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行政后勤人员配置暨定岗定编方案设计.docx
《某医院行政后勤人员配置暨定岗定编方案设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医院行政后勤人员配置暨定岗定编方案设计.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某医院行政后勤人员配置暨定岗定编方案设计
某医院行政后勤人员配置暨定岗定编方案
为有效提高医院行政后勤工作整体运行效率和管理效能,实现行政后勤人员能力和数量的合理匹配,进而降低医院运营成本,医院决定对行政后勤人员实施定岗定编管理。
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法规政策为基本依据,积极适应医院建设发展需求,紧密结合行政后勤科室工作实际,通过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动态实施岗位管理,定期进行绩效考评,从而实现节约行政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规医院管理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现实原则。
坚持循序渐进,尊重现有岗位和人员的实际情况,通过定岗定编合理调整人员结构,对工作负荷与压力进行有效分解,对行政后勤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进行合理评价,保证人员与岗位匹配。
(二)因事设岗原则。
坚持以满足工作需要为根本原则,做到“以事定岗、以岗定人”,按照医院行政后勤各部门职责围确定岗位名称和数量,逐级报医院有关部门审批。
(三)精简高效原则。
精简冗员,使岗位与人员编制在配备上达到尽可能优化,在保证医院行政后勤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用较少的人员完成有关工作任务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力浪费,达到优质高效低耗的目的。
(四)结构合理原则。
人员配备尽力向重点、核心部门倾斜,要保证行政后勤人员合理的层次结构和比例关系,使医院行政后勤人员达到群体组合的最优化,以发挥医院行政后勤人力资源的最大效能。
(五)动态调整原则。
树立发展的理念,医院行政后勤人力资源岗位编制应该根据医院发展、学科建设、工作效率、经营管理水平等因时因地制宜,实施动态管理,以满足医院工作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政策依据
(一)卫生部1978年《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
(二)人事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三)卫生部发《康复医院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12〕17号)文件。
(四)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中三级医院建设中的有关规定。
(五)国同等规模医院的定岗定编经验。
以上文件和规只是普遍性的指导原则,医院在坚持遵循以上文件总体框架的基础上,将充分结合医院行政后勤工作实际,以使医院行政后勤部门的定岗定编方案切实可行。
四、总体框架
(一)医院人力资源概况
截至目前,医院核定展开床位*54(含**合作医院100),全院共有工作人员*85人(含医院派驻**合作医院职工及7名离岗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30人,行政后勤人员155人(含28名保洁员),全院总体床人比的实际值为1:
1.24。
依据1978年卫生部《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国家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中三级医院基本标准,结合人事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与卫生部发《康复医院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12〕17号)文件中有关容,医院总体床人比(理论值)应为1:
1.4。
鉴于医院年度病床使用率为75%(2016年数据),故而,医院总体床人比的标准值应为1:
1.05。
(二)医院行政后勤人员岗位预编设定
由于医院总体床人比的标准值为1:
1.05,因此,医院工作人员的总数应为582人,目前实有工作人员685人,超编103名。
根据人事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与卫生部发《康复医院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12〕17号)2012年版文件结合医院业务工作实际,医院政后勤人员编制数应不超过医院总编制数的18%,即政后勤人员编制数应为105人(理想状态),具体参见表1。
项目名称
行政后勤人员
职工总数
病床数
床人比
实际人数
155
685
554
1:
1.24
标准人数
105
582
554
1:
1.05
实际比例
23%
—
—
—
标准比例
18%
—
—
—
表1医院行政后勤人员现有构成与应有编制构成对照
注:
表中显示医院行政后勤人员实际配置人数超出编制比例5个百分点,理应酌情精简,105人为理论标准数值,作为基本参照。
五、编制核定
(一)行政后勤普通部门人员编制数核定
1.院办: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100-15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4名(汽车驾驶员4名除外)。
2.党办:
工作人员:
职工人数(685人)=1:
300-50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2名。
3.人事科: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100-15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4名。
4.财务科(含绩效、收费):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22-26,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22名。
5.医务科: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100-15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4名。
6.护理部: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100-15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4名。
7.质控办: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200-25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2名。
8.科教科: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30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2名。
9.医保办: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120-15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4名。
10.门诊部:
工作人员(含导诊):
病床数(554)=1:
130-18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4名。
11.保卫科: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80-13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5名。
12.总务科: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130-18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3名(工勤人员除外)。
13.设备科:
工作人员数=0.3%职工总数(685人),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2名。
14.药剂科:
药剂人员=卫技人员总数2.5%,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13名。
15.宣传科:
工作人员:
职工人数=1:
200-30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3名。
16.信息科: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85-105,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5名。
17.病案室: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120-15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4名。
18.采购办:
工作人员:
职工人数=1:
300-50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1-2名。
19.项目办: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300-50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1-2名。
20.基建办: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300-50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1-2名。
21.社区康复科:
工作人员:
病床数(554)=1:
300-50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2名。
22.工会:
工作人员:
会员人数=1:
50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1名(工会主席除外)。
23.妇委会:
工作人员:
女职工人数=1:
200-40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2名。
24.团委:
工作人员:
青年职工数=1:
500,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1名。
(二)行政后勤特殊部门人员编制数核定
1.医院感染管理科:
国家卫生部《医院感染监测规》〔2009〕(WS/T312-2009)规定医院应按每200-250实际使用病床,配备1名医院感染专职人员。
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检查标准:
每250床配备1名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即部门人员编制数为2名。
2.公卫科:
三级医院公卫科的人员编制数一般为1-2人,医院为三级专科医院,应设置人员编制1名。
鉴于医院感染管理科与公卫科合署办公,即感染与公卫科共需人员编制数为3名。
另外,鱼池口分院和合作医院的行政后勤部门人员编制数原则上应不超过所在院区职工总数的5%。
六、定岗定编
根据本方案第三部分有关文件中关于医院行政后勤人员编制原则,结合医院业务发展实际,目前医院各类行政后勤部门人员应配置119人(含部分工勤人员),具体定岗定编情况详见表2。
表2行政后勤人员编制
部门
岗位
编制
人数
小计
实有
人数
现岗备注
院办
主任
1
8
10
1
副主任
行政秘书
1
1
机要秘书
1
1
文印收发员
1
1
汽车驾驶员
4
6
党办
主任
1
2
2
1
副主任
1
干事
1
人事科
科长
1
4
5
1
副科长
干事
3
4
宣传科
科长
1
3
3
1
副科长
干事
2
2
财务科
科长
1
22
24
1
副科长
(主管会计)
1
会计
4
7
出纳
1
1
物价管理
1
1(兼任)
票据、档案管理
1
1
收费主管
1
1(副科待遇)
收费员
9
11(提升信息化水平)
绩效核算
3
2
医务科
科长
1
4
5
1
副科长
干事
3
4
科教科
科长
1
2
2
副科长
干事
1
2
质控办
主任
1
3
3
1
副主任
干事
2
2
信息科
科长
1
5
5
1
副科长
工程师
4
4
病案室
负责人
1
4
5
1(享受副科待遇)
干事
3
4
护理部
主任
1
4
8
1
副主任
干事
3
7
门诊部
主任
1
4
5
1
副主任
导诊
3
4
感染与
公卫科
主任
1
3
4
1
副主任
1
干事
2
2
总务科
科长
1
17
20
1
副科长
干事
2
3(资产管理、库管)
工人
14
16(部分工种可整合或考虑季节性用工)
医保办
主任
1
4
6
1
副主任
干事
3
5
药械科
科长
1
13
17
副科长
1
药剂师
12
16
设备科
科长
1
2
可兼任
副科长
干事
1
可兼任
保卫科
科长
1
5
7
1
副科长
保卫
4
6
项目办
主任
1
2
1
副主任
干事
1
1
采购办
主任
1
2
1
副主任
1
干事
1
基建办
主任
1
2
1
副主任
干事
1
1
社区康复科
科长
1
2
1
副科长
1
干事
1
工会
主席
1
1
1
1
副主席
可兼任
干事
1
可兼任
妇委会
主任
1
0
1
兼任
干事
1
0
0
可兼任
团委
书记
1
1
1
1兼任
干事
1
可兼任
鱼池口分院行政后勤
主任
1
4
5
副主任
1
干事
1
4
工勤
2
合作医院
综合办
主任
1
3
3
兼任
副主任
干事及工勤
2
3
注:
行政后勤部门4人以下设领导职数1名,5-11人设一正一副2个领导职数,11人以上设一正两副3个领导职数。
工勤人员可灵活整合,提高待遇,压缩人员。
后续应切实做好机构设置评估、岗位职责的厘定、编写岗位说明书及任职资格等工作。
撰写:
贵宁(人力资源管理师)。
20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