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海南产权交易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4920247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海南产权交易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海南产权交易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海南产权交易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海南产权交易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海南产权交易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海南产权交易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海南产权交易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海南产权交易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海南产权交易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海南产权交易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海南产权交易所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邮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临高澜江花园项目土地合作开发招商方案》,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临高澜江花园二三期土地合作开发项目。

(二)项目地址:

临高县澜江新城武澜路与临富大道交

汇处。

(三)项目用地规划指标及建设规模

项目土地面积为176400.78平方米(折合264.6.亩),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4,建设密度≦35%,建设高度≦100米。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30000平方米(以实际规划报建面积为准)

(四)合作开发期限:

自双方签署《合作开发合同》之日起满5年止。

第二条合作内容

乙方通过参与招商竞标取得甲方“临高澜江花园二三期项目”264.6亩土地(土地证号:

临国用[2013]第159、160、180、181号)合作开发权,乙方投入资金对项目土地进行投资合作开发,按照本合同约定分享项目开发权益。

第三条项目投资规模及各方投入

据估算,项目总投资(含土地投资)约为万元。

其中:

甲方以土地使用权投入人民币万元;

乙方实际投入的项目建设资金人民币万元(项目开发建设中该投资额无论增加还是减少均由乙方承担,不影响甲方收益)。

(注:

本条空白部分待招商后根据招商结果完善)。

乙方投入的项目开发建设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除甲方投入土地成本以外的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到房产物业营销、权证办理等项目开发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及相关税费(不含甲方收益所得税费)。

第四条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合作开发项目土地264.6亩,乙方以“提供资金+全程管理”的模式参与项目地块合作,即乙方提供项目地块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并负责项目产品定位策划、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房产物业营销、权证办理、合同及档案管理等项目开发各环节等全过程工作。

合作开发采取组建项目公司或成立“临高澜江花园项目部”作为项目合作开发、运作主体,甲方以项目土地投入,乙方投入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双方按照本合同关于分配收益的约定分配项目投资收益。

项目开发运作具体模式由双方本着有利于项目运作的角度,协商一致后确定。

第五条收益分配

鉴于项目主要由乙方操盘,本项目合作开发,甲方投资收益分配采取“前期投资收益+后期投资回报”方式进行。

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投资资金回收,并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分期兑现,作为甲方的前期投资收益,乙方兑现甲方前期投资收益资金为万元(注:

此处根据中标价填写)。

甲方后期投资回报根据甲方的实际投入参照本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确定,同时甲方承担与该部分投资回报相应的投资风险。

乙方在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兑现甲方收益分配后,项目建成后的房产物业销售、经营等其他所得由乙方享有,承担项目投资风险。

在甲方实现前期投资收益资金前,乙方不得要求从项目取回前期投入或要求分红。

第六条甲方投资收益资金的兑现

(一)根据项目合作进程,甲方分批分享项目投资收益。

其中乙方兑现甲方前期投资收益资金期限最长不超过4年,分四批兑现,具体兑现时间、比例、金额如下:

(1)2016年12月30前兑现甲方首批合作收益,兑现比例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前期收益总额的30%,计:

万元;

(2)2017年12月15日前,兑现甲方前期收益资金不低于55%,计万元;

(3)2018年12月15日前,兑现甲方前期收益资金不低于85%,共计万元;

(4)2019年12月15日前,兑现甲方剩余前期收益资金,计万元(含乙方缴纳的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

乙方兑现甲方首批前期收益后,如由于政府政策原因导致项目未能期如开发(延误开发时间达半年及以上),则甲方后期收益分配时间相应顺延,但应自政府限制政策解除之日当年起分三年按上述条件相应兑现。

(二)甲方后期投资回报收益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回报率及分配方式执行。

第七条关于履约保证金

根据本项目招商文件约定,乙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自动转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于乙方兑现甲方最后一批前期收益时等额冲抵。

履约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鉴证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八条前期工作安排

(一)成立工作组。

本合作签署后,以乙方为主双方共同派员成立项目工作组,负责项目前期开发相关工作。

工作组具体职责、人员名单等另行约定。

(二)如经双方协商采取项目公司运作模式,甲方应负责项目公司的设立,土地划转等事宜;

乙方负责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办理好项目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

需办理的各项手续,由双方积极配合办理。

(注:

本条待招商后根据双方商定的内容填写、完善)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责任

(一)依本合同约定,分享项目投资收益,包括前期收益和后期投资回报,承担相应税费。

(二)有权对乙方主导项目开发建设、施工组织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三)提供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确保所提供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真实,不存在其他已知的或可能导致项目地块被查封、抵押或遭受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配合乙方办理本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各类报批报建工作、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负责项目用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有)拆除工作的协调,拆除工作及费用由乙方实施和承担。

(六)配合乙方开展项目房产物业销售,对涉及办理房产销售审批、银行按揭担保审批中如需甲方提供相关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予以配合。

(七)负责选定项目决算造价咨询单位,服务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责任

(一)主导本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物业营销等项目开发建设经营全过程工作,承担上述工作所需投入的全部资金及相关税费,确保本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二)乙方须严格履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按照海南省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法定程序要求,办理项目有关审批或备案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报建、施工、监理、销售、竣工验收等各环节有关手续及相关证件)。

乙方在办理以上手续及证件时如需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证照的,甲方应及时提供并协助办理。

(三)负责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地质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装修等专业单位的招标选聘,并安排实施。

(四)负责代表与第三方开展工程施工、勘探设计、监理、装修等工程开发建设涉及的合同洽谈、签订,合同所有的义务及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民事责任最终均由乙方承担或项目公司承担,即使有权的司法机关认定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跟上述第三方签订合同,须报甲方备案。

(五)负责项目工程质量、成本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确保质量和使用安全,对工程安全生产负全责。

如发生工程安全事故,事故善后及赔偿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六)负责项目房产物业营销策划,制定销售方案,开展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并承担所有营销费用。

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前全权负责承担项目和管理责任。

(七)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请求甲方配合的其他工作。

(八)在澜江花园一期项目包销期间,如包销商未能实现全部销售任务的,剩余房源合作方应按一期项目当时的挂牌成交条件接盘。

第十一条土地开发约定

(一)乙方应在政府规定或允许的开工时间内实现项目开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开工造成土地闲置的,将构成为违约,并按合同有关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鉴于甲方已开发的澜江花园一期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原计划是在二期项目开发用地范围规划建设,一二期业主共享。

为此,二期项目开发建设交付使用后,乙方同意一期项目业主届时可共享二期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打通一二期项目之间人行通道),相关服务收费按二期项目业主收费标准执行。

(三)项目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开发完毕(由于政府原因造成开发延误的,实际完成项目开发时间顺延),如开发期限届满,项目仍在建设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合作开发期限。

(四)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将土地或项目设定抵押、转让,不得对外担保。

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二条变更、解除合同

(一)本合同作为产权交易合同的附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得与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条款相违背,如有,任何一方应及时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二)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双方根据招商的实际结果,在不违背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细化、明确的,不视为本合同变更,双方按细化后的内容签订合同。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支付甲方投资前期收益款的,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含竞买保证金)。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义务,构成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如本项目未按期完工,除双方已约定顺延或不可抗力外,乙方按逾期时间应向甲方承担延迟兑现甲方后期投资回报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以甲方按约定可分享后期投资回报金额乘以逾期期间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四)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将土地或项目设定抵押、转让、对外担保,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五)本合同签署后,待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确定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就甲方后期投资收益回报、本项目合作开发主体的确定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没收乙方已缴纳的保证金。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本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五份,海南产权交易所执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报海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并经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章)

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