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 税收概述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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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性:
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义务人、计算纳税办法和期限等都是预先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
1、流转税类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类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类
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行为税类
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城建税、印花税、契税等等
5、资源税类
资源税
1.按征税对象分类
(三)税收的分类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比例税率
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
(2)从量税——以课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为标准×
单位税额
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以及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例如:
原油8-30元/吨;
天然气2-15元/千立方米。
(3)复合税——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的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等。
税 目
税 率
一、烟1.卷烟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2.雪茄烟3.烟丝
56%加0.003元/支36%加0.003元/支25%30%
分类依据
具体类别
税
收
按征税对象
流转税;
所得税;
财产税;
资源税;
行为税。
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
工商税;
关税。
按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
中央税;
地方税;
中央地方共享税。
按计税标准的不同
从价税;
从量税;
复合税。
小结:
税收的分类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1)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保障,税收则是税法的主体内容;
(2)税收反映经济利益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税法则反映权利与义务关系,属于上层建筑;
(3)相互依赖,不可分割。
(二)税法的分类
税
法
按税法的功
能作用不同
税收实体法;
税收程序法。
按管辖权的
不同
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
外国税法。
按税法法律
级次不同
税收法律;
税收行政法规;
税收规章;
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主要包括:
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法律责任等。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1.征税人(征税主体)——行使税收征管权,依法进行税款征收行为的一方当事人。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主体)——单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个人所得税),是缴纳税款的主体。
扣缴义务人是指有义务从其持有的纳税人收入或从纳税人收款中按其应纳税款代为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代征人,是指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车船税)。
纳税单位,是指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总分公司不在同一省市,企业所得税要统一缴纳)。
3.征税对象(课税对象)
每种税都有其特定的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体现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
4.税目——纳税对象的具体化,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如:
消费税具体规定了烟、酒等l4个税目。
但不是所有的税种都规定税目。
5.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
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
我国现行使用的税率主要有:
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等。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金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纳税。
如增值税基本税率17%等。
(2)定额税率,是按纳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是规定纳税比例。
一般是用于从量征收的某些税种、税目。
如:
啤酒、黄酒、成品油等的消费税。
(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纳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等级递增的税率。
一般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征税,如工资、薪金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税依据(课税依据、课税基数)——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
除了一些特殊性质的税种外,绝大多数的税种都采取从价计征。
7.纳税环节。
有的税种纳税环节单一,如资源税。
有的税种需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个环节征税,如增值税。
8.纳税期限——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起止时间。
超过纳税期限未缴税的,属于欠税,应依法加收滞纳金。
纳税期限一般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形式。
9.纳税地点。
我国税法上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有:
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等。
10.减免税——给予鼓励或照顾的一种特别规定。
(1)减税和免税,减税是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通过打一定折扣,少征一部分税款或通过降低法定税率而减轻纳税人的一部分负担。
免税是对纳税人的某一项或某几项计税对象免予征税。
(2)起征点,是指计税依据达到国家规定的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计税依据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就超过部分征税。
(3)免征额,是指在计税依据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计税依据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
免征额部分不纳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11.法律责任。
税收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作用的是(?
?
)。
A.实现国家职能?
B.稳定经济C.收入再分配?
7>
<
D.配置资源
6.《个人所得税法》是由(?
)制定颁布实施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人大授权国务院C.国务院<
D.财政部
一、单选
A
7.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能够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
)A.纳税人B.征税对象C.税率<
D.纳税期限
8.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种类。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有(?
)A.增值税B.消费税C.营业税<
D.土地增值税
B
D
10.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B.全额累进税率C.超率累进税率<
D.超额累进税率
12.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按税法规定,可以按扣除2000元后的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该2000元指的是(?
A.起征点B.免征额C.税率式减免<
D.税额式减免
二、多选
1.税收具有()特征。
A.无偿性B.收益性C.强制性<
D.固定性
ACD
3.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征税主体是(?
A.税务机关?
B.税务师事务所C.海关?
<
D.审计机关
4.减税免税是国家对()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A.纳税环节B.课税对象C.税率<
D.纳税人
AC
BD
判断题
4.税目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因此对于所有的税种均要规定税目。
(?
)
5.起征点是指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只对其超过起征点部分的数额征税。
8.课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因此,课税对象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
×
10.根据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属于地方税。
1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是实际承担税负的单位或者个人。
13.比例税率即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