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细则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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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细则doc
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细则
(试行)
一、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为统一标准,规范现场检查,保证认证质量,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畜牧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本细则包括7类产品的评定方法,每类产品的评定项目分关键项目(条款号后加※表示)和一般项目。
其中:
(一)生猪屠宰加工厂现场检查评定项目共90项,关键项目10项,一般项目80项;
(二)牛、羊屠宰加工厂现场检查评定项目共92项,关键项目12项,一般项目80项;
(三)家兔屠宰加工厂现场检查评定项目共70项,关键项目10项,一般项目60项;
(四)肉鸡屠宰加工厂现场检查评定项目共71项,关键项11项,一般项目60项;
(五)蛋鸡场现场检查评定项目共69项,关键项目9项,一般项目60项;
(六)奶牛场现场检查评定项目共75项,关键项目15项,一般项目60项;
(七)蜂蜜、蜂花粉加工厂现场检查评定项目共79项,关键项目19项目,一般项目60项。
三、在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逐项做出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不合格项;关键项如不合格则称为严重不合格项;一般项目不合格则称为一般不合格项。
在“结论”栏中,合格者填“A”;不合格者填“B”。
关键项目出现不合格,检查员应对此说明原因。
四、各类产品的评定原则如下:
项目
结果
严重不合格项
一般不合格项*
0
小于15%
现场检查通过
0
15-30%
限期整改,跟踪检查
0
大于30%
现场检查不通过
大于等于1
五、7类产品现场检查评定项目表见附表1-7。
附表一
附表1生猪屠宰加工厂现场检查评定项目
条款
检查项目
结论
备注(原因)
一、质量管理体系
1※
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机构:
原料接收、卫生防疫、产品质量检验、成品管理等方面有专门机构负责
查:
是否成立质检科或检验室等机构(文件资料)
2
质检科或检验室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查:
所需的仪器、设备(温箱、冰箱、显微镜、离心机、磁盘、载玻片、平皿、白金耳、酒精灯以及采样、样品保存和现场快速检验的设备及相关试剂)及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是否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3
各级机构、人员的职责及岗位要求明确,驻厂动物检疫人员直接受相关的动物检疫监督机构的领导
查:
各级各类机构、人员岗位职责文件
4※
文件化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查:
采购和销售制度、卫生消毒制度、检疫制度、成品管理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
5
技术人员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相关人员经培训上岗,检疫员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驻
查:
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操作人员健康证、培训记录(培训对象、时间、内容)、检疫证
6※
环境现状评价报告、产地认定证书、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
查:
原件
7
建立批生产记录(时间、规格、数量、批号),并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查:
批生产记录及签字
8
可追溯的产品销售记录
查:
销售记录(数量、批次、购买方)
二、投入品管理
(一)生猪
9※
生猪应来自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
查:
购销合同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10※
经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有规定的检疫证明;经驻厂动物检疫人员查证验物,合格的方可入厂屠宰
查:
随机抽查本年度最近1个月或2个月回收的生猪检疫合格证明、生猪入厂检疫监督记录等
11
建立生猪入厂、屠宰、检疫、无害化处理的登记制度
查:
相应制度和记录
12
厂区除待宰生猪外,一律不得饲养其它畜禽
查:
现场查看
13
宰前应断食12小时,供给充足的饮水至宰前3小时
查:
现场查看
(二)药品
14※
建立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并建立详细可追溯的记录
查:
发票、药品库房和使用记录,了解使用药品的种类、生产厂家、批号、使用范围、使用时间、剂量或浓度等情况
15
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标识明显,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分类存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建立管理制度
查:
药品库房、管理制度文件和使用记录
16
药品的使用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按照使用方法进行,防止污染肉品和人身中毒
查:
药品使用记录
17
除卫生和工艺需要,均不得在生产车间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食品的任何种类的药剂
查:
现场查看
(三)加工用水
18※
水质要符合NY5028的要求
查:
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2年内的水质检验报告
三、环境条件及设施
(一)选址布局
19
厂区选址科学,符合动物防疫和环境质量要求。
厂区建在无有害气体、灰尘及其他污染源的地区
查:
现场查看
20
厂区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及畜禽饲养场
查:
现场查看
21
厂区平面布局科学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应严格分开,生产区位于生活区的下风向
查:
现场查看
22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消毒设施、更衣室、检验室、检疫室等,并配备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
查:
现场查看
23
人员进出、生猪入厂、产品出厂应分别设置出入口,不应交叉
查:
现场查看
24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车辆清洗、消毒设施和场地,进出车辆和人员应严格消毒
查:
现场查看
25
生产车间地面应使用不渗水、不吸收、无毒、防滑材料铺砌,应有适当坡度,在地面最低点设置地漏,以保证不积水
查:
现场查看
26
车间及冷库的屋顶或天花板应选用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覆涂或装修
查:
现场查看
27
生产车间墙壁要用浅色、不吸水、不渗水、无毒材料覆涂,并用白瓷砖或其他易清洗、防腐蚀材料装修高度不低于2.0m的墙裙
查:
现场查看
28
墙壁平整光滑,四壁及其与地面交界处呈弧形,以防止污垢积存,便于清洗、消毒
查:
现场查看
29
门、窗、天窗严密不变形,防护门能两面开,设置位置适当,并便于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窗台高出地面1m以上,内侧下斜45°
查:
现场查看
30
非全年使用空调的车间、门、窗应有防蚊蝇、防尘设施
查:
现场查看
31
生产车间通风良好,采用自然通风时,通风面积与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
16;采用机械通风时,换气量不应小于每小时换气三次
查:
现场查看
32
机械通风管道进风口要距地面2m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风口,开口处应设防护罩
查:
现场查看
33
屠宰车间放血线轨道面应距地面3~3.5m,屠体加工线距地面2.5~3m,挂猪间距大于0.8m
查:
现场查看
34
具有冷热两套供水系统(热水温度不能低于82℃),车间内排水沟底为U形
查:
现场查看
35
屠宰车间照明要求:
车间内应有充足的自然光线或人工照明。
照明灯具的光泽不应改变被加工物的本色,亮度应能满足兽医检验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需要。
吊挂在肉品上方的灯具,必须装有安全防护罩,以防灯具破碎而污染肉品。
车库、车棚等场所应有照明设施
查:
现场查看
36
建筑物及各项设施应根据生产工艺卫生要求和原材料贮存等特点,设置有效的防鼠、防蚊蝇、防尘、防飞鸟、防昆虫的设施,防止受其危害和污染
查:
现场查看
37
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原辅料和内包装材料库
查:
现场查看
38※
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成品冷库,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查:
现场查看
39
生产、检验设备应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
查:
记录
40
有验收间(含司磅间)及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待宰间
查:
现场查看
41
有疑似病畜圈、病畜圈、急宰间和无害化处理间,并位于生活区和生产加工区的下风向
查:
现场查看
(二)屠宰车间
42
从致昏至刺杀放血不得超过30秒。
刺杀放血刀口长度约5厘米,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垂直放血以保证放血完全
查:
现场操作
43
去皮肉可采用机械剥皮或人工剥皮的方法;带皮肉屠体浸烫水温在58~63○C,浸烫时间为3~6分钟;采用蒸汽浸烫脱毛时,蒸汽温度在62○C,浸烫时间在6分钟
查:
现场操作
44
开膛时不得割破肠、胃、胆囊、膀胱、孕育子宫等,以免污染胴体
查:
现场操作
45
屠宰过程中做到胴体、内脏、头蹄不落地
查:
现场操作
46
整理胃肠时应翻洗干净,不得残留粪便
查:
现场操作
47
副产品中内脏、血、毛、皮、蹄壳及废弃物的流向不应对产品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查:
现场查看
48
生猪全部屠宰过程不超过45分钟,从放血到摘取内脏,不得超过30分钟
查:
现场操作
49
宰后检疫记录完整
查:
检疫检验情况、不合格胴体无害化处理情况、日期
(三)分割车间
50
胴体预冷间的温度在0~4℃
查:
记录和温度计实际温度
51
车间的输送设备不造成肉品污染,盛放产品的容器不能直接落地
查:
现场查看
52
冷分割环境温度在15℃以下,热分割环境温度不高于20℃
查:
记录和温度计实际温度
53
包装间的温度在15℃以下,接触分割肉的塑料薄膜符合GB4456-198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的规定
查:
记录和温度计实际温度
54
分割肉内包装应当印有或加贴规定的检疫合格标志
查:
现场查看
55
生产冷库应设有预冷间(0~4℃)
查:
记录和温度计实际温度
56
生产冷库应设有冻结间(-23℃以下)
查:
记录和温度计实际温度
57
生产冷库应设有冷藏间(-18℃以下)
查:
记录和温度计实际温度
58
鲜肉贮存在0~4℃的专用库中
查:
查看记录和温度计实际温度
59
冻肉在-18℃以下的冻结库中贮存
查:
查看记录和温度计实际温度
60
冷冻库贮存的冻肉在垫板上分类堆放,标识清晰,并与墙面、顶棚、排管有一定间距
查:
现场查看
61
产品运输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或保温车,胴体肉实行悬挂式运输
查:
现场查看
四、卫生及检疫
(一)常规卫生消毒
62
卫生管理部门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查:
相应的证明或资料
63
制定有效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实施,以确保所有场所清洁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查:
各车间的卫生管理制度,专人名单,并提问相应负责人现场有关的卫生管理制度条文
64※
洗手、消毒池,靴、鞋消毒池,更衣室、淋浴室、厕所等卫生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查:
相应设施、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
65
洗手设施分别设置在车间进口处和车间内适当的地点,要配备冷热水混合器,其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龙头设置以每班人数在200人以内者,按每10人1个,200人以上者每增加20人增设1个
查:
相应设施、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
66
消毒池壁内侧与墙体呈45°坡形,其规格尺寸应使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消毒池才能进入
查:
相应设施、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
67
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在使用前后均应彻底清洗、消毒;维修、检查设备时,不得污染食品
查:
相应设施、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的记录
68
厂区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蚊、蝇、昆虫等的聚集和孽生
查:
相应设施、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的记录
69
屠宰加工设备以及材料应表面光滑、无毒、不渗水、耐腐蚀、不生锈,并便于清洗消毒
查:
相应设施
70
屠宰或检疫过程中,所用刀具要勤更换,一刀一消毒
查:
现场操作
71
从业人员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划一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洗净双手
查:
现场实施情况
72
猪肉运输车辆出厂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查:
相应设施、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的记录
73
待宰间、急宰间要及时打扫、清洗、消毒
查:
相应设施、管理制度和实施情况的记录
(二)检验与检疫
74※
生猪和猪肉产品的检疫工作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并做到严格实施宰前检疫、宰后检疫,检疫人员的数量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厂内设有专门的检疫工作室
查:
检疫人员证件、现场查看检疫人员的操作,以及检疫工作室的设置
75
待宰生猪须进行宰前检疫,检疫合格的送车间屠宰。
确认为患有传染病时按GB16548的规定处理
查:
宰前检疫记录
76
屠宰车间设有可供检疫人员实施检疫操作的空间(头部检疫、皮肤检疫、胴体检疫、旋毛虫检疫、内脏检疫)以及同步检疫设施
查:
屠宰车间和宰后检疫记录
77
对可疑病变肉,按照NY/T541规定采集病料,送化验室检查确诊
78
头部检疫:
剖检两侧颌下淋巴结和咬肌,判断有无局限性炭疽及囊尾蚴
查:
现场操作、记录
79
体表检疫:
观察全身外表皮肤的完整性及其颜色的改变。
注意耳根、四肢内外侧、胸腹部、背部及臀部等处,有无点状、斑状、弥漫性发红或出血;有无疹块、痘疮、黄染等,判断有无猪瘟、猪丹毒、黄疸、黄脂等传染病
查:
现场操作、记录
80
胴体检疫:
剖检腹股沟浅淋巴结、腹股沟深淋巴结、颈浅背侧淋巴结、腘淋巴结判断有无疾病,剖检腰肌判断有无囊虫
查:
现场操作、记录
81
内脏检疫:
检查肺脏、心脏、肝脏、脾脏,视检肠系膜淋巴结判断有无炭疽
查:
现场操作、记录
82
旋毛虫检疫:
采取每侧膈肌脚肉样各30克,通过肉眼或显微镜观察,判断有无旋毛虫
查:
现场操作、记录
83
对可疑病变进行实验室检验
查:
实验室检验的仪器和人员配置、记录
84
完全摘除甲状腺、肾上腺和病变淋巴结
查:
现场操作
85
检疫合格的胴体,在规定的部位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并出具检疫证明,印色须使用食用级色素配制;分割肉外包装应当印有或加贴规定的检疫合格标志
查:
现场查看
86
冷藏库产品必须由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出入库,产品进入冷藏库,应分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次,分批堆放在垫仓板上
查:
记录、入库观察
87
检疫不合格的产品,按GB16548的规定做无害化处理
查:
现场查看,并查看无害化处理设施
88
产品质量检验由企业质检部门负责
查:
文件和记录
89
企业质检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并签发检验结果单
查:
记录和检验单存根
90
产品出厂须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查:
产品出厂记录和检疫证明存根
附表二
附表2牛、羊屠宰加工厂现场检查评定项目
条款
检查项目
结论
备注(原因)
一、质量管理体系
1※
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机构:
原料接收、卫生防疫、产品质量检验、成品管理等方面有专门机构负责
查:
是否成立质检科或检验室等机构(文件资料)
2
质检科或检验室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查:
所需的仪器、设备(温箱、冰箱、显微镜、离心机、磁盘、载玻片、平皿、白金耳、酒精灯以及采样、样品保存和现场快速检验的设备及相关试剂)及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是否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3※
各级机构、人员的职责及岗位要求明确,驻厂动物检疫人员直接受相关的动物检疫监督机构的领导
查:
各级各类机构、人员岗位职责文件
4※
文件化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查:
采购和销售制度、卫生消毒制度、检疫制度、成品管理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
5
技术人员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操作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效,相关人员经培训上岗,检疫员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驻
查:
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操作人员健康证、培训记录(培训对象、时间、内容)、检疫证
6※
环境现状评价报告、产地认定证书、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
查:
原件
7
建立批生产记录(时间、规格、数量、批号),并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查:
批生产记录及签字
8
可追溯的产品销售记录
查:
销售记录(数量、批次、购买方)
二、投入品管理
(一)活畜
9※
活畜应来自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
查:
购销合同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等材料
10
经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有规定的检疫证明;经驻厂动物检疫人员查证验物,合格的方可入厂屠宰
查:
随机抽查本年度最近1个月或2个月回收的活畜检疫合格证明、活畜入厂检疫监督记录等
(二)药品
11
有可追溯的杀虫剂、灭鼠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品的登记使用记录(名称、来源、数量、领用人、所在部门、领用数量、使用浓度、使用目的等)
查:
采购、使用记录,无违禁药物
12※
具有各种消毒剂、灭鼠剂、杀虫剂的使用规则,专门人员监督管理,确保不污染肉品
查:
管理制度和岗位设置
13
厂内定期杀虫灭鼠
查:
记录(时间、使用药物名称、剂量、目的、实施人员、地点等)
14
设置专门的库房和储藏柜存放杀虫剂、灭鼠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并分类存放、标有醒目标记
查:
药品库,无违禁药物
(三)加工用水
15
加工用水符合NY5028的要求
查:
有资质机构出具的加工用水水质检验报告原件
三、环境条件及设施
(一)选址布局
16
选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书
查:
现场环境、证书原件
17
地势高燥,距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及畜禽饲养场500m以上,不受工业“三废”及农业、生活、医疗废弃物等有害气体、灰尘及其他污染源的污染
查:
平面布局图及现场环境
18※
屠宰加工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查:
平面布局图及现场环境
19
运送活畜与产品出入口应分别设置,原料和产品无交叉相遇
查:
平面布局图及现场
20
牛羊入厂口设有消毒池,消毒药定期更换,保证对运输车辆进行有效消毒
查:
记录及现场
21
厂区各生产车间设置合理,宰前、屠宰加工、分割、冷藏等区域合理布局
查:
现场
22
墙壁平整光滑,四壁及其与地面交界处呈弧形,以防止污垢积存,便于清洗、消毒
查:
现场查看
23
原料、辅料、生肉、熟肉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分开设置
查:
平面布局图及现场
24
化制间、锅炉房、储煤厂、污水处理设施等与屠宰加工车间、分割肉车间和肉制品车间相隔一定距离,并位于主风向下风处
查:
平面布局图及现场
25
锅炉房设有消烟除尘设备
查:
平面布局图及现场
26
冷库与分割肉或肉制品车间直接相连
查:
平面布局图及现场
27
厂区所有排水沟底为U形
查:
现场
(二)宰前设施
28※
厂内设有预检分类圈(含司磅间)及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病畜隔离圈、急宰间和无害化处理间,并位于生活区和生产加工区的下风向
查:
现场
29
厂内设有待宰圈,容量约为日屠宰量的一倍,具有有效的宰前冲洗淋浴设施,淋浴设备应在不同角度、不同方向设置喷头,以保证体表冲洗完全;水温以20℃左右,喷水孔径以2mm,以使喷射出的水流呈雾状
查:
现场
30
宰前24h停饲,停饲期间保证充分的饮水,直至临宰前2~3h停止供水
查:
操作或记录
31※
做到病健隔离、病健分宰,有病、健分宰及其处理的记录(日期、头数、病史记录)
查:
记录
(三)屠宰车间
32
车间进出口处及车间内适当地点设有非手动式热水和冷水洗手设施或能保证避免污染的设备,并备有消毒洗手液
查:
现场设施
33
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布局科学、合理,无交叉相遇
查:
现场设施
34
致昏至刺杀放血不超过60秒
查:
现场操作、设备
35
放血时间不得少于8分钟,保证放血完全
查:
现场操作、设备
36
开膛时不得割破胃、肠、胆囊、膀胱、孕育子宫等,以免造成肉品污染
查:
现场操作
37
屠宰过程中做到胴体、内脏、头蹄不落地
查:
现场操作
38
整理胃肠时应翻洗干净,不应残留粪便
查:
现场操作
39
整修后的胴体和副产物不沾染毛、血污及其他污染物
查:
现场操作
40
屠宰用具应及时用热水进行清洗消毒,当触及带病菌的屠体或病变组织时,必须彻底消毒后再继续使用
查:
现场操作或询问
41
副产品中血、毛、皮、蹄壳及废弃物的流向不对肉品和周围的环境造成污染
查:
现场操作
42
屠宰加工车间为水泥、纹砖地面,地面平整无坑凹,坡度2%以上;墙壁应具有2m以上的瓷砖墙裙
查:
现场设施
43
墙壁应具有2m以上的瓷砖墙裙
查:
现场设施
44
窗台向内急剧倾斜
查:
现场设施
45
天花板距地面4.5m以上,放血道处天花板距地面间距为6m以上
查:
现场设施
46
牛放血线轨道面应距离地面4.5~5m,羊放血轨道应距离地面2.4~2.6m
查:
现场设施
47
屠宰加工车间内传送轨道上挂牛间距不小于1.2m,挂羊间距不小于0.8m,以使屠宰加工生产线的运行速度适宜,能满足检验员必要的检验时间
查:
现场操作
48
屠宰加工车间内传送轨道装置、盛装产品的容器由无毒、无锈、无污染材料制成,且与盛装废弃物的容器标识分明
查:
现场设施
49
屠宰加工设备及材料表面光滑、无毒、不渗水、耐腐蚀、不生锈,并便于清洗消毒
查:
现场设施
50
屠宰加工车间内传送轨道上设有疑似病畜吊轨岔道,有用于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废弃物、污水、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销毁的设施,且运转有效。
污水排放各项指标符合GB13457的规定
查:
现场设施、相关报告
51
屠宰加工车间具有冷热两套供水系统,热水温度不低于82℃。
车间内排水沟底为U形,上面覆盖箅子
查:
现场设施
52
车间内防蝇、防鼠设施健全有效
查:
门窗等现场设施
53
屠宰加工车间内通风和温控设施健全,设备运转有效
查:
现场设施及温控记录
54
屠宰加工车间内地面平整、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消毒、耐腐蚀,天花板光滑、不宜脱落
查:
现场设施
55
车间内光照充足,屠宰操作面光照度不小于150lx
查:
现场设施
56
宰后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