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盛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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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组长:
卢长发
副组长:
陈强
成员:
李江林苏新明张如南张献民鲁益彩
职责:
(1)组织和动员社区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
(3)监督检查本乡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4)评估和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
(5)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6)培育社区服务民间组织,组织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
指挥机构下设4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
卢长发陈强李江林张如南
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
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本乡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交流工作情况,及时汇报防治工作的动态。
应对防控组:
张献民沈运中李艳芳邵会云
协助卫生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
组织和动员居委会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宣传动员组:
周圣聂献会张建社张高才邱四桃鲁振杰黎长林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
后勤保障组:
苏新明田迈进张献民鲁正根周舟
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
并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2、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北盛镇镇政府行政办公室是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协调工作;
组织制订、修改社区预案;
组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
组织技术培训和演练;
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
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3、卫生应急技术机构
北盛镇中心卫生院是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
(1)能力建设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技术支撑参与制订《社区预案》,承担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技术方案应与现有的技术规范、方案保持一致;
指导、协助驻镇各单位、居委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开展“社区卫生诊断”,分析本镇内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
开展本镇居民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
(3)信息收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措施落实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落实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协助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协助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4、其他相关机构及职责
(1)村委会
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相关预案;
组织村民参与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技能培训演练;
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
(2)公安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3)驻本镇各单位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
制定逐步完善相关预案;
组织应急教育和培训;
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4)各村卫生室
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乡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5)其他团体与组织
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组织,应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1、监测
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的网底,卫生院应做好和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维护好法宝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
开展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
接受上级的监管和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2、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本镇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通报
镇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上级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镇组织和村民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充分利用镇或单位的通讯设备、公告栏等,因地制宜建设社区预警、信息通报系统。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1、应急反应原则
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镇政府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如在本镇内发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镇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邻近乡或上级部门的突发事件通报后,要及时通知本镇各相关机构,组织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采取必要措施,服从上级统一调度,支援邻乡工作。
2、应急反应措施
(1)镇政府
a、根据需要,开展社区动员,组织本镇内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b、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镇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
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需要对本镇村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进行隔离时,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
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区的封锁;
协助开展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
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
c、本镇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上报,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样品采集等工作;
及时通知急救中心施救;
必要通知公安部门做好保卫工作。
d、在本镇内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
e、采购、接收、分配应急设备。
f、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灾民转移、救助;
配合劳保部门落实应急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2)乡卫生院
a、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b、指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的报告与管理工作。
c、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做好病人隔离和医学观察;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点封锁、消毒等工作。
d、对本镇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
g、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h、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
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i、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
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村民正确使用。
j、做好出院病人的随访与医疗服务工作。
k、对村民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l、指导本镇各单位制定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措施,协助其工作的监督、检查。
a、按本镇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指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的管理与报告;
对本单位的病人、疑似病人进行登记;
落实人员外出限制,外出返回人员及时登记。
b、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单位开展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
c、执行政府对本单位实施的封锁、隔离措施。
d、做好单位内防护用品、消毒设施的采购、供应、分配和使用工作。
e、在单位内部做好相关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f、开展单位周边地区的消毒、灭鼠等工作,保证单位公共场所清洁卫生。
g、驻本镇各类医疗机构在落实上述措施的同时,还应积极参与辖区内病、伤员的抢救与诊治;
向所在社区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
(4)公安派出所
a、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b、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动手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c、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d、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村委会
a、当辖区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
b、当辖区内发生食物中毒时,配合做好现场保护,组织群众疏散,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c、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组织人员隔离和观察。
d、接收、分配应急设备、防护用品;
为隔离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处理生活垃圾。
e、按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场所和家庭的消毒工作。
f、按要求做好相关知识宣传和解释工作;
组织村民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
3、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措施
(1)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事件发生地区相关信息。
(2)组织好本镇内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开展本乡内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隐患。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工作。
(5)在本镇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作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五、善后处理
1、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合上级部门,对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进行自我评估。
有条件的进行经济评估。
自我评估内容包括:
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资源动员与组织情况、各相关组织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2、恢复和重建
动员全镇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全乡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3、奖励与表彰
根据上级要求,镇政府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
对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
4、责任
对在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抚恤和补助
按规定,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
对因参与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6、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按规定,事件结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1、信息系统
镇政府协助建设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完善乡信息报告、交流与沟通制度,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全镇各单位应完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设施,制定并及时更新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全镇居民的基本信息。
2、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镇政府加强村卫生室等基层公共卫生组织的建设。
卫生院设立预防保健科,培训村卫生室等卫生服务人员,指导、组织、监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3、医疗救治队伍
卫生院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上级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床;
承担或协助专业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转动工作。
4、建立志愿者队伍
镇政府发挥驻乡各单位和群众性组织的优势,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志愿者队伍,按照平战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形成不同的应急小分队,明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职责,建立人员数据库,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培训与演练。
5、培训与演练
镇政府加强乡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形成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应急能力。
针对性开展卫生知识培训,重点对全镇的安全员、保安人员以及义务宣传员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识别和应急反应等知识的培训。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估,以完善应急预案。
6、经费和物资保障
镇政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应急处理的财政补助政策。
结合实际,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
7、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镇政府调查本乡地形地貌、建筑设施、水流风向、各单位基本情况,制定种类应急避难场所清单,绘制图标,并上报。
事件过程中,镇应急小组在请示上级政府的前提下,及时确定临时避难所。
被确定为临时避难所的单位应服从安排。
紧急情况下,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可即刻指定临时避难所,并随后报上级政府批准。
8、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镇政府负责并协调组织全乡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
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全镇村民广泛开展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9、驻本镇各类社会单位的管理
镇政府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牧、交通、建设、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各部门摸清本乡相关单位及人员情况,配合做好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对各单位的管理工作。
七、附则
1、预案的制定与更新
镇政府组织制定本应急预案,报浏阳市人民政府审批、发布,定期进行评审,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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