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529411 上传时间:2023-04-29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19.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8页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8页
亲,该文档总共3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1111.docx

居家养老实施方案

篇一:

XX区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248字)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根据XX市人民政府XX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区城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行、社区操作”的工作思路,立足实际,到20XX年,力争用5年的时间使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达1∞%°逐步建立起以家庭养老为核心、政府支持为主导、社区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我区老年人福利事业发展,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家庭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护理与社区义务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五)实行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六)实行区、街道两级民政部门监督指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业务承办相结合的原则。

三、运作机制

(一)在区民政局设立XX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与老龄办合署办公。

主要职能为:

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协调;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实施要求和操作规程;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核拨;对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二)街道民政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

街道组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要职能为:

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统计;监督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结算居家养老服务经费。

(三)社区负责具体协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社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职能为: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评估;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对服务人员进行工作质量的监督和评价,及时反馈实施过程的情况。

四、服务内容和对象

(一)服务内容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二)服务对象

居住在XX城区,年满60周岁的老人按不同条件可享受无偿、低偿、有偿居家养老服务。

符合享受无偿和低偿服务条件但已免费入住公办福利机构的老

人,不再早受居家养老服务。

五、服务机构、人员和方式

(一)服务机构

1、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民政部门批准登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3、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可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单位。

(二)服务人员

设置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组建低保户养老服务队伍、逐步吸引家政服务公司参与等方法,挖掘现有人力资源,使居家养老服务逐渐成为一项“亲情工程”。

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部门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劳动报酬根据服务对象、服务质量取得。

(三)服务方式

实行“五定”的上门服务方式,即:

定服务人员、定服务对象、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享受服务的老人及服务人员三方必须签订服务协议。

六、经费安排

(一)经费来源

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由区财政资金、公益岗位补贴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组成。

(二)政府补助

凡新成立并挂牌运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政府一次性补贴1

万元;运营正常、服务对象满意,每年每个服务站给予补贴20XXylo

七、实施程序

(一)申请

符合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申请居家养老服务,并提交《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所有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提交,提交资料时需带相关证件原件备查。

(二)评估

1、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一制定评估标准;

2、各街道民政办根据评估标准,组织熟悉医务、护理知识的工作人员对申请服务的老人身体状况及服务需求进行评估;

3、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民政办会同社区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估。

(三)审批

1、社区委员会初审。

在收到服务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社区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初审,确定补助标准、服务项目。

经核实由居(村)委会上报镇(街)社会事务办。

2、街道民政办复审。

街道民政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

对同意补助的,签注“同意”意见,并加盖各街道民政办公章后上报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3、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准。

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申请人同意补助的,签注“同意”意见,并加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公章;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变更及终止

服务对象情况发生变化,需调整补助标准的,按照申请程序重新办理,对已不符合服务补助条件的应及时终止服务与补助。

八、监督管理

(一)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应专项用于向服务机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购买其他商品或挪它他用,确保政府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二)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需会同区财政局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街道居家养老补助资金是否按时足额拨付、是否专款专用,并将检查情况作为继续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三)各街民政办要会同财政所监督管理社区委员会开展好居家养老工作,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程序规范、补助金使用运作规范、服务人员服务管理规范。

(四)凡补助对象或其它人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政府服务补助或挪作它用的,并按有关法规查办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试行,具体由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解释。

篇二:

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1927字)

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人文环境,更好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内居家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目的,特制订天后宫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形式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

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

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提供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

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

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牌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三服务原则

1、无偿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

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

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

四、服务内容

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

安全保障服务。

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生活照料服务。

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别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

医疗保健服务。

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五、服务方式

日间照料。

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

上门服务。

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志愿服务。

社区老年服务社充分挖掘社区现有资源、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

邻里互助。

以社区老年服务社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生活管家”负责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等等。

六、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时的的上门服务。

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统一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免费享受每月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政府按月将服务券发放给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使用该券支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费;服务人员凭该券到街道结算兑现服务费用。

该券由市民政局统一格式、各区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组织发放,服务券可在同一年度转结使用。

七、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

符合无偿、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

申请时需提交《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3张2寸免冠照片;同时交验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符合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出具由原工作单位或劳动部门开具的低收入证明)等原件。

2、初评。

社区要及时受理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严格按照享受条件进行初评并签署社区意见,然后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街道。

3、审核、审批。

所在街道负责组织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的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在社区公示并签署街道评审意见,对《申请评审表》进行编号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篇三:

兴丰街道居家养老实施方案(2122字)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为加快我辖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结合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辖区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市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辖区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推进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四)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五)实行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原则;

(六)实行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七)实行老人自愿申请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北京户籍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北京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北京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

改革创新服务方式,挨弃传统的养服务机构、养服务人员的做法,实行养事不养机构、不养人,真正把政府资助居家养老服务的有限资金,最大限度地用于需要居家服务的老人身上。

同时,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服务机构和服务方式

(一)服务机构。

1、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2、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3、经民政部门登记的街道社区民间组织;

4、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家政服务公司。

(二)服务机构的确认。

鼓励上述服务机构聘用社会工作、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由区民政局列出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名册。

社区工作站应将名册予以公布,供服务对象选择。

确认服务机构的具体办法由各区自行制定。

(三)服务方式。

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等服务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服务对象在民政部门确认的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服务机构。

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五、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居家养老服务是融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于一体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代表着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

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各社区工作站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做好具体组织、审核把关、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把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力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发展的重要业务,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任务都很繁重。

必须

增加管理力量,配备人员,以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组织,加强监督。

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要认真组织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要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对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和质量。

街道民政部门将适时组织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检查,以保证该项工作的健r⅛4⅛≡康友展。

(四)动态调整,实现信息化管理。

要建立对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随时调整补助对象,以实现应补尽补。

要加快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全市网络化覆盖,建立全市老年人信息档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为老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

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加强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服务的产业化发展、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社区服务资源整合等问题的研究探讨,为实际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六)总结经验,创新发展。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我区开展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的重点工程,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以推进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篇四:

松岗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3364字)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照料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为加快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宝安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深宝民[20XX]46号)精神,结合我街道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街道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年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下同)为重点,坚持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改革发展方向,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参与,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福利机构养老为重点,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引入社会资源,鼓励养老服务市场竞争,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周到、便捷、高效、体贴的专业化服务,不断提高我街道社会福利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我街道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先重点保障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三、服务对象、内容

我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向具有松岗户籍60岁以上的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三无”老人;低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有偿服务的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或者社区居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

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为有需要的老人或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服务、日托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松岗户籍的高龄老人、特殊群体老人,政府实行货币化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享受补助的条件、标准如下:

(一)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下同)的老人,按人均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介护),按人

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即享受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含“五老”人员)按人均3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80岁以上老人按人均2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服务补助只能用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得用于支付药费或购买其他商品等。

五、服务补助申请程序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亲友,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未设社区工作站的,由居委会负责,下同)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分别提交如下材料:

1、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2、60岁以上非低保对象但生活不能自理(介护)老人提供: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区、街道直属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

份(带原件备查)。

3、60岁以上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五保供养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4、60岁及以上享受低保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5、60岁以上重点优抚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6、80岁以上老人提交:

(1)《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带原件备查)。

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应按A4纸张规格,并真实可靠,由社区工作站查验并盖章。

(二)审批程序。

1、社区工作站初审。

社区工作站收到相关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含公示时间)。

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

社区工作站须将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经核实无误后,由社区工作站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2、街道社会事务办复审。

街道社会事务办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复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对不同意补助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服务机构、方式

(一)服务机构:

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服务机构的确认:

由街道办在辖区内选定1-3家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三)服务方式:

服务对象在这些机构内自行选定服务机构。

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解决方式,如双方协调解决、或者

向辖区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七、拨付方式和资金渠道

(一)拨付方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街道社会事务办将服务记录本和服务消费卡发给其本人,将工时记录表发给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记录本和工时记录表记录的服务时间和应付金额,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每季度拨付补助资金给服务机构。

本季度内没有用完补助资金额度的,下季度按上季度实际发生金额给予补助。

各社区和服务机构应及时将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的情况汇总后(包括核准各类补贴的人数、标准、补助总额等)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二)资金渠道。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来源按“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市福彩公益金出一点,区财政出一点,社会和个人出一点。

补助对象超出补助额度部分的服务费用,由补助对象个人支付。

八、监督与考核

(一)管理监督。

社区工作站每季度检查一次申请人的居家养老服务记录本,检查补助资金是否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并将检查情况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街道社会事务办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

如发现有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应立即停发并追回已骗取的补助金,同时取消当事人享受补助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考核评定。

街道办每年对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

评定级别为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在限期内达到优良水平;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作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格(考核评定制度另行规定)。

九、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委员彭奕文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办主任文凤英、财政办主任文伟雄担任,成员由各社区党支部书记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