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规程.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5287425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34.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5页
教学管理规程.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5页
亲,该文档总共2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教学管理规程.docx

《教学管理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学管理规程.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教学管理规程.docx

教学管理规程

教学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学院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证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教学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学院管理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学院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第二章教学管理组织

第三条为适应学院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提高教学管理水平,遵照精简高效、职责分明、运转协调、信息畅通的原则,建立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机构。

第四条教务处是学院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教务处的工作状态反映学院整体教学工作的状态。

要配备较强的管理干部队伍,明确组织教学改革和建设责任,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系(部)组织是学院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

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本系(部)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通过系(部)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本系(部)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系(部)下设教学秘书,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工作并从事教学状态、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查了解工作。

第六条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

其主要职能是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组织师资的培训提高及提出补充、调整的建议,分配教师的工作任务;加强相关实训室的基本建设。

教研室要重视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第七条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要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干部队伍。

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学管理干部的岗位培训和在职学习,掌握教学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提高管理素质和水平。

要创造条件,开展国内外教学管理人员的交流,以适应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要求。

第三章教务常规管理 

第八条教务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稳定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

教务常规管理主要包括下达教学任务,制定教学进程表、课程表,对日常教学进行检查,调、代课,对教材、教学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第一节日常教务管理

第九条教学任务。

教学任务是学校教育目的的具体体现。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生成并组织教学系部对教学任务初稿进行校对,协调各系之间的教学任务及各专业实践教学任务,下达教学任务及开课通知单。

各系(部)应在教学任务下达后,按规定时间配备好任课教师。

教师配备有困难的,需及时向学院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妥善解决。

学院负责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的落实。

第十条校历。

校历是学校每学年主要工作的日程表,是学校统一安排教学工作及其它工作的依据。

校历是采用表格形式按年月日编制的具体日历。

主要确定学期起讫时间,学期教学活动周数,寒暑假的具体日期安排。

教务处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放假前4周编制出下一学年的校历,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各部门执行。

第十一条教学进程表。

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全校各班级教学活动的总体安排。

教学进程表按学期周次顺序排列,编排各班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公益劳动、考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具体进程。

教学进程表由各系根据校历和各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编制本系各专业学期教学进程。

编制教学进程表应妥善处理好各教学环节的衔接、教学场所和人力的合理使用。

教学进程表应在每学期结束前4周编好下学期的教学进程表,并与新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一并反馈教务处。

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执行过程中若确需调整的,由系(部)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批。

第十二条课程表。

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活动的日程安排。

教务处根据学期教学进程表和教学任务分配表编制学院总课程表。

根据学院目前的教室条件、学生班级数量和教学规律的要求,排课时序按先上午后下午的顺序确定;不同性质的课程适当搭配;同一课程授课时间要适当间隔;体育课一般不安排在上午第一、二节课。

课程表一经公布,要严格执行。

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系(部)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批,并向有关部门和班级下达调整通知。

第十三条教室日志。

由教务处备制,内容包括:

授课日期、周次、节次、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内容摘要、学生学习及出勤情况、学生对授课情况的满意度等。

通常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是检查学生出勤情况、记载平时考核成绩、任课教师执行学期授课计划的原始记录。

教室日志由教学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第二节教学秩序管理

第十四条日常教学检查。

日常教学检查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常规检查,检查工作主要由各教学部门(教务处、教学系(部)、系(部)督导组、教研室等)负责,随时了解、掌握教师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和教师育人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以达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要注重对外聘兼职教师和专职实训指导教师教学质量的检查。

(一)教务处联合系(部)抽查上课情况,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二)各教学系(部)、系(部)督导组要深入班级随机听课,听课前有准备,听课时有记录,以便检查和指导教学。

(三)教研室要经常检查教学各个环节运行情况,教务处随机抽查。

每学期教研室抽查教学日志、教案的编写质量和学生作业及教师批改作业情况,平时常与各方面的学生交谈,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与教学管理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五条调课、代课与停课。

(一)任课教师应按照排定的课表上课,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或更换教室。

教师因公、因事、因病需要调课或代课,必须事先填写调(代)课单,经系(部)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调课或代课,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擅自调课或代课的,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二)教师因故需要调整上课时间,应在一周前提出书面报告,经系(部)同意,由教务处批准,具体调整由教务处安排。

(三)教师如遇突发性事件引起的停课或调课,任课教师须在上课前半小时口头或电话通知系(部)和教务处,并由系(部)及时通知班级,事后上班第一天按规定补办停课或调课手续。

(四)教师因公外出或病、事假超过一周以上的,必须事先填写调(代)课单,由系(部)或教研室安排其他教师代课,经系(部)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代课按原课表执行。

(五)学院严格控制停课。

因特殊情况停课时,须经院长或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因停课影响的主要课程由教务处安排在其他时间补上。

第三节教材和教学档案管理

第十六条教材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全校各课程的教材预订和采购工作。

教务处在征订教材时,先应提供教材征订书目,由系(部)征求教研室或有关教师选订意见。

教务处汇总按开设课程的班级、人数、库存教材版本及数量,统一制定计划,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执行。

(二)与统编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书,由教务处负责订购并按时向教师发放。

其他参考书由图书馆订购,优先供应教师借阅。

(三)教务处应建立教材库,指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专人管理。

要建立教材帐和发放登记制度,严格入库和核算制度,保证书、帐相符。

(四)没有特殊原因,教务处应保证按时供应教材。

教师用教材于下达教学任务后发放,学生用教材于上课前发放。

具体依据《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教学档案管理。

(一)教学档案包括:

综合管理、学科与实验室建设、招生、学籍管理、课堂教学与实践、毕业生工作、教材等方面。

归档的重点是我院在教学工作,特别是教学实践各个环节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

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16~5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二)教学档案一般按教学年度整理。

每学年的最后一个月内要将本学年的文件材料汇集、鉴别、整理、分类保管。

分类时按学院综合档案室确定的办法归类,便于检索和向学院综合档案室移交。

(三)教学处和各教学系(部)应明确一名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和配备相应兼职档案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材料,并按期向学院综合档案室办理移交。

逐步建立教学档案数据库,并纳入全院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和开发利用。

具体依据《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第四章教学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教学过程管理中要始终坚持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师生双方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体现职业教育特点,重视创新能力培养,强化职业技能训练。

教学过程管理包括:

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备课、上课、课外作业、实训、大型作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的管理。

第一节 课堂教学管理

第十九条授课计划。

授课计划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具体化,是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也是院系进行教学检查、评价课堂教学质量和审核本课程考试命题质量的主要依据之一。

(一)任课教师必须根据教学任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校历、教学进程表,结合任课班级的实际,认真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二)授课计划包括:

任课老师的授课内容、完成授课内容需要的学时、教学形式、课外作业等栏目。

(三)同要求、同学时、多班级同一门课,若由多位教师任教,其授课计划要由授课教师共同研究统一制订。

(四)学期授课计划应一式三份,于开课前一周交教研室主任初审,系(部)主任批准后执行。

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一份任课教师使用,一份系(部)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备查。

(五)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不得轻易改变。

如需调整计划,调整学时数幅度较大,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理由,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执行。

第二十条备课

(一)任课教师必须在开学前备好两周课的教案。

备课前要领会课程标准的要求,熟悉教材和教学内容,了解先修课和后续课,注意互相衔接,并根据学生情况和教学环境确定教学方法。

一般以两节课为单元编写一个教案。

(二)教案包括:

首页(班别,授课日期,授课的题目(教学章、节标题),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和手段,课外作业);教学内容(含复习、提问、课堂练习等)和实施追记。

教案要注重反映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构思,结合学生实际精心设计教学程序,教学内容要因课程特点而异,不要流于形式。

新教师应详细编写教学内容,老教师可概括扼要。

鼓励教师应用计算机备课。

(三)备课以教师个人为主。

教研室应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统一教学目的要求,研究重点难点、解决措施和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改革等。

(四)任课教师应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备好必要的教具,预做演示实训内容。

课后要写实施追记,主要反映教学得失,教学效果,改进措施。

(五)任课教师在学期结束后应把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整理装订好,作为教学资料保存,以备参考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上课

(一)教师是课堂的组织者和主持者,必须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误课,不无故缺课,不提前下课,必须照章办理调、代课手续。

       

(二)教师在上课的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管教管导,认真组织教学,严格考勤登记,填写教学日志,并注重自身仪表、着装、教态和表率作用。

(三)教师讲课的基本要求:

目的明确,组织严密,条理清晰,讲授正确,启发性强,教法灵活,重点突出,语言准确,板书工整,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设施设备,积极应用多媒体课件教学。

第二十二条课外作业

(一)任课教师布置作业,必须按课程标准要求,有明确目的,难度适中,份量适当。

(二)任课教师必须及时和认真批改作业,评分及评语要客观公正、具体明确,必要时要讲评作业,并做好交作业情况和作业成绩登记。

(三)要引导学生通过独立思考有创造性地按时完成作业,对没有按时完成或敷衍应付、抄袭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教育。

第二节实践教学管理

第二十三条实践教学是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现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

实践教学包括:

实训(技能训练)、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等内容。

在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的内容占40%以上。

第二十四条实训(技能训练)。

实训(技能训练)是培养学生具有熟练的职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

一般安排在校内进行,包括基本技能训练、专业技能训练、职业技能等级考证训练等。

 

(一)凡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训项目必须按教学进程表认真执行,若需变更,应由教研室提出书面报告,系(部)批准后实施。

(二)所有实训必须有大纲和指导书。

实训大纲和指导书可由担任该任务的教研室结合本专业实际组织编写,由系(部)审批后下达执行,并派出指导教师。

  

(三)实训指导教师负责编写实训计划。

技能等级考证训练要依据有关行业制定的技能等级鉴定标准,编写训练计划和考核办法;按实训计划和大纲编写教案,做好实训前准备工作,组织指导实训,进行考核、成绩评定及总结。

  (四)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训目的、要求和方法,提出注意事项,做好现场指导,并进行必要示范操作;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记录学生实训中的表现,保障实训安全。

实训完毕,指导教师应检查设备完好和清洁卫生情况,填写实训日志。

(五)实训过程中监督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若发生事故,应及时负责处理,并做好事故记录,及时报学校主管部门。

(六)实训期间要求学生做好笔记,按实训指导书要求完成实训报告,交指导教师批阅。

 

独立设课的实训教学环节可单独评定成绩。

成绩评定要根据学生平时出勤、上课表现、实训报告等综合评定成绩;实训的平时成绩不得低于总评成绩的50%(也可根据平时的教学过程评定成绩,而不进行最终的考核)。

非独立开课实训成绩不合格,该门课程成绩视为不合格,按原定各项比例核算总成绩超过60分者,以59分记入总成绩(考察课记为不及格)。

含实训教学环节的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只需对不合格部分予以补考。

补考成绩合格该课程补考成绩以60分或及格计。

教学计划要求规定参加技能鉴定的基本技能训练,以技能鉴定结果为其成绩。

(七)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一周内向系(部)提交书面实训总结。

  

第二十五条实习。

实习是学生通过深入接触工作实践、生产实践而获取实际业务知识和技能,形成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

实习按其性质和任务可分为认识实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等。

  

  

(一)认识实习是通过参观企业、单位和现场教学,使学生初步了解专业,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比较全面的感性知识,为后继学习打好基础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二)教学实习是根据大纲规定,在校内或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对学生进行本专业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进行基本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三)生产实习一般在校外实习或实训基地进行,是学生结合生产过程学习本专业所涉及到的职业岗位的专业技能和技术,培养生产和服务能力、积累实际工作经验、提高职业能力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四)毕业实习是一种综合性的实习,一般安排在学生毕业前期,并作为学生毕业考核的内容之一。

毕业实习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分析、解决生产、技术、服务及管理工作中各种实际问题,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毕业实习尽可能创造条件安排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

毕业实习可以和学生就业选择相结合。

(五)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均可以采用顶岗实习方式进行。

三年制学生顶岗实习时间至少半年。

(六)学院要成立主管院长负责的学生实习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并根据不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编制实习大纲,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实习计划。

实习计划明确规定:

实习班级、实习地点及时间安排、实习目的、任务和要求,实习内容与方法,实习期间教学安排、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指导教师的分工与安排。

实习前,各系应检查实习准备情况,并主持学生实习动员,讲清实习目的、任务及要求。

要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学生要写好实习记录、实习报告和思想总结等。

指导教师向学生宣布实习纪律,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七)实习期间要发挥实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作用,充分利用现场环境,让学生独立操作,达到技能考核标准的要求。

(八)实习结束前,必须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应以实际操作为主。

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要记录学生实习中表现,认真批阅实习报告,写出实习评语。

实习成绩由实习报告、实习表现和综合考核三种成绩综合评定。

学生及时填写学校“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并由实习单位加盖公章,交回学校存档。

(九)各系应建立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的评价考核制度,实习期间进行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一周内提交书面实习总结。

书面总结应一式两份,系、教务处各保存一份。

第二十六条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综合应用所学专业知识的重要方式。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初步具有科学研究的能力。

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一)各系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教学进程表,将毕业设计的任务下达给相应的教研室,教研室根据任务的要求确定毕业设计的题目及指导教师名单,报系主任批准执行。

(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必须制订出指导工作计划,并认真填写任务书。

同时要指导学生拟订进度计划,组织学生收集资料,进行指导、答疑、答辩、成绩评定、写评语及总结工作等。

(三)毕业设计题目,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又要满足教学要求。

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在开始设计前,应对设计的全过程进行精心安排。

对于初次担任指导的教师,教研室要指定专人进行帮助,定期检查和指导他们的工作。

也可聘请兼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但应经系主任批准,并需指定有关教师负责联系经常了解情况,明确要求,协助工作。

选题应份量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完成,或有阶段性成果。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后,采取学生自选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决定每个学生的题目。

此项工作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2周内完成,以便学生提前做好开题准备。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答辩人数;

2、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在系答辩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答辩小组具体实施;

3、答辩委员会由系主任、有关专家等5至7人组成。

各系于答辩前一周将名单与答辩安排表一并报教务处。

答辩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组织领导答辩工作,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并对优秀的和较差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复议和成绩评定;

4、答辩前学生应交齐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材料,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写出评语,送答辩小组。

评阅教师要认真评阅,写出评审意见。

答辩小组逐个对有关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答辩,并写出评语,提出建议成绩;

5、每位学生要有一定的答辩时间,答辩时间由学生介绍和问答两部分组成。

学生介绍一般为10-15分钟,问答为15-20分钟。

教师提问应围绕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和几年来学生所学过的相关课程进行。

(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

2、答辩小组应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答辩情况,考虑课题的难易程度提出建议成绩。

评分可用集体讨论方式进行,由答辩小组确定,交答辩委员会审定;

3、成绩评定应适当考虑学生平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情况。

4、评定成绩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力求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

一般优秀率不超过20%。

(六)毕业设计过程中,各系应派人进行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一周内向所在系提交书面总结。

各系应写出局面总结,在放假前交教务处汇总归档。

第二十七条社会调查。

社会调查是学生认识社会、了解国情的重要形式,要结合专业有目的地组织学生对城乡或企业进行社会调查,并保证质量和效果。

社会调查可在寒暑假期间,结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亦可独立进行安排。

第五章教学质量管理 

第二十八条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学校专业设置的培养目标,实施教学质量的控制即教学计划的编制过程、教学计划与课程实施以及各个教学环节的控制。

第二十九条教学质量管理的措施是要健全各项教学质量管理的工作规范和对教学质量检查、评价的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系统收集、处理和反馈教学各个环节的信息,实现教学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第一节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结果作出的评价,也是对照教学目标检查教学质量的信息反馈,并根据这些信息对教学质量进行分析、监控、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

第三十一条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执行。

要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负担,每学期一般安排2~3门考试课程。

考试课程的考核一般采取闭卷笔试的方法,也可采用开卷、口试、大作业、上机等形式或组合形式。

考试课程的考核成绩一般由期末成绩、平时成绩及期中测验成绩(实践教学环节成绩)组成。

考查课程的考核,其成绩可参照考试课的成绩评定办法来评定,也可以根据平时提问、作业、测验、随堂考查、实训及结课考试等成绩综合评定。

第三十二条命题管理

(一)考试命题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考试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

应注意覆盖面要广和突出教学重点,基础知识题、综合分析题、应用题比例恰当。

(二)试卷命题由课程所在系(部)组织,组卷试题应有一定的梯度,基本题、水平题、提高题结构合理,区分度强,题量适中,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考试成绩力求符合正态分布。

(三)同一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采用同一试卷。

每门课程应拟定水平、份量相当的三份试卷,并附有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四)对课程标准和教材较稳定的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库,原则上要求实行教考分离。

(五)无试题库的课程由系(部)指定熟悉该课程的教师命题,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按时送教务处统一管理。

(六)试卷在命题、审批、印制、保存过程中,应严格保密,教师辅导学生复习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或暗示题意,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三十三条考务管理

(一)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学风、考风教育,教务处要制定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监考员职责。

辅导员在考前要做好备考动员工作。

(二)考试的组织与实施由教务处负责,各班考试课程、考试日期、考场编排、监考人员安排,经教学副院长审批后于考前二周印发给各班级和监考人员。

   

(三)各系在考试前安排清理考场,考试期间,教学副院长、教务处、系部负责人巡查考场秩序,处理考试中突发事件。

  (四)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员,考生一般实行单人单座,监考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考场规则。

在考试中,发现违纪行为者,提出警告并及时制止,对情节严重者报学院规定处理,并填好考场记录。

(五)教务处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整理试卷和考场记录,对已查实旷考、违反考场规则的学生及时进行处理,报教学副院长审批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引以为戒。

第三十四条评卷要求

(一)评卷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集中评卷,尽可能采取流水阅卷方式。

教师评卷要严肃、认真、公正,按评分标准给分,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

教务处要按试卷评分标准抽检评卷质量。

(二)任课教师按试卷成绩分析表的要求对命题质量、学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对考试方法、命题内容及教学工作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三)从考试之日起一周内结束阅卷评分工作,任课教师将所教班级的成绩录入教务在线系统,总评成绩单、课堂日志、试卷及考试成绩分析上交所在系(部),系(部)汇总后交教务处一份存档。

评阅后的试卷和学生成绩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若须改动,应经教务处处长批准,阅卷教师会同教务处考务人员共同查阅试卷,提出理由被认定方可更改。

第三十五条成绩评定办法

(一)考试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政史地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