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造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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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改造施工合同
消防改造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消防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消防系统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全称):
法定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__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消防系统安装工程事宜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消防系统安装
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范围
(1)按经甲方确认及提供的消防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
包括:
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系统等。
a)水灭火系统:
包括自市政管网与红线范围的消防管网连接的第一个阀门(不含该阀门)起,至该消防系统的终端灭火设备(含该设备)止的所有消防水管、阀门、水箱、喷头、报警装置、水幕装置、水流指示器、减压板、试水装置、集热板、消火栓、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等的敷设、安装及调试;如配设有消防水池时,则自消防水池的消防出水管的第一个阀门(不含该阀门)起至该消防系统的终端灭火设备(含该设备)止的所有消防水管、阀门、水箱、喷头、报警装置、水幕装置、水流指示器、减压板、试水装置、集热板、消火栓、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等的敷设、安装及调试。
同时,亦包括该系统所有设备的线缆、线管及管内穿线的敷设及连接,如该设备房内配设有配电箱时,则自配电箱(不含该配电箱)起至该设备及控制柜止的所有线管及管内穿线敷设、线缆敷设、线缆与配电箱或控制柜之间的连接等;如未配设有配电箱时,则为预留线缆与设备及控制柜之间的连接(该控制柜前的线缆由甲方预留)。
b)气体灭火系统:
包括贮存装置、检漏装置、驱动装置、管道、喷头、阀门等的敷设、安装及调试。
同时,亦包括该系统所有设备的线缆、线管及管内穿线的敷设及连接,如该设备房内配设有配电箱时,则
自配电箱(不含该配电箱)起至该设备及控制柜止的所有线管及管内穿线敷设、线缆敷设、线缆与配电箱或控制柜之间的连接等;如未配设有配电箱时,则为预留线缆与设备及控制柜之间的连接(该控制柜前的线缆由甲方预留)。
c)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
包括探测器、按钮、模块、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报警装置、远程控制器等的敷设、安装及调试。
同时,亦包括该系统所有设备的线缆、线管及管内穿线的敷设及连接,如该设备房内配设有配电箱时,则自配电箱(不含该配电箱)起至该设备及控制柜止的所有线管及管内穿线敷设、线缆敷设、线缆与配电箱或控制柜之间的连接等;如未配设有配电箱时,则为预留线缆与设备及控制柜之间的连接(该控制柜前的线缆由甲方预留)。
d)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
包括线管及管内穿线、线缆、开关、插座面板、灯具及设备等的敷设、安装及调试;其中,线管、线缆敷设自配电箱至灯具止。
e)防排烟系统:
包括阀门、管道、风机、风口及控制装置等的敷设、安装及调试。
同时,亦包括该系统所有设备的线缆、线管及管内穿线的敷设及连接,如该设备房内配设有配电箱时,则自配电箱(不含该配电箱)起至该设备及控制柜止的所有线管及管内穿线敷设、线缆敷设、线缆与配电箱或控制柜之间的连接等;如未配设有配电箱时,则为预留线缆与设备及控制柜之间的连接(该控制柜前的线缆由甲方预留)。
f)防火卷帘门系统:
防火卷帘、开关、控制系统等的敷设、安装及调试。
(2)消防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设备的线缆、线管及管内穿线的敷设及连接,均由乙方负责。
如该设备房内配设有配电箱时,则自配电箱(不含该配电箱)起至该设备及控制柜止的所有线管及管内穿线敷设、线缆敷设、线缆与配电箱或控制柜之间的连接等;如未配设有配电箱时,则为预留线缆与设备及控制柜之间的连接(该控制柜前的线缆由甲方预留)。
(3)消防工程所涉及二次深化设计,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大空间灭火系统(含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装饰装修工程图纸的自动喷淋装置布局,由乙方负责。
(4)消防工程所涉及的预留孔洞、预埋件制作与安装以及管线在穿楼板或穿墙时的孔洞修补(复),均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而未能及时埋设或埋设位置不符合要求时,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同时,因乙方原因而需另行刨沟、挖沟、凿洞时,所需回填及塞缝等工序亦由乙方负责。
3.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二次深化设计及通过消防部门的设计审查(或备案)、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运输及安装、包调试及负荷试验、包安全、包质量及工期、包税费、包风险、包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及消防验收等方式承揽消防工程施工任务。
4.工程量计算规则
(1)清单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GB50500-xx)中所描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适用的或能合理分解出或推断出的相应计算规则,则执行按图纸标示的理论净量进行抽料计算相应工程量的原则。
(3)属于清单工程项目下各工序工程量则按工程开工时(具体按工程开工报告所标示的最近日期)工程所在地现行定额文件计算。
涉及工程量计算的基槽挖填及隐蔽验收的工序,除经各方现场签字盖章确认外,还需按合同约定的人员确认签名并经各方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5.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小写):
¥元
(大写):
人民币
6.施工期间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差的调整
1)“A”类材料设备按“[甲方确认的指定价格(含采保费3%)–预算编制价格(含采保费3%)]×定额含量”方式调整价差;
2)“B”类材料设备按“[甲方审定的价格–预算编制价格(含采保费3%)]×定额含量”方式调整价差;
3)施工期间的机械费、人工费不作调整。
除上述条款约定的价差在施工期间可以调整外,其余均不作任何调整;同时,按以上条款所计取的价差款项除另计取工程税金外,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亦不参与下浮计算。
7.工期条款
(一)工程总工期
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
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确认的现场通知为准,实际竣工日期按政府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文件所标示的最后日期为准。
各节点工期、区段工期按甲方通知。
若甲方有必要调整某节点工期、区段工期时,乙方须全力配合,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乙方不因此而向甲方索赔相应费用。
除第合同明确列示的原因外,一切其它可能致使乙方在时间上受损的原因:
如休息日、公众假期、雨季影响、停水、停电、材料订货、与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时间、与各分部分项及施工工序之间的交叉配合时间等,皆包括在上述工期内。
(二)进度计划
(1)乙方应于开工前14个日历天内向监理、甲方提交详细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进度计划,甲方收到后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须按照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
(2)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3)与相关承包商配合的时间要求以甲方的现场通知为准,并按甲方、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场配合和施工,严格遵守甲方、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提出的各阶段施工进度要求,并按甲方、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竣工。
(三)暂停施工与工程暂停
甲方可以随时指示或通过监理指示乙方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
在工程部分或全部暂停期间,乙方应保
护、照管及保障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任何损蚀、损失或损害。
乙方每天应将当日现场工人人数和机械详细记录在册,报甲方和监理确认。
延期申报的,甲方和监理将不予工程暂停补偿,但工期无论是否延期申报均予以顺延。
若甲方指示或通过监理指示乙方暂停进行部分或全部工程时,工程暂停补偿按以下原则办理。
但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监理要求乙方暂停或各分部分项、各工序之间的交叉暂停,及各承包商之间的配合暂停,工期不予顺延。
(四)工期延误
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监理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在下列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监理、甲方提出报告,经监理、甲方确认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
(1)
(2)
(3)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工程量一次增加超过工程总价的30%;不可抗力因素(详见第十八条款);合同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甲方在本工程造成的损失。
(五)误期赔偿
如乙方未能在本条款第
(一)项中所列的竣工日前或按本条款第(四)项延长了的工期之内完成本工程,则乙方须按每延误一天的赔偿金额为5‰合同价款计算误期违约金和本工程未能完成的期间,计算赔偿给甲方,且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从乙方的任何工程款中扣除。
误期赔偿金按每延误一天的赔偿金额为5‰合同价款计算,延误期不仅包括乙方的整体竣工延误天数,亦包括在各施工节点上的延误天数,但如果节点工期延误总工期未延误,则除因影响甲方销售安排以外已扣除的节点工期违约金可返还。
(六)工程竣工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按本条第(五)项约定实施。
实际工程竣工日期以工程所在地消防部门签发的“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文件为准。
8.工程款支付
本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1)双方签订合同,且乙方提交合格的施工组织方案、进场报告、工人和主要机械设备材料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付款比例详见“付款控制节点表”);
(2)每月20日,乙方根据“付款控制节点表”,将自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止已完成且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控制节点形象进度确认报告、工程付款控制节点进度款申请资料(含相应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合同约定施工期间的价差调整等)提交甲方审核;
(3)经审核、确认后,甲方根据各单位工程造价及支付比例(详见“付款控制节点表”),于15天内向乙方支付相应已完成的且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各单位工程进度款;(各单位工程造价详见“附件F经甲方接受的施工图预算书”)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工程名称:
广州市第六人民医住院楼消防改造工程工程地点: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一、总体概述;二、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
三、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四、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机械化施工程度;
五、施工平面布置;
六、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
解决方案;
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八、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承诺;
九、环保与环卫管理;
一、总体概述
本工程由中国五矿广东实业开发公司投资兴建,由广东省华南建筑设计院设计。
A区2栋20层住宅综合楼,地下室布置有车库、泵房、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水池等,首层至三层为公共办公室,四至二十层为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RC框架结构,建筑高度63米。
B、C区为多层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高度315米。
1.1消火栓给水系统
A区塔楼电梯前室,走廊共设置3个DN65单体消防箱,地下室~3层则根据防火等级分类进行布置,各立管在地下室及天面形成环形管网,以保证安全供水。
B、C区由在每层楼梯间各设置DN65单栓消防箱一个。
1.2闭式自动喷水系统
A区地下室~3层为车库及办公室,各按防火功能及等级设置自动喷水系统,另外各层电梯前室也均布有喷头。
1.3防排烟系统
在A区地下室车库设置排烟风管系统,在A区剪刀楼梯间前设置正压送风系统。
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本建筑包括警铃、手报、破玻、烟(温)感探头等报警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1.5监控系统
本系统包括1.6室外管道
二、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
2.1.
基本措施
经综合分析设计图纸及设计技术要求,安装工作可分三个阶段及六个流程进行
2.1.1.
三个阶段
2.1.1.1.初期阶段:
密切配合装饰完成旧设备管线的拆卸工作。
2.1.1.2.安装阶段:
根据装饰的进度要求,进行实质性施工,在本阶段基本完
成各项分部工作量,这是整个安装分项工作的关健。
2.1.1.3.调试、验收阶段。
2.1.2.
六个流程
2.1.2.1.配合建做好旧设备的拆卸工作;做好材料进场加工,检验工作。
2.1.2.2.管线敷设(电专业)、干管安装(水专业)风管制安(通风)2.1.2.3.电缆电线测试(电专业)、支管安装(水专业)2.1.2.4.设备、探头、喷头安装
2.1.2.5.系统测试包括绝缘测试(电专业)、水压试验(水专业)、系统调试2.1.2.6.验收准备工作,竣工技术资料
六个流程之间实现流水作业,科学利用工作面,争取时间在规定的工期
内、安全、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施工。
三、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3.1劳动力计划
前期旧设备管线清理:
30
安装阶段:
50人;调试阶段:
15人;验收准备:
15人;
3.2本工程施工人员以我司基本熟练工组成,按各个施工流程作相应调整具
体数量安排如下:
施工__:
3.3项目管理人员组成
3.4材料组织计划
根据安装进度计划和订货周期安排相应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并根据装
编号:
消防改造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消防改造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__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和改造工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义务及权利,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a.协助甲方进行消防申报审批验收b.消防水、电系统改造c.消防、电气检测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具备施工条件且无不可抵抗力因素下预计预计从日至__月___日。
(工期从正式进场日开始计算)第二条、工程造价
本工程造价为:
RMB:
元(大写: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的支付:
签定合同后甲方按照下表约定分3次向乙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甲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进行停工,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四条、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和其他不可抗
力事件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受事件妨碍的一方对这种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负责任。
第五条、工程监督
乙方供应的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要求,甲方有权监督工程材料及施工质量,如不符合规定,通知乙方返工重做,其费用及损失概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工地管理
1、乙方工人应严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有规定外行为触犯地方治安条例,所引起的纠纷,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存放场地,并提供现场施工用电、用水等正常施工所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工程责任
1、本工程验收前,现有已完成成品及未完之材料等皆归乙方所有,如保管不当而导致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2、现场已竣工的工程成品保护,乙方应严格遵守,如发生损坏,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工地清理
施工中产生的垃圾,乙方应清除至甲方指定地点。
拆除的管料、阀门等可回收物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工程完工后,所有工地废料、杂物及临时设备等,由乙方负责清运至指定堆放处。
第九条、竣工验收标准与保修
1.乙方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符合水暖施工规范要求。
2.在甲、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移交。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在保修期内确因乙方安装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
保修期满后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的货物提供及时有偿的服务。
第十条、保修条款
1、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工程所涉及的全部项目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2、乙方保修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通知乙方后3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
必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解决纠纷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区__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单位:
甲方(公章):
负责人:
日期:
乙方(公章):
负责人:
日期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