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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

规划依据

1、《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2、《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4、《关于抓紧组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建规[2005]142号)

5、其他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文件及技术标准

规划期限

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2005-2010年。

规划原则

1、立足现状,远近结合,在现状基础上,综合考虑近期实施可能性和远期总体布局的合理性。

2、充分考虑与“十一五”规划相协调。

3、政府引导,设施先行,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4、用地选择留有余地,增加规划实施的弹性。

规划范围

为城市规划区和外围城市产业功能区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小溪塔街办、三峡坝区、乐天溪镇、三斗坪镇、太平溪镇、龙泉镇的行政范围,总面积1950.4平方公里;外围城市产业功能区包括白洋镇和红花套镇的行政范围,总面积280平方公里。

 

 

第二章 城市近期建设目标与发展策略

近期建设目标

抓住“中部崛起”战略机遇期,充分发挥宜昌市资源优势,推进区域交通设施不断完善,保障三峡工程顺利完工,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就业发展,初步建成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成为鄂西渝东地区的中心城市。

区域协调策略

近期立足中部地区,呼应汉渝,沟通东西。

发挥宜昌特有的地理区位优势,加强与武汉、重庆、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等中心城市的联系,强化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地位。

加强与省内各城市在产业、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合作,重点加强与武汉、荆州、荆门之间在产业和交通设施方面的联系,构建宜荆荆经济圈;加强与神农架、武当山旅游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和旅游协作;加强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社会经济联系。

加强与重庆市在旅游、交通和能源方面的合作,重点为长江航运、三峡旅游和西气东输等方面的协调与衔接。

加强与湖南省在旅游和交通方面的协作,重点为与张家界风景区之间的旅游协作和宜湘高速的建设。

经济产业发展策略

1、经济发展导向

(1)依托宜昌资源优势,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发挥主导产业的带动作用。

(2)进一步确立宜昌外联外向型经济在全省中的优势地位,突出其带动作用。

(3)加强产业结构的转型能力,提高产业发展的潜力,将宜昌的经济与产业纳入全国及国际化链条之中。

2、产业结构

三产结构近期为“二、三、一”结构。

3、产业布局导向

(1)坚持“产业集聚,用地集约,布局集中”的原则,着力打造水电、化工、建材等产业集聚区;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工业,适宜布置在环境容量大、自净能力强的地区,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口密集区的影响;农副产品加工业适宜布局于城区外围、县城及重点镇;研发与高科技工业适宜布局于城区。

(2)旅游服务基地适宜布局于城区、县城或以旅游为主导职能的城镇。

社会发展与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策略

加强城区的中心作用,提供更好的生活服务环境和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强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社会福利、文化体育设施的合理布局,制定鼓励性政策,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公共卫生、社会福利和文化体育设施布局应满足社会不同群体的服务需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资源保护与开发策略

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划定生态分区,实施生态区划管制,确保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构建安全的生态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城镇环境品质;加强生态恢复和环境重育,积极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建立有序的土地供应机制,严格保护耕地。

注重对城市自然景观风貌的保护。

促进就业策略

加快城镇化进程,适度扩大城市规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空间;完善教育体制,建立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劳动力素质;积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延长农业产业链;大力发展第二产业,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繁荣私营和个体经济,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项目就业影响评价体系,促成就业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

 

第三章 近期建设重点和建设规模

近期建设重点

按照服务城市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和跳出老城、建设新城的规划思路,城市近期重点向东拓展,规划建设伍家岗新城区、猇亭工业区、白洋工业区,适时向点军发展,改善西陵中心区和小溪塔中心区,促进中心城区污染企业外迁,引导老城区人口疏解。

近期建设规模与用地选择

(1)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92万人,新增用地控制在28.5平方公里以内。

新增用地选择范围主要为伍家岗组团城东大道周边和火车站站前地区、猇亭组团工业区,另外,西陵组团东山片区、小溪塔组团北部工业区和发展大道两侧、点军组团五龙片区适当发展。

(2)外围组团人口规模为10万人,新增用地控制在4.7平方公里以内。

新增建设用地主要是白洋组团工业区,另外,坝区组团乐天溪片区和太平溪片区、龙泉组团工业区、红花套组团沿江部分适当发展。

各组团近期建设重点

1、西陵组团

主要以调整改造为主,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塑造旅游服务基地形象。

黄柏河片区搬迁现有黄柏河河口货运码头,推进镇镜山地区改造,建设具有吸引力的黄柏河旅游服务区;西陵中心片区以商业步行街建设为契机,进行商业中心改造升级,初步形成具有吸引力的商业中心;三峡大学片区逐步完善三峡大学建设;东山开发区片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完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向城市综合功能片区转变;西坝片区应创造条件促进现有污染企业逐步外迁,发展旅游服务等职能。

2、伍家岗组团

结合铁路东站建设,带动伍家岗组团整体发展,建设新的城市中心区,促进城市东拓;加快沿江老工业区改造,保护沿江山丘,塑造宜居城市形象;推进铁路东站附近仓储物流、工业和居住区建设,工业区在现有基础上扩展,但应严格控制为无污染工业;通过城东大道建设带动周边地区开发,伍家岗中心片区在现状基础上改造完善,控制沿江工业用地置换的功能,预留部分用地作为行政办公、商贸办公和宾馆用地。

3、猇亭组团

加快云池港建设,推进工业区发展,现有污染企业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逐步外迁。

古老背片区加强配套生活区建设,逐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吸引力。

虎牙片区在现有基础上扩展,发展无污染工业。

4、点军组团

重点推进五龙片区发展;严格控制沿江景观环境,减少沿江建设对山丘林地的破坏;现有污染企业严格控制排放,逐步外迁;桥边片区逐步转换为工业区。

5、小溪塔组团

冯家湾片区逐步取消黄柏河货运码头,建设旅游服务区,加快旧区的改造,完善市场建设;鄢家河片区进一步拓展现状工业区,逐步改造现有村庄,集中建设;推进发展大道沿线居住区建设;小溪塔中心片区在现有基础上调整完善。

6、白洋组团

加快白洋工业区建设,促进中心城区污染企业外迁。

7、龙泉组团

推进柏临河东岸工业区建设;严格控制污染企业排放。

8、坝区组团

三峡坝区完善旅游设施及配套服务区建设;乐天溪完善新区建设;太平溪加快港区建设;三斗坪在现有基础上调整完善。

9、红花套组团

结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基础上调整完善。

 

 

第四章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

居住用地

重点完善西陵组团、伍家岗组团和小溪塔组团居住区建设,适时启动点军组团居住区建设。

新增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在发展大道、城东大道、五龙路和宜昌东站附近。

外围组团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配置相应居住用地。

中心城区各组团均应考虑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建设,根据需求和用地情况每年均保持一定比例的用地供应。

工业用地

中心城区重点建设猇亭组团、伍家岗组团工业区,西陵组团、小溪塔组团和点军组团在现有工业仓储用地基础上调整完善;适时启动白洋组团工业区;红花套组团、龙泉组团在现有工业仓储用地基础上调整完善。

主要公共设施

1、商贸设施

完成陶珠路商业步行街建设;建设伍家岗商贸中心区,推进物流中心建设;建设点军农产品批发市场,西陵蔬菜水果批发市场。

2、文化设施

建设市广电中心、市图书馆、水电博物馆、宜昌剧院、会展中心,改造工人文化宫和影剧院,完善社区文化中心建设。

3、体育设施

市体育中心和紫阳片区体育场馆在现状基础上扩建;逐步完善社区体育设施。

4、医疗卫生设施

扩建中心医院、一医院、二医院、三医院、葛洲坝中心医院,建设点军医院,逐步完善社区医疗服务网络,加强疾病控制体系建设。

5、教育设施

完成三峡大学建设,续建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迁建宜昌教育学院和广播电视大学;根据居住用地拓展和人口增加情况,配套建设点军高中等中小学。

6、旅游设施

建设黄柏河旅游服务区,完善中心城区宾馆设施,完善城市交通窗口和城市旅游引导标识系统;推进两坝一峡景区开发和景点建设。

规划绿地指标

完善城市各类绿地系统,使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城区规划近期人均公共绿地9.6平方米/人,绿化覆盖率41%以上。

公共绿地建设

建设和完善滨江公园,改造磨基山公园和中华鲟园,新建运河公园、万寿公园、陈家堰湾公园、沙河环保公园、张家湾公园、王家河公园、六眼冲公园等。

结合城市改造,在人口密集区加强街头绿地建设。

重大交通设施

(1)铁路

推进宜万铁路和沪汉蓉高速铁路宜昌至武汉段建设;完成宜昌铁路东站和南站建设,改造雅畈站和紫荆岭编组站;建设紫荆岭到云池铁路专用线。

(2)公路

建设沪渝高速公路、沪蓉高速及城区联络线、荆宜高速公路、江南翻坝运输公路、雅畈至紫荆岭公路等,改造现有对外出口公路;建设伍家岗客运枢纽和东山客运站。

(3)港口

完善云池港区和临江坪港区、太平溪港区,建设田家河港区,现有滨江港区码头和黄柏河码头逐步调整为旅游和客运码头。

城市道路广场

推进沿江大道延伸段、城东大道、五龙路、中南路、合益路、城乡路、东山四路、东站路、花溪路、东山大道延伸、双虹大道、金岭路、铜岭路等干道建设;改造发展大道、西陵二路、体育场路、夷陵大道、东湖二路、沿江大道、机场路、先锋路、迎宾大道等现有道路;建设宜昌东站站前广场、猇亭和小溪塔组团中心广场;逐步改造现有支路和街巷;增设公交专用线路;完善中心区步行系统,加快过街通道建设。

市政设施

1、水厂

中心城区兴建猇亭二水厂,扩建江南水厂和夷陵三水厂。

外围组团兴建白洋组团水厂。

2、污水处理厂

中心城区续建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沙河污水处理厂,新建五龙污水处理厂、猇亭污水处理厂等。

外围组团完善太平溪污水处理厂、乐天溪污水处理厂、三斗坪污水处理厂、白洋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水管网。

3、垃圾填埋场

完善和提升黄家湾卫生填埋场、余家湾垃圾填埋场、三环湾垃圾填埋场功能,建设马鬃岭垃圾填埋场,做好峰宝山卫生填埋场建设的前期工作。

4、供电设施

推进江南500KV变电站、伍家岗220KV变电站、110KV变电站、白洋220KV变电站等供电设施建设。

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的总要求,做好城市环境保护与绿地系统建设工作。

以新的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开展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划、环境空气质量区划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工作。

加强对现有污染企业的监管和整治力度,促使污染企业外迁并集中治理污染。

 

 

第五章 城市规划区与外围城市产业功能区空间管治规划

建设限制性分区

明确划定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和适宜建设地区,用于指导城镇开发建设行为。

禁止建设地区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是为保护生态环境、自然和历史文化环境,满足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需要严格控制的地区;限制建设地区主要是指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区等;适宜建设地区主要是指适宜城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的地区。

禁止建设地区

禁止建设地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自然保护小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坡度大于25度的水土保持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大型基础设施通道控制带、水体河流控制区以及其他需要控制的地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建设行为。

限制建设地区

限制建设地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非核心区、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区、森林公园及经济林、一般农田、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坡度介于15度和25度的水土保持区、机场净空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行滞洪区、乡村风貌保护区等,应科学合理地引导开发建设行为,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对于列入限制建设地区的城镇建设区,应提出具体建设限制要求。

适宜建设地区

适宜建设地区为除禁止建设地区和限制建设地区外的地区,是城市建设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其建设行为应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开发规模、开发强度和使用功能。

 

第六章 历史环境与风景资源保护

文物古迹

严格按照国家法规,保护城区内10处省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和2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好目前暂时没有列入文物清单但对宜昌市城市发展历史有重要标志作用的街区、建筑。

表1 城区内省级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分类列表

 

类别

数目

名称

省级10处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物

4

黄牛庙、天然塔、杨家湾老屋、望家祠堂

石刻

1

三游洞及石刻

古文化遗址

5

峡口军垒、虎牙山盐运纤道、李家河新石器时代遗址、碑湾遗址、城背溪遗址

市级20处

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2

东山革命烈士公墓及解放宜昌纪念碑、乐天溪革命烈士纪念碑

石窟寺及石刻、碑

4

石门洞及其碑刻、点军碑、虎子岩石佛像群、重修宜昌府虎牙滩碑记

古文化遗址

2

童家台遗址、红花套遗址

古墓群

3

前坪汉墓群、东山明墓群、曾家包汉墓群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建筑

7

英驻宜领事馆、桃花岭欧式建筑、天主教堂、川汉铁路上风垭隧道、石牌抗日旧址、“亚细亚”油罐、红星路13号欧式建筑

其他

2

洗墨池、车溪造纸作坊

自然绿地和重要水体

(1)城区城市绿地系统的背景为城市周边的山体丘陵和林地等自然绿地,需要严格保护,禁止城市建设。

(2)长江、黄柏河、运河、柏临河、五龙河、卷桥河、乐天溪、高家溪等为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水体,应严格进行环境保护,加强水体污染防治和周边环境整治。

(3)严格保护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包括峡口风景名胜区、牛扎坪风景名胜区等)、龙盘湖风景名胜区、三峡坝区森林公园、磨基山森林公园、金银岗森林公园、文佛山森林公园、长江宜昌段中华鲟自然保护区、西陵白鹭自然保护小区、金银岗自然保护小区、天湖自然保护小区、小麂自然保护小区、文佛山自然保护小区、猇亭白鹭自然保护小区、四陵坡白鹭自然保护小区。

第七章 城市防灾减灾系统规划

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加强政府对城市安全的综合协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革管理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建设,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城市防灾减灾工作。

(2)建立全市协调统一的灾害监视、预测、预报、预警、情报信息平台、指挥和救援等综合网络,完善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应急预案,保障应急物资储备与供应,全面提高救灾专业队伍的减灾救援能力,加强防灾减灾综合法律和规范系统建设。

(3)按照统一协调、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类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应健全相应的灾情监视、预报、预警、信息、指挥和救援网络,完善防灾减灾规划和针对不同程度灾情的应急预案和设施建设,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减少公共突发事件对社会的影响,降低损失。

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4)全市应形成适于避灾、抗灾、救灾和防灾的城市布局结构,为城市提供良好的系统防灾环境。

健全各级城镇的生命线工程系统,即交通运输系统、水供应系统、能源供应系统(特别是电力系统)、信息情报系统。

重点加强防洪、消防、抗震、人防工程建设。

防洪

1、近期防洪的重点区域为伍家岗组团和小溪塔组团。

2、伍家岗组团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加快长江堤防工程建设,重点启动柏临河综合治理和堤防工程建设。

3、小溪塔组团重点加强黄柏河、鄢家河和罗家小河的防洪工程建设,黄柏河和鄢家河继续加固现有堤防设施,改善险工险段恶劣条件,加强河道堤防管理。

消防

1、重点建设发展大道、城东大道、点军、猇亭等多座消防站,逐步使消防站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改善城市消防供水系统,补齐建成区内市政消火栓数量,打通城区内重点地段的消防通道。

3、调整城市易燃易爆仓库等影响城市安全的各种危险设施布局,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油库、气站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人防

1、开展市人防预备指挥中心建设前期工作,完善区级人防指挥所建设,同时加强市区两级指挥中心的联系通道建设。

2、加强医疗救护专用工程建设,结合城区现有、扩建和新建医院修建符合防护标准的医疗救护专用工程。

3、加强物资仓库专业工程建设。

3、加强人防专业队隐蔽工程建设,组建医疗救护、防化防疫、通讯、消防、治安、运输、抢修等专业工程队。

4、加强城市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5、加强一类重点目标周边环境的控制,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

抗震与地质灾害防治

1、按照地震烈度6度区的要求,对新、改、扩建工程进行抗震设防和加固。

2、加快旧城改造步伐,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新区按标准设置公共绿地和有关疏散场地。

3、按抗震规划要求完善生命线系统的规划与建设。

4、对次生灾害源采取搬迁或防护措施。

5、城市建设尽量避开崩塌、滑坡、断层地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带。

加强地质灾害的普查工作,并根据地质灾害勘查结果,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范围,完善预警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近期重点加强三峡库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章 四线控制

绿线

城市绿线控制范围包括城区各类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等。

城市绿线控制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紫线

紫线控制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区9处省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和1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部分暂时没有列入文物清单但对宜昌市城市发展历史有重要标志作用的街区、建筑应该经城市人民政府核定后划入紫线控制范围。

控制范围应当包括文物保护单位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禁止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禁止其他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蓝线

蓝线控制范围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水渠等水系的控制范围。

在城市蓝线控制范围内,禁止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禁止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禁止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红线

红线控制范围即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用地控制范围。

在红线控制范围内严禁进行其他项目城市建设。

 

 

第九章 附则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本规划由宜昌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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