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德梁行安全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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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值班制度
1.
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所管辖下的设备性能,系统运作方式,有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并持有效技术上岗证件。
2.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做工作岗位以外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串岗或接待串岗人员。
3.
值班人员要服从上级领导,做好上级交给的任务。
4.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穿着整齐洁净的工服。
5.
值班人员要维护好所管辖的设备,并保持区域内的整洁,发现设备或系统有问题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如发现其它值班人员所管辖的设备有异常时,可与该值班人员共同向汇报情况。
6.
值班人员要按照巡查表格的内容,定期定时的细心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同时要做好预防性的工作。
7.
当其它值班人员所管辖的设备或系统发生突发事故时,按照上级指示后,可越区支持,使系统或设备尽快恢复正常状态。
二.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与交班人员面对面交接,对本岗负责范围内的设备、系统情况,简述给接班人员,交接清楚无误后,方可下班。
交接内容:
2.1
运行记录。
2.2
询问、检查、设备情况、系统情况、故障的处理经过及尚存的问题等。
2.3
公用工具、钥匙等,需要当面点清,接班后发现有工具损坏、钥匙遗失等现象,由当班人员负责。
2.4
及时传达上级的通知或有关指令,不得耽搁或延误。
交接班工作要严肃认真,不得敷衍了事。
故障排除过程当中交班人员不可交班,由接班人员协助解决后,方可交班。
故障未被排除或遗留问题未弄清楚时,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并向上级反映。
遇到接班人员酗酒,醉态或情绪不稳定时,交班人员不能交班,并上报。
接班人员因故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需继续留守岗位,不得自行下班,听从上级指示。
交班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班。
接班人员在接班前四小时,禁止喝酒。
三.出入口管理制度
出入管理
1.1
值班员上岗2个月内须熟悉本责任区内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相貌特征、常规出入项目时间等。
1.2
当值安保人员遇有人员进出项目出入口时,应主动开启大门,站姿要端正,严禁靠墙靠物。
工作中遇有本人不认识的人而又未出示工作证件,且又非客户,要讲:
“麻烦您,请您出示证件。
”检查后应说:
“谢谢”并双手将证件送还客户;
对于来访客或搞装修的人士,应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如遇装修工人,未能出示证件,应严拒其进入,同时通知工程部带领该装修工人前往管理处申办手续。
上班时禁止会客。
1.3
安保人员遇有装修人员离开时,应礼貌的说:
“您好,请您接受检查。
”验包时应由其本人将包打开,在保安监督下,逐渐将包内物品拿出,检查完后应说:
“谢谢”,对不能主动接受检查的,应讲明道理,如有私拿小区物品的人员,将其带到值班室,由当班安保主任处理
。
1.4
当发现双手提(拿)着重物的访客户进出大门很困难时,应主动提供帮助。
来人来访登记
凭有效出入证进、出项目,谢绝其它闲杂人员进入。
来访人员须明确说出目的,确认后登记进入。
值班员在登记前,应认真核对证件,若不符,谢绝入内;
若相符,应清晰登记来访人姓名、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出入证号码等。
若遇上级领导前来参观、指导的社会各界人士来项目,应立即敬礼。
然后,将参观客人的人数、单位等情况记录清楚,备查。
2.5
若遇不愿出示证件,蛮横无理者,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尽可能消除其不满情绪。
物品搬迁
3.1
当有物品搬迁时,安保人员首先应通知当班安保领班到场。
3.2
查验《物品出入登记表》。
3.3
安保人员应查阅物品与《物品出入登记表》上所列物品是否相符,若不符应要求用户停止搬迁并由当班安保领班报管理处查明原因;
若相符,则由当班安保领班与安保人员签字放行。
邮件发放
4.1
邮局投递到社区的报刊、杂志等邮件由邮递员统一发至管理处。
4.2
快件、特快专递、邮件通知单等,需要给邮局办理签收的邮件,应认真做好《邮件收发登记表》并及时送到客户手中,请客户填好签收表。
4.3
避免发生积压信件现象,不允许有死信,更不允许撕拆客户信件、私揭客户信件邮票。
四.货物放行管理制度
任何公司/客户/个人运送或携带大量货物出项目时一律须到安全管理部办理货物放行申请手续,除物业管理公司特别同意凭其公司盖章可放行的公司外,所有放行申请表须经安全管理部当值主任审核无误后签名放行;
当值主任在办理货物放行申请表时,要求具备;
公司单位盖公司章,客户出示住户证或咨询物业部后请出示有效之证件,方可办理放行。
其后应在货物放行登记本上登记备案;
货物放行登记本由当值主任进行交接,或因当值主任不在时可由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同事签名放行,并登记;
各岗在验收出闸货物时,一定要核对此货物申请表放行货物名称是否相符。
主任签名是否真实,确定无误后方可放行,各岗在下班时将该岗位之放行申请表带回安全管理部交给当值领班,由当值领班收集后给物业主任整理存档。
五.查岗制度
由安保主任、安保领班负责检查安保人员在值勤中的工作情况;
查岗人负责检查、监督各值勤岗位的工作表现,纠正安保人员在值勤中的违章行为;
查岗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解决,对违纪行为者要批评教育,在值班日记上做好登记,并通知当值安保领班,事后及时向物业经理汇报;
积极宣传值勤安全管理部的好人好事,及时做好详细记录,弘扬正气;
安保主任每一周进行两次深夜(2:
00及4:
00)查岗,并做好相应的查岗记录;
对于违纪行为按管理公司《奖惩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请示汇报制度
安保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遇有紧急情况应迅速上报;
工作中遇有重要宾客或首长突然前来时,在做好接待工作的同时,马上向上级汇报;
如发现可疑人员立即盘查,如当时情况不允许,应马上通知安保领班并对其进行监控;
如发现火警、水淹、漏电、漏煤气等情况应马上采取控制行动,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后写出书面材料上报物业管理处;
工作中遇有丢失、盗窃等事件,应马上报告本部门,现场安保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待领导和公安人员赶到处理;
其它方面遇有不安全因素,安保人员处理不了的要马上报告安保主任,安保主任处理不了的应报物业经理并做妥善处理。
七.班前、班后会制度
班前、班后会是安全管理部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特此规定如下:
1.班前、班后会由领班主持召开。
2.班前会须在接班前15分钟召开,内容包括列队点名、检查安保人员仪容仪表、传达布置上级安排工作及任务,安排安保人员岗位。
3.班后会在下班安保人员接班后召开,内容包括:
列队点名、安保人员反映工作、总结本班当班情况,安排安保人员休息。
4.班后会中凡安保人员反映问题,领班适情节轻、重、重大问题必须跟进通报安全管理部。
八.安保人员一般守则
1.执行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部主任指定之任务。
2.于指定岗位当值。
3.防止一切可疑人员和未经允许之人员进入物业管理范围。
4.保障公司及客户的财物安全。
5.处理岗位内发生的事件并上报直属上司。
6.执行直属上司临时指派的工作。
7.当值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未经接替决不可离岗。
8.严禁与闲杂人员等包括当值员工之亲友于岗位上攀谈。
9.交接岗时,必须将岗位内的情况,详细交接清楚,提前集队并交接岗。
10.熟记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及地方公安、消防、医疗等救急电话以便应急联系通知。
11.当值期间处理的事件不管发生大、小事情都需向直属上司汇报后记录入薄。
12.熟悉救火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与实用范围,电源总闸,总水闸等以便应急使用。
九.安保人员纪律
安全部是维护物业治安秩序的职能部门,安保人员自身作风纪律和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安全管理工作的正确实施,关系到物业能否正常运行,安保人员须具备严明的纪律、良好的警容风纪,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模范遵守和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忠于职守,认真对待本职工作,维护客户、物业及公司的利益,不殉私情,不以权谋私。
2.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保密守则,不做有损国格、人格之举。
3.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旷工,做到出工、出力、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沉着冷静,挺身而出,按相关之处理程序展开应变处理。
4.严格遵守部门有关工作规定,自觉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对客户一视同仁,积极为客户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5.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服从工作需要,组织分配,不讲条件,做到令行禁止。
6.坚持请示汇报制度,不擅自越权处理本职以外事务。
7.个人意见、建议按组织程序提出,不在不适当的场合发表议论,杜绝自由主义现象。
8.当班时保持警惕,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不打私人电话,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串岗或接待串岗人员。
9.坚持文明值岗,礼貌待客,不污言秽语,不打人、骂人,文明办事,向客户主动问好,不准与客户争执、吵架,回答客人问题使用规范语言。
10.仪容、仪表要符合公司相关规范要求,注意个人卫生,不留长发、蓄须,着装要干净整齐,举止文明,站立、行走姿势端正,必须依照规定姿式上岗,不无事闲谈。
11.不能牵涉任何治安、刑事案件。
十.安保人员的权限
1.在当值期间,对发现可疑之人员,有权通知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搜身、没收财产和罚款之权力。
2.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保护现场、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3.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本执勤范围。
4.对于出入执勤区域内的可疑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的物品,按照规定进行检查。
5.在当值中,如遇可疑人员暴力袭击,可采取最低限度保护自已。
6.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枪支以及其它形迹可疑的人员有权进和行盘查监视,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无处罚权利。
十一.安保人员仪容仪表规定
1.上班着制服应干净、整齐。
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皮带扎紧,工作时必须着深色袜,黑色皮鞋要保持光亮洁净。
2.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制服衬衣领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服,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张、BB机、锁匙扣等,服装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3.工作证写明单位、姓名、职务、编号等,端正佩带在左胸上。
4.非当值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5.安保人员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态度热情友善。
6.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7.头发要整洁,男的不留长发、大包头,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檐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
不得留须,鬓发长不超过耳屏。
女的不留披肩发,不得涂脂抹粉,不涂有色指甲油,指甲长不超过指头1毫米,不染发。
8.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在执勤时吸烟、吃零食及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9.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10.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服。
11.不得将任何对象夹于腋下。
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它物品。
12.不得纹身,不得戴除手表、结婚戒指外的其它饰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