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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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虚拟县2021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减缓污染程度,削减污染峰值,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虚拟市生态环境污染应急方案(暂行)》》、《虚拟市XXXX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关于生态环境治理各项决策部署,以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持续整改,全力打好水、大气、土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攻坚战,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把虚拟生态环保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
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项目建设及各类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突出重点,相互促进,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我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用环境质量改善良好成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3、坚持项目引领。
在全面抓好水、大气、土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同时,将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生态环保工作项目化、指标化、数字化,以项目建设为总抓手,实行挂图作战,按时完成。
4、坚持严格奖惩。
制定规范化的责任落实、督查督办、评估考核办法,对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相关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规范考评,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工作考评结果的运用。
对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实行问责。
(三)工作目标
按照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任务,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予以落实并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1、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继续对已办结销号的50个信访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确保整治成果。
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两个问题,要按照制订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整改,切实完成XXXX年度工作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各相关责任单位;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成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阶段性任务。
对照《虚拟县贯彻落实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于XXXX年6月30日前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并认真接受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各相关责任单位)
3、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
按照我省整改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我县整改方案,全力推动反馈问题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各相关责任单位)
(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推进规范化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
2、强力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
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按照“一园一策”的要求,开展规范化整治专项行动。
(县经济开发区、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
3、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整治。
督促有关行业按期完成清洁化改造任务,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完成相关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继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禁已取缔的“十小”企业反弹。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
4、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加大对水质不达标和下降断面分析与整治力度,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实施一批重点减排项目,确保完成年度和“十三五”减排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5、启动实施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虚拟市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XXXX-2023年)》,完成虚拟县的治理任务;落实河(湖)长制,明确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6、统筹推进“四水三库”综合治理。
全面清理和整治“四水三库”入河(库)排污(渍)口,加强柘溪水库良好湖泊保护,全面完成虚拟县XXXX矿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XXXX河水中重金属浓度持续降低。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7、加强船舶污染治理及码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染防治。
XXXX年底前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方案,处置率达到75%以上。
码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住建局)
8、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
按照尾矿库“一库一策”的原则,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工信局)
(三)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1、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散乱污”企业整治。
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XXXX年开展“回头看”,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和街道)
2、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提标改造。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要求,从XXXX年10月3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公告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完成XXXX烟气治理;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与升级,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快建材、有色、陶瓷等行业企业以及锅炉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和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科工信局、各乡镇和街道)
3、开展工业窑炉治理专项行动。
XXXX年6月底前开展拉网式排查,完成工业窑炉现状摸底,建立管理清单;12月底前完成制定工业窑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治理一批、搬迁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治理;将工业窑炉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和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窑炉均纳入特护期错峰生产方案。
(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和街道)
4、加快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
加快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
全面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建设和改造,督促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工作;对成规模汽车维修企业开展集中整治,督促其建设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完成虚拟县XXXX公司VOCS末端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和街道)
5、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
全面完成城区和工业园燃煤锅炉升级改造,进一步排查和取缔建成区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
县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6、出台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制定专项实施方案。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7、全面加强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
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力度,采取现场随机抽检、排放检测比对、远程监控排查等方式,实现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全覆盖,12月底前,排放检测机构应在大厅或企业网站上公开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
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建立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各乡镇和街道)
8、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力度。
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统一编码登记工作,加快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治理工作,利用农机财政补贴,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报废。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交通运输局)
9、持续开展清洁油品行动。
XXXX年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开展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清除、彻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车)。
(县商务粮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10、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监管。
XXXX年,建立建设项目(含城区各开发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安置项目等)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
确保城区建成区内工地周边围挡、裸露土地和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喷淋及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100%”,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
(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居投、县经济开发区、县移民局、县交建投、各街道)
11、严格道路扬尘监管。
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要密闭。
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联网,实现动态跟踪监管。
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加大洒扫频次(确保上梅路、天华路、城西路、梅苑路、滨江路等主要干线洒水4次以上)和作业范围,加强扬尘控制,切实降低积尘负荷,XXXX年建成区各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城区出入口及城区周边干线公路路段、城区道路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全覆盖。
重污染天气期间城区主干道(上梅路、天华路、城西路、梅苑路、滨江路)每天至少机扫2次,其他道路至少机扫1次。
(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
12、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生活垃圾。
突出抓好秸秆还田的综合利用,XX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以上。
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完善通报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监管,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到位。
各乡镇办、自然村要成立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组织,在秋收阶段和特护期内开展秸秆、垃圾禁烧专项巡查。
(县农业农村局、县美丽办,各乡镇场办和街道)
13、全面开展生活面源整治。
全面推进餐饮油烟达标排放,县城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严查封堵、改变专用烟道、直接向大气和城区地下管道排放油烟的行为及露天烧烤直排,加大改造老旧居民区油烟设施力度。
持续开展烟花鞭炮禁燃禁放,推动城乡全面开展禁燃禁炮工作。
(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14、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控。
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第一批)》,排查建立管控清单,落实企业履行源头风险管理责任。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科工信局)
15、建立和完善区域预测预报制度与体系,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
完善环保、气象会商研判机制,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专业队伍和能力建设,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
(县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16、强化重污染天气下的污染源管控。
不断完善修订应急减排清单,明确不同响应级别下停产、限产企业清单,核算污染物应急减排量。
加强协调与监督,督促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案”要求,配套制定具体的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继续落实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科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7、积极开展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
积极推进工业园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
(县经济开发区、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18、不断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
将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实现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四)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
1、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和采样调查,做好农用地重金属加密调查。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2、协调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贯彻落实。
强化调度管理,开展月调度和年评估,全面完成各项指标要求和年度目标。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3、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更新完善污染地块名录并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进一步完善污染地块准入机制。
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严格风险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有序推进风险管控和修复。
(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4、持续加强污染源头管理。
及时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落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要求,结果向社会公开。
组织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国家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5、加快项目推进建设。
对已完成的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开展“回头看”;对已下拨中央专项资金的土壤项目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6、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
加快推进虚拟锡矿山地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1、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
对供水规模在万人千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问题进行排查及整治。
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8%。
今年底,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畜禽养殖企业全部退出,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85%。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
2、加块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开展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3、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主要农作物农药的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利用率达到40%,低毒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比率达20%。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0%。
(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4、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5、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按照“一源一档”的要求,对涉镉企业污染源进行排查整改,报送进展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6、实施耕地分类管理。
按照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分保护等级,采取相应安全生产与管理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六)专项行动
1、煤矿废水治理。
完成保留煤矿和关闭煤矿的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煤矿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确保煤矿废水达标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
2、采(碎)石场规范化整治。
按照虚拟市采石场布点规划及规范化建设标准,对现有采石场采取“关闭一批、停产一批、整改一批”,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采挖,按时实现全县采(碎)石场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三、项目规划
我县XXXX年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规划实施项目XXX个,总投资约XXXXX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部署解决事关全县生态环境事业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及县直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各单位年度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责任主体和责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县委办、县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二)加强协调联动。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依法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强大的生态环境工作合力。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县环委会其他成员单位)
(三)加大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上级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增加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中生态环保投入比重,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确保财政投入和社会资本投入环境污染治理资金逐年增加。
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的污染防治资金生态补偿机制。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
(四)加强督查调度。
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情况的督促检查;县环委办要加强工作调度,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考核指标未达到年度目标、年度重点项目和工作任务进度滞后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
(县政府督查室、县环委办)
(五)强化考核奖惩。
本方案执行情况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和县直责任单位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绩效办、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出台XXXX年度对各乡镇及县直单位的相应《考核办法》,严格评估考核,对工作任务未完成、区域环境质量出现下降的各责任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严肃追责。
(县政府督查室、县环委办)
(六)加强宣传引导。
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意义。
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认识理解,为本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生态环境局虚拟分局、有关责任部门)庄庄甄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