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数字省区、数字城市等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在总体结构、数据体系、标准体系、网络体系和运行平台等方面是统一的和不可分的。
(五)测绘部门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主体,拥有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建设。
国家、省级和城市测绘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分别负责数字中国、数字省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其对应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分别为全国1:
50000-121000000、省级1:
moo-1:
10000和城市1:
500一1:
2000等比例尺数据,并通过不同地区、部门和用户之间的共建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丰富和完善数据体系,实现信息更新。
三、“十一五”目标
(六)到201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确保全国测绘基准的完整统一;
实现多分辨率、多类型遥感影像对陆地国土的必要覆盖,明显提高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自主保障能力;
基本建成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数据体系,其中1:
50000基础地理信息对陆地国土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1:
10000基础地理信息实现必要覆盖,1:
2000或更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基本覆盖县级以上城镇,内海水与领海基础地理信息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制定一批关键、急需和适用的技术标准,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和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
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应用服务主体之间基本建成基础地理信息目录和交换体系,明显提高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和网络化服务水平;
建成一批业务化运行的地理信息应用系统和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基本满足国家机关决策、社会公益性事业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需求;
建成政府基础地理信息服务门户网站,为全社会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服务;
培育若干地理信息产业基地,明显增强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的自主发展能力。
四、重点任务
(七)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
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大地控制、正射影像、地表覆盖、高程、交通、水系、地名、境界、地籍测量等数据的获取,不断丰富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
加快西部1250000地形图空白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对现有1:
5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进行整合和更新。
加快1:
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更新,中东部地区重点加快信息更新和整合,西部地区着重提高信息覆盖率。
积极推进市、县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与更新,整合地形图、地籍图和规划图等方面数据,形成统一的地理信息共享平台。
(八)加强基础地理信息公益性应用服务。
加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开发,支持政府基础地理信息门户网站建设,完善基础地理信息网络分发服务系统。
加快建设电子政务、经济与社会为政府决策、资源管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城镇管理、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提供服务,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需求。
(九)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妥善处理基础地理信息利用与保密的关系,鼓励对基础地理信息的增值开发和商业化服务,更好地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快速发展。
通过政府采购,重点支持海量地理信息的快速获取、集成管理、网络共享、安全处理等方面技术装备和软件产品的自主开发,不断提高国产化水平。
大力支持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基地建设,鼓励地理信息技术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化,推动导航定位、智能交通、电信服务、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等产业的发展。
(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测绘基准体系现代化步伐,建设陆海统一、三维、动态的国家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和覆盖全国的卫星定位服务系统。
在国家统筹对地观测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的研制和发射,加快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以及导航卫星系统应用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先进航空遥感平台。
依托已有网络基础设施,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体系和信息安全监测系统,逐步推进各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中心与同级政府数据交换中心互联互通,推动测绘部门内部和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
(十一)健全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
加强政策研究和法规建设,重点完善基础地理信息分级分类管理、信息使用权限管理、信息采集与更新、信息交换与共享、信息开发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建立和完善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重点加快信息要素分类编码、信息更新和质量控制、数据库建设和产品模式、信息网络传输、交换和服务、信息安全保密处理等标准规范以及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相关标准的研究与制修订工作,逐步建立标准和产品一致性测试认证制度。
(十二)加强试点示范工作。
联合有关地方和部门,稳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共享服务平台、应用服务系统建设和信息维护、更新等方面探索有效的体制、机制,在资金投入、信息共享、信息更新、绩效考评和国产软硬件应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积累成功经验。
重点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县域经济信息化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建设等试点示范工作,有效地支持城市信息化和新农村建设。
五、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统筹规划和联合协作。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统筹开展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与应用服务,将其纳入各级基础测绘规划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并确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在信息化建设中的基础和核心地位。
按照“一数一源”和“权威部门提供权威数据”的原则,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协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互利互惠、顺畅高效的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和协同更新机制;
引导和督促各部门、各地区在建立地理信息应用系统时,依法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避免重复投入和重复建。
(十四)加大投入力度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公共财政对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稳定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绩效考评机制,制定评价标准,严格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公共财政投资建设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应当向公益性事业无偿提供,并尽可能方便全社会使用。
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对地理信息产品开发和应用服务的投入,争取相关优惠政策,形成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十五〉加强安全保障和市场监管。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基础地理信息的分级保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应用。
加强地理信息市场准入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和信息安全监管,依法打击侵权盗版、非法采集和发布数据以及各种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信息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十六)加大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力度。
大力宣传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广泛应用地理信息的良好环境,拓展基础地理信息应用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发挥教育培训体系的作用,积极开展相关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应用服务提供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撑。
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测绘部门和信息化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沟通协作,认真组织实施。
测绘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重点做好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更新、集成和分发服务工作。
信息化部门要担负起政府参谋与助手的职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在政策法规、总体规划、共建共享、应用服务等方面做好支撑工作。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工作总体情况
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平台,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是数字
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优先建设任务,加快数字城市建设是转变基础测绘服务方式、提升基础测绘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整合与高效开发利用,切实履行测绘部门政府职能,国家测绘局明确把构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测绘工作的重要任务,从立法、规划、政策与技术标准制定等方面入手,以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为抓手,全面展开了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
一、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重要意义
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发展最快速、信息最丰富、资本最集中的区域,也是对地理信息需求最旺盛、更新要求最快、分辨率要求最高的区域。
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对于测绘服务于城市信息化建设、城市管理科学化、方便百姓生活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是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的迫切需要。
大力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性举措。
人类社会的各类信息绝大部分都与地理空间位置相关,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资源的广泛共享和互联互通,需要统一、标准、权威的地理空间载体提供支撑。
加快推进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对于集成、整合和共享自然、社会、经济、人文、环境等各类信息,避免数字孤岛,促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避免重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对其他地区而言,城市地区经济活跃、发展快速、信息丰富、资本集中。
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是健全数字地理空间框架、推进城市信息化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障。
(二)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是促进城市管理科学化的客观要求。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为认识物质城市打开了新的视野,在地理信息基础上叠加专业信息,可以实现对经济、社会和人文信息的空间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使城市管理和服务空间化、精细化、动态化、可视化,将管理和决策立足于具有综合集成能力的现实的观测信息,提高管理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支持下,城市管理工作能够在每个地方、每个时段准确覆盖,实现由部件管理到事件管理、由粗放管理到精确管理、由多头管理到统一管理、由被动管理到主动管理转变,以实现精确、快速、高效的城市管理,有利于整合政府资源,节约行政成本,克服过去管理不到位的弊端,不仅可以推动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而且能够确保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从而大大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
(三)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是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
基于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加强了政务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的沟通和互动,为城市相关部门通过网络为广大市民和企业服务提供了新途径,带来信息化生活的新体验。
通过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形成权威、标准、统一的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全方位地了解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情况,可以方便及时查找到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信息,极大地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和重要途径,是服务民生的重大举措。
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主要任务
建设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利用现代地理信息技术整合城市信息资源,促进城市地理信息资源的统筹开发与利用,为城市科学管理与决策提供支撑,对于提升城市软实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十一五”期间,国家测绘局启动了数字城市建设工作,“十二五”将进一步加大数字城市的建设力度,全面推广数字城市建设,力争“十二五”末基本完成全国地级市数字城市建设工作,形成互联互通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网络,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以及市民生活提供可靠、适用、及时的地理信息服务,并逐步实现与省、国家的上下贯通,相邻区域的横向互联,伴随着物联网的发展走向智能化,最终实现全国“一张图、一个网、一个平台”。
其主要任务包括:
(一)丰富城市基础地理信息资源。
建立测绘部门和各经济建设部门、尤其是掌握地理信息资源的部门之间有效的基础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逐步建成包括大地测量控制、地形、地貌、地名、交通、水系、境界、地籍、城市综合管网、门牌地址、房产、规划、地理编码等基本要素信息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开发高效的时空数据库引擎,支持多类型、海量的时空数据管理与分析,实现历史数据和现势数据的关联,形成完善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
建立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获取和更新机制,不断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
(二)建设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
针对基础地理信息在线服务的需求,推动测绘部门同相关部门合作,在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建成统一的、权威的、标准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二维地图、三维地图、地理编码和数据应用分析等基本服务,并提供标准服务接口,供有关部门叠加专业信息,实现地理信息与城市其他经济社会、自然资源和人文信息的互联互通与整合集成应用。
建设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中心。
依托国家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建立覆盖全国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体系和信息安全监测系统,逐步推进各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中心与同级政府数据交换中心互联互通,各有关部门和测绘部门要实现信息交换与共享。
(三)推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广泛应用。
确立和强化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权威性和唯一性,从机制和政策上保证政府各部门建设的以地理信息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全部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全部采用测绘部门提供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避免重复投入,杜绝随意建设,确保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在政府相关部门充分利用。
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中,要着力开发并维护各类服务于党政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的辅助决策系统。
针对各种基本需求,开发公益性地理信息服务网站,为市民出行、购物、旅游、商务等各种活动等提供专业、及时、贴心的地理信息服务,使之成为市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助手。
在妥善处理基础地理信息利用与保密关系基础上,鼓励对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进行增值开发和提供商业化服务,更好地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
三、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工作进展
“十一五”以来国家测绘局组织开展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得到了各省级测绘主管部门和许多城市人民政府的积极响应,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级测绘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已在城市管理、政府决策和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城市发展低碳经济、提高信息化水平和社会管理水平、方便人民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整体进展情况
2005年,国家测绘局党组提出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
2006年,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国家测绘局启动了“数字区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示范”基础测绘项目。
几年来,已分批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112个直辖市的区、地级城市和个别县级市开展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
同时,建立了国家、省和城市人民政府三级基础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国家测绘局在政策、标准、总体设计、航空摄影、公共平台建设、国家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及系统集成等方面予以支持;
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导项目建设工作;
负责项目进度与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在基础资料提供、技术设计以及项目组织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落实项目主要经费;
负责项目建设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负责建立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长效运行机制,对平台的管理、维护与更新提供相应的保障。
目前,山西省太原市、湖北省潜江市、浙江省嘉兴市、黑龙江齐齐哈尔市4个试点城市已经通过了国家测绘局组织的验收。
山东省临沂市、聊城市、烟台市,广东省佛山市、惠州市,陕西省西安市,四川省德阳市近20个城市已经通过了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验收,且已基本达到了验收条件。
北京市西城区、河南省平顶山市、湖南省郴州市、甘肃省白银市、青海省西宁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福建省莆田市近30个城市已经完成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
(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成效
在国家测绘局统一组织领导下,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所在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与城市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亮点频出。
在完成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基础上,开展了包括规划、国土、城管、公安等15个领域总计约300多个应用专业部门示范,在城市科学决策、精细管理、服务民生和调整结构等方面真正了发挥了“强决策、兴产业和惠民生”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城市信息化建设做出了贡献,实现了夯实基础、巩固地位、强化职责、锻炼队伍、强化监管的目的。
数字城市建设工作得到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许多城市人民政府的积极响应由点到面,逐渐铺开,为相关城市政府的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实现了城市地理信息资源的统筹开发与利用,发挥了测绘工作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保障服务作用,为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快现代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成效显着,主要表现在:
对促进城市的科学决策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据相关城市的政府部门反映,使用基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应用系统,使有关业务工作的效率普遍提高3倍以上,大大提高了政府部门决策的科学性,是常规工作手段难以比拟和做到的。
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带动作用明显。
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实施项目,已带动各地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高新技术设备配置及应用系统建设等方面投入约12亿元。
夯实了城市信息化基础,促进了地理信息资源的统筹开发利用。
目前,数字城市建设工作获取了建设城市的高分辨率航空摄影和卫星影像,极大地丰富了城市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并完善了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
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些城市地理信息资源匮乏的问题,夯实了城市信息化的基础。
改变了测绘服务模式,提高了测绘保障服务水平。
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改变了测绘部门以往只提供资料数据的粗放型服务模式,拉近了测绘工作服务于地方政府、服务于城市经济建设的距离。
建立了国家、省、市三级政府部门共建共享模式。
试点工作开创了国家测绘局、省级测绘主管部门、城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成果共享、各有侧重的项目管理实施模式,充分发挥了各方的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
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标准、技术和软件体系。
制定完善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规范》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应用规范》等纲领性技术文件;
形成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等20余项国家标准和10余项行业标准;
用于数字城市建设应用的系列软件已形成产品。
培养了一批高层次人才队伍。
通过数字城市建设的实践,一批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得到了锻炼、增长了才干,形成了一批数字城市、数字中国建设技术骨干。
(三)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下一步工作重点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渐入佳境,进入了跨越式发展阶段,大范围、大规模在全国进行推广的条件已经成熟。
国家测绘局党组果断决定,乘势而上,全面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整体上从试点全面转入推广,推广工作重点向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移。
全面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促进城市地理信息资源的统筹开发与共享利用,进一步提升测绘为经济建设主战场服务的能力,成为测绘部门推动事业科学发展的又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国家测绘局明确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当作推动测绘事业加快发展的“牛鼻子”工程来抓,确定了工作思路和建设目标。
基本思路是: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需求牵引、科技推动,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注重应用、平衡发展”的原则,完善建设与管理的政策机制,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大推广应用工作力度,为城市信息化建设和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权威、标准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
建设目标是:
形成完善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管理与应用服务机制;
建立科学、适用的技术和标准体系;
培养建设国家、省、城市各有侧重、专长的技术人才队伍。
到“十一五”末,在建设方面,完成或基本完成120个左右城市的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建立城市权威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
“十二五”末完成全国地级市和有条件县级市的数字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
在应用方面,已完成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城市,必须建立公众服务系统,政府部门以公共平台为基础,广泛建立业务管理应用系统。
开展数字省区试点。
在已经出台的“数字省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技术大纲”基础上,启动数字省区建设试点,加快推进国家、省区、市(县)的互联互通,力争“十二五”末基本建成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
国家测绘局将继续对建设城市在政策标准、航空摄影、公共平台建设、国家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等方面予以支持,全面免费配发平台软件;
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对已建城市在影像数据获取方面给予长期支持,优先考虑配套无人机航摄系统装备。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数字城市建设系统性专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不断提升测绘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广东湛江启动“数字城市”建设
2011月1月15日,数字湛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程设计书通过专家评审。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俊祥和湛江市副市长郑日强分别代表省国土资源厅和湛江市政府签署共建共享协议。
经国家测绘局批准,湛江市被列为国家测绘局2010年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城市。
数字湛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五个应用示范系统及政策机制建设等。
市
数字湛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选择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公路局、市环保局等开展典型应用示范,以部门和业务应用为主导,建立湛江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市规划成果公示系统、市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市120急救指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