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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工程工程量应按招标设计图示轮廓尺寸范围以内的有效自然方体积计量。

施工过程中增加的超挖量和施工附加量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2)夹有孤石的土方开挖,大于0.7m3的孤石按石方开挖计量。

(3)土方开挖均包括弃土运输的工作内容,开挖与运输不在同一标段的工程,应分别选取开挖与运输的工作内容计量。

2.石方开挖

(1)石方开挖工程

工程量应按招标设计图示轮廓尺寸计算的有效自然方体积计量。

(2)石方开挖均包括弃渣运输的工作内容,开挖与运输不在同一标段的工程,应分别选取开挖与运输的工作内容计量。

3.土石方填筑

(1)土石方填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应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填筑体的有效压实方体积计量。

施工过程中增加的超填量、施工附加量、填筑体及基础的沉陷损失和填筑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抛投水下的抛填物,按抛投体积(石料按堆方体积,钢筋笼块石或混凝土块按钢筋笼或混凝土块的规格尺寸计算体积)计量;

水下填筑体的拆除,按拆除前后水下地形变化计算的体积计算工程量。

(2)抛投钢筋笼块石的钢筋笼加工,应按招标设计图示要求采用钢筋加工与安装工程的计量计价规则计算,摊入抛投钢筋笼块石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4.疏浚与吹填

(1)在江河、水库、港湾、湖泊等处的疏浚工程(包括排泥于水中或陆地),应按招标设计图示轮廓尺寸计算的水下有效自然方体积计量。

施工过程中疏浚设计断面以外增加的超挖量、施工期自然回淤量、开工展布与收工集合、避险与防干扰措施、排泥管安拆移动以及使用辅助船只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辅助工程(如浚前扫床和障碍物清除、排泥区围堰、隔埂、退水口及排水渠等项目)另行计量。

(2)吹填工程应按招标设计图示轮廓尺寸计算(扣除吹填区围堰、隔埂等的体积)的有效吹填体积计量,施工过程中吹填土体沉陷量、原地基因上部吹填荷载而产生的沉降量和泥沙流失量、对吹填区平整度要求较高的工程配备的陆上土方机械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辅助工程(如浚前扫床和障碍物清除、排泥区围堰、隔埂、退水口及排水渠等项目)另行计量。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吹填前后实测地形图计算(扣除吹填区围堰和隔埂等的体积)的有效工程量计算。

5.砌筑工程

(1)砌筑工程

工程量应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有效砌筑体积计量。

施工过程中的超砌量、施工附加量以及砌筑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2)钢筋(铅丝)石笼笼体加工和砌筑体拉结筋,应按招标设计图示要求和钢筋加工与安装工程的计量计价规则计算,分别摊入钢筋(铅丝)石笼和埋有拉结筋砌筑体的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6.混凝土工程

(1)现浇混凝土应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有效实体方体积计量。

体积小于0.lm3的圆角或斜角、钢筋和金属件占用的空间体积小于0.lm3或截面积小于0.1m2的孔洞、排水管、预埋管和凹槽等的工程量不予扣除。

按设计要求对上述临时孔洞所回填的混凝土也不重复计量。

施工过程中由于超挖引起的超填量,凿(冲)毛、拌合、运输和浇筑等操作损耗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以总价承包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费),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2)温控混凝土与普逋现浇混凝土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相同。

温控措施费应包含在相应温控混凝土的工程单价中。

(3)混凝土冬季施工中对原材料(如砂石料)加温、热水拌合、成品混凝土的保温等措施所发生的冬季施工增加费应包含在相应混凝土的工程单价中。

(4)碾压混凝土应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有效实体方体积计量。

施工过程中由于超挖引起的超填量,冲毛或刷毛、拌合、运输和碾压等操作损耗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配合比试验和生产性碾压试验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5)水下混凝土应按招标设计图示浇筑前后水下地形变化计算的体积计量。

施工过程中拌合、运输和浇筑等操作损耗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6)预应力混凝土应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有效实体方体积计量。

其中钢筋、锚索、钢管、钢构件、埋件等所占用的空间体积不予扣除。

锚索及其附件的加工、运输、安装、张拉、注浆封闭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7)二期混凝土应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有效实体方体积计量。

其中钢筋和埋件等所占用的空间不予扣除。

(8)止水工程应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有效长度计量。

其中止水片的搭接长度不应重复计量。

加工及安装过程中操作损耗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9)伸缩缝应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有效面积计量。

缝中填料及其在加工及安装过程中操作损耗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10)混凝土工程中的各种小型钢构件(如温控需要的冷却水管、预应力混凝土中固定锚索位置的钢管等)所发生的费用,应分别摊入相应混凝土的工程单价中。

7.模板工程

(1)立模面积为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坝体纵、横缝槽模板的立模面积按各立模面在竖直面上的投影面积计算(即与无键槽的纵、横缝立模面积计算相同)。

(2)模板工程中的普通模板包括平面模板、曲面模板、异形模板、预制混凝土模板等;

其他模板包括装饰模板等。

(3)模板应按招标设计图示混凝土建筑物(包括碾压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结构体形、浇筑分块和跳块顺序要求所需有效立模面积计量。

其中不与混凝土面接触的模板面积不予计量。

模板面板和支撑构件的制作、组装、运输、安装、埋设、拆卸以及修理过程中的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4)不构成混凝土永久结构、作为模板周转使用的预制混凝土模板,应在其预制费用的基础上再计入吊运、吊装的费用。

其中构成永久结构的预制混凝土模板,应按预制混凝土构件计算。

(5)模板制作安装中所用钢筋、小型钢构件,摊入相应模板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6)模板工程结算的工程量,应按实际完成进行周转使用的有效立模面积计算。

8.钢筋加工与安装工程

(1)钢筋加工与安装,应按招标设计图示钢筋体积及单位体积重量计算的有效重量计量。

施工架立筋、搭接、焊接和加工与安装过程中的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重量的工程单价中。

(2)小型钢构件加工与安装,指用钢材(如型材、管材、板材、钢筋等)制成的构件、埋件(如沟槽盖板、灌浆及温控用预埋管路等),应按招标设计图示的各种小型钢构件的钢材体积及单位体积重量计算的有效重量计量。

有效重量中不扣减切肢、切边和孔眼的重量,不增加电焊条、铆钉和螺栓的重量。

施工架立件、搭接、焊接和加工与安装过程中的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重量的工程单价中。

2F320032掌握水利工程概(估)算费用构成

一、水利工程项目划分

水利工程概(估)算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是《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文,以下简称《编规》)。

中央项目和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型水利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适用该《编规》。

《编规》将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划分为:

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二大类。

枢纽工程包括水库、水电站及其他大型独立建筑物。

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包括供水工程、灌溉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及堤防工程。

不同性质的水利工程其费用标准及计算的基础不同,概(估)算的编制内容、标准和方法也不同。

水利工程概(估)算由工程部分与移民和环境部分构成。

工程部分划分为五部分:

(一)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二)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三)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四)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指为辅助永久建筑和安装工程正常施工而修建的临时性工程或采取的临时措施。

(五)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指构成工程总投资,但不宜在前述费用中列入而需要独立列项的费用。

上述

(一)~(三)部分构成永久工程,投入运行后能承担设计所确定的功能并发挥效益。

移民和环境部分划分为三个部分:

(一)水库移民征地补偿

包括农村移民安置费、集镇迁建费、城镇迁建费、工业企业迁建费、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费。

(二)水土保持工程

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设备及安装工程、水土保持临时工程和独立费用。

(三)环境保护工程

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环境监测设施、设备及安装工程、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和独立费用。

二、水利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用构成

水利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1.直接费

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2)材料费。

指用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上的消耗性材料、装置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摊销费。

包括定额工作内容规定应计入的未计价材料和计价材料。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指消耗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上的机械磨损、维修和动力燃料费用等。

包括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机上人工费和动力燃料费等。

2.其他直接费

其他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和其他。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增加的费用。

包括增加施工工序,增设防雨、保温、排水设施等增耗的动力、燃料、材料以及因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

(2)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施工场地和公用施工道路的照明费用。

夜间施工增加费,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其中建筑工程为0.5%,安装工程为0.7%。

照明线路工程费用包括在“临时设施费”中;

施工附属企业系统,加工厂、车间的照明,列入相应的产品中,均不包括在本项费用之内。

(3)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指在高海拔和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而增加的费用。

其中高海拔地区的高程增加费,按规定直接进入定额;

其他特殊增加费(如酷热/风沙),应按工程所在地规定的标准计算,地方没有规定的不得计算此项费用。

(4)其他

包括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竣工场地清理、工程项目及设备仪表移交生产前的维护观察费。

其中,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但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

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试验、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以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的费用。

计算中一般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

其中,建筑工程为1.0%,安装工程为1.5%。

3.现场经费

现场经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

(1)临时设施费

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的但又未被划入施工临时工程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种临时设施的建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

如:

供风、供水(支线)、场内供电、夜间照明、供热系统及通信支线,土石料场,简易砂石料加工系统,小型混凝土拌合浇筑系统,木工、钢筋、机修等辅助加工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场内施工排水,场地平整、道路养护及其化小型临时设施。

(2)现场管理费。

主要内容包括:

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和劳动保护费。

2)办公费。

现场办公用具、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用燃料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

指现场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差旅费、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职工使用的交通工具、运行费、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指现场管理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施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保险费。

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高空、井下、洞内、水下、水上作业等特殊工种安全保险费。

(二)间接费

间接费指施工企业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而进行组织与经营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它构成产品成本。

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

1.企业管理费。

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和劳动保护费。

(2)差旅交通费。

指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3)办公费。

指企业办公用具、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用燃料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

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

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职工教育经费。

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7)劳动保护费。

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保健费、防暑降温费、高空作业及进洞津贴、技术安全措施费以及洗澡用水、饮用水的燃料费。

(8)保险费。

指施工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9)税金。

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管理用车辆使用税、印花税等。

(10)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设计收费标准中未包括的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部分施工辅助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费、工程图纸资料费及工程摄影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

2.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融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以及投标和承包工程发生的保函手续费等。

3.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指企业定额测定费及施工企业进退场补贴费。

(三)企业利润

企业利润指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利润。

企业利润按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的7%计算。

(四)税金

税金指国家对施工企业承担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收入所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为了计算方便,可按下列公式和税率计算: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

税率(1F420132)

2F320033掌握水利工程概(估)算基础单价的编制

基础单价是计算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的基础,通常包括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电、风、水预算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砂石料单价,混凝土材料单价。

一、人工预算单价的计算方法

人工预算单价是指生产工人在单位时间(工时)的费用。

根据工程性质的不同,人工预算单价有枢纽工程、引水及河道工程两种计算方法和标准。

每种计算方法将人工均划分为工长、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四个档次。

人工预算单价的计算通常针对有效工作时间而定,关于有效工作时间的规定是:

年应工作天数251工日;

日工作时间8工时/工日。

人工预算单价通常以元/工时为单位。

编规中关于人工预算单价计算的方法和标准如下: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1F420133-1)

二、材料预算价格的计算方法

水利工程中的主材(钢材、木材、水泥等)和地方三材(块石、黄砂、碎石)所占比重大,用量多,对于造价的影响大,一般需编制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预算价格是指购买地运到工地分仓库(或堆放场地)的出库价格。

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四项,个别材料若规定另计包装费的另行计算。

三、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方法

施工机械台时费是指一台施工机械正常工作1小时所支出和分摊的各项费用之和。

施工机械台时费是计算建筑安装工程单价中机械使用费的基础价格。

机械使用费中的机械台时量可由定额查到,机械台时费应根据《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施工机械台时费由第一、第二类费用组成。

(一)第一类费用

第一类费用由折旧费、修理费、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组成。

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中,一类费用是按定额编制年的物价水平以金额形式表示,编制台时费单价时,应按概(估)算编制年价格水平进行调整。

1.折旧费:

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寿命期内回收原值的台时折旧摊销费用。

2.修理费:

指机械使用一定台时,为使机械保持正常功能而进行修理、维护保养、保管等所需的费用。

3.替换设备费:

指机械正常运转时耗用的替换设备用品及随机使用的工具、附件等费用。

4.安装拆卸费:

指机械进出工地的安装、拆卸、试运转和场内转移及辅助设施的摊销费用。

部分大型机械的安拆费不在台时费中计列,按现行规定已包括在其他施工临时工程费内。

(二)第二类费用

第二类费用指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时机上人工及动力、燃料消耗费。

在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中,以台时实物消耗量指标表示。

编制台时费时,其数量指标一般不允许调整。

本项费用取决于每台时机械的使用情况,只有在机械运转时才发生。

1.人工:

指机械正常运转应配备的机上操作人员。

2.动力、燃料:

指保持机械正常运转时所需的风、水、电、油、煤及木柴等。

四、混凝土材料单价

混凝土材料单价是定额中混凝土的材料预算价格。

混凝土强度等级、级配和龄期的不同决定了其单价也不同。

混凝土配合比的各项材料用量,应根据工程试验提供的资料计算,若无试验资料时也可参照《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附录混凝土材料配合表计,应用附录时应注意:

1.《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合比表中的材料用量,已考虑了材料的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至拌合楼进料仓止),混凝土拌制后的熟料运输、操作损耗,已反映在不同浇筑部位定额的“混凝土”材料量中。

2.定额附录中混凝土配合比表是按卵石、粗砂拟定的,如实际采用碎石、中细砂时,应对配合比表中的各材料按定额规定的换算系数进行换算。

2F320034掌握水利工程概(估)算工程单价的编制

一、单价分析表

工程单价是指以价格形式表示的完成单位工程量(如lm3、1t、1套等)所耗用的全部费用。

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等四部分内容,水利工程概(估)算单价分为建筑和安装工程单价两类,它是编制水利工程投资的基础。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由“量、价、费”三要素组成。

量:

指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时数量。

须根据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正确选用定额相应子目的规定量。

价:

指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和机械台时费等基础单价。

费:

指按规定计入工程单价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

须按《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的取费标准计算。

建筑、安装工程单价计算一般采用表1F420134-1、1F420l34-2、1F420134-3“单价分析表”的形式计算:

安装工程单价的计算一般也采取表格形式,分为实物量和费率两种情况。

编制水利工程概(估)算、预算、标底及投标报价时,也经常用到综合系数法,即按直接费乘综合系数计算工程单价。

综合系数=(1+其他直接费率+现场经费率)×

(1+间接费率)

X(1+企业利润率)×

(1+税金率)(1F420134-1)

水利工程建设中涉及的工程单价通常包括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填筑工程、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等。

各类专业工程单价的编制应结合定额和具体的施工方法。

二、土方开挖工程单价的编制

1.编制土方开挖工程单价应考虑的有关因素

土方开挖由挖装、运输两个主要工序组成。

土方开挖、运输单价,一般合并为综合单价计算,也可以分别计算。

(1)影响土方挖装工序的主要因素:

1)土的级别:

土的级别越高,开挖的难度越大,工效越低。

2)设计要求的开挖形状:

设计有形状要求的沟、渠、坑等都会影响工效,尤其断面越小,深度越深时,机械开挖效率越低。

3)施工条件:

不良施工条件,如水下开挖、冰冻土开挖都将严重影响开挖的工效。

(2)影响土方运输的主要因素:

1)运土距离:

运土的距离越长,所需的时间也越长,但在一定的起始范围内,不是直线的反比关系,而是对数的曲线关系。

2)土的级别:

从运输角度看,土的级别越高,其密度(t/m3)也越大,由于土石方都习惯采用体积作为单位,所以土的级别越高,运输每m'的产量越低。

装卸车的条件,路况、卸土场的条件等都影响运土工效。

2.编制土方开挖工程单价应注意的问题

(1)挖掘机、装载机挖土定额系按挖装自然方拟定的,如挖装松土时,人工及挖装机械乘0.85调整系数。

砂砾(卵)石开挖和运输,按Ⅳ类土定额计算。

(2)推土机推土定额是按自然方拟定的,如推松土时,定额乘0.80调整系数。

(3)平洞、斜井土方开挖定额中的通风机台时量,是按一个工作面长度200m以内考虑。

如超过200m,应按定额规定的系数(用插入法计算)进行调整。

(4)挖掘机、轮斗挖掘机或装载机挖装土(含渠道土方)自卸汽车运输各节,适用于Ⅲ类土。

三、土方填筑工程单价的编制

土方填筑工程单价在土坝、堤防、道路路基、土围堰等水利工程中应用广泛。

按对土料及碾压的要求不同,土方填筑工程一般分为土坝(堤)填筑和一般土方回填两种。

1.土方填筑单价构成

(1)料场覆盖层清除摊销费。

水利工程土料场上的杂树、杂草、不合格的表土等都必须予以清除,清除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等费用,应按相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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