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8090386 上传时间:2023-05-12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14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_第6页
第6页 / 共13页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_第7页
第7页 / 共13页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_第8页
第8页 / 共13页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_第9页
第9页 / 共13页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页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_第11页
第11页 / 共13页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_第12页
第12页 / 共13页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_第13页
第13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消防施工合同(南通华荣).doc

合同编号:

涉外花园二期1-10栋消防工程

工程名称:

涉外花园二期1-10栋消防工程

建设单位:

湖南双金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09年11月20日

发包人:

湖南双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湖南双金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涉外花园二期1-10栋消防工程”承包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1.1乙方服从甲方、监理方的综合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工程管理制度,甲方和监理方有权按工程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违章违约处罚。

1.2乙方负责实施本消防工程的施工,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报建、包消防检测、包消防验收的含税费总价大包干的承包方式。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涉外花园二期1-10栋消防工程

2.2建设地点:

长沙市枫林三路

2.3建设单位:

湖南双金置业有限公司

2.4设计单位:

深圳左肖思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5监理单位:

湖南益佳监理有限公司

2.6总承包单位:

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7涉外花园1-10栋±0.00以上总建筑面积:

152741㎡;1-10栋±0.00以下(地下室)总建筑面积:

46660㎡。

2.8结构类型及层数:

框剪结构、18-26层,地下室一~二层

第三章承包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3.1承包范围和内容:

3.1.1承包范围:

涉外花园二期1-10栋±0.00以上和±0.00以下(地下室)施工图的全部消防工程消防工程:

1、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

从烟感(温感)探头至报警主机的成套系统设备、线路,包括消防报警备用电源、控制箱、分离脱扣安装等;消防控制室的主机控制设备按10000点以上个报警点的容量承包施工(含相应的联动控制模块和联动控制盘)。

2、自动喷淋系统;从消防水池至喷头的成套系统设备、管网等;包括喷头、阀门水泵等。

3、消火栓系统:

从消防水池至消火栓的成套系统设备、管网,含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4、通风和防排烟系统:

屋顶风机、常闭加压送风口、自垂式百叶风口、防雨百叶风口、金属防虫网等;包含地下室风机、单层百叶风口、防火阀、复合风管、止回阀、软接头等。

5、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

包括从主机至广播、电话末端的设备、线路等。

6、消防泵(含控制柜及控制柜至水泵的动力线);

7、防火卷帘、所有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调试和验收。

3.1.2.2应急照明电源的从配电房至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其出线、及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灯具不在计算范围之内。

3.1.2.3防火卷帘、防排烟风机、消防泵电源的预埋、电缆、双电源切换箱及至控制箱的管线不在计算范围之内,控制箱及箱内接线、出线、设备安装在消防工程计算范围之内。

3.1.2.4消防水池的进水水源及取水喇叭口不在消防工程计算范围之内。

3.1.2.5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含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在消防工程承包计算之内,室外管网不在计算范围内。

3.1.2.7防火门、4#栋屋顶消防水箱不在消防工程计算范围之内。

3.1.2.8本合同包括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不利因素:

如需经常性的夜间施工,不影响居民生活以及与土建、安装、装饰、弱电等交叉施工可能发生的窝工,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等原因而发生的零星返工及相应的技术措施方案,上述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3.1.2.9甲方提供的施工条件、施工环境和工程进展等以签署合同时现有现状情况为准,乙方已确认所有现场条件和预计到了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因上述情况在本工程施工中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乙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而提出额外费用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要求。

3.1.2.10乙方为消防工程的总承包,全面完成与消防及防排烟系统有关的图纸会审、报建(若由乙方修改后的图纸报建无法通过,则乙方无条件按原图施工,并且总造价不更改)、系统的调试、检测(含强电检测)、验收和备案工作;全面协调与土建承包商、各有关专业分包(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系统、电梯等)之间的施工配合和消防联动调试。

3.1.2.11完成本合同内容的所有施工环境及条件包括:

临建设施、临建的搬迁、材料二次搬运、消防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及外运、施工及生活用临时水电线路拉接(线路配电箱电表等)、上述所有项目的费用均含在本合同大包干总价内。

3.1.2.12完成本合同内容所有的施工工艺措施包括:

金属构件与墙体连接、金属构件的防腐和油漆、成品保护、停水停电措施、施工场地清理、设备接地等,上述所有项目的费用均含在本合同大包干总价内。

3.1.2.13完成本合同内容所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障措施费用包括:

施工场内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排水措施、消防措施、职工保险等,上述所有项目费用均含在本合同大包干总价内。

3.1.2.14材料检验和试验费用,资料编制和归档费用;民工工资、保险;环保、城管及其它不可预见费用等均含在本合同大包干总价内。

3.1.2.15乙方承担投保的内容包括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

3.1.2.16乙方负责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消防监督部门培训除外)。

3.1.2.17甲方保留对本工程部分工程、系统或设备分包给其他承包商进行施工的绝对权利,惟甲方行使该权利时,并不解除乙方对工程提供基本措施服务及甲方对独立承包商及/或指定分包商及/或市政府部门及/或政府部门进行配合与协调管理的职责。

3.2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报建、包消防检测、包消防验收、包备案的含税费总价大包干的承包方式。

第四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传达、贯彻各级职能部门对本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

4.2指定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位置、现场使用范围,提出搭设标准要求。

4.3指定水源、电源连接位置。

4.4将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

4.5甲方提供三通一平以到达工地围墙门楼以内为准。

4.6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图纸会审。

4.7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和参加由监理单位主持的监理例会。

4.8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开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

4.9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进度、工资发放进行监督、审查,提出相关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设定专职质安管理人员;甲方负责对乙方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资质(格)进行审查,对项目部人员组成有建议权,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项目部组成人员予以更换。

4.10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工地的进行检查,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按甲方制定的项目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11指导、协助乙方办理工程施工的相关手续,协调乙方与设计方、质监站、安监站、消防部门和监理方及其它项目部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4.12甲方配合乙方对经济、技术管理人员提供组织学习、相关咨询及信息服务,配合乙方做好施工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4.13组织对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14甲方有权掌握工程款的使用情况,负责及时将所付的工程款依本合同及有关项目管理规定支付给乙方,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

第五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接受甲方的管理,落实、执行甲方及各级职能部门对本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

5.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监理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5.3乙方应按设计施工图纸、有关变更及现行施工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材料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内容。

5.4乙方应派专人负责及时办理、收集有关技术资料;技术归档的内容按质监站、城建档案馆要求标准在监理方和甲方的指导下整理,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向甲方移交技术资料档案一式叁份(其中原件贰份)。

5.5在指定水、电源连接位置,安装水表、电表(水表、电表须经甲方认可),每月按表交纳水电费用。

施工用电费交纳根据当地用电高低峰值、损耗、政策性电价调整来确定最终结算价格;施工用水价格按自来水公司政策性调价按新价格执行。

其接出的水电管线敷设、安全和维护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5.6按甲方的要求搭设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并设置施工标志牌。

5.7接受甲方、监理方、购房户代表对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5.8严格按监理方、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修订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

5.9开工前应向甲方、监理方提交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各1份。

每月1日前向甲方、监理方提交施工月报。

5.10由甲方另行发包的所有配套安装工程和指定分包工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提供施工方便,协助其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5.11在本工程未办理移交手续前,负责工程的维护、保管、保卫、消防安全工作。

5.12在乙方承包施工的场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必须定点堆放,及时外运并承担全部费用;逾期不清理的,甲方有权组织清理,所支出的费用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3乙方必须挑选技术素质强、管理水平高、有技术资质证的专业人员组成项目部;乙方必须将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项目经理证、施工员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质安员证交甲方验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14乙方必须及时办理施工保险及有关手续,承担各项费用;如有建设方代交(应由乙方缴纳)的保险费,按合同造价分摊计算由乙方承担。

5.15乙方必须协调处理好周边村民的关系,并承担如征地、临建搭设、施工场地等费用。

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上、地下管线等保护工作,办理好施工现场交通、环卫和环保(施工噪音、污染)管理手续并承担费用,如因乙方施工造成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不利影响,比如:

排水不畅、道路破损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及时予以解决。

5.16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规范规程操作,加强项目管理。

乙方施工项目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费用。

5.17乙方保证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

否则,甲方核实后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付。

凡因民工工资问题引起纠纷,给甲方造成了损失(包括:

甲方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工程延期交付违约责任、政府各项罚款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超出工程款,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赔偿。

5.18乙方向甲方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应先向甲方书面报告民工工资支付计划,当甲方向该项目拨付工程进度款后,乙方应及时优先支付民工工资。

5.19接受各级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和验收,并承担费用。

5.20工程施工前乙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含甲方已代交纳的保险费)。

5.21乙方对本合同选用的设备、材料以及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质量负全责。

5.22乙方对外所签合同或形成的任何债权债务概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23乙方必须按国家规范和地方规章对全部图纸(含非乙方承包范围)优化设计,并此修改负责,其修改后的图纸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则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负责报建,同时承担报建费。

5.24乙方必须免费负责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等其他消防分包单位

的资料整合一起,并以乙方公司名义申请报建和验收,负责该部分所有报建和验收的工作和费用,不得另收取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第六章工程管理要求

6.1现场管理要求

6.1.1乙方项目部以书面形式将管理人员姓名、职务、所担负的工作、联系电话及有关资格证书(五大员)复印件报送甲方及监理方。

未经甲方同意,施工期间不得变动管理人员。

施工期间,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在现场的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

在施工期间,对于不称职的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6.1.2乙方必须保持施工范围内场地的清洁卫生,材料堆放场地硬化,整齐有序,临时排水管道必须引入甲方指定的排水位置,不得影响相邻施工队的施工。

6.1.3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公共道路、场地的环境污染,由乙方负责清扫、冲洗。

6.2质量管理要求

6.2.1工程质量必须保证通过有关部门(消防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等)的全面验收。

6.2.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方、购房户代表的监督管理。

因乙方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隐患、安全隐患,监理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停水停电)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耽误和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6.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隐蔽工程验收前乙方必须进行自检,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监理方验收,乙方末自检或末提前24小时报验监理方、甲方有权拒验,待监理方、甲方及有关单位验收签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和监理在接到乙方申请后48小时内未参加验收视为默认,未经甲方和监理方验收的隐蔽工程,甲方、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重新暴露或开孔检验,由此造成的工期耽误和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2)严格按国家有关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乙方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书面向甲方、监理方报验。

6.3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6.3.1乙方必须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

6.3.2乙方应经常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标语及警示牌,严禁违章作业,保证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6.3.3接受甲方、监理方、购房户代表、安监部门、消防部门监督检查,乙方及时整改隐患。

6.3.4安全事故的处理

乙方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工地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不得隐瞒,及时上报甲方,同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其损失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6.4工期要求和规定

6.4.1工期要求:

1)本消防工程施工进度必须与土建、装饰及其他配套工程进度同步,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条款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进度节点服从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的安排。

2)开工日期为2009年11月20日,工程竣工日期以甲方、监理方、设计方、质监部门、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领取消防合格证之日为准,土建工程竣工后10日内领取消防合格证。

3)工期顺延:

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经监理方和甲方签证后,工期才能顺延。

6.4.2工期奖惩机制:

1)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向甲方交纳10000元/天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但由于土建施工延期造成乙方无法预埋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顺延的,但该延误期不超过30日历天(可累计),则乙方有获得同等时间的工期顺延,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费用赔偿。

6.4.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项目相关管理制度中关于进度管理的规定。

6.5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6.5.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6.5.2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管理。

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的违法乱纪,聚众斗殴行为,引起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6资料要求: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4套竣工资料(含有关技术资料、材料、试验资料以及材料质保书、设计院确认盖章的竣工图),其中原件2套,否则不予验收;工程技术资料必须做到与工程进度同步;严格按照长沙市《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办法》进行竣工资料编制。

6.7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通知须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和实施。

严禁乙方擅自变更设计。

第七章材料设备供应与检验

7.1乙方必须按照建设方指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要求进行材料采购。

若发现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更换材料品牌等现象,除返工重做外,乙方承担每次2000元至10000元违约金。

7.2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必须材质资料齐全,且等级必须是合格产品,消防产品必须为消防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所有设备、材料必须先检验后使用,当日进场当日报验,不合格设备材料不准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设备材料,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损失。

7.3本工程选用设备、主材品牌:

主材名称

品牌

预埋线管

光华

电线电缆

金杯

消防泵

长沙佳能

消火栓

双湖

阀门

金箭

灭火器

广东袋鼠

探头

北大青鸟

报警设备

防火门

立信

防火卷帘

盘龙

风机

湘桥

防火阀

风口

应急照明灯具

奇晖

电缆桥架

长沙玉潭电气公司

其他设备材料采用中档产品。

7.4本工程内的设备、材料均为乙方采购,但甲方保留甲供设备和材料的权利。

7.5对各种材料替代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八章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根据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施工图纸与省质监站印制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

案的有关文件进行自检、自评、自检合格后,并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整理好全部竣工验收文件、资料,提前三天书面申请监理部初验、初验合格后报甲方及相关单位(消防部门、设计院、质监站等)进行验收,所有各项验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九章税、费收缴

9.1乙方应承担甲方统一用于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分摊费用。

本合同包干总价内已按取费文件计取了安全文明施工费。

9.2乙方承担税费,并在长沙市地税局开据建安税务发票。

9.3其它费用

9.3.1本工程施工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所有费用(如违约、纠纷、罚款、手续办理等)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缴纳,否则甲方在拨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缴纳。

9.3.2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违约、纠纷、罚款等费用以甲方工程部或监理部书面盖章资料为准(无需乙方签章)。

第十章合同价款的结算、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与返还、工程款支付与资金管理

10.1结算方式:

10.1.1本消防工程含税费大包干总价为¥852万元(大写:

捌佰伍拾贰万元整),地上面积152741㎡,地下面积46660㎡,地上单价为32元/㎡,地下单价为78元/㎡。

本合同中确定的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均含在此含税费大包干总价内,面积增加,除超出深圳左肖思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设计的消防施工图内容外,总造价不予调整,但2#、4#增加的风机、电缆、风口等通风系包含在乙方施工范围内。

10.1.2

1)签证计时工按60元/工日计算,计入税前造价。

2)消防的填缝、补洞、成果保护、外墙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配合配套费工作均属土建承包范围,按消防工程合同造价的1.5%计取配套费,由建设方代扣付给土建承包人。

10.1.3政策性风险:

人工工资涨跌、各项规费收取标准的调整、物价部门价格指令的调整、建设主管部门政策调整、行业协会新发布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变动、利率及保险费用的调整等,以上政策性风险已在本合同包干总价内,均不予调整。

10.1.4材料价格风险:

本工程合同承包内容内的所有设备、主材、辅材的价格变化,甲乙双方约定均不作调整。

10.1.5未经甲方签字盖章审定的设计变更和设计修改认定为无效结算文件,不作结算依据。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必须转为经济签证单,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10.1.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准备好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查。

10.2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与返还:

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佰万元作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消防合格证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10.3合同价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款具体支付办法如下:

1﹚第一次付款:

完成十二层预埋并经验收合格后10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估价的70%。

5)进度付款:

消防设备进入安装期间,按月进度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估价的70%。

5)经甲方、设计方、监理方、质监等部门验收合格、工程技术资料交齐,消防检测合格、消防部门验收并交付合格证后,在1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80%。

6)乙方提供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后4个月内结算审定、办理完毕,乙方提供建安税票后10日内,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5%(不计利息),此时,乙方所承建的消防系统全部归甲方所有。

7)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二年;二年保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质保金一次付清(不计利息)。

10.3.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1)、乙方办理审批工程付款申请表时,应由监理方和甲方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及监理资料的完整性、乙方合同的履行情况、乙方现场的配合情况;确认施工质量合格,确认工程量或形象进度后,方可审批付款申请表,否则监理方和甲方有权拒签付款申请表。

2)、工程款的拨付程序:

符合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条件时,按甲方工程款审批支付流程办理,乙方开具建安税票,甲方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代扣代缴费用、分摊费用、罚款费用、违约金)后,将审定认可的工程款以转帐方式付至乙方合同帐号,确保专款专用。

10.4资金管理

10.4.1乙方工程款到位后,应优先用于人工工资发放及材料款的支付。

如因乙方原因对工程造成影响或使公司名誉受到损害,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工程款中代为发放人工工资及材料设备款,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

10.4.2乙方在资金使用时要严格按建安企业财务制度进行管理,票据、帐目要有专业人员管理、健全,否则因此而引起的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10.4.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签的用工合同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履约情况,监督所用材料到位、货款、租金、支付人工工资发放情况等。

第十一章工程保修

11.1按照建设部(2000)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两年,凡因施工质量问题,在上述保修期内,应由乙方承担无偿保修责任。

11.2保修时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11.3乙方收到甲方或物业部门或监理发出的返修单后,5小时内派人到达返修现场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或物业部门有权自行派人维修,其维修费用以甲方和物业管理部门与业主签字认可为准(无需乙方签字认可),并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够支付维修费用时,乙方必须及时予以补足。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12.1甲方违约责任:

12.1.1如因甲方报建手续不完善造成工程停工,一切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负责。

12.1.2工程款支付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能按规定期限付款,乙方有权追索该款项的利息及相关违约责任,利率按年利息10%计算。

12.1.3结算审计及支付结算价款违约责任:

甲方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4个月内未出具结算意见,则视同默认乙方结算价款。

12.2乙方违约责任:

12.2.1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外,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佰万元。

12.2.2施工过程中乙方质量达不到设计及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2.2.3本合同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各楼层隐蔽检验批次的质量若经监理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