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电气常用标准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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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电气常用标准和规定
矿井电气常用标准及规定
以下内容包括常用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整定、停送电操作、保护接地、漏电(检漏)保护、压接线等的标准和要求,分述如下:
1.电气设备的失爆判别
1.1隔爆性能:
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Ex”、安全标志MA和防爆合格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失爆。
1.1.1隔爆外壳有裂纹、开焊或外壳严重变形的(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者)为失爆;
1.1.2使用未经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工厂生产的设备与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为失爆;
1.1.3防爆开关或母线盒的隔爆壳内外严重脱漆、有锈皮脱落且外壳有明显的锈蚀麻点的为失爆;
1.1.4机械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使设备起不到机械闭锁的作用的为失爆;
1.1.5防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玻璃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者为失爆;
1.1.6两个隔爆腔之间贯通或去掉隔爆绝缘座者为失爆;
1.1.7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的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为失爆;
1.1.8隔爆结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否则为失爆:
1.1.8.1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宽的隔爆面上,每1cm不得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1.1.8.2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和深度不大于0.5mm;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1.1.9隔爆结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
如有锈迹,但用棉纱擦净后,留有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为合格。
1.1.10用螺栓固定的隔爆结合面,其紧固程度应以压平弹簧垫圈不松动为合格。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1.10.1缺螺栓、弹簧垫圈(或背帽)者;
1.1.10.2弹簧垫圈未压平、螺栓松动者;
1.1.10.3隔爆结合面间隙超过规定者;
1.1.10.4螺栓或螺孔滑扣者;
1.1.10.5弹簧垫圈的规格与螺栓不配套、弹簧垫圈断裂及失去弹性者;
1.1.10.6螺栓与不透螺孔紧固后,螺纹余量不大于2倍防松垫圈厚度者;
1.1.10.7结合面紧固用螺栓和螺母使用塑料或轻合金材料制造者;
1.1.10.8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未露出1-3个螺距者;
1.1.11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一致。
平垫、弹簧垫圈的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符合,否则为失爆;
1.1.12紧固在护圈内的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面不得超过护圈高度、并需用专用工具才能松、紧,否则为失爆。
1.1.13用螺栓紧固的隔爆结合面,其紧固螺栓规格与通孔直径须符合下表规定(单位:
mm),否则为失爆。
螺纹规格
M4
M5
M6
M8
M10
M12
M14
M16
M20
M24
通孔直径
4.5
5.5
6.6
9
11
14
16
20
22
26
1.1.12开关及接线盒内壁和正常可能产生火花部分的金属外壳内壁须均匀地涂耐弧漆,否则为失爆。
1.2电缆引入装置
1.2.1引入电缆须采用压盘式或压紧螺母式引入装置,必须具有防松与防止电缆拔脱的措施。
1.2.2进线嘴连接紧固,密封良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为失爆:
1.2.2.1密封圈材质须用邵尔硬度为45-60度的橡胶制造,并按规定进行老化处理。
1.2.2.2接线后紧固件的紧固程度,压盘式线嘴以抽拉电缆不窜动为合格,压紧螺母式线嘴以1只手五指使压紧螺母旋进不超过半圈为合格。
线嘴压紧应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应加厚度不小于2mm的金属垫圈。
压盘式线嘴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
1.2.2.3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差应小于1mm;密封圈外径差与进线嘴内径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密封圈宽度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但必须大于10mm;厚度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但必须大于4mm(70mm2的橡套电缆例外)。
密封圈无破损、不得割开使用。
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它物体。
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mm
密封圈外径D
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
D≥20
≤1.0
20<D<60
≤1.5
D>60
≤2.0
1.2.2.4低压隔爆开关引入铠装电缆时,密封圈应全部套在电缆铅皮上。
1.2.2.5电缆护套(铅皮)穿入器壁长度一般为5-15mm。
如电缆粗穿不进时,可将穿入部分锉细(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不得锉细)。
1.2.2.6低压隔爆开关闲置接线嘴应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于2mm的钢垫板封堵压紧。
其紧固程度:
压紧螺母式线嘴用手拧紧为合格;压盘式线嘴用手晃不动为合格。
钢垫板应置于密封圈的外面,其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上表的规定。
高压隔爆开关闲置的接线嘴应用与线嘴法兰厚度、直径相符的钢垫板封堵压紧。
高压隔爆开关压紧螺母式进线装置的要求与低压隔爆开关相同。
1.2.2.7高压隔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后,应用绝缘胶灌至电缆三叉以上,其深度须大于电缆引入口孔经的1.5倍(最小40mm)。
1.3接线
1.3.1供电线路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失爆:
1.3.1.1鸡爪子:
1.3.1.1.1电缆(包括照明、通讯、监测、信号、控制电缆)的连接,未采用与硫化热补同等效能的冷补接头;
1.3.1.1.2高压铠装电缆的连接未采用接线盒,充填不严密露出芯线的接头;
1.3.1.2羊尾巴:
电缆的末端未安装隔爆电气设备元件者,电气设备接线嘴2米内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为羊尾巴。
1.3.1.3明接头:
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
1.3.1.4破口:
1.3.1.4.1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
1.3.1.4.2电缆伤痕达电缆护套厚度的二分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周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1.3.2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小喇叭嘴不准进出动力线,否则为失爆。
1.3.3接线件和接线端子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保证连接可靠。
虽受温度变化、振动等影响,也不应发生接触不良现象。
1.4照明灯具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失爆:
1.4.1防爆灯具设置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件的联锁装置失灵;
1.4.2防爆灯具的透明件破损;
1.4.3隔爆结合面、紧固件及电缆引入装置不符合规定。
2.电气设备性能和电缆的检查、调整项目及周期
2.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1次;
2.2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6个月1次。
负荷变化时,及时调整;
2.3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每6个月不少于1次;
2.4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1次;
2.5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每月1次;
2.6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每季1次;
2.7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投入运行前;
2.8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笔等绝缘用具每半年试验一次,并张贴合格证。
绝缘台保持完好无破损。
所有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人员和时间进行整改。
3.电网的保护整定
3.1一般规定
3.1.1井下1140V以上的电动机和动力变压器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的保护:
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3.1.2井下1140V以下电动机控制设备应具有的保护:
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
3.1.3井下采区变电所(配电点)馈出线路应装设的保护:
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3.2过流保护整定:
3.2.1熔断器保护整定:
熔断器可作为部分电气设备的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3.2.1.1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是指长期允许通过的最大电流;熔断器的额定电压应与电网额定电压相符,一般等于或大于电网的额定电压。
3.2.1.2熔体电流选择计算:
3.2.1.2.1照明综保一次侧熔断器熔体的选择计算:
式中:
--照明负荷的电流,A;
--变压器的变压比,当电压为1140/133伏时,
=8.57;当电压为660/133伏时,
=4.96;
1.2~1.4--可靠系数。
3.2.1.2.2电钻综保一次侧熔断器熔体的选择计算:
式中:
--容量最大电钻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A;
--其余负荷的额定电流之和,A;
--变压器的变压比,当电压为1140/133伏时,
=8.57;当电压为660/133伏时,
=4.96;
1.2~1.4--可靠系数。
1.8~2.5--为计算系数。
3.2.1.2.3127V照明线路保护,熔断器熔体的选择计算:
式中:
--照明灯额定电流之和,A。
3.2.1.2.4127V电钻电动机保护,熔断器熔体的选择计算:
式中:
--电钻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A;
1.8~2.5--为计算系数。
3.2.1.2.5保护整定校验
式中:
--电动机接线端子或被保护线路末端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A;
--所选熔体的额定起动电流,A;
4~7--可靠系数。
当熔体额定电压660V、额定电流在100A及以下时,可靠系数≥7;熔体额定电压660V、额定电流在125A时,可靠系数≥6.4;熔体额定电压660V、额定电流在160A时,可靠系数≥5;熔体额定电压660V、额定电流在200A时,可靠系数≥4;熔体额定电压127V、不论额定电流大小,可靠系数一律≥4。
3.2.2电子式继电器保护整定计算:
3.2.2.1馈电开关中电子保护器的短路保护整定灵敏度不得低于1.5;其过载长延时保护电流整定值按实际负载电流值整定,其整定值不得大于
。
为馈电开关额定电流。
短路保护整定计算:
式中:
--线路中容量最大电动机的额定起动电流,A;
--线路中其余负荷电流之和,A;
--需用系数,取0.5~1。
灵敏度校验:
式中:
--电子式继电器的整定电流,A;
--被保护线路末端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A。
3.2.2.2电磁起动器中电子保护器的过流整定值,按
式中
--电子保护器的过流整定值,取与电动机额定电流最接近的数值,A;
--电动机的额定电流,A;
当运行中电流超过
值时,即视为过载,电子保护器延时动作;当运行中电流达到
值的8倍及以上时,即视为短路,电子保护器瞬时动作。
灵敏度校验:
4.高、低压停送电操作
4.1带电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4.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4.3高压电气设备的操作
严格执行《兴隆庄煤矿各级变电所“两票”使用管理规定》。
在高压电气设备及线路上工作,必须首先完成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即:
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严禁带电作业。
4.3.1停电。
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
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
必须拉开隔离开关或拉出断路器手车,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4.3.2验电。
工作前首先对检修设备进行验电。
验电前,应先检查验电器的电压等级是否合适,并对验电器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后,再进行验电。
高压验电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
4.3.3放电。
在检验电气设备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对电容器、变压器、电力电缆、大型电动机等能够储存能量的电器设备,放电必须反复进行多次,放电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
4.3.4装设接地线。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装设三相短路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当检修的电器设备有多个来电方向时,必须在可能来电的各个方向上都装设接地线。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接触良好。
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拆、装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
4.3.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对于停电进行检修的开关,在其操作把手上必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在线路或电缆上工作时,必须在其相应的停电开关把手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
对于电气安全距离小于规定的要在带电设备周围装设遮栏。
4.4低压电气设备的操作
各级变电所(配电点)低压设备的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闭锁、挂停电牌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井下电气作业人员使用的“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必须随身携带,标示牌上标明持牌人的编号、姓名和工作单位,现场使用完毕必须及时收回。
标示牌的收回必须由挂牌人自己进行,其他任何人均不得将此牌取下或移动位置。
5.保护接地
5.136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
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
5.2接地网上任一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5.3应装设局部接地极的地点:
5.3.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5.3.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5.3.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5.3.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5.3.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5.4井下局部接地极的要求:
5.4.1统一采用矿机厂加工的铁管材质的局部接地极,露出地面部分长度严禁超过150mm(其埋入地下的长度不小于1.5m)。
铁管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15度),并必须埋设于潮湿的地点,且经实测接地电阻不得大于80Ω。
5.4.2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5.5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5.5.1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扁钢。
5.5.2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
5.5.3连接导线、接地导线:
5.5.3.1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mm2的裸铜线、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断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扁钢。
5.5.3.2额定电压在127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mm2的裸铜线。
5.6辅助接地:
5.6.1辅助接地线,应采用总截面不小于10mm2的电缆;
5.6.2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并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m。
5.6.3当同一地点装有两台或两台以上漏电保护装置时,可共用一个辅助接地极及一根辅助接地导线。
5.7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5.7.1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5.7.1.1变压器的接地,应将高、低压侧的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芯线铜带屏蔽层用连接导线分别接到变压器外壳上的专供接地的螺钉上;用橡套电缆时,将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到进出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然后将变压器外壳的接地螺钉用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
5.7.1.2电动机的接地,直接将其外壳的接地螺钉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橡套电缆应将专用接地芯线与接线盒内接地螺钉连接。
用铠装电缆时,应将端头的铠装钢带(钢丝)、芯线铜带屏蔽层同外壳的接地螺钉连接。
禁止把电动机的底脚螺栓当作外壳的接地螺钉使用。
5.7.1.3高压配电装置的接地,应将各进、出口的电缆头接地部分(铠装层、芯线铜带屏蔽层或接地芯线头)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连接到配电装置的接地螺钉上,然后用连接导线将进口电缆头接地螺钉与底架接地螺钉相连接,最后连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
也可将电缆头的接地部分直接与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相连。
5.7.1.4高压电缆连接装置两端的铠装电缆的铠装层和芯线铜带屏蔽层要用连接导线绑扎或卡环卡紧。
用裸铜线绑扎时,沿电缆轴向绑扎长度不得小于50mm。
5.7.2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
5.7.2.1移动电气设备的接地利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来实现。
接地芯线的一端和移动电气设备进线装置内的接地端子相连,另一端和起动器出线装置中的接地端子相连。
接地芯线和接地端子相连时,必须使接地芯线比主芯线长一些,以免使接地芯线承受机械拉力。
起动器外壳应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相连。
5.7.2.1移动变电站的接地,应先将高、低压侧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分别接到进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用连接导线将高压侧电缆引入装置上的接地端子与高压开关箱的外接地端子连接牢固;再将高、低压侧开关箱和干式变压器上的外接地螺钉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或辅助接地母线)上。
6.检漏保护
检漏保护装置指1140V及以下动力、照明、信号电网中的各类设备中具有漏电闭锁、漏电跳闸和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保护单元。
6.1井下各变电所的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漏电闭锁的检漏保证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
煤电钻、照明信号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的检漏保护装置。
低压电磁起动器应具备漏电闭锁功能。
6.2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性能必须可靠,严禁任意拆除或停用。
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必须配套使用(即总开关和所有分支开关必须都装设),带延时的总检漏保护装置不准单独使用。
6.3值班电钳工每天应对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试验,并作记录。
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6.3.1当电网绝缘1140V低于50kΩ;660V低于30kΩ;380V低压15kΩ;127V低于10kΩ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提高电网绝缘电阻值。
6.3.2用试验按钮对检漏保护装置进行跳闸试验。
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对具有选择性功能的检漏保护装置,各支路应每天做一次跳闸试验,总检漏保护装置每周做一次跳闸试验。
6.3.3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运前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在瓦检员配合下)。
运行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做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
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做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时,总检漏保护装置应在分支开关断开后在分支开关入口处做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其余分支开关应分别做一次远方人工跳闸试验。
试验方法为:
在最远端的控制开关的负荷侧按不同电压等级接入试验电阻(127V用2kΩ、10W电阻,380V用3.5kΩ、10W电阻,660V用11kΩ、10W电阻,1140V用20kΩ、10W电阻)。
6.3.4检漏保护装置的维护、检修、试验及调试工作,应记入专门的检漏保护装置运行记录薄内。
7.井下电缆
7.1选用
7.1.1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7.1.2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采用MVV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的移动橡套软电缆。
7.1.3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套软电缆。
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7.1.4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
7.2连接
7.2.1低压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
7.2.1.1电缆芯线在接线腔内应整齐、无毛刺,卡爪不压绝缘胶皮或其他绝缘物,也不得压住或接触屏蔽层。
地线长度适宜,松开接线嘴拉动电缆时,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地线应不掉。
7.2.1.2电缆芯线与接线柱的连接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
7.2.2电缆与电缆之间的连接
7.2.2.1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7.2.2.2相同型号电缆之间可直接连接。
橡套电缆的连接必须用冷补。
电缆芯线的连接应采用压接或焊接。
连接后的接头电阻不应大于同长度线芯电阻的1.1倍,其强度不应小于原线芯的80%。
7.2.2.3两根电缆的铠装、屏蔽层和接地芯线都必须连接良好。
7.2.2.4高压交联电缆的连接应使用非金属材质的接线盒。
7.2.3高压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
7.2.3.1与电气设备进行时,设备引入(出)线的终端连接应使用线鼻子接线,连接紧固可靠。
7.2.3.2高压隔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后,应用绝缘胶灌至电缆三叉以上。
井下什么地点必须装设接地极?
答:
⑴.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⑵.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⑶.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⑷.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要分别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⑸.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五明接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井下电缆的吊挂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答:
⑴.电缆悬挂的高度,应在有矿车掉道时不致受撞击,在电缆堕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⑵.电缆悬挂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
⑶.电缆不应悬挂在风、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和滴水。
电缆同风、水在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⑷.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的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相互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和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以便摘挂;
⑸.照明、通讯、信号、监测等“四小线”与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应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井下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包括电缆和电线)。
检修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
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把手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必须带电搬迁设备时,应制订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