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的主要事故包括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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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山的主要事故包括DOC

露天矿山的主要事故包括:

     采场边坡滑坡、运输车辆事故、机械事故、起重伤害、触电、水害、火灾、高处坠落、爆破事故、锅炉和压力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事故预防措施有:

(1)露天采剥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经矿山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施行。

露天开采时,必须按设计规定,控制采剥工作面的阶段高度、宽度和坡面角。

(2)矿区必须建立地面防水、排水系统,防止地表水泄入露天采场;防止山洪冲毁生产、运输系统、建构筑物;防止排土场矸(废)石场尾矿库发生泥石流;防止山体滑坡、边坡滑落。

(3)矿山企业地面消防《消防法》执行。

(4)矿山企业爆破材料的生产、储存、运输、试验、销毁和爆破作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5)矿山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检修等工作,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露天矿山铁路、汽车运输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7)矿山的采掘、装载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按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和管理。

(8)对矿山的环境定期进行各种指标的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物体打击事故主要是由于边坡面上的浮石滚落下来击伤人员,其预防措施有:

  

(1)每次爆破完毕,应及时将边坡、台阶上方边缘上的浮石清理掉。

  

(2)当人员在边坡下方作业时,应先检查边坡,看是否有浮石和边坡开裂等情况,应先将浮石和边坡开裂清理干净,再开始作业。

  (3)当边坡上方有人作业时,上方作业人员的正下方不得有人作业。

  (4)当人员在边坡面上作业时,应将安全绳移动范围内的浮石清理干净。

  (5)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

露天矿山采矿场的边坡管理是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边坡管理的好与否,与露天开采的安全有着直接的关系。

边坡管理得好,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就有了保障;反之,必将给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给矿山的正常生产带来极大的影响。

近些年来,各地中小型露天矿山发展较快,但开采工艺普遍较为落后,人工开采偏多,安全投入不足,边坡管理不善,由此而导致的边坡事故时有发生。

防止或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客观地摆到了露天矿山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面前。

加强边坡管理;杜绝边坡事故的发生,是露天矿山安全工作的必然选择。

那么,露天矿山边坡管理工作应如何去做?

笔者认为,主要应从弄清边坡事故产生的原因和寻找边坡事故预防的措施两大方面入手。

  —、边坡事故产生的原因

  边坡事故是因边坡破坏导致边坡失稳而发生的。

边坡破坏又是生产过程中的多种因素造成的。

露天开采破坏了岩体内原始的应力平衡,在次生应力场作用下,发生滑坡和坍塌现象,这种现象,我们称其为边坡破坏。

滑坡和坍塌是边坡破坏的主要类型,而边坡破坏又是影响边坡稳定,造成边坡事故的主要原因。

具体地讲,影响边坡稳定,产生边坡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不够,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欠缺。

有的露天矿山领导由于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为节省开支,减少人员,追求效益,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违背国家和地方有关矿山安全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规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导致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

  2.管理不善,乱采滥挖,不按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生产。

违反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超挖坡脚,在边坡上部堆置废石和设备等,由此降低了边坡的稳定性。

  3.开采技术条件。

包括边坡角、边坡形式、开采程序、推进方向以及穿爆工艺等原因。

我们知道,边坡角越小,边坡越稳定;上部缓下部陡的边坡较上部陡下部缓的边坡稳定;边坡出露的时间越短越稳定;爆破震动作用也会影响边坡的稳定性。

  4.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

主要有岩石的硬度,凝聚力和内摩擦脚等。

一般而言,岩石硬度越大越稳定。

通常见到的滑坡是在沙质岩、泥岩、灰岩及生理化的岩层中发生。

  5.水文地质条件。

包括地表水的渗入和地下水。

露天矿山滑坡多发生在雨季或冰雪解冻的时期。

当水赋存于岩石弱面中时,水的作用显著增大岩体的滑动力和减少弱石面的摩擦力,从而使边坡的稳定性降低。

  6.地质构造。

主要有节理、裂隙、层理、断层和破碎带以及极不稳定的软岩夹层和遇水膨胀的软岩石等形成的弱石。

大量滑坡的实例表明,滑坡体的滑动石和边缘轮廓都是受结构石控制的。

  二边坡事故预防的措施

  露天矿山边坡事故一旦发生,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因此,作为矿山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边坡破坏,杜绝边坡事故的发生。

就一般来说,边坡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如下几个方面:

  1.认真贯彻“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方针。

坚持从上到下逐层开采的原则。

严格禁止一面坡的开采方式,按要求设置台阶高度和台阶坡面角。

选择合理的边坡形式、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严禁“掏采”作业行为。

  2.注重边坡的检查和问题的处理工作。

矿山的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生产一线的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对采场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边坡的管理工作,当发现台阶坡面有裂隙,可能发生坍塌或大块浮石和松石时,必须立即撤出相关人员和设备,组织有经验的人员进行处理。

处理时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3.加强雨季边帮、采场的安全工作,每逢刮风下雨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下大雨或大爆破后会对边坡的稳定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要十分注意做好这一期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的处理工作。

  4.精心组织,控制爆破。

我们知道爆破的主要作用是破碎矿岩。

不良的爆破作业在不同的程度上影响着边坡岩体的稳定,甚至造成飞石伤人的事件,因此对边坡岩体的爆破必须精心组织,采取有效的措施,尽可能地减小爆破对边坡的破坏,使边坡保持较好地稳定状态。

采用合理的爆破方法,控制爆破的药量和方向,其目的就是降低爆破作用对边破稳定性的影响,防止飞石伤人事故的发生。

爆破作业完毕后,当班作业人员务必及时按由上到下的方法撬掉浮、松石,在未进行清理之前,其下方严禁从事任何作业。

  5.加强安全教育,规范员工的行为。

要结合矿山的实际情况,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

特别要注意坚持班前安全会制度。

经常提醒作业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时纠正员工的不安全行为。

作业人员应按自己所从事的工作,遵守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任何人员在边帮底部休息及停留,以防止边帮的突然下滑而导致人员的伤亡事故。

  6.做好疏干排水工作,提高边坡的稳定性。

排除边坡范围内积水和地下水,是防治滑坡重要而有效的措施之一。

其方法一般有两种:

一是用排水沟截排地表水。

二是用钻孔疏干降低边坡中地下水的水位等。

这些方法,可避免对边坡岩体的有害作用,提高边坡的稳定性。

  7.经常对边坡进行清理和修整。

清理边坡上的堆积物,修整已经崩塌的边坡,是维护边坡稳定不可缺少的工作,这一工作应经常进行,以避免崩塌或凹石的边坡中积水危害,减小滑坡体上的荷载。

生产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对边坡进行平整和刷帮,改变边坡的轮廓及形状,从而达到稳定边坡的效果。

  8.做好人工加固边坡工作。

对节理、裂隙等容易引起坍塌或滑坡的地质构造发育的露天矿山,采用人工加固边坡的方法,是一项提高边坡稳定的有效措施。

其方法有:

设置抗滑挡墙、抗滑桩、边坡注浆、安装瞄杆、喷射混凝土等。

  9.边坡监测与预报。

对边坡岩体的变形和移动情况进行监测,是预报滑坡,减少事故不可忽视的工作。

边坡监测的手段和仪表有多种多样,对中小型矿山来说,最易学、最经济、最有效又最容易的方法是裂隙观测法,就是在裂隙中放一个木锲子,并在其上划出与地面平行的线条标记,观测裂隙变化的情况,若木锲子往里面滑进,则说明裂隙在扩大,有滑坡的危险,应采取防治的措施,避免边坡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是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边坡管理的重要环节。

只要矿山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这些措施,边坡的管理工作必将会更加扎实,边坡事故的预防必定会产生良好的效果。

3.公路运输

  公路运输是露天矿场采用较多的运输方式,为确保公路运输的安全,应做到下列几点:

  

(1)道路要符合设计要求,经常养护,保证车辆运行顺利。

  

(2)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

  (3)车辆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维修保养,保持其安全性能。

  (4)自卸汽车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

  (5)车辆在采矿场道路上宜采用中速行驶,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况具体规定各地段的车速,并设置路标。

  (6)雾天和烟尘较大影响视线时,应开亮车前黄灯靠右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离不小于30m。

  (7)冰雪和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要减速行驶,前后车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0m。

  (8)卸矿平台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

卸矿点必须有可靠的挡车设施,其高度应不小于轮胎直径的2/5。

挡车设施须经技术检验合格,方准使用。

1、高处作业的定义

  按照国标规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其涵义有两个:

一是相对概念,可能坠落的底面高度大于或也等于2m就是说不论在单层、多层或高层建筑物作业,即使是在平地,只要作业处的侧面有可能导致人员坠落的坑、井、洞或空间,其高度达到2m及其以上,就属于高处作业;二是高低差距标准定为2m,因为一般情况下,当人在2m以上的高度坠落时,就很可能会造成重伤、残废或甚至死亡。

因此,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以前就须特别留意以下有关事项:

  

(1)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要完整地列入施工计划;

  

(2)进行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

  (3)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

  (4)做好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

  2、高处作业的级别

  高处作业的级别可分为四级,即高处作业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30m时,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又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八类。

  特殊高处作业的分类:

  

(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一般高处作业是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的标记

  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种类作标记。

一般高处作业作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作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

例:

三级,一般高处作业;一级,强风高处作业;二级,异温、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侯条件。

  (7)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上下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5、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事项

  

(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

  

(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须清除。

  (4)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临边作业与洞口作业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大部分时间处在未完成的建筑物的各层各部位或构件的边缘或洞口处作业。

临边与洞口的安全施工一般须注意三个问题:

  

(1)临边与洞口处在施工过程中是极易发生坠落事故的场合;

  

(2)必须明确那些场合属于规定的临边与洞口,这些地方不得缺少安全防护设施;

  (3)必须严格遵守防护规定。

一、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

  1、施工人员患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

  2、施工人员不注意自我保护,坐在防护栏上休息,在脚手架上睡觉。

  3、气候原因造成的事故,如突遇大风、暴雨,夏季高温中暑晕倒坠落,冬季、雨季、霜冻打滑摔倒坠落。

  4、安全防护用品和材料质量不好,不符合安装和使用要求,或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

  5、提升机具限位保险装置失灵或“带病”工作。

  6、洞口、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

  7、井架吊蓝载人上下;人货升降机超载运行。

  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

  1、对高处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并定期检查。

  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雨天和雪天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  应及时清除。

  3、对施工人员进行加强自我保护教育,自觉遵守施工规范。

  4、危险地段或坑井边,陡坎处增设警示、警灯、维护栏杆,夜间增加施工照明亮度。

  5、购进符合规范的“三宝”、围护杆、栅栏、架杆、扣件、梯材等,并按规定安装和使用。

  6、洞口、临边、交叉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必须按规范使用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并严格加强防护措施。

  7、提升机具要经常维修保养、检查,禁止超载和违章作业。

2、本方案所称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

  3、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指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作特点,编制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4、基坑(槽)、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5、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确认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经项目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

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

  6、施工单位应编制深基坑(槽)、桩基等专项施工方案,并在作业前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槽),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者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

  7、施工单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

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

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道渗流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防护措施。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8、基坑(槽)设置坑(槽)壁支撑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

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基坑(槽)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

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M。

  10、基坑(槽)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11、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

  12、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施工时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爆破施工时,应防止爆破震动影响边坡稳定。

  13、施工单位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

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槽)壁的稳定情况。

  14、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对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作立柱。

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

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用以支撑立柱。

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15、基坑(槽)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列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16、楼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具或其他物料时,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数量、重量,防止超载。

堆放数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并对楼面、屋面进行加固。

  17、施工单位应按地质资料和设计规范,确定临时建筑的基础形式和平面布局,并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与建筑材料等的间距应符合技术标准。

  18、临时建筑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施工单位应采取加固措施。

禁止在施工围墙墙体上方或紧靠施工围墙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

施工围墙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积土方、货物等的警告提示。

  19、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在组装后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能使用。

搭设在空旷、山脚等处的房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20、雨期施工,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通畅。

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

  深基坑特别是稳定性差的土质边坡,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21、冬季解冻期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对基坑(槽)和基础桩支护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施工。

最近10年以来,我们国家在执行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下,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说是大干快上,建筑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繁忙景象。

在此背景下,建筑施工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手工作业情况下向机械化作业程度上也提高了很多,典型之一就是目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建筑施工中的普遍被使用以前低矮的建筑还可以用肩挑背打来完成,现在放眼一望到处在建的高楼大厦无不在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如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塔吊等来完成大量的垂直甚至水平运输。

  建筑起重机械的广泛使用无疑大大提高了建筑行业的施工水平,但问题是建筑起重机械在被大量地使用的同时,也最频繁地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许多安全事故。

日前,全国每年起重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比重较大,在工业城市中起重事故死亡人数占全产业死亡人数7%一15%,有的地方和部门高达20%。

在发生事故较多的特殊工种中,起重作业事故的次数占34.7%,事故死亡人数占19.53%。

2007年全国建筑施工发生重大事故两起共计死亡21人,其中无锡市崇安区银仁一御墅花园工程发生一起SCD200/200型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11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50%强;2007年因起重伤害造成的较大事故有6起,高居当年全国建筑施较大事故类型分析排行榜第二位。

而湖北省自2007年9月30日至今发生的四起较大施工事故中,就有两起与起市机械的使用管理有关。

这些因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数量多,损失大,影响恶劣,因此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分析围绕建筑起市机械事故多发频发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三条:

一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服务不到位;二是有些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三是部分操作工人及管理干部素质差、技术水平低、责任心不强:

所以笔者认为要搞好建筑起市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防lf-事故的发生,首先政府相关部门要拿出强有力的举措,做到监管得力,服务到位;其次企业要建立健全对起重机械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另外企业还应加强员工责任心的教育和操作工人技术培训,让操作工真正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2政府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和提供的服务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从起市机械的生产制造、销售、租赁、安装、拆除、检测、使用、监理监督上在资质管理、市场准入等方面采取措施,尽量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①对原材料把关不严,甚至使用劣质钢材进行加工制造;或企业质保体系不健全,致使生产制造的起重机械塔身、臂架等主要钢结构焊接质量较差;机械或电气系统设计有缺陷;销售拼装改装的机械等生产制造销售企业,应加强管理整治,严重的应吊销其建筑施工起秉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踢出市场,在设备本身的质量安全上从源头采取措施控制。

  ②对不能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设备租赁企业;出租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没有完全技术档案资料、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起重机械的企业;技术力量薄弱、设备维护保养能力差、自身管理水平低下的机械设备租赁企业,应加强管理整治,严重的应将其踢出市场:

  ③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使用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企业应加强管理整治,严重的应降低或限制其资质直至将其踢出市场:

  ④总承包单位或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无证私自组织自行安装拆除起重机械设备应严加监管整治二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的企业应严加监管整治。

  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好后,接受邀请进行检测验收的有关机构应尽早为邀请单位提供检测服务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进入市场,不能垄断检测业务,以提高服务质量。

  ⑥监理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选取、安装、拆卸、使用、维护、保养等不进行监督检查的,应加以管治。

  ⑦政府有关部门对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有资质的市场准人或无资质的市场不准人的生产制造、销售、租赁、安装、拆除、检测、使用、监理等单位;有关起市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信息、起重机械注册登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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