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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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总则
为全面提高我司工程的施工质量,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质量优先,顾客满意,持续改善"的质量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细则,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部,分包单位及施工班组均应严格执行.
管理内容:
材料检验管理规定、材料检验证明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设备等材料进场使用,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取样检验证明等质量保证资料、材料的自检。
参与材料检验的"三大员"(材料员,仓库员,质安员)应由专人负责,特别是质安人员,应指定专人参与检验,且专业对口,土建材料检验由土建质安员参加,装饰材料检验由装饰质安员参加,水电材料由水电质安员参加,材料自检时应按合同的相应条款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材料进场后,由材料主管组织质安组组长,仓库主管或其他专业人员参加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实物质量,核对材料样板及送货单的单价,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合格后仓管员开具《收料(货)单》,卸货进仓.对进场材料质量有疑议,现场由主管工程的副经理和供货单位重新验收,仍然达不到一致意见的,各方均可向地区公司或总部工程管理中心逐级申请协调处理(有争议时送检测机构检验).材料进场,供货单位需填写"材料验收申请表"报验收小组查验.按样板采购的材料必须对照样板进行验收.对大批量的装饰和管线材料,重要设备进场,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应加强监督管理:
首批材料进场时,项目质安组应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并会同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检验人员在验收材料时应严格把关,材料的主要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或时效过期,材料检验不合格等,检验人员不得签任.检验人员在检验材料时,应如实填写检验意见,不得弄虚作假.
材料的报验:
材料经自检合格后,主管施工人员应及时填写《工程材料报验单》并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允许进场使用.对专业性机械设备,材料,应组织建设(监理)单位及供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供货单位应向使用单位作详细的交底,说明.未经报验的材料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应限期退场,不得擅自使用.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有关资料应及时送资料员分类存档.技术交底,培训管理规定
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技术交底分项目部及班组二级.
(1)项目部
由项目经理或主任工程师组织对工程组,质安组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主要以施工质量目标,施工进度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图纸设计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公司制定的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建立技术责任制,质量责任制,安全责任制,成本责任制,加强施工质量检验,监督与管理.现场施工交底具体内容包括:
施工布置,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质量,技术要求重点,难点及环保措施,文明施工等,并形成《项目部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2)班组
由项目部专业施工员或技术员对班组及操作人员进行交底,主要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详细安排样板项目,分项,分部工程的工艺规程操作方法,质量标准,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对关键性工序,部位,新技术推广应反复,仔细地向班组操作工人进行交底,并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此类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人,承接人必须签字认可,所有工程质量技术交底资料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培训管理规定:
单位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均应对新进场的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培训.
检查发现工地的工程质量存在较多的问题时,均应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对使用新工艺或新技术的工程以及重点工程,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制定培训计划,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进行培训.
对施工管理人员,工班组长的培训:
由各部门,项目部每月25日前制定培训计划报培训中心,由培训中心统一负责及编排计划进行培训.
对施工班组的培训.:
由主管施工员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于每月25日前报项目部主任工程师统一编排计划,由主管施工员或项目部指定人员对施工班组进行培训.
总部和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员工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结合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学习讨论.
培训完毕,培训资料应送资料室分类存档备查.
施工员,质安员在巡查,监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对能马上给予整改的应发出口头指令要求工人整改,并监督其整改合格.
对不能马上整改完毕的应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监督.整改完毕,应复查整改情况,在"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上填写整改结果,对整改效果差或不能按期整改完毕的,施工员,质安员应对责任工班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重新限期整改.
发现工人严重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或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时,施工员,质安员应立即要求工班停工,然后向项目部领导汇报作出处理.
工序施工监控程序:
自检及报验管理规定
1,基本规定: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员,质安员应按《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统一标准》2002年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003年版,施工图纸,修改通知等进行检查,验收.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施工员,质安员应督促班组限期整改完毕,并复查整改结果.
整改完毕后应重新报验,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分项工程的自检及报验:
分项工程的三级检验分为班组自检,施工员及质安员自检,建设(监理)单位验收.
分项工程自检及报验程序:
对重要的分项和隐蔽工程,验收前项目质安组应提前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视情况安排人员参加验收,签证.
分部工程的自检及报验
分部工程施工完毕,主任工程师应及时督促资料员整理好验收资料,并进行审核,装订.
由项目部技术组向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申请对技术资料的审核.
项目经理应组织工程组,质安组的管理人员对分部工程进行内部自检,合格后向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报请验收.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分部工程内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分部工程验收申请.
对涉及重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邀请设计单位参与验收.
月度检查规定
项目部:
为及时发现及纠正工地存在的质量问题,项目部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旬检并照开一周一例会.
检查内容:
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仓库,宿舍,饭堂,质量自检及报验资料,质量试验及评定资料,材料验收资料及安全资料等.
检查完毕,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处理,并限期整改,经复查合格,做好资料归档备查工作.
工程质量的检测,评定规定
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班组长应填写"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报施工员检查.
施工员检查合格后,在"过程(工序)验收申请表"上签字后报质安部验收.
质安组应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等进行检测,评定分项工程的质量,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违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安组应填写"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完毕.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测,评定.
检测合格后,质安组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参与验收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应按规定分类存档.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凡不涉及人身伤亡的质量事故,统称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
重大质量事故,严重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质量缺陷.
出现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隐瞒及私下处理,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质量缺陷
出现质量缺陷,由项目质安组在三天内提出处理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办理报验.
(2)质量问题
出现质量问题,项目质安组协同工程组在四天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及工程管理中心审核,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同意并签证后进行处理,完成后重新办理验收手续.
(3),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负责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质安组应在4小时内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报告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同时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并在36小时报送《事故报告单》,《事故报告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事故概况,初步原因(单位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初步调查结果,现场照片);
②事故性质;
③初步估计的直接损失;
④应急措施;
⑤初步处理意见.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负责人牵头会同工程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组织事故调查组到现场调查.
调查程序和内容:
①勘察现场,召集相关责任人询问,座谈,做出调查记录,有关部位拍照;
②召开事故分析会[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参加],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影响程度,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③研究制订技术处理方案;
④写出调查报告.
技术处理方案由地区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技术负责人编制,报经甲方(监理),设计认可签证后,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检查,监督项目部组织实施,对严重质量事故,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质安监督组应派员参与处理,协助地区公司与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沟通,并检查处理结果确保施工质量和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提出行政和经济处罚意见.
(4)严重质量事故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处理,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协助并审批技术处理方案,按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处理.
(5)重大质量事故由公司总部组织处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竣工验收标准:
工程项目(包括:
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完成,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竣工资料完整.
竣工资料的管理
项目部经自检,整理好的竣工资料应在竣工初验前25天内交地区公司工程监督管理中心审核,汇总.
地区公司工程监督管理中心在竣工初验前20天内将整理好的竣工资料交建设(监理)单位审查.
项目部按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意见整改后,于竣工初验前10天将齐全有效的竣工资料和质量等级自评资料送建设(监理)单位,由建设(监理)单位签发竣工资料核查表.
工程竣工验收完毕,竣工资料应送公司档案室存档.
工程竣工验收的自检
单位工程施工完毕,项目经理应组织全面自检,将存在问题整改完成后,填写《竣工初验申报表》,报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检查.
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内部初验,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项目部整改,整改复检合格后,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初验申请.
竣工初验
竣工初验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对初验提出的问题,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竣工验收
由项目经理填写"单位工程竣工报告书"报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由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向建设(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地区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参加.
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由项目经理组织人员按期整改完毕.
竣工验收完毕,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办理《单位工程竣工移交书》,竣工工期以移交日期为准.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维修管理
为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各楼盘维修情况,确保质量责任鉴定清晰,工程量签证准确及维修质量合格,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要求在维修管理中严格执行.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流程
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流程
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控制流程
分项,隐蔽工程验收流程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安全,质量培训工作流程
工班进场施工
施工员,质安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查,监控
发出"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并对违规工班作出处罚
复查整改情况
办理自检及报验手续
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