抗碎程度低,不宜作气化用煤。

4.煤层顶底板条件

5下煤层伪顶为炭质泥岩,一般厚1.Om,随采随落;

直接顶板为深灰~灰黑色、薄层状砂质泥岩、炭质泥岩,一般厚5.Om,抗压抗剪性能较差,一般随回柱而垮落,基本上填满采空区,工作面来压稳定;

老顶为灰白色、中厚层状石英砂岩,一般厚13.0m,此类岩层除因构造破坏外,一般压力不大,抗压抗剪性能好,为I级顶板。

5下煤层底板为灰黑色、薄~中厚层状的砂质泥岩,具缓波状层理,夹薄层状细砂岩,显皱纹状层理,具较多植物化石碎片,含丰富的菱铁矿结核,一般厚4.Om;

伪底为炭质泥岩或泥岩,厚O~0.3m,遇水膨胀,有底鼓现象。

矿井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偏复杂类型。

5.水文地质条件

本矿井为地势较陡的低山丘陵区,总的地势为西高东低,北高南低,地表坡降大,水系不发育,无大的水系及水体,只有小的水塘,地表迳流条件较好,地表水对矿坑充水影响较小。

大气降水为矿井内地下水的主要来源,也是矿坑充水的主要因素,矿井内发育有金盘仑断层层,仅发育于测水组岩层之中,由了切割的岩层多为隔水层和弱的砂岩裂隙含水层,断裂带断面平缓紧密,透水性一般较差,故对矿坑充水一般影响不大。

含煤岩系测水组其上段厚约75m,以石英砂岩、砂质泥岩、泥岩为主,为相对隔水层;

下段厚约5Om,主要由石英砂岩、细砂岩、砂质泥岩、泥岩、炭质泥岩及煤组成,其中砂质泥岩及泥岩为相对隔水层,砂岩含弱的裂隙、孔隙水。

综上所述,本矿井是以顶板砂岩裂隙孔隙含水层为主的裂隙孔隙充水矿床,大气降水和老窑水为矿坑主要充水来源,矿井的正常涌水量为18m3/h,最大涌水量为25m3/h。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较简单类型。

6.矿井2012年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根据湘煤安监[2013]04号文件,莲花洞煤矿属瓦斯矿井,该矿相对瓦斯涌出量为8.29m3/t,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6.57m3/t,煤尘无爆炸危险性,煤层不易自燃。

㈡矿井生产系统

1.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主斜井井口标高+405.99m,坡度22°

,落底标高+220.50m,长495m,担负矿井运输、提升、进风、下料、人员上下和管线敷设的任务。

风井为平硐,井口标高+373.98m,担负矿井回风和紧急安全出口的任务。

矿井划分为3个水平,即+290m水平、+260m水平、+225m水平,各水平由下往上开采,现开采水平为+225m水平,开采北翼+225~+260m之间的煤碳资源。

矿井开采5下煤层,采煤方法采用走向壁式采煤法,单体液压支柱配π型梁支护顶板,电煤钻打眼、爆破落煤,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

2.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风井安装2台YBK56-Ⅱ-6-№13型通风机,其中1台工作,1台备用。

配套电动机功率为22kw。

矿井实测总进风量为981m3/min,掘进工作面采用YBT-55型局部通风机供风,电机功率5.5kW。

3.矿井提升运输:

主斜井安装一台JTP1.6×

1.2型绞车提升,电机功率110Kw,单钩串车提升。

大巷运输采用人力推车,采用MFU0.75/6A型侧翻式矿车运输。

4.矿井采用一级排水,在+225m水平安装有D80-30×

8型水泵两台,电机功率为55kW,铺设二趟Φ100mm排水管。

5.压风系统

矿井地面设置了固定压风机房,安装一台JG55HA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和一台VF-6/8空气压缩机,主输送管道为一趟φ108×

4.0mm无缝钢管,支管为φ56×

3mm无缝钢管,管路已铺设至各采掘工作面和避难硐室。

6.矿井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供电电源一路来自涟源市伏口镇35kv变电站,供电架空线规格LGJ-3×

50mm2,供电距离2km,供电电压10kv;

另一路来自安化县青塘铺镇35kv变电站,供电架空线规格LGJ-3×

50mm2,供电距离7km,供电电压10kv。

井下供电采用660V低压下井。

7.矿井安装有一套KJ90N型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各类传感器16个,安装了一套KJ251人员定位系统。

三.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地点发生在+260m水平北翼一石门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

矿井分南北两翼布置,目前仅在南翼布置了底板回风上山形成整个矿井的负压通风系统,北翼回风需经南翼回风上山排出。

为解决北翼+260m水平北翼一石门的通风问题,在一石门沿5下煤布置一条煤层回风上山连通+290m总回风大巷。

一石门在+260m北大巷90m处开门掘进,全长39m,然后通过绕道进入5下煤层,沿煤层倾向向上掘进一条回风上山。

回风上山沿5下煤底板留顶煤布置,于2014年3月开始掘进,设计全长135m,巷道上宽1.6m,下宽2.2m,高2.0m,平均坡度为15°

,煤厚0.5m~4.0m,煤中有夹层,上山巷道采用沿底留顶煤掘进,采用梯形木棚子支护,棚距0.6m,支护材径为φ16~20㎜圆松木,由于回风上山受褶曲构造影响,煤层时厚时薄,压力大,采用了双边栌加强支护。

回风上山使用YBT5.5型局部扇风机配¢300mm胶质阻燃风筒送风,采用手镐加爆破落煤掘进,早班一个班作业,至事故发生前回风上山已掘进35m。

回风上山掘进施工前,矿井编制了《伏口镇莲花洞煤矿+260m水平北翼一石门沿煤回风上山掘进作业规程》,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了贯彻学习。

详见事故现场示意图。

四.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7月1日7时30分,由矿长阳吉光主持召开了进班会。

当班共有32人下井,分6个地点作业:

+290m北翼二石门维修4人,+290m运输大巷掘进5人,+225m水平南翼三石门维修4人,+225m水平南翼四石门维修5人,+260m水平北翼三石门维修4人,+260m水平并翼一石门回风上山掘进3人(大工李放生,小工徐海、遇难者曾盛朝),井下生产铺助人员4人,当班安全员阙月东,瓦斯检查员周灿,当班跟班矿领导为阳吉光。

8时,李放生、徐海和曾盛朝三人在地面将一车木支架和一车背护材料放下井,9时,三人一同步行下井到达+260m水平北翼一石门,由徐海在石门中装运煤炭并运送材料,由李放生和曾盛朝到回风上山掘进并支架,上班支护已支到当头,李放生和曾盛朝先在上班支好的棚子上抬了一副双边栌,当头还有2m长巷道未抬栌,之后,二人开始用手镐落煤掘进,掘进0.6m并支好一副支架后,二人于12时到一石门吃班中餐,吃完班中餐后二人又到回风上山继续掘进,又掘进0.6m后,又架了一副支架,由曾盛朝站在新支支架下的巷道中间,用手扶着支架顶梁,李放生站在退后的巷道左帮用木楔固定支架二帮,当时,支架顶部尚有0.5m高的空顶,二人准备固定好支架后再去接顶。

二人正在固定支架时,巷道顶部突然掉落一大块煤炭,同时将新支的支架打倒,冒落的煤炭和冲倒的支架将曾盛朝推倒。

至此,事故发生了。

五.事故抢救经过

李放生看到曾盛朝被推倒后就立即去扶抱,扶抱引起曾盛朝剧烈疼痛就让他先休息,李放生待曾盛朝休息一会后再去扶抱,但曾盛朝还是喊痛,这时,小工徐海刚好送材料来到了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于是二人将曾盛朝背至一石门,然后将曾盛朝放到矿车里并推运到+260m中部车场。

到+260m车场后,由车场挂钩工徐又珍打电话向地面汇报,然后用绞车提升矿车将曾盛朝运送到地面。

13时20分,地面接到井下事故电话后,在调度室值班的赵勇立即租了一辆面包车在井口等待。

同时通知了曾盛朝的家人,13时30分,曾盛朝被运送到地面,李放生等陪同人员帮曾盛朝洗完澡后,由赵勇和曾盛朝的家人一起将其送涟源市第五人民医院救治,涟源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生对曾盛朝作了检查诊断,建议送娄底市中心医院救治,医生对曾盛朝做了应急处置后由医院救护车送往娄底市中心医院,14时30分,救护车到了涟源市湄江镇安坝地段,随车医生发现曾盛朝已无生命体征。

至此,抢救工作全部结束。

六.现场勘察情况

2014年7月3日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分局监察专员陈伟组织事故技术鉴定组成员李日升、杨伟业在莲花洞煤矿生产副矿长张思房、安全副矿长阙林平的陪同下,于9时30分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

事故发生地点为+260m北翼一石门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

其勘察情况如下:

1.+260m北翼由外往里共布置有三个石门:

石门间距为50m。

一石门在+260m北大巷90m处开门。

布置在5下煤底板岩石中,全长39m,巷道采用半圆拱形锚网喷支护,宽2.0m,高2.0m。

石门尾端通过绕道进入5下煤层,然后沿煤层倾向向上掘进回风上山。

2.回风上山沿5下煤底板布置,倾角150,巷道上宽1.6m,下宽2.2m,高2.0m;

上山煤厚0.5m~4.0m,煤层顶板为炭质泥岩、砂质泥岩,煤中有夹层,上山巷道采用沿底留顶煤掘进,采用梯形木棚子抬双边栌支护,棚距0.6m,支护材径为φ16~20㎜圆松木。

3.回风上山巷道一侧铺设搪瓷溜槽,掘进煤矸由搪瓷溜槽溜至煤斗下面平巷装车,再由一石门运出。

沿上山巷道铺设有一趟φ25㎜朔胶防尘水管和一趟电煤钻电缆。

4.回风上山铺设一趟φ300㎜阻燃风筒,由+260m车场新鲜风流中安装的一台YBT5.5型5.5kw局扇向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供风。

5.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垱头有1m巷道无支架,据陪同人员介绍,支架在事故中被推倒;

工作面前2m巷道支架未架抬栌棚子,有多处出现支架折断变形。

6.工作面垱头有冒落的煤矸堆积在巷道中,堆积长3m,宽1.6m,高1.0m,堆积的煤矸中有一根木支架柱子和一根顶梁,堆积煤矸呈大块状,最大的一块厚0.4m。

7.工作面垱头顶部有一个鸡窝状空洞,长1.2m,宽2.0m,深0.9m。

8.经矿现场陪同人员指认:

作业人员曾盛朝在事故时倒伏在距工作面垱头2m处的巷道中间,没有外伤,当时神智清楚。

9.勘察+260m水平北翼其他区域未发现有灾变现象。

10.查安全监控系统,矿井总回风无瓦斯突变现象。

勘察结论:

经现场勘察和矿现场陪同人员指认,该事故为一起顶板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时垮落煤矸约3m3。

七.事故基本要素认定

㈠事故时间认定

通过调查及对事故发生过程的推算:

1.事故发生时,班中餐已经送到井下,班中餐送到井下是12时2左右,事故发生时间应12时2以后;

2.地面接到事故电话时间为13时20分,李放生等人将曾盛朝背到一石门,再用矿车运送到+260m车场并打电话约需时20分钟。

从而判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2014年7月1日13时00分。

㈡事故地点认定

1.根据调查,事故当班+260m水平北翼一石门回风上山正在进行掘进作业,遇难者曾盛朝为工作面掘进作业人员。

2.当班大工李放生在+260m水平北翼一石门回风上山进行掘进作业时,亲眼目睹了小工曾盛朝被垮落的煤矸和支架推倒。

3.通过现场勘察,+260m水平北翼一石门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巷道冒顶特征明显,巷道中堆积有冒落的煤矸。

巷道顶部垮塌并冒落。

4.通过现场勘察,未发现其他作业地点有灾变现象。

据此判定,事故发生地点为+260m水平北翼一石门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

㈢事故类别认定

根据事故现场勘察及调查:

1.现场勘察人员在矿方指认的事故现场勘察到,+260m水平北翼一石门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巷道冒顶特征明显,巷道中堆积有冒落的煤矸。

2.当班大工李放生在+260m水平北翼一石门回风上山进行掘进作业时,亲眼目睹了小工曾盛朝被垮落的煤矸和支架推倒。

3.遇难者+260m水平北翼一石门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

根据以上情况,认定本次事故是一起因局部冒顶引起的顶板事故。

八.事故直接原因

1.+260m北翼一石门回风上山沿5下煤层靠底板留顶煤布置,当头煤厚达4m,5下煤呈团块状产出,多滑动镜面,夹细~中条带状结构块煤,外生裂隙发育,极易离层松动;

事故地点具有极大的冒落危险性。

2.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在巷道压力大的地段没有及时进行抬栌加固,对巷道空顶没有及时接顶,在安装支架时,巷道顶部原已经离层松动的厚煤层突然冒落将曾盛朝推倒打击受伤,曾盛朝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九.事故间接原因

1.井下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在巷道压力大的上山掘进时,没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蹲守。

2.支护改革不到位,巷道使用传统的木支架支护,木支架支撑力小,抗压强度低。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麻痹大意,对作业地点危险性估计不足,自保互保能力不强。

十.建议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制度。

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明确整改方案及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在处理等重大安全隐患和在危险区域施工时,至少要有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蹲守,有效监督和及时制止职工的违章作业行为,直到隐患排除。

2.巷道掘进作业前,作业人员要先对作业地点的煤层顶底板情况,巷道支护情况及安全退路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后才能进行施工作业。

3.施工作业前要先加固作业地点的支架,采取抬栌等措施对支架进行连锁加固后再进行掘进。

4.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安全员、瓦检员、大工在进班时,要先于其他作业人员进入当头检查瓦斯、通风、顶板等情况,如发生支架歪斜、顶板掉矸时,要及时处理好后才能作业。

5.强化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自保互保能力。

在发现违章作业行为时,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制止。

6.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

7.加大安全投入,尽快淘汰落后的木支架支护方式,采用金属支架支护巷道。

涟源市伏口镇莲花洞煤矿“7·

1”事故技术鉴定组

二0一四年七月七日

附件1:

涟源市莲花洞煤矿”7.1”顶板事故技术鉴定组专家签名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职务

签名

石卫国

高级

工程师

采矿

组长

杨伟业

成员

李日升

机电

附件2:

“7.1”顶板事故现场勘察报告

2014年7月1日13时0分,涟源市伏口塘镇莲花洞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分局监察室副主任陈伟,事故技术鉴定组成员李日升、杨伟业在莲花洞煤矿生产副矿长张思房、安全副矿长阙林平的陪同下,于2014年7月3日9时30分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勘察情况如下:

一.勘察区域及路线

现场勘察人员经主斜井→+260m水平中部车场→+260m水平北运输大巷→一石门→回风上山掘进工作面。

勘察完后沿原路返回地面。

二.勘察情况

作业人员曾盛朝在事故时倒伏在距工作面垱头1m处的巷道中间,没有外伤,当时神智清楚。

三、勘察结论

经现场勘察认定,经现场勘察和矿现场陪同人员指认,该事故为一起顶板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时垮落煤矸约3m3。

附:

事故现场照片

莲花洞煤矿“7·

1”顶板事故现场勘查组

二0一四年七月十日

附件3:

莲花洞煤矿“7.1”顶板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名单

(职称)

附件4:

涟源市莲花洞煤矿“7·

伤亡人员情况简表

姓名

年龄

性别

文化

工种

家庭住址

伤亡

情况

曾盛朝

45

初中

小工

涟源市伏口镇石联村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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