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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许衡的哲学思想

元代许衡的哲学思想

段文明

许衡,字仲平,号鲁斋,河南沁阳人。

生于1209年,卒于1281年。

其著述有《许文正公遗书》、《许鲁斋集》。

34岁时,许衡从姚枢那里得到《伊川易传》、《四书集注》、《小学》、《或问》、《大学章句》,此后终生致力于研习程朱理学。

在元代的理学家当中,许衡、刘因、吴澄占有重要地位,三个之中,就对社会、对入主中原的蒙古族统治者的影响来说,又以许衡为最。

许衡为理学在北方的普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元代蒙汉思想文化的交流做出了巨大贡献,进而促进了蒙古封建化的进程。

延佑年间,朱熹的《四书集注》被定为科场程式,与他在北方传播朱子学有很大关系,史称许衡是“元之所以籍以立国者也”①。

他不仅是有影响的理学家、著名的教育家,而且博学多才,“凡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之类,无所不讲,而慨然以道为已任”②。

许衡不遗余力地潜思冥索程朱理学,为的是使由尧舜至孔孟,孔孟至二程的道统不被中断,并以此来影响入主中原的蒙古统治者。

他积极用世、热心事功,以程朱理学教化各族子弟,他的许多弟子“致位卿相,为一代名臣”③。

中统元年,他被忽必烈召至京师,中统二年,拜太子太保,力辞不任,改任国子祭酒,编《历代帝王嘉言善政录》。

后受命议事中书省。

至元6年,与刘秉忠等议定朝廷官制、朝仪。

翌年,被拜为中书左丞。

至元8年,改授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执掌全国教育事宜,并亲自任教。

许衡仕元为官,受到当时一些人的非议与讥讽,“公一聘即起,无乃速乎,衡曰:

不如此,则道不行……不如此,则道不尊”④。

从许衡一生的政治活动来看,他积极用世的确并非是为了做官,而是为了实践自己的“践履”于时,以儒术改造社会的政治主张。

从政是为了保存、发展中原的封建文化。

在他受命议事中书省时,上疏《时务五事》,对忽必烈提出了“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国家之当行汉法无疑也”⑤。

并对忽必烈详细进讲了朱熹的为君之道的思想,正因为许衡采用了“践履”于时的传道途径,所以其哲学思想在元初对社会的政治思想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导致了他的富有时代特色的哲学思想。

下面试就其哲学思想分析如下:

一、心性思想

尊崇朱子学的许衡,为了使理学得到更广泛的普及,虽然遵循朱熹的格物致知,但采用了陆学直识本心的“简易”方法。

他和会了朱熹的“穷理以明心”与陆象山的“明心以穷理”。

许衡同意朱熹格物致知的见解,他在《大学直解》中说,“致知格物,格字解做至字,物是事物。

若要推及本心的知识,又在穷究天下事物之理,直到那至极处,不可有一些不到,所以说致知在格物。

格物而后知;人于天下之理。

既能穷究到至极处,然后本心的知识,无一些不致于天下之物”方面,他认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

在大学尽矣”。

但在如何“穷理所谓格物致知也,是知到十分善处也。

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在大学所谓心正是也,行到十分善处也”⑥。

为了正心诚意,须“尽心知性”,从自己身上去体察,去求人之良知善端,达到知自性。

为求万物之理,首先应当明白“心是人之神明,人之一心虽不过方寸,然其本体至虚至灵”,因此“穷理”须反观自心以“正心”,“正心”即修身。

求之于已,便可得到“天理”。

所以说,“孔子道修身在心,能正心便能修身。

……那诚意格物致知,都从这上头做根脚来”⑦。

许衡又进一步说明,天理在心中,心即是理,人们心性的不同是“尽心”程度不同所造成的。

“人与天地同,是甚底同?

人不过六尸之躯,其大处同处,指心。

谓心与天地一般……天赋以德性,虚灵不昧,人皆有之。

所以物我皆得,求之即与之,所得深浅厚薄在人,而其始本同是一理也”⑧,故而“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⑨。

人们只要坚持不懈,虽是“至愚的夫妇”,其内在的“自然之良知”也能够得到发展和扩大。

许衡的“穷理”论,和会了朱陆,使元理学减少了空疏,增加了“笃实”。

其知行并论,提倡积极主动地进行心性修养,自我完善,此说成为后来王学知行合一论的先声。

许衡承袭朱熹关于人的气质的清浊美恶说,认为人“所禀之气,有清者,有浊者、有美者、有恶者,得其清者则为智,得其浊者则为愚,得其美者则为贤,得其恶者则为不肖,若得全清全美则大智大贤”,正因为人世间大多数人均程度不同地存在浊与愚,所以“圣人设教”以至善至美教化芸芸众生,以达到“人有义,虽处于贫贱富贵,各行乎当行之事”⑩。

这既是许衡所持的人性相同,气不相同的观点。

二、变化气质

许衡潜心研习朱熹修身正心学说后,总结出一套理学修身的正心诚意之道。

他将人的心体动静变化分为三个阶段,并明确说明不同阶段应该如何恪守天理,去除人欲。

心体未发临事之前,应当持敬。

此时要“身心收敛,气不粗暴”⑾,警惕非分的人欲产生不义。

“而敬身之目,其则有四:

心术、威仪、衣服、饮食”⑿,与此四目有度,便能心平气和,就是达到了“圣人之心”与天地之心相似,心如明镜之水,物来不乱,物去不留。

心体将发而又未发阶段,这时的人欲处于完全萌发之际,心境要“谨慎”。

此时心与外物刚刚接触,是个非常要紧的“一念方动,非善即恶”的时刻⒀,因为一个人的善恶均是始于一念之差而造成的。

这实际上为了“存天理”而采取的防微杜渐办法,要人们将不符合封建道德的“人欲”禁绝于萌发之际。

最后是意念的心之已发阶段,此时的心动要格外“审察”。

这种“审察”不是出自某种外在因素,而是通过自省自物悟的自觉的内在主观力量来实现,即运用心体自身所具有的良知善端,通过恪物至知去认识永恒不变的天理和应当遵循的道德,穷理尽性知命知义。

命是天意,不可强求,只能顺从。

在许衡看来,“贫贱富贵死生修短祸福,禀于气,皆本乎天也,是一定之分,不可求也。

其中有正命,有非正命者,尽其道而不立立乎墙之下,修身以待之。

然此亦有吉凶祸福死生修短,来当以顺受。

所谓莫之致而至者,皆正命也,乃保乎天之所为也。

非正命者,行险徼幸,行非礼义之事,致于祸害桎梏死者,命亦随焉”⒁,因而世人当知天命不违“乐天知命”。

虽处贫贱患难不忧,要知道理在方寸之内,心是性的体现,尽性则明理,明理则知命知义。

于实际生活中在心体已发阶段就会“凡一言一动,必求其然与其所当然,不牵于爱,不蔽于憎,不因于喜,不激于怒,虚心端意,熟思而审处之”⒂,能达到喜怒哀乐四情之发各得其宜;临事之施“能自戒惧而约之以至于至静之中,无所偏依”,“发而皆中节之和”⒃,即“吾心正,天地之心亦正”的天地万物与吾一体的境界。

并强调指出四情之中,“唯怒为难治,又偏招患难。

须于盛怒时,坚忍不动,侯心气平时,审而应之,怒几无失”⒄。

持敬、谨慎、审察是“正心诚意”的三个不同阶段,人的气质变化若能写修炼到如此地步,则动必中节,心与天地同,与万物、与圣人同。

许衡的这一修身理论可以看作是对朱熹学说的释解。

三、治生论

许衡在政治上主张积极出世,使宋理学注入了务实的理念。

他亲身经历了战乱,饱经颠沛与贫困,仕元后虽为显儒名宦,但他认为宋理学“求隐僻之理”,脱离社会实际“徒事于言语文字之间”,于世无补。

理学之道,本质上应该是“日用常行”之则,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准则,故此道“不远于人”。

如果道是高远难行之道,便不是道了。

他厌恶一些理学家专事言辞玄奥而于事无补,“道尧、舜、周、孔、曾、孟之言,如出诸其口,由之以责其实,则霄壤唉”⒅。

在许衡看来,理学之道只有贴近生活,接近实际才具有切实的意义。

他将“盐米细事”看作是道和义,在《语录》中作了这样的论述,“大而君臣父子,小而盐米细事,总谓之义,以其合宜之义,又谓之义;以其可以日用常行,又谓之道”,于是提出“言为学者,治生最为先务”的主张。

这样注重国计民生,关心“盐米细事”的治生论,无疑是对宋理学的充实,这使先前空谈心性的学风有所改观。

许衡一改宋理学将心性与事功截然分开的做法,提出在满足人欲“生理”要求即在物质生活的前提下谈伦理纲常。

朱熹认为治学之道,在于“行天道,遏人欲”,许衡则说“学者治生,最为先务,苟生理不足,则于为学之道有所妨。

彼旁求妄进,及作官谋利者,殆亦窘于生理所致,士君子当以务农为生。

商贾虽逐末,果处不失义理,或以姑济一时,亦无不可”。

⒆。

许衡的这一重践履力行的思想为后世进步思想家所继承。

后来的杨慎提出的“实学”论,就是对宋理学弊端的批判和改造,其“义在利中”的观点,明显有许衡治生论的痕迹。

许衡的治生论思想成为元理学区别于宋理学的重要标志之一。

四、教育思想

许衡是元理学的代表人物,他仕元后,在元庭“以道事君”。

为使尧舜禹武周孔孟程朱的道统得以延续和弘扬,他竭力宣讲儒家学说以影响蒙古统治者,从而为蒙古民族接受先进的汉文化作出了卓越贡献,“育英才,而教胄子”,“数十年间,彬彬然号称名卿士大夫者,皆出其门下矣”⒇,他以此教育各民族的国学生员,培养他们的良知善端。

他为子国祭酒期间,身体力行,言传身教,史称“时所选弟子皆幼稚,衡符之如成人。

爱之如子,出入进退,其严若君臣,其为教,因觉以明善,因明以开蔽,相其动息以为张驰。

课诵少睱,即习礼,或习书算。

少者则令习拜跪、揖让、进退、应对,或射,或投壶。

负者罚读书若干遍。

久之,诸生人人自得,尊师敬业,下至童子,亦知三纲五常诶为生人之道”(21)。

由此可见许衡在当时所产生的影响。

他重视生员的早期教育、即小学教育,教育孩子从小要懂做人的道理,知道伦理纲常,言行得体,衣食得仪。

认为早期教育应以《小学》为入门书,按朱熹《小学四卷》的立教、明伦、敬身为主,然后依次为《四书》、《五经》。

《小学》可以“教人自下事上之道,如子孝于父,臣忠于君等之类”。

15岁以上生员的学习应以《大学》为基础教材,以此教育生员正心诚意,许衡曾这样说:

“孔子道修身在心,……能正心便能修身”。

他对朱注《四书》倍加推崇,说:

“我平生长处,在信此数书。

”他强调大学教于是“教人自上临下之道,如敬天修德,节用爱民之类。

上知所以临下则下顺,下知所以事上则上安。

”国子学的生员多为各民族的贵族子弟,许衡教其“自上临下之道”,是为了生员今后从政为官后能以儒道理国安民。

许衡在幼年时期就认为考取功名固然需要学习,但学习并非仅为了功名。

如若不然,将学习视为进身之阶,那么,即使是获得高官厚禄,也会因心术之不正,导致“谤怒于天下”甚至“殆其生之不能保”。

许衡忌恶宋金科场遗风,注重在实践中提高。

同时,他认为学习不能似懂非懂,要真知而不是熟知,要学到“无疑看得有疑”,才算得上有了真功夫。

又说:

“凡为学之道,必须一言一句自求己事。

我所未能,当勉而行之。

或我所行,不合于《六经语孟中》,便需改之”(22)。

他要求生员读圣人书,行圣人道;自立自强,振作精神。

“从自己身上用力去克己复礼”,以礼为行为准则。

许衡在其著名的《时务五事》明确指出设学校的目的在于“使皇子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于学,以明父子君臣之大伦,自洒扫应对以至平天下之要道。

五、天道思想

许衡认为世界的本原是“道”,“道”是具有道德属性的精神实体,它衍生为“精气”,阴阳二气可以产生日月星辰、人以及有形的具体世界及其万物。

他说:

“天地阴阳精气,为日月星辰。

日月不是有轮廓生成,只是至精之气,到处复如此光明。

阴阳无光,故远近随日所照。

……万物皆本于阴阳,要去一件去不得”。

在许衡看来,世界源于绝对不变的无形的精神实体,“凡物之生,必得此理而后有其形,无理则无形……。

物必有理,未有无理之物。

”这种认识论同朱熹说同出一辙,理与万物的关系即是源于理的万物与理顺臾不可分离,万物是理的具体呈现。

许衡认为,绝对的理没有矛盾,提出“天下皆有对,惟一理无对”。

然而由理派生出的“至精之气”却是阴阳相对,是矛盾对方构成的,并且是处在变化之中的,如“天依地,地依天,如君臣、父子、夫妇皆然”(23)。

至于事物矛盾双方的变化则是依“此一汽消缩,彼一气便发达”的规律进行的。

对立双方的消长变化必有一方在起主要作用,正如他所说:

“两物相依附,必立一个做桩主。

动也静也,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以静为立。

内外也,上下也,本末也,皆然”。

这即是虽然也承认事物是由矛盾双方组成的,是处于变化之中的,但不具有向前发展的意义,不是朝着低级向高级,简单向复杂的方向运动,如同春夏秋冬相循环一样。

对于阴阳如何消长的问题,许衡认为是由下而上进行的,“事之始也,以阳居之,才可以有为唉。

或恐其不安于分也,以阴居之,不患其过越矣。

或恐其儒弱昏滞,未足以趋时也”。

居下位者易向上,居上者不易下,但他认为还是阳居下位更为适宜,因为进取胜于无为,这是受了蒙古在封建化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积极进取精神的影响。

许衡是赵复之后在元代传播理学的主要人物。

他主持元初国学时,为扩大理学为主的汉文化对蒙古民族的影响,以及对蒙汉文化的交流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研究许衡的哲学思想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1)(4)《宋元学案·静修学案》

(2)(5)(15)(21)《元史·许衡传》

(3)欧阳玄《许文正公神道碑》,《许文正公遗书》卷末

(6)《鲁斋遗书》卷四,《大学直解》

(7)(11)同上卷三,《大学要略》

(8)同上,卷三,《论明德》

(9)《许文正公遗书》卷二,《语录》下

(10)(24)《鲁斋遗书》卷二,《语录》下

(12)同上,卷三,《大学要义》。

(13)(14)(17)(18)(22)(23)《鲁斋遗书》卷一,《语录》上。

(16)《鲁斋遗书》卷五,《中庸直解》。

(19)《宋元学案·鲁斋学案》

(20)《鲁斋遗书》卷末,《神道碑》。

发表于《朱子研究》199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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