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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于年月日在(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受委托人姓名)办理(新生儿姓名)的《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及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公安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第三条我省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获得《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监制,并统一编号。

  第五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可以委托相关机构负责《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托安徽省妇幼保健所负责全省《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委托管理机构应明确职责与任务,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规范服务。

  第七条各县(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应将辖区内经依法审批并获得助产技术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登记造册,确定《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如有变动,应及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并定期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各县(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严格按照《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和补发专用章标准及式样统一刻制印章,配发至签发机构,并将印章式样抄送上级管理机构和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签发机构变更名称或印章发生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报告,申请刻制新印章。

  第九条各级委托管理机构和各签发机构应当妥善运送和保管《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因潮湿、破损或丢失的,应将数量、编号及时上报上级委托管理机构并申明作废。

必要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各级委托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要严格控制废证率,加强废证的管理。

认真登记废证编号和作废原因,在《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三联上分别标识作废或加盖作废章,定期逐级回收,由省妇幼保健所统一销毁。

  第十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受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投诉、举报,并组织对《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真伪的技术鉴定。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委托管理机构应协调各签发机构与妇幼保健机构建立良好的信息交流、协作机制,相互配合做好《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与孕产妇保健管理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的衔接。

  第十二条各签发机构要加强对《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建立签发管理制度,严格签发程序,专人负责;

设专人分别管理空白《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填写《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和加盖《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严禁在空白《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加盖《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严禁出具虚假信息的《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第十三条加快《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化进程,建立《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与公安等部门共享机制。

各县(区、市)委托管理机构定期将辖区内签发机构名单、《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号段、废证编号逐级报送至省妇幼保健所。

实现《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管理的地区还应定期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个案信息逐级报送省妇幼保健所,再由省妇幼保健所统一将相关信息通报省级公安机关。

  第十四条各委托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新生儿及其监护人提供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并妥善保存。

  第十五条《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本、《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表、《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以及申请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和电脑保存电子文档等相关资料均应按档案管理要求,按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进行整理、归档,永久保存。

  第三章申领

  第十六条实行按属地逐级申领制度。

各签发机构向辖区所在地县(区、市)委托管理机构,县(区、市)委托管理机构向所在市委托管理机构,各市委托管理机构向省妇幼保健所逐级申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第十七条严禁向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发放《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严禁跨地区、跨机构出借、转让《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严禁倒卖《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第十八条各级委托管理机构在办理下级单位申领时,应查验单位介绍信、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核对申领数量及编号并填写登记本。

  第十九条各级委托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应对领取的《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进行登记,并按出生证编号先后顺序使用。

  第二十条各级委托管理机构和各签发机构应按规定时间上报《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和管理使用情况统计报表。

  第四章首次签发

  第二十一条经依法审批并获得助产技术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分娩的新生儿,由该助产机构首次签发《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二条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国内公民收养查不到生父母的婴儿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不予办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三条各签发机构应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助产机构接生人员负责规范填写分娩信息;

签发人员负责查验新生儿父母、领证人等相关有效身份证件,留存复印件,规范打印或填写《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审核,并在审核无误后加盖《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碳素笔一次填写,所有项目要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画涂改。

  各助产机构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应核对分娩产妇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留存复印件。

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产妇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栏目处填写"

/"

  第二十五条各签发机构应当增强服务意识,合理设计签发流程,方便群众申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应广泛宣传《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申领和使用规定,指导孕产妇做好新生儿姓名、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

  新生儿父母应在出院前申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确因特殊情况出院前未申领的,须在出生一个月之内申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六条对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由出生地县(区、市)委托管理机构签发《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在本办法下发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申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由新生儿父母(监护人)出具的"

亲子关系声明"

;

  2、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人员身份信息及接生情况证明;

  3、亲子(母子)鉴定证明;

  4、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在未取得助产技术执业许可的机构分娩的新生儿申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参照医疗机构外分娩申领。

  第二十七条各签发机构应按规定做好发放登记,领证人在《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本》上签字。

  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八条《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得变更。

  第二十九条《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免费签发,严禁收费和搭车收费。

  第五章换发

  第三十条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由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或提供亲子鉴定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可以向原签发机构申请换发。

  第三十一条签发机构不得为当事人以变更新生儿姓名为理由换发《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第三十二条签发机构在办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时,应审验下列证明材料:

  1、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书面申请;

  2、原《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已入户的)或正副页(未入户的);

  3、原《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5、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十三条原签发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完整情况,按当事人换发原因核定相应材料予以换发。

换发后,原证件由原签发机构归档保存,并做好相关登记。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视为无效。

  1、《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手写时未用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的;

  2、《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的、填写字迹不清的、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3、私自拆切《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4、《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未加盖《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

  5、《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为非法印制的、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

  第六章补发

  第三十五条因遗失、被盗等情况丧失《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正页或副页的,可以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市)委托管理机构申请补发。

  第三十六条补发《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

  第三十七条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市、区)委托管理机构在办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时,应审验下列证明材料:

  1、新生儿父母出具的书面补发申请;

  2、原《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作废公告;

  3、原《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

  5、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6、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十八条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市)委托管理机构给予情况属实的补发《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加盖《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并做好相关登记。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未办理出生登记前遗失《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办理出生登记后遗失《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第七章责任

  第四十条医疗保健机构或人员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许可,擅自出具《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由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对于出具虚假《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的有关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其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第四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管理机构、签发机构或工作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签发《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资格,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原《安徽省<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管理办法》(卫妇秘〔20__〕650号)作废。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亲子鉴定证明指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第四十五条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办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流程,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怎么开

  1、《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

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

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证;

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

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补发《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如出国等需要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

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5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率的医学证明,为确保您宝宝出生证明的完整有效,请您配合做好如下事宜:

  一、《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必须要有您宝宝的名字,新生儿出生证明。

如果您宝宝的名字尚未取好,请您和家人尽快取好,以便及时办理宝宝的《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二、请在您分娩后一月内,由宝宝父亲或母亲携带准生证、双方身份证到宝宝出生医院办理宝宝的出生证明。

  三、须填写内容包括:

准生证明号码、新生儿姓名、双方身份证号码、新生儿申报户口地址。

因《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医院将无权更改,故要求填写字迹端正清楚,并仔细核对院方所填写内容,有疑问及时提出,确保填写内容正确无误。

  四、办理出生证明时间:

周一至周日正常上班时间。

  对于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时通常需要提交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婴儿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婴儿父亲和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当地落户所需的其他证明。

  非婚生婴儿随母申报常住户口的,需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及复印件;

随父申报常住户口的,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的新生婴儿,不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出生证明《新生儿出生证明》。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除外。

  带上宝宝妈妈的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节省医院,由院方提供出生证草稿,然后到妇幼保健站开正式的出生证明,在带上妈妈的户口不到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这些都要在宝宝出生后一月之内办妥。

在宝宝妈妈生完三个月之内到计划生育指导站落实节育措施后,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单位盖章,拿着节育措施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证明到计生委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我们这里是走这些手续,可能地区之间会有一定的差别,你要细心一点问仔细了,否则你会多跑很多冤枉路的,祝你顺利!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盛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卫生部主管全国《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我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20__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6

  委托人:

秦某某性别:

女出生年月:

1988年X月__日

  身份证号码:

500______________X联系电话:

18________X受托人:

姚某某性别:

男出生年月:

1986年X月__日身份证号码:

18________与委托人关系:

夫妻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前往医院办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姚某某的《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受托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7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

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证号,地址。

  然后再写关系人,父母,等(同上)

  特此证明

  落款

  年月日(盖章)

  带身份证,户口本,相片,到公证处公证,即可。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

  1、填表要求:

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

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

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

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

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

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

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

(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

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8

  兹有我单位职工____,男(女),出生日期:

19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与配偶:

____,女(男),出生日期:

19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系初婚、初孕、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单位公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9

  __妇幼保健院:

  本人由于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来领取本人在贵院分娩的婴儿姓名:

的《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现委托同志到你处代理领取《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被委托人姓名:

委托日期: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10

  亲爱的新爸爸,新妈妈们,

  你们好!

  恭喜你们添了一位新宝宝,《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时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也是每个新生儿的第一份人生档案。

当你们在为宝宝准备一切生活必备品时,请别忘了为宝宝做好《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填报准备。

  一、申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前必须给新生儿起名,填写要字迹工整,婴儿可以随父姓或母姓,姓名用字必须准确,如需用冷僻字,须事先去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咨询。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即产生法律效力,非因法定事由,《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及其记载的内容不予更换或变更。

  二、《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在一个月内可产妇自行领取或者委托他人办理;

因特殊原因,超出一个月需产妇本人领取,三、当收到《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后,请认真核对,如发现有打印错误,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擅自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四、《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地和申报户籍的有效法律凭证,请妥善保管。

按照国家和本市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凭《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为新生儿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五、领证时需提交材料:

  

(一)新生儿母亲领取《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并准备复印件,即可办理。

  

(二)其他人领取《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交材料:

  1、新生儿母亲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办理出生证所需证件:

带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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