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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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财务风险管理
24.财务检查
25.审计与资产评估
26.企业清算
27.附则
第四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国家有关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运用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优化财务结构,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证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
第六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制定。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七条公司财务管理体制: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二级核算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
财务部负责公司的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与核算。
第八条公司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重大财务事项:
1.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6.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7.审议公司拟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或资产处置:
(1)交易或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以上;
(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0%以上的资产处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及发行其他金融工具作出决议;
9.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0.审议批准担保事项。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财务管理方面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方案;
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5.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6.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7.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条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检查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职责:
1.负责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可行的财务信息资料,并参与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如生产经营总目标的制定、投资的前期可行性研究以及资金的筹措和利用等;
2.负责财务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分析;
建立和健全成本管理基础工作,制订和完善目标成本管理制度,以先进合理的目标成本指标控制和降低生产成本费用,推进公司低成本战略的实施;
3.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应从属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目标任务,利用价值形式组织财务活动,强化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围绕生产经营的中心任务开展财务工作,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做出不懈的努力;
4.合理、有效、科学地动用资金,组织公司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工作,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投资者利益;
5.及时、完整地编制公司财务决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成果;
做好财务收支预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工作。
财务收支要注重日常控制与管理,分析与考核要做到资料齐全、数字准确清晰、分析有理有据,运用事前计划预测、事中核算控制、事后分析考核的办法,搞好财务管理;
6.具体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和领导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7.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8.及时合理处理公司与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财务事项。
第十二条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的职责:
1.配合财务部落实财务计划,检查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2.配合财务部组织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3.配合财务部真实填报各种原始记录和报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三条原始记录管理
1.公司有关单位或部门必须认真做好记载经济活动的原始记录;
2.原始记录的设置和记录表格式、台账表格式的设计要适应本单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满足经营管理和业务核算、统计核算、财务核算的要求;
3.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表式、内容和填报方法必须健全统一,传送路线明确;
4.原始记录的范围:
⑴产品生产及在制品、半成品管理和生产准备方面的原始记录;
⑵产品检查试验、材料检验、质量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
⑶产品合同交货、成品出入库管理、包装、发运方面的原始记录;
⑷原材料、外协件的收、发、拨、退、毁损、消耗、节约方面的原始记录;
⑸设备安装、使用、运行、维修、完好、大修、润滑、监控方面的原始记录;
⑹技术准备、科研、新产品开发、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方面的原始记录;
⑺能源生产、收入、消耗、计量、节约方面的原始记录;
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方面的原始记录;
⑼基建、技改立项、预算、施工、完工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
⑽工具生产、采购、收发、借退、消耗、低值易耗品收发、消耗方面的原始记录;
⑾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
5.原始记录要妥善保管,按类别、发生期装订成册,保存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定额管理
1.定额包括资金定额、费用开支定额以及物料消耗定额等;
2.制订定额必须科学、合理,对不合理的定额必须及时修订;
3.强化对定额与实际的差异分析管理,及时纠正偏差。
第十五条物资采购验收管理
1.物资采购管理应当采用目标管理和定额管理两种方法;
2.公司所有物资的采购、入库、领用、转移、销售必须经质量检查员和库房保管员验质验量,对物资的质量和物资的计量验收工作分别由物资归口部门负责执行。
第十六条物资日常管理
1.物资验收、保管、发放,要做到制度健全、手续齐备、工作细致,确保账、卡、物一致;
2.对物资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存。
第十七条价格管理
要及时了解市场,对物资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制订合理有效的价格体系,并根据市场形势及时调整价格。
第十八条财务计划管理
1.公司财务计划以目标利润为基础,综合其他财务指标编制而成;
编制财务计划要把预测和实际相结合,要经过制定总体目标、指标分解、反馈汇总三个阶段;
2.财务计划要立足公司年度发展规划制定,既要保持计划的稳定性,又要根据形势变化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年度财务计划应当分解到季度、月度,保证具体可行。
第十九条财务分析管理
1.财务部要对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分析,包括月度分析、季度分析和年度分析等综合分析及专题分析,分析要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断改善提高管理水平;
2.财务分析应当着重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分析,资金状况分析,公司长短期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分析,公司利润分析、成本费用分析、财务预测分析等。
第二十条财务部应当建立一系列基础管理财务制度,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
第四章内部牵制制度
第二十一条内部牵制制度,是为了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的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制度、组织、方法和手续的总称。
第二十二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是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以及业务处理程序化、制度化。
第二十三条现金内部牵制的内容
1.公司库存现金收支与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
经管现金的出纳人员应与会计岗位分离,即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会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2.填写银行结算凭证的有关印鉴,不能集中由出纳人员保管,应实行印鉴分管制度;
3.建立收据和发票的领用制度。
领用的收据和发票必须登记数量和起讫编号,由领用人员签字。
收回收据和发票存根,应由保管人员办理签收手续。
对空白收据和发票应当定期检查,以防止短缺;
4.对现金收付的交易必须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收付款凭证,并要在原始凭证与收付凭证上盖上“现金收讫”与“现金付讫”章;
5.对公司的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对发现的现金溢缺,必须认真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6.公司的出纳人员应定期轮换,不得一人长期从事出纳工作。
第二十四条应收及预付款内部牵制制度
1.应根据销货通知单所列的名称、金额、摘要登记账簿;
2.收到货款后,应根据银行收款通知书登记账簿;
3.对已核销的坏账,应在备查簿上登记,加以控制,严格保密,对此类客户也应核对账目,以免以后回收时被有关人员纳入私囊;
4.定期与有关客户对账,以保证账账相符;
5.会计人员应定期按应收账款的账龄、金额等重要程度列表,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二十五条应收票据内部牵制的内容
1.企业应当有专人保管应收票据,保管应收票据的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票据的接受、贴现和换新须经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
3.违约票据应置于会计部门的控制之下并在以后采取有效的追踪措施;
4.部分付款的票据,收到货款时应将收款日期、金额、余额等记录在票据背面,并在票据登记簿上及时记录;
5.接受票据的背书应与付款方一致,不得接受未背书的票据。
接受票据后应加盖本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以减少未背书或背书不当所带来的风险。
第二十六条存货内部牵制的内容
1.各二级核算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记录、生产通知单、领料单、入库单等文件资料都要汇集该单位的财务部门;
2.制定成本计划或控制目标,搜集、审核各有关单证,严格控制生产费用的发生;
3.设置相应的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进行会计核算;
4.选择恰当的成本计算方法,归集并分配生产费用,确定生产成本;
5.进行各种成本分析;
6.定期盘点存货、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内部牵制的内容
1.固定资产的取得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认可;
2.固定资产的账簿记录必须完整、合理,且账账相符;
3.固定资产明细账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划分为五大类;
4.固定资产的取得、记录、保管、使用、维修、处置等,均应明确划分责任;
5.固定资产的处置,要有完整的金额申请报批程序;
6.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第二十八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工作依据是公司的会计资料、公司的经济活动过程、公司的经营管理。
通过内部牵制制度的实施及时发现公司经营中的问题,改善公司管理的薄弱环节,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第五章会计稽核制度
第二十九条会计稽核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会计账证等进行审核、复查。
会计稽核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公司要加强会计稽核工作。
通过稽核,对日常核算工作中所出现的疏忽、错误或不法行为,及时加以纠正或制止,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
第三十条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及分工
1.公司的财务稽核制度以财务部为中心,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
2.财务部长对会计稽核工作负责,并对计划指标的衔接、财务收支、成本费用、财产增减变化等重大事项负责稽核;
3.财务部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工作岗位,其工作主要包括:
会计凭证的审核、账簿的核对、会计报表的复核以及基础工作的复核。
第三十一条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衔接等。
⑴审核目标成本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目标和实际的差异;
⑵审核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
⑶审核成本费用核算期间和成本差异。
审核之后应当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和完善计划和预算。
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⑴审核公司资金预算是否合理使用,是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⑵审核公司对国家投入的资本金、专项资金和税收返还资金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使用;
⑶审核是否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各种税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
如发生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
3.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
⑴原始凭证必须经过授权人的审核,只有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会计记录的原始依据;
⑵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与原始凭证的内容保持一致,所有的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⑶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查对;
⑷业务经办人员在处理有关业务后,必须签名、盖章,以明确其经济责任;
⑸定期审核凭证、账簿和报表之间是否相符;
⑹定期审核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和日记账是否相符。
4.审核各项财务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并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
第三十二条稽核人员要对所审核签署的凭证、账簿、报表、成本计划、财务收支计划负责。
第六章全面预算管理
第三十三条全面预算是指在科学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制定的,以货币及其他数量形式反映的公司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全部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行动计划和相应措施的数量说明。
全面预算管理是实现企业资源配置优化的工具,是对企业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财务活动,进行全面规划、预测、预算,并对其执行过程与结果进行分析、控制、调整和考评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全面预算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和财务预算。
第三十四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步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设立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整个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
全面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分析与考核等具体工作由预算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分级归口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负总责。
各单位应当重视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将全面预算作为制定、落实内部经济责任制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全面预算围绕公司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投资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量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全面预算按年度编制,分季度、月度落实。
全面预算应在上一年第四季度编制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和有关部门,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全面预算工作必须按预算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进行,各单位应当将全面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度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三十九条全面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就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全面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四十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对预算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对于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及时做出报告,并查找原因,以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公司正式下达执行的全面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全面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预算调整实行申报审批制,由各责任单位提出报告和修正申请,报请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决定是否调整。
第四十二条公司全面预算执行考核是对各单位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各单位应当结合年度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进行,与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的奖惩挂钩,并作为各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的参考。
第四十三条预算年度终了后,各单位要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报告。
第七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十四条货币资金是指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的银行承兑汇票视同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十五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四十八条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货币资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平衡所确定的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组织收入,控制支出,不允许超预算或无预算支付资金。
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资金收支计划时,由归口部门提出分析报告,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进行调整。
第五十条公司资金必须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证和相关手续使用。
涉及资金支付的各项业务,均应经主管领导按照授权审批制度审查批准后办理;
采购合同、付款结算凭证、收款结算凭证、支付单据和支票等票据的使用,须经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员批准。
第八章应收款项管理
第五十一条应收款项是指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第五十二条各单位要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根据不同的客户实行不同的信用政策。
注重应收款项的日常监督和分析,控制发生规模和具体发生对象。
第五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应收款项台账管理制度,按照客户设立应收款项台账,详细反映内部各业务部门以及各个客户应收款项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
同时加强合同管理,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
第五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应收款项催收责任制度,对到期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提醒客户依约付款;
对逾期的应收款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催收;
对重大的逾期应收款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落实内部催收款项的责任,将应收款项的回收与内部各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及其奖惩挂钩。
对于造成逾期应收款项的业务部门和相关人员,各单位应当在内部以恰当方式予以警示,接受员工的监督。
对于造成坏账损失的业务部门和责任人员,各单位应当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五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应收款项定期清查制度,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各项应收款项,并与债务人核对清楚,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第五十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坏账核销管理制度,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
坏账的核销除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应报公司审核或审批。
被核销的坏账要设立专门台账进行登记,责任部门继续进行清欠。
1.公司及直属非法人单位的坏账核销,由公司按管理权限审批;
2.子公司坏账核销报公司内部程序审核通过后,转子公司按法定程序批准。
第九章存货管理
第五十八条存货是指各单位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物料等。
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五十九条存货实行归口管理,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合理规划采购规模,建立完善的采购与付款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比质、比价、比信誉采购,大宗大额物资实行招标采购。
第六十条各单位必须建立明确的存货计量验收制度,存货的入库、领用、转移必须办理相应手续,并由财务部门据实核算。
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增加的存货,应区别不同的方式,对购入、自制、委托加工、投资者投入、盘盈、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企业会计准则》正确计价。
第六十二条各单位入库、领用或发出的存货实行计划成本计价的,对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要按月摊销;
按实际成本计价的,采用加权平均法等计价方法。
第六十三条各单位应根据存货不同类别的特点,具体明确其实物的收发、保管、报废、损坏赔偿等管理办法。
第六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存货的定期盘点制度,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在年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六十五条存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的处理,除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外,应报公司审核或审批。
1.公司及直属非法人单位的上述事项处理由公司按管理权限审批。
2.子公司上述事项处理报公司内部程序审核通过后,转子公司按法定程序批准。
第十章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第六十六条长期股权投资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里面没有规定的,要适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第六十七条长期股权投资的划分
1.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其形成分为: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又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其他股权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其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进行的分类:
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第六十八条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统一组织对外投资活动,公司资本运营部、规划部、财务部等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报告,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六十九条财务部应参与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投资的立项审批、跟踪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对经考核达不到投资回报指标,逾期不能收回投资或造成投资损失的,通过法定程序追究项目负责人、投资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决策人员的责任。
第七十条财务部应加强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管理,确保投资收益。
第七十一条对于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或其他不符合公司利益的对外投资,应及时加以清理和处置,在处置对外投资之前,必须对拟处置对外投资进行分析、论证,充分说明处置的理由和直接、间接的经济效益及其他后果。
对外投资项目的处置必须提交董事会审批,批准投资处置权限与批准投资项目的权限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