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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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2009年度市直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重点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权重60%,设定100分)

考核内容

和权重

考核办法

重点工作

满分100分。

由督查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认定。

1、一项工作中有绝对值和增长速度两项指标的,将分值平均分配到每项任务指标;完成任务计满分,未完成任务属定性指标的按“基本完成”和“未完成”两种评价,分别得80%基分和0分;属定量指标的,完成任务95%以上不到100%的,得80%基分,95%以下的不得分。

2、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分别由发改委、商务局等相关单位提供考核结果,其它主要经济指标由统计局提供考核结果。

3、无重点工作目标的部门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得分为该组有重点工作目标部门该项得分的平均数。

二、日常考核实施细则(权重20%,设定100分)

1.自身建设和其它工作

考核内容

和权重

考核办法

自身建设

(50%)

基础分100分。

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工作(含老干部工作)、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四费收缴(含系统所有单位)、财经纪律、依法行政、行政审批和政府信息公开、“两办”信息、创建、食品安全监管、全民创业、企业服务年活动、项目建设捆绑考核、招商引资捆绑考核、统计基础规范化、档案工作、应急管理工作等方面工作,由有关部门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减轻农民负担、节能减排被否决的或信访工作未完成的,每有一项扣30分。

以上所有扣分从自身建设基础分100分中扣除,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1-1党风廉政建设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党风廉

政建设

基础分100分。

以市纪委年终考核结果为准。

1、履行职责情况(20分).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没有做到亲自传达部署、分解责任目标、听取工作汇报、检查贯彻落实,半年进行督察,年终进行考核,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每少一项扣2分;未落实党委书记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讲党课制度的扣3分。

2、执行纪律情况(15分)。

单位或市管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受组织处理的,每件次扣3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件次扣5分,受刑事处罚的每件次扣10分;2009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经费支出超出缩减指标的,每超出一项扣3分。

3、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查办案件和信访工作情况(15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由下级查处的案件而被上级查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件扣3分(单位提供案件线索,与市纪委共同查处的不扣分);市纪委“三要”信访件每少完成1起扣2分;赴京集体访1起扣3分,个访1起扣2分,赴省集体访1起扣2分,个访1起扣1分。

4、接受监督情况(15分)。

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每件次扣5分;没有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制度,有一项未落实的扣2分;选拔任用干部不按规定和程序进行的扣5分;严格执行廉政监督小组和车辆台帐管理制度,廉政监督情况每年通报2次以上,每缺一项扣1分。

5、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济源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分工方案》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情况(15分)。

没有以文件形式明确细化至部门和个人的扣3分;未完成所牵头和配合工作任务的扣3分;违反耕地保护制度,未落实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年内发生损害经济发展环境事件,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每件次扣3分。

6、民主测评及社会评议(20分)。

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优秀率81%-90%,扣2分,71%-80%扣3分,70%以下扣5分;市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平均优秀率不低于80%,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社会评议按优秀率统计加权10%计分。

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1-2组织工作(含老干部工作)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组织工作(80%)

基础分100分,以组织部年终考核结果为准。

1、按照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扎实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20分)

2、抓好领导班子建设。

深入开展“六型”班子创建活动,做到有领导机构、有创建措施、有明显成效。

(10分)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2分)。

抓好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党政主要领导培训、市管干部轮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组工干部培训班等培训工作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4分)。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职数管理,规范任免、备案程序,确保干部管理秩序(8分)。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4分)。

做好市管县处级干部收入申报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3分)。

认真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管理工作(3分)。

4、做好人才工作(10分)。

7月底前制定好本辖区《2009-2020年人才工作中长期规划》(2分)。

做好第十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推荐工作(2分)。

开展“专家下乡”、“专家联系点”等活动,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收、农民致富提供指导和帮助(3分)。

全面落实单位人才待遇(3分)。

5、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8分)落实好在市直机关党组织普遍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要求,机关党组织站点建设要达到100%,并认真抓好日常运用(5分)。

配合探索开展党员干部在线教育工作(3分)。

6、加大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力度,每年在《济源组工通讯》上发表信息4条、文章2篇,完成1篇调研课题,在济源日报上发表组工稿件4篇。

(15分)

7、继续开展“组织工作创新年”活动,力争树立和总结1—2个创新先进典型,使1—2项单项工作在全市叫得响、有位次。

(15分)

老干部工作(20%)

基础分100分。

以老干部局年终考核结果为准。

1、“一把手”要重视老干部工作,健全联系制度、专题会议制度和通报工作制度;每年通报不少于4次;积极组织老干部就近参观工农业生产。

(20分)

制度不健全扣5分;少通报1次扣3分;未组织老干部参观扣3分。

2、积极有效地组织老干部发挥作用;按照“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组织设置好、活动开展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开展“五好”党支部达标活动。

(20分)没组织老干部发挥作用扣5分;“五好”不达标每项扣3分。

3、按时上缴离休干部的各项费用;按时足额发放老干部离休费;按规定为离退休干部征订报刊、杂志;做好老干部思想工作,杜绝老干部越级上访。

(20分)未按时上缴经费扣6分;未征订报刊杂志扣6分;有老干部越级上访扣8分。

4、按照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原则,制定“四就近”管理服务工作方案,以“街道”为主体,各单位配合,抓好落实工作。

(20分)未制定方案扣10分;老干部所在单位不配合扣10分。

5、加强活动阵地建设,建立完善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和老(年)干部学校;组织老干部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健身活动;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庆祝建国60周年系列活动。

有条件而不组织活动扣8分,不参加市里的活动扣12分。

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

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1-3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宣传和

精神文明

建设

基础分100分。

以宣传部年终考核结果为准。

1、新闻外宣(15分)

明确外宣工作专(兼)人员,明确外宣工作重点和年度工作任务(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扣1分,外宣主题不突出的不得分)。

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本单位确定有新闻发言人,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分,未建立新闻布制度扣1分,未确定有新闻发言人扣1分)。

按季度报送外宣工作总结(2分,少报送1次扣0.5分)。

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2次以上在全市较有影响的对外宣传活动(4分,少一次扣2分,没有不得分)。

全年在省级(河南日报、河南卫视《新闻联播》和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栏目)以上主流媒体或行业报刊刊播宣传稿件3件以上,在国家级行业媒体上有头条新闻报道(4分,少一件扣1分,完不成任务不得分。

每增加1篇加1分,增加一个头条加2分)。

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全市性的外宣工作任务和下达的专项外宣任务(1分,1次配合不到位扣0.5分)。

2、文化文艺(15分)

整合自身文化资源,积极组织、参与和配合全市性的大型文化活动(5分)。

加强内部文化建设,提升单位的凝聚力,努力形成富有特色的职业文化(5分,重点考核职业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组织开展建国60周年系列活动不少于2次(5分,少一次扣2分)。

3、理论武装(15分)

进一步改进中心组理论学习,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每月1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6分,少组织学习1次扣1分,学习计划、总结等资料少1项扣0.5分,笔记有代写现象的不得分)。

加强理论探讨和研究,全年在市内新闻媒体的理论专版发表理论文章1篇以上(9分,没有的不得分)。

4、精神文明建设(15分)

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按要求做好文明单位“清洁家园行动”帮扶工作;承担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任务的单位按工作台帐要求,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按照分工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评出优、良、中、差4个等次,依次得分为15分、12分、9分、6分)

5、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程(15分)

按照《2009年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公民思想道德知识学习教育培训、“十佳道德模范”评选、“四型机关”建设、“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全国道德模范投票等活动。

(13分,市直各单位活动少一次扣3分.有特色加1分。

6、舆情信息调研(13分)

宣教系统各单位全年在市委《工作信息》发表反映本单位(部门)宣传思想工作的信息不少于2篇,向市委宣传部报送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其他市直单位分别发表、报送1篇。

(13分,少1篇扣4分,没有的不得分)

7、党报党刊征订(12分)

按时、足额完成党报、党刊发行任务,新闻科提供征订依据(低于任务1个百分点扣3分,不能按时完成的扣2分)。

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1-4统战工作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统战工作

基础分100分,以市委统战部年终考核结果为准。

1、组织领导(40分)。

统战工作纳入党委(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5分);统战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措施,目标明确,责任到人(5分);统一战线理论纳入单位党政干部、党员以及党外干部的学习计划(5分);有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听取2次以上统战工作汇报,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统战工作,以上均要有记录(10分)。

严格执行有关统战方针、政策和法规,系统无举报、违规行为(5分)。

统战工作网络、制度齐全,资料台帐齐全规范(10分)。

2、党外干部工作(20分)。

党外干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培养对象、有台帐。

(10分)建立领导干部和重点统战成员联系制度,做好党外干部和党外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10分)。

3、侨台工作(10分)。

落实侨、台政策,重视侨、台胞(属)的信访工作,及时协调、妥善处理所反映的有关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10分)。

4、调研宣传信息工作(30分)。

积极参与市委统战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6分);全年前向市委统战部上报高质量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6分);全年在《济源日报》上报道统战工作不少于2篇(6分);每月向市委统战部报信息不少于1条(12分)。

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1-5四费缴纳(含系统所有单位)

考核内容

和权重

考核办法

社会保险费

满分100分,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的结果为准。

1、事业单位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费(当年度应缴+25%历史清欠)100%缴纳的不扣分,每少1%扣1分。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费、离退休老干部医疗保险费100%缴纳的不扣分,发生拖欠的每一季度扣5分。

所属单位职工参保率(即参保人员总数占所有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95%以上的不扣分,每少1%扣2分。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当期养老保险费(当年度应缴+30%历史清欠)100%缴纳的不扣分,每少1%扣1分。

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住房公积金

满分100分(扣完为止),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的结果为准。

住房公积金归集率达到100%为100分。

每欠缴住房公积金,一个月扣20分,扣完为止。

若市直部门含有下属单位,则当月根据本系统欠缴人数占应缴纳总人数的比例扣除主管部门相应的分数,累计计算,扣完为止。

比如系统内当月欠缴人数达到20%,则当月应扣除主管部门20分的20%,为4分,如连续欠缴3个月则乘以3,即12分,依此类推。

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1-6财经纪律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财经纪律

基础分100分。

以财政局、审计局考核结果为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会人员职责明确,会计、出纳岗位分离;银行账户管理使用规范,现金管理能够日清月结,无超限额保存、使用现金现象。

2、各项经费支出凭证合法,手续齐全,符合财务开支制度和规定程序;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包括专项拨款和借款)按规定用途使用,无截留、挪用现象。

3、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依法征收,及时上缴,无截留挪用和私设小金库行为。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无违规违章采购行为。

5、国有资产管理账务清楚,资产处置按规定审批,并依法进行评估和公开拍卖,无违规违纪行为。

以上5项考核内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每次、每条扣20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对有骗取财政资金、贪污、挪用公款及设置小金库等严重违纪行为,取消评先资格。

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1-7依法行政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依法行政

基础分100分,以法制局年终考核结果为准。

一、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和学习(共10分)

1、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活动。

每年依法行政文章和信息见报2篇,政府网或政府法制网采用2篇。

(缺一篇扣2分)

2、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每年至少安排4次班子会议学习法律及相关知识,举办两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

(缺一次扣2分)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每年要将行政执法人员轮训一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小时。

(培训要有制度、有内容、有资料、有考试奖惩办法,缺一项扣2分)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40分)

1、行政执法主体符合法律规定。

(发现一起执法机构或执法人员不符合主体资格的扣2分)

2、行使法定职权符合法定权限。

(超出法定权限的发现一起扣3分)

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3、执法程序合法。

(发现一处程序违法的扣3分)

4、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合法、适当,处罚裁量符合标准。

(内容不合法、不适当的发生一起扣3分)

5、本单位未发生因执法违法、徇私枉法或行政不作为引起的重大事故、事件。

(发生一起,本单位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不得分)

6、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上级政府的批复、决定、行政执法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执行或作出回复。

(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作出回复或者回复敷衍的扣10分)

7、有委托执法的单位与受委托执法单位签订书面委托书。

(应注明委托权限、委托期限、法律责任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公示,少一项扣3分)

8、行政执法案卷从立案到结案须经本单位法制机构或专业法制人员审核,实行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

(未经本单位法制机构或专业法制人员审核、重大案件未经集体研究的,发现一起分别扣3分和5分)

9、实行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依法追究违法执法人员的过错或者错案责任。

(未依法追究过错或者错案责任的,发现一起扣2分)

10、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每年评查2次。

(有内容、有评查结果,有整改措施,少一次扣3分)

11、实行内部监督制度。

完善对内设机构、二级执法机构、受委托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监督机制,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有制度、有监督检查记录,少一项扣3分)

12、及时梳理新的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行为,并报市政府法制机构。

(发现一次漏报的扣3分)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工作(20分)

1、制定规范性文件应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须经本单位法制机构或专业法制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核。

(发现一起未经本单位法制机构或专业法制人员审核的扣3分)

2、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20日内向市政府(法制局)备案,备案率达100%。

(规范性文件备案每少一件扣2分;规范性文件违法或不当,发现一件扣5分;通知纠正而未纠正的,每件加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一起本单位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不得分)

3、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本部门网站或其它媒体向社会公布。

(发现一件未公布的扣3分)

四、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分)

1、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其具体行政行为维持率应100%。

(变更、撤销或败诉一起扣5分)

2、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要积极应诉、答辩。

(消极应诉、答辩的扣5分,由此造成撤销或败诉的扣10分)

3、积极履行上级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的生效行政判决。

(上级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或法院的行政判决书有一起未执行的扣10分)

4、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统计报送工作。

(未报送或报送不实的扣5分)

五、依法行政基础工作(10分)

1、要统一领导积极协调好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督查制度。

(有机构、有制度缺一项扣3分)

2、法制工作机构健全,机构人员配备与本单位的法制工作相适应。

(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在30名以上的单位未设法制机构的扣3分,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在10名以上的单位未设专业法制人员的扣2分)

3、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每年底要向市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未报告的扣5分)

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1-8行政审批及政府信息公开

考核内容

和分值

考核办法

行政审批

基础分100分。

以信息办年终考核结果为准。

1、未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最低收费制、联席会议制等行政审批有关制度的,发现一起扣10分。

2、不按要求进驻中心的所有事项或存在“两头受理”或“体外循环”、擅自调整、变更项目的每次扣10分;擅自增加审批、许可条件或者已取消的项目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的、随意决定许可结果的,发现一起扣10分。

3、即办件不能当场办结的,每件次扣10分;承诺件超期办理的,每件次扣5分,被群众投诉的,每件次扣10分;上报件未及时上报,经查实每件次扣5至10分;上报后未进行跟踪服务造成投诉的,每查实每件次扣10分;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联办的,每件次扣5分,随意增加办事程序和环节的,每件次扣10分。

4、单位行政审批项目收费应进而未进中心缴费的,每件次扣5分;擅自减免收费的每次扣10分。

5、违规违纪违法情况受到投诉查证属实的,根据情况每件次扣5至10分。

6、实行综合窗口代理制的单位,因本部门原因,造成业务不衔接、不能按时办结的,每件次扣5分。

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平时考核占60%(依照《济源市行政许可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最后得分折和为当年该项的目标分值。

当年11月30日前,由各相关部门对照上述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当年书面报送行政服务中心。

年度考核由行政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

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政府信息

公开

基础分100分,以信息办考核结果为准。

凡出现下列情况,按规定进行扣分:

1、未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每项扣2分;

2、未按要求编制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每项扣2分;

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4、对公开的信息未按照规定履行保密程序的,每发现一条扣2分;

5、受理和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及时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6、政府信息公开档案资料不全的,扣2分;

7、对市政府及其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认真予以落实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1-9“两办”信息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党委信息

以市委办年终考核认定结果为准。

1、《工作信息》综合采用计2分,单条采用计4分,专题采用计10分,其中情况反映或问题建议性信息采用计8分。

2、《领导参阅》采用一期计15分。

3、《工作信息》、《领导参阅》领导批示的均加10分。

4、上报信息失真、失误的,每条扣5分。

5、紧急重要信息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的,1次扣20分,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该单位提出警告或通报批评。

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政务信息

以政府办年终考核认定结果为准。

1、省《政府工作快报》或省政府《政务要闻》采用专期,计15分;省《重要情况专报》采用1篇计5分;省《政府工作快报》采用1条,计5分;省政府网络共享信息采用1条,计1分。

2、省《政府工作快报》、省政府《政务要闻》或省《重要情况专报》受到省领导批示,均加10分。

3、市《政府工作快报》或《政务参考》采用专期,计5分;《政府工作快报》或《政务参考》采用1条,计1分。

4、《政府工作快报》或《政务参考》信息受到市领导批示,均加5分。

5、报送信息失真、失误的,每条扣5分;紧急重要信息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的,1次扣20分。

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1-10创建工作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创建工作

基础分100分,以创建办年终考核结果为准。

1、领导重视,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创建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按时参加各项会议、活动(20分),达不到要求的的每次扣2分。

2、完成市创建指挥部《2009年创建工作台帐》中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30分),一项完不成扣2分。

3、做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10分),通报一次扣0.2分。

4、积极参加周末“爱国卫生活动”(20分),通报一次扣1分。

5、完成市创建指挥部下达的临时工作任务(20),一次完不成扣3分。

相关规定:

考核结果分4个类别,一类不扣分,二类扣3分,三类扣5分,四类扣10分。

1-11食品安全监管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食品

安全

监管

基础分100分,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终考核结果为准。

1、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食品抽检合格率城市和农村分别提高2-3个百分点。

(25分)

重点考核:

以创建食品安全优秀城市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城市和农村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2-3个百分点。

2、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有制度,有具体措施,进展快,力度大。

(25分)

重点考核:

在种植、养殖、生产、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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