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四节':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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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销售方式的合理选择适时采用分期收款或赊销方式能节税:
当销售发生后,估计纳税人不能及时支付货款,为防止垫付税金,可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A企业与B企业3月6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A企业向B企业销售某种型号的推土机,总价值2000万元,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价税款。
A企业于当日向B企业发货,并到当地某银行办理了托收手续。
4月15日,B企业收到A企业的推土机,对其进行技术检测后,认为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拒绝付款,并将全部推土机退回。
依据税法规定,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的确认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因此,A企业3月6日在未收到货款的情况下,应当确认并垫付销项税额340万元(2000X17)。
虽然这笔税款可以在退货发生的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但这种抵扣与以前的垫付是有一定时间间隔的,相当于企业占用了部分资金用于无回报的投资,损失了利息费用本211万元(340X558360X40=2.11万元,另558为银行贷款利率),对于资金比较紧张的企业而言,这无疑是一种损失。
因此,纳税人在销售结算时应当慎重选择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销售方式的合理选择如小新塘公司在2009年1月5日向兴隆货栈销售货物一批,价税合计117万元。
根据购销合同规定,兴隆货栈先预付货款30,在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付清余款,小新塘即开出发票。
但在兴隆货栈取得货物的10天后,小新塘公司仍未收到兴隆货栈的余款。
于是,在1月25日,茂昌行派人前往兴隆货栈催收款项。
兴隆货栈的经理向来人解释说,由于近期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估计在短期内难以将余款支付。
由于兴隆货栈是小新塘公司的老主顾,且它的购进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四成以上,故小新塘公司也不好对其采取一些有损彼此关系的行动。
但这样一来,由于货物已发出,也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购销合同),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该笔销售额形成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必须什么时间缴纳?
该笔销售额形成的17万元的销项税额必须在下月15号内缴纳。
结果,小新塘公司不仅被兴隆货栈拖欠了819万元的款项,而且还因此要垫付119万元(819/11717)缴纳增值税,使其资金周转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
小新塘公司怎样才能避免由于货款被拖欠而引起垫付税金的情况发生呢?
其实,只要修改一下购销合同,问题便可以获得解决。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而作出规定的,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七)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代销商品业务i视同买断2003年5月10号,甲企业委托乙企业代销商品一批,成本总额为35000元,售价总额为50000元;6月30日收到代销单位的已售商品代销清单,已销产品售价金额12000元,7月5门收到代销单位的款项;乙企业实际销售该批商品的销售收人15000元,该甲企业产品的成本为销售价值的70,增值税税率为17。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甲企业:
1发出商品给代销单位:
借:
委托代销商品-X产成品35000贷:
库存商品350002、收到已销商品代销清单:
借:
应收账款乙企业14040贷:
主营业务收入12000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3、结转销售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8400贷:
委托代销商品X产成品84004收到代销单位汇来款项:
借:
银行存款14040贷:
应收账款乙企业14040,乙企业:
1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
受托代销商品50000(资产类)贷:
代销商品款甲企业50000(负债类)2实际销售时:
借:
银行存款17550贷:
主营业务收入15000应文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3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12000贷:
受托代销商品120004开出代销清单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
代销商品款1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贷:
应付账款140405将代销款付给甲企业时:
借:
应付账款14040贷:
银行存款14040,收取手续费如。
根据协议规定,乙企业按甲企业售价销售商品,甲企业按10支付手续费。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优点:
、委托代销商品可减少委托方自行销售发生的1、人工工资,2、铺租等费用缺点:
1、向受托方交手续费2、另一方面从缺点来说若推迟结算期限,则委托方的资金将被占用.受托方比较好:
1、收到手续费2、延期付款,练习: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销售价格为10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60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乙公司按每件1200元售给顾客,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甲企业:
1发出商品给代销单位:
借:
委托代销商品-X产成品60000贷:
库存商品600002、收到已销商品代销清单:
借:
应收账款乙企业117000贷:
主营业务收入100000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3、结转销售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60000贷:
委托代销商品X产成品600004收到代销单汇来款项:
借:
银行存款117000贷:
应收账款乙企业117000,乙企业:
1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
受托代销商品100000贷:
代销商品款甲企业1000002实际销售时:
借:
银行存款140400贷:
主营业务收入120000应文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3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10000贷:
受托代销商品100004开出代销清单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
代销商品款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贷:
应付账款1170005将代销款付给甲企业时:
借:
应付账款117000贷:
银行存款117000,练习: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100件,指定销售价格为10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60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代销合同规定,乙公司仍按每件1000元售给顾客,甲公司按售价的10%支付乙公司手续费。
乙公司在实际销售时,即向买方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商品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0元。
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时,向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委托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甲公司将甲商品交付乙公司时:
借:
发出商品60000贷:
库存商品600002、企业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
应收账款乙公司117000贷:
主营业务收入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3、结转成本借:
主营业务成本60000贷:
发出商品600004、计算代销手续费借:
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10000贷:
应收账款乙公司100005、收到乙公司汇来的货款净额:
借:
银行存款107000贷:
应收账款乙公司107000,受托方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商品时:
借:
受托代销商品100000贷:
受托代销商品款1000002、实际销售时:
借:
银行存款117000贷:
应付账款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3开出代销清单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贷:
应付账款17000借:
受托代销商品款117000贷:
受托代销商品1170004、将代销款付给甲企业并计算手续费时:
借:
应付账款117000贷:
银行存款107000其他业务收入10000,纳税人可以合理选择纳税方式,采取未收货款不开发票的方式只有安排合理就能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例如,对发货后一时难以回笼的货款,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
出具发票纳税注意点:
1、尽可能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货物;2、考虑代销方式3、在不能及时收到货款的情况下,采用赊销或分期收款销售方式,避免垫付税款。
4、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销售货物,防止垫付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