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深化事业单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位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5186550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业部关于深化事业单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位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农业部关于深化事业单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位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农业部关于深化事业单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位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农业部关于深化事业单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位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农业部关于深化事业单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位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农业部关于深化事业单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位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业部关于深化事业单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位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农业部关于深化事业单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位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基本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劳动管理运行机制。

二、建立和推行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

(三)聘用制度是对传统的固定用人制度的根本改革,是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

所有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事业单位聘用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通过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转变用人机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变国家用人为单位用人,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和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

(四)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要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单位事业发展、重点学科建设等因素、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调整内设机构,精干管理部门、强化业务部门、细化考核单位。

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单位内如植物结构比例,按需设岗、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用期限,实行公平竞争、择优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按岗聘用、契约管理,使单位内部实现分层分类管理,利益责任明确。

(五)实行以聘用制为基础的岗位管理制度后,对经费完全自理的事业单位,不再核定编制人数、内设机构数、中层干部职数、专业技术和工人技师岗位数,由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市场要求自主设岗、自行聘用。

对依靠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和收入以政策性收费为主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可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的用人办法。

聘用流动岗位人员,要实行人档分离。

(六)建立辞聘解聘制度,使单位可以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解聘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辞聘,疏通单位人员出口,增加用人制度的岭和省,解决人员能进能出的问题。

三、引入竞争机制、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

(七)事业单位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应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采取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推选聘用、直接任用等符合单位自身实际的任用方式。

引入竞争机制,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把那些真正动业务、会管理,有开拓创新意识的人员聘任到中层管理岗位上。

(八)事业单位以竞争上岗、公开招聘的形式选拔聘用中层管理人员,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人事劳动司审核备案。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工部竞争岗位、明确上岗条件、公开组织报名、严格资格审查,通过演讲测评、面试答辩和组织考察产生拟聘人选,并按规定程序择优聘用。

对竞聘上岗的中层管理人员,要实行三至六个月的任职试用期。

其职务任期可与聘用合同期限相同,也可以根据管理岗位的特点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确定不同的任期。

(九)依靠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和收入以政策性收费为主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聘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在部核定的指数范围内进行,不得设立非领导职务岗位或确定享受相应级别待遇。

实行聘用制以前的中层管理人员,在竞争中失去中策管理岗位的,除个别任职时间较长、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保留相应的生活及政治待遇外,其他人员应按新聘用的岗位确定相应待遇。

四、强化按岗聘用,推进制成制度改革

(十)深化事业单位支撑制度改革,要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坚持个人申请、社会评价,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单位自主聘用的改革方向,重点解决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能上不能下、论资排辈的问题;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设;

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化评价机制,通过考试、考核和评审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价专业技术人员。

(十一)对专业技术岗位,要坚持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

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作为上岗聘用的重要条件之一,不再直接与工作岗位和待遇挂钩。

已设置为行政管理岗位的,一般不再重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十二)根据国家对各类事业单位投入方式的改革,对不同经费来源、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的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可按单位、系列、职务层次实行分类管理。

对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不再实行指标控制。

科研院、所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决定单位不同职务等级的任职条件和结构比例,组织成立聘任委员会,按岗位要求择优聘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其中一些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可作为流动性、辅助性岗位进行管理。

对农业技术推广、技术监督和管理服务类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管理方式,由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设置方案,经部职称改革办公室批准后,由单位聘任委员会按岗位择优聘用。

对新闻、出版、影视等宣传类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在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人选中按岗位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转制为企业的单位,由企业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十三)专业技术人员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设置数量的限制。

实行社会化评审的系列,由部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给具备评审能力的单位,按人事部、农业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组织社会化评审。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

(十四)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要在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用。

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高资格低聘用。

特殊岗位执业要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对一些关键岗位,本单位没有符合上岗条件的,可以在一定范围和领域内实行公开招聘,选择优秀人才,确保科研课题和项目的完成质量。

(十五)对于工勤岗位,要建立岗位等级规范,坚持考评结合、评聘分开,对国家规定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须在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聘用。

(十六)各类人员受聘的职务和所享受的相应待遇仅在聘期内适用。

事业单位对受聘的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任务加强日常考核和聘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灵活有效、符合单位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

(十七)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精神,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搞活内部分配。

逐步建立起重业绩、重贡献、重管理,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十八)要改进和完善工资总额包干及新增工资提取办法,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进入市场,拓宽业务收入渠道,提高经费自给率。

对收入比较稳定、经济效益较好、内部管理规范的事业单位,可试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总量管理办法,按照经济效益的增长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效益工资。

(十九)允许事业单位在不突破核定的工资总额的前提下,改变工资构成和发放办法,将原国家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和增资项目作为档案工资管理。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退休时,按档案中记载的基本工资情况予以介绍或计发退休费。

(二十)事业单位要逐步建立符合国家规定、适合本单位特点,能将职工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创造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的分配形式和办法。

对于转为企业或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可在坚持工资总额增畅幅度低于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下,实行按岗位、任务、业绩定酬的分配制度,自主决定内部分配。

工资构成可由维持职工基本生活的基础工资、体现岗位责任大小和工作量的岗位工资以及体现职工工作业绩和贡献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合理拉开职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差距。

对于主要依靠国家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要坚持搞活工资中活的部分,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贡献大小重新分配,进一步加大搞活内部分配的力度,拉开收入档次。

(二十一)事业单位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收益,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和对产业化有贡献的人员;

探索按项目分配的政策和办法,把人员成本纳入项目成本核算。

事业单位经批准可以高薪聘用拔尖人才,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对有重大发明、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实行重奖。

六、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二十二)事业单位对未聘人员,要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多种形式安置,并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社会化安置方式。

鼓励他们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入市场,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各单位对未聘人员要统一管理,区别对待。

(二十三)聘用新参加工作人员,聘期满后双方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决定续聘或不再续聘。

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单位不再为其负担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

(二十四)对实施聘用制前已在本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待聘期间可采取内部转岗、岗前培训、进修学习、拓宽业务领域、创办经济实体、交由内部人才中心托管、进入人才市场等办法进行安置。

待聘期间,聘用单位应向其提供不少于两次的上岗机会,并发给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费。

对少数因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可以病退;

对接近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经单位批准办理提前退养手续,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七、加强领导,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

(二十五)部属事业单位类型多、差异大,人才密集,情况复杂。

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也事关稳定的大局。

因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办发〔2000〕15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78号)精神,按照部里的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注意区分不同情况,要以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搞活工资分配为重点,在充分摸清本单位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办法,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实施。

(二十六)各单位党政负责同志要加强对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改革的重大措施要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注意多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改革。

要注意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