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通信干线光缆传输系统线路工程规范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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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当本规范与国家相关网络技术体制、进网要求、技术标准有矛盾时,应以后者为准;
与本规范引用的标准及规范有矛盾时,应以本规范为准。
1.0.8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规范的条款确有困难时,应充分阐述理由,提出解决方案,并呈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1.0.9本规范未尽事宜,可参照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或暂行规定执行。
2干线光缆传输系统
2.0.1干线光缆传输系统构成见图2.0.1。
主要的干线光缆传输系统,依据每一传输系统(单纤或双纤)所承载的光通路数量,可分为多通路的WDM及单通路的TDM长途干线传输系统。
注:
ODF-光纤分配架OFC-光缆OTE-光传输设备
图2.0.1干线光缆传输系统构成示意图
2.0.2典型的WDM系统由OTM(终端型WDM设备)、OADM(光分插复用设备)、OLA(光线路放大设备)三种网元类型组成。
WDM系统构成见图2.0.2。
OTM-终端型WDM设备OLA-光线路放大设备OADM-光分插复用设备
图2.0.2WDM系统构成示意图
WDM系统站间距离的计算应符合YD/T5092-2000《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暂行规定》的要求。
2.0.3TDM系统中常用于长途干线的SDH系统由DXC(数字交叉连接设备)、TM(终端复用器)、ADM(分插复用器)、REG(再生器)和OA(光放大器)组成。
SDH系统构成见图2.0.3。
TM-终端复用器
REG-再生器
图2.0.3SDH系统构成示意图
2.0.4SDH系统站间距离的计算应符合YD/T5095-2000《同步数字系列(SDH)长途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3光缆线路系统制式及容量的选择
3.0.1长途干线光缆所用的光纤类型必须符合ITU-T相关建议和我国国家及行业标准。
3.0.2光纤类型和使用窗口的选择应当根据业务需求预测,综合考虑业务类型、网络基本结构和业务量的发展趋势,并具有支持未来传输系统的能力。
考虑到不同类型的光纤可能导致不同的设站需求,干线光缆中不宜混合使用多种类型的光纤。
3.0.3光缆中光纤数量的配置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冗余要求、未来预期系统制式、传输系统数量、网络可靠性、新业务发展、光缆结构和其他部门的光纤需求等因素。
4光缆线路路由的选择
4.0.1光缆线路路由方案的选择,应以工程设计任务书和干线通信网络规划为基础,进行多方案比较。
必须保证通信质量,使线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施工、维护。
在满足干线通信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考虑沿线地区的通信需求。
4.0.2选择光缆线路路由时,应以现有的地形地物、建筑设施和既定的建设规划为主要依据,并应充分考虑铁路、公路、水利、长输管道等有关部门发展规划的影响。
4.0.3光缆线路路由,在符合大的路由走向的前提下,宜沿靠公路,但应顺路取直,避开路边设施和计划扩改地段。
4.0.4光缆线路路由应选择在地质稳固、地势较为平坦的地段,尽量减少翻山越岭,并避开可能因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危害的地段。
路由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到线路稳固、运行安全、施工及维护方便和投资经济的原则。
4.0.5宜选择在地势变化不剧烈、土石方工程量较少的地方,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及岩溶地表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震液化、沙埋、风蚀、盐渍土、湿陷性黄土、崩岸等对光缆安全有危害的地方。
应避开湖泊、沼泽、排涝蓄洪地带,尽量少穿越水塘、沟渠,在障碍较多的地段应合理绕行,不宜强求长距离直线。
并应考虑建设地域内水利及土地利用长期规划的影响。
4.0.6光缆线路穿越河流,当过河地点附近存在可供光缆敷设的永久性桥梁时,光缆宜在桥上通过。
采用水底光缆时,应选择在符合敷设水底光缆要求的地方,并应兼顾大的路由走向,不宜偏离过远。
但对于河势复杂、水面宽阔或航运繁忙的大型河流,应着重保证水线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可局部偏离大的路由走向。
4.0.7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也可利用定向钻孔或者架空等方式敷设光缆过河。
4.0.8光缆线路遇到水库时,应在水库的上游通过,沿库绕行时敷设高程应在最高蓄水位以上。
4.0.9光缆不应在水坝上或坝基下敷设,如果必须在该地段通过时,必须报请工程主管单位和水坝主管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4.0.10光缆不宜穿过大的工业用地,如大型工厂和矿区等。
当必须在该地段通过时,应考虑对线路安全的影响,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4.0.11光缆线路不宜穿越和靠近城镇及开发区,少穿越村庄。
当必须穿越或靠近村镇时,应考虑村镇建设规划的影响。
4.0.12光缆线路不宜通过森林、果园及其他经济林区或防护林带。
对于地面建筑设施和电力、通信线缆等应尽量避开。
4.0.13光缆线路应考虑强电影响,不宜选择在易遭受雷击、腐蚀和机械损伤的地段。
4.0.14光缆线路路由应考虑到建设地域内的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事宜,减少对原有水系及地面形态的扰动和破坏。
5光缆线路敷设安装
5.1.敷设方式选择
5.1.1长途通信省际干线光缆线路在非市区地段敷设时应以采用管道或直埋方式为主。
省内干线光缆线路除管道和直埋方式外也可采用架空方式。
5.1.2长途干线光缆线路在市区内敷设应以采用管道方式为主。
对不具备管道敷设条件的地段,可采用简易塑料管道、槽道或其他适宜的敷设方式。
5.1.3长途干线光缆在下列情况下可采用局部架空敷设方式:
1.必须穿越峡谷、深沟等采用其他敷设方式不能保证安全或建设费用过高的地段;
2.地下或地面存在其他设施,施工特别困难、原有设施业主不允许穿越或赔补费用过高的地段;
3.因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原因无法采用其他敷设方式的地段;
4.受其他建设规划影响,无法进行长期性建设的地段;
5.地表下陷、地质环境不稳定的地段;
6.其他不能采用管道或直埋方式敷设的地段,如陡峻山岭等。
5.1.4在长距离直埋地段局部架空时,可不改变光缆外护层结构。
5.1.5长途干线光缆穿越河流的敷设方式,应以线路安全稳固为前提,并结合现场情况按下列原则确定:
1.路由附近有永久性坚固桥梁可以利用的,光缆应当在桥上敷设;
2.不具备桥上敷设条件,或建设费用过高时,河床情况适宜的一般河流可采用定向钻孔或水底光缆的敷设方式。
采用定向钻孔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不改变光缆护层结构;
3.遇有河床不稳定,冲淤变化较大,或河道内有其他建设规划,或河床土质不利于施工,无法保障水底光缆安全时,可采用架空跨越方式。
5.2.光缆结构选择
5.2.1长途干线光缆应根据其用途和开放传输系统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光纤,通常情况下选用适合在长波长工作的二氧化硅系光纤品种。
光纤应通过不小于0.69Gpa的全长度张力筛选,光缆结构应使用松套填充型或其他更为优良的方式。
5.2.2长途干线光缆线路应采用无金属线对的光缆。
根据工程需要,在雷害或强电危害严重地段可选用非金属构件的光缆,在蚁害严重地段可采用防蚁光缆。
5.2.3光缆护层结构应根据敷设地段环境、采用的敷设方式和保护措施确定。
光缆护层结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埋光缆:
PE内护层+防潮铠装层+PE外护层,或防潮层+PE内护层+铠装层+PE外护层,宜选用GYTA53、GYTA33、GYTS、GYTY53或其他更为优良的结构;
2.管道或采用塑料管道保护的光缆:
防潮层+PE外护层,宜选用GYTA、GYTS、GYTY53、GYFTY或其他更为优良的结构;
3.架空光缆:
防潮层+PE外护层,宜选用GYTA、GYTS、GYTY53、GYFTY、ADSS、OPGW或其他更为优良的结构;
4.水底光缆:
防潮层+PE内护层+钢丝铠装层+PE外护层,宜选用GYTA33、GYTA333、GYTS333、GYTS43或其他更为优良的结构;
5.局内光缆:
阻燃材料外护层;
6.防蚁光缆:
直埋光缆结构+防蚁外护层。
5.2.4光缆的机械性能应当符合表5.2.4的规定。
光缆在承受短期允许拉伸力和压扁力时,光纤附加衰减应小于0.1dB,应变小于0.1%,拉伸力和压扁力解除后光纤应无明显残余附加衰减和应变,光缆也应无明显残余应变,护套应无目力可见开裂。
光缆在承受长期允许拉伸力和压扁力时,光纤应无明显的附加衰减和应变。
表5.2.4光缆的允许拉伸力和压扁力
光缆类型
允许拉伸力(N)
允许压扁力(N/100mm)
短期
长期
管道和非自承架空
1500
600
1000
300
直埋
3000
特殊直埋
10000
4000
5000
水下(20000N)
20000
水下(40000N)
40000
8000
5.3.光缆线路敷设安装的一般要求
5.3.1干线光缆的敷设安装方法,可根据敷设地段的环境条件,在保证光缆不受损伤的原则下,因地制宜地采用人工或机械敷设。
5.3.2施工中应当保证光缆外护套的完整性。
直埋、长途管道光缆金属护套对地绝缘电阻竣工验收指标应符合相关规范或设计规定。
5.3.3干线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径应符合表5.3.3规定,其中D为光缆外径:
表5.3.3光缆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
光缆外护层形式
无外护层或04型
53、54、33、34型
333型、43型
静态弯曲
10D
12.5D
15D
动态弯曲
20D
25D
30D
5.3.4光缆接续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光缆的接续、分歧应使用光缆接头盒。
光缆接头盒应采用密封防水结构,并具有防腐蚀和一定的抗压力、张力和冲击力的能力。
2.光纤接续应采用熔接法。
3.光纤固定接头衰减应从严控制,具体指标应根据光纤类型、站间距离等因素综合考虑。
4.光缆加强件在接头处应有强度可靠的连接。
接头盒应设置在安全和便于维护抢修的地点。
5.3.5光缆敷设安装的重叠和预留长度可参照表5.3.5,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表5.3.5光缆重叠和预留参考长度
项目
敷设方式
管道
架空
水底
接头重叠长度(一般不小于)
12m
18m
5m
人手孔内自然弯曲增长
0.5m~1m
光缆沟或管道内弯曲增长
7‰
10‰
按实际
架空光缆平均预留(除接头预留外)
7‰~10‰
地下局站内每侧预留
5m~10m,可按实际需要调整
地面局站内每侧预留
10m~20m,可按实际需要调整
因水利、道路、桥梁等建设规划导致的预留
按实际需要
光缆布放时的重叠长度应符合光缆在接头处的预留、光纤在接头盒内的盘留以及由于现场环境条件决定的接续操作要求。
光缆预留长度应考虑日后维修的需要。
5.3.6光缆在各类管材中穿放时,所用管材的内径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5倍。
光缆敷设安装后,管口应封堵严密。
5.4.直埋光缆敷设安装要求
5.4.1长途干线光缆埋深应当符合表5.4.1规定。
表5.4.1干线光缆埋深
敷设地段及土质
埋深(m)
普通土、硬土
≥1.2
砂砾土、半石质、风化石
≥1.0
全石质、流砂
≥0.8
市郊、村镇
市区人行道
公路边沟:
石质(坚石、软石)
边沟设计深度以下0.4
其他土质
边沟设计深度以下0.8
公路路肩
穿越铁路(距路基面)、公路(距路面基底)
沟渠、水塘
河流
按水底光缆要求
注1:
边沟设计深度为公路或城建管理部门要求的深度。
注2:
石质、半石质地段应在沟底和光缆上方各铺100mm厚的细土或沙土。
此时可将沟深视为光缆的埋深。
注3:
上表中不包括冻土地带的埋深要求。
对此在工程设计中应另行分析取定。
5.4.2光缆可同其他通信光缆或电缆同沟敷设,但不得重叠或交叉,缆间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10cm。
5.4.3光缆线路标石的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下列地点应埋设光缆标石:
(1).光缆接头、转弯点、预留处。
(2).适于气流法敷设的长途塑料管的开断点及接续点。
(3).穿越障碍物或直线段落较长,利用前后两个标石或其他参照物寻找光缆有困难的地方。
(4).装有监测装置的地点及敷设防雷线、同沟敷设光、电缆的起止地点。
直埋光缆的接头处应设置监测标石;
此时可不设置普通标石。
(5).需要埋设标石的其他地点。
2.利用固定的标志来标示光缆位置时,可不埋设标石。
3.光缆标石的埋设要求:
光缆标石宜埋设在光缆的正上方。
接头处的标石,埋设在光缆线路的路由上;
转弯处的标石,埋设在光缆线路转弯处的交点上。
标石应当埋设在不易变迁、不影响交通与耕作的位置。
如埋设位置不易选择,可在附近增设辅助标记,以三角定标方式标定光缆位置。
5.4.4直埋光缆接头应安排在地势较高、较平坦和地质稳固之处,应避开水塘、河渠、沟坎、道路等施工、维护不便,或接头有可能受到扰动的地点。
光缆接头盒可采用水泥盖板或其他适宜的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
5.4.5光缆线路穿越铁路、通车繁忙或开挖路面受到限制的公路时,应采用钢管保护,或定向钻孔地下敷管,但应同时保证其他地下管线的安全。
采用钢管时,应伸出路基两侧排水沟外1m,光缆埋深距排水沟沟底应不小于80cm,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钢管内径应满足安装子管的要求,但应不小于80mm。
钢管内应穿放塑料子管,子管数量视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少于两根。
5.4.6光缆线路穿越允许开挖路面的公路或乡村大道时应采用塑料管或钢管保护,穿越有动土可能的机耕路时应采用铺砖或水泥盖板保护。
5.4.7光缆线路通过村镇等动土可能性较大地段可采用大长度塑料管、铺砖或水泥盖板保护。
5.4.8光缆穿越有疏浚和拓宽规划或挖泥可能的较小沟渠、水塘时,应在光缆上方覆盖水泥盖板或砂浆袋,也可采取其他保护光缆的措施。
5.4.9光缆敷设在坡度大于20°
,坡长大于30m的斜坡地段宜采用“S”形敷设。
若坡面上的光缆沟有受到水流冲刷的可能时,应采取堵塞加固或分流等措施。
在坡度大于30°
的较长斜坡地段敷设时,宜采用特殊结构(一般为钢丝铠装)光缆。
5.4.10光缆穿越或沿靠山涧、溪流等易受水流冲刷的地段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漫水坡、挡水墙或其他保护措施。
5.4.11光缆在地形起伏比较大的地段(如台地、梯田、干沟等处)敷设时,应满足规定的埋深和曲率半径要求。
光缆沟应因地制宜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证光缆安全。
一般高差在0.8m及以上时应加护坎或护坡保护。
5.4.12光缆在桥上敷设时,应考虑机械损伤、振动和环境温度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4.13直埋光缆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4.13的要求。
表5.4.13直埋光缆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单位:
m
名称
平行时
交越时
通信管道边线(不包括人手孔)
0.75
0.25
非同沟的直埋通信光、电缆
0.5
埋式电力电缆(35kV以下)
埋式电力电缆(35kV及以上)
2.0
给水管(管径小于30cm)
给水管(管径30cm~50cm)
1.0
给水管(管径大于50cm)
1.5
高压油管、天然气管
10.0
热力、排水管
燃气管(压力小于3kg/cm2)
燃气管(压力3kg/cm2~8kg/cm2)
排水沟
0.8
房屋建筑红线或基础
树木(市内、村镇大树、果树、行道树)
树木(市外大树)
水井、坟墓
3.0
粪坑、积肥池、沼气池、氨水池等
直埋光缆采用钢管保护时,与水管、煤气管、石油管交越时的净距可降低为0.15m。
大树指直径30cm及以上的树木。
对于孤立大树,还应考虑防雷要求。
穿越埋深与光缆相近的各种地下管线时,光缆宜在管线下方通过。
5.5.管道光缆敷设安装要求
5.5.1新建长途管道应按远期容量一次敷设,并宜与相关的城乡建设(如道路、供排水系统等)统一规划,同步进行。
5.5.2在市区新建管道时,应符合YD5007-2003《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5.5.3在不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的野外地区新建长途管道时,宜符合下列埋深要求:
1.管道在公路路肩下或类似地点建筑时,管道埋深(管顶距路面)不小于0.80m。
2.管道在田地、山林等处建筑时,管道埋深的取定以不妨碍正常的耕作、种植、采集和小型灌溉渠道的疏浚为前提。
进入人手孔处的管道底部距人孔底板面及管道顶部距人手孔内上覆顶面的净距不小于0.30m,但采用埋式人手孔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5.5.4在不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的野外地区新建长途管道时,除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位置和隔距要求:
1.管道路由避免选择在规划未定、可能转为其他用途的区域,远离各类取土采石和堆放填埋场地。
2.建设地域内的农林及水利规划应对长途管道安全不构成影响,且不宜选择在经济林带、高价值农作物集中种植地带等区域。
3.管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距(指管道外壁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表5.5.4规定。
表5.5.4管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距单位:
其他管线及建筑物名称
平行净距
交叉净距
0.15
排水管
1.0(注1)
0.15(注2)
热力管
0.3(注3)
0.5(注4)
其他埋式通信电缆及光缆
绿化(乔木)
绿化(灌木)
地上杆柱
0.5~1.0
马路边石
路轨外侧
其他通信管道
(1).主干排水管后敷设时,其施工边沟与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m;
(2).当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净距不宜小于0.4m,通信管道应作包封,包封长度自排水管两侧各加长2m;
(3).在交越处2m范围内,燃气管不应做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
(4).如电力电缆加保护管时,净距可减小至0.15m。
5.5.5除本规范外,新建长途塑料管道时还应符合YD5025-1996《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的要求。
5.5.6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选择路由平直、转弯少、高差小、短段较少,且有较大人手孔的管道敷设长途干线光缆。
5.5.7管道光缆占用的管孔位置可选择靠近管群两侧的适当位置。
光缆在各相邻管道段所占用的孔位应相对一致,如需改变孔位时,其变动范围不宜过大,并避免由管群的一侧转移到另一侧。
5.5.8在水泥、陶瓷、钢铁或其他类似材质的管道中敷设光缆时应视情况使用塑料子管以保护光缆。
在塑料管道中敷设时,在大孔径塑管中应敷设多根塑料子管以节省空间。
5.5.9子管的敷设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子管应采用材质合适的塑料管材。
2.子管数量应根据管孔直径及工程需要确定。
数根子管的总等效外径宜不大于管孔内径的85%。
3.一个管孔内安装的数根子管应一次性穿放。
子管在两人(手)孔间的管道段不应有接头。
4.子管在人(手)孔内应伸出适宜的长度,可为10cm-30cm。
5.本期工程不用的子管,管口应安装塞子。
5.5.10光缆接头盒在人(手)孔内宜安装在常年积水水位以上的位置,采用保护托架或其他方法承托。
5.5.11人(手)孔内的光缆应有醒目的识别标志或光缆标牌。
5.5.12人(手)孔内的光缆应固定牢靠,宜采用塑料软管保护。
5.5.13光缆在某些比较特殊的管道中敷设时,如公路、铁路、桥上、与其他大孔径管道同沟等地点,应充分考虑到诸如路面沉降、冲击、振动、剧烈温度变化导致结构变形等因素对光缆线路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6.架空光缆敷设安装要求
5.6.1长途架空光缆线路,应根据不同的负荷区,采取不同的建筑强度等级。
线路负荷区的划分,应根据气象条件按表5.6.1确定。
表5.6.1划分线路负荷区的气象条件
负荷区别
轻负荷区
中负荷区
重负荷区
超重负荷区
气象条件
冰凌等效厚度(mm)
≤5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