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十大惠民行动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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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异地育人750.14万元,用于购置19612名学生用具400万元、26411名学生生活补助350.14万元。

责任单位及任务:

由教育部门负责。

州教育局:

①制定行动计划方案,报省审查备案,指导项目县制定实施方案;

②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和落实配套资金;

③会同州人事局(编办)共同衔接和落实新增生活教师和管护人员事业编制;

④负责组织检查验收。

县教育局:

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州审批;

②动员组织学生入学;

③核实学生人数,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④负责校舍建设,设备设施安装;

⑤负责发放学生生活补助;

⑥负责组织进行自查。

(2)更换粮食(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需换粮人数为115227人,按每人每年口粮180公斤计算,年需2074.1万公斤;

易地育人学龄儿童在家2个月的口粮补差79.23万公斤。

两项合计每年2153.33万公斤。

①前期工作。

2月底前,核准人数,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筹措资金,组织粮源。

②粮食供应。

3月底前,在国家未下达201X年退耕还林计划前,先期实施大骨节病区群众口粮供应。

退耕还林未覆盖人口不足部分按当地综合价3.26元/公斤计算,年需2098.5万元,直接供应成品粮643.73万公斤,按月供应到户。

③政策争取。

4月底前,争取国家201X年新增实施退耕还林6.2万亩,由国家直补成品粮806.86万公斤。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供应口粮350万元,供应病区退耕还林工程未覆盖的人口1至2月份的口粮107.28万公斤。

由粮食、林业部门负责。

州粮食局:

(1)负责制定行动计划方案,报省审查备案,指导项目县制定实施方案;

(2)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

县粮食局:

(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州审批;

(2)会同有关部门核准人数,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3)负责粮食储运,供应到户。

(3)饮水安全(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201X年底前,解决病区63153人和160所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

1—3月底前,完成非病村和轻病村主要饮用水的水源点调查、部分水源水质化验、工程勘测。

②组织实施。

4月1日起,开工建设,12月底前竣工。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饮水安全60万元,用于病区水源点项目启动资金。

由水利部门负责。

州水利局:

②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

③负责协调、督促和组织检查验收。

县水利局:

②负责水源勘测,饮水作业设计和施工;

③会同卫生部门对水源水质进行检验;

④会同教育部门对学校饮水安全进行勘测,并组织实施;

⑤负责组织进行自查。

(4)社会保障(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对5528名Ⅲ度患者按每人每月100元的实际需要给予生活补助,纳入农村医疗救助。

①从1月1日起,对5528名Ⅲ度患者按每人每月100元的实际需要给予生活补助,保证基本生活。

②从1月1日起,将5528名Ⅲ度患者全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社会保障132.67万元,用于解决5528名Ⅲ度大骨节病患者的医疗补助。

由民政部门负责。

州民政局:

①制定行动计划方案,报省审批,指导项目县制定实施方案;

③负责组织检查验收。

县民政局:

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州审查;

②会同卫生部门核实患者人数,登记造册,建档立卡;

③负责发放患者生活补助和医疗救助资金,兑现到人;

④负责组织进行自查。

4.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其他项目

(1)社会保障(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①集中供养。

1—3月底前,完成选址、征地、地勘和设计,4月1日起,动工修建容量为80~140人的Ⅲ度患者集中供养敬老院21个,每个占地面积2600~4200平方米,按10∶1的比例配备管护人员280名,10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安排2600~2800人Ⅲ度患者入住。

②从1月1日起,对17557名Ⅱ度患者和19604名Ⅰ度患者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③从1月1日起,对Ⅱ度、Ⅰ度患者实施医疗救助。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社会保障200万元,用于新建10个敬老院。

由民政部门负责,卫生部门协助。

州县民政局:

①会同州县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和落实配套资金;

②会同州县人事局(编办)落实新增管护人员事业编制;

③负责敬老院选址、设计和施工,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④负责确定对象、发放补助和兑现到人。

州卫生局:

负责提供患者人数和患病程度等详细资料。

(2)移民安置(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整体搬迁:

30个村、3122户、15830人;

分散搬迁:

1580户、5220人。

①1—3月底前,完成宣传动员、选址和确定对象等工作。

②4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备料,开始组织实施。

③5—11月底前,完成房屋土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

④12月底前,竣工验收,搬迁户入住。

由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负责,林业、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协助。

州县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

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国土资源局:

负责选址和落实建房宅基地。

州县规划建设局:

负责规划选址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3)调整结构(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①养殖业。

1—3月底前,完成确定对象、选好畜种;

4—6月底前,建棚圈12.14万平方米,购牛12150头,发放到户;

7—8月底前,建棚圈24万平方米,购牛3900头、购羊21600只、购仔猪25500头,发放到户,人工种草4万亩;

9—12月底前,建棚圈12万平方米,购羊10000只、购仔猪10000头,发放到户。

②种植业。

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整治农田和水利设施,选种、购种和发种;

4—6月底前,播种栽培无公害蔬菜1.5万亩,道地中(藏)药材天然抚育驯化栽培基地1万亩,加工型苹果基地0.7万亩,高原特色马铃薯种薯和商品薯生产基地1万亩。

夏季,人工栽培高原中低温食用菌2.5万平方米/200万袋。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调整结构300万。

其中养殖业140万元(人工种草4万亩,购种费用60万元;

购种畜、仔畜102150头只,80万元)。

种植业160万元(1.5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的购种费用30万元;

1万亩道地中药材基地的购种费用30万元;

0.7万亩特色水果基地的种苗费25万元;

1万亩特色马铃薯基地的购种费75万元)。

由畜牧、农业部门分别负责。

州县畜牧兽医局:

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养殖业资金10637万元,负责畜种选择和引进,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农业局:

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种植业资金2086万元,负责选种、购种和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4)卫生防治(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①病情普查。

3月底前,完成全州临床调查68万人、拍摄儿童X光手片12万人的病情普查、建档立卡工作,6月底前,建立省、州、县信息管理数据库。

②病情监测。

3月底前,完成方案设计,6月底前,完成设立省、州、县三级监测网点58个,开展监测工作,12月底前,完成监测报告。

③医疗救治。

3月底前,完成方案设计,4—6月底前,完成招标、购置和发放药品,对现症患者开展对症治疗;

3月底前,完成州1个、县7个、乡53个、村294个四级医疗机构建设选址、征地、确定对象等准备工作,12月底前,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对患者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个人缴费补助。

④预防体系。

3月底前,完成州地方病预防控制研究所选址、征地等准备工作,4月1日起开工建设辅助用房及实验室2900平方米,12月底完成土建任务;

4—8月底前,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装备必要的监测检测设备和监测车辆;

3月1日起在病区供应硒碘盐,普服预防性药物。

⑤队伍建设。

3月底前,完成培训方案的制定,4—6月底前,完成师资培训160人,7—9月底前完成乡镇、村卫生人员培训452人。

10月底前,完成新增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12人,其中,州50人、县110人、乡158人,为294个病区村每村配备1名国家编制医疗卫生人员。

⑥健康教育。

3月底前,完成计划、招标、配置宣教设备,4月1日起在州、县、乡、村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深入普及健康卫生知识,引导病区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11月底前,完成经验总结。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卫生防治61万元。

其中,用于42689名大骨节患者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补助43万元,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宣传费用18万元。

由卫生部门负责。

州县卫生局:

①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

②会同州县人事局(编办)落实新增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

③负责建筑工程选址、设计和施工,医疗、培训和宣传工作,④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5)科技攻关(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1月1日起,启动科研攻关工作,组织专家实地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数据和资料,进行研究。

由科技部门负责,卫生部门协助。

卫生部门:

负责配合、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5.扶贫开发项目

(1)整村推进(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已纳入省“十一五”规划村28个新增村125个,共计153个村。

①1—3月底前,完成宣传动员,制定村级实施方案。

②4月底前,完成村级规划,备料,开始组织实施。

③5—11月底前,完成土建工程、配套设施建设。

④12月底前,竣工验收。

由扶贫两资以工代赈部门负责。

(2)易地移民(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完成2308户、14697人。

①1—3月底前,完成宣传动员、选址和确定对象。

由扶贫两资以工代赈部门负责,林业、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协助。

负责规划、选址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3)产业扶贫(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养殖业。

建设优良牧草繁育推广基地1个,其中,种子繁育基地1万亩,推广优良牧草生产4.17万亩;

建设牲畜良种繁育基地,其中,扩建州畜禽繁育改良站1个,改建县级改良站4个,建设村级改良点362个,购种公畜2600头(只)、冻精4万支;

畜产品产业建设,其中,在牧区县建设优质特色商品牛羊肉、奶生产基地5个,在半农半牧区县建设优质商品猪生产基地6个,扶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2个,建设畜产品流通市场2个,建立畜产品流通专合组织13个;

动物疫病防治,其中,扩建州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1个、县级动物疫病防疫监督站4个,建设乡(镇)畜牧兽医站63个;

草地灭鼠治虫,其中,治理草地鼠虫害700万亩次,建设草原资源监测站4个、鼠虫测报站3个;

畜牧科技培训推广,其中,培训“畜牧科技明白人”3750人,开展各类畜牧科技示范、关键技术攻关以及重大应用技术试验示范、集成和推广。

种植业。

新建无公害蔬菜基地1.75万亩,发展特色中(藏)药材种植基地0.7万亩,在非病区建设和稳定优质青稞基地3.75万亩,发展高原特色马铃薯种薯和商品薯生产基地2.4万亩,发展优质苹果、甜樱桃、酿酒葡萄、树莓、枇杷等特色水果基地2.7万亩,新建设施栽培示范基地250亩,在适宜区建设花椒基地2.77万亩、核桃基地1万亩。

农业支撑体系建设,其中,建立特色水果、蔬菜、中药材、马铃薯良繁基地各1个1000亩;

建设农业有害生物预警和控制区域站1个;

实施小麦条锈病越夏区综合防治以及灭鼠、蝗虫防治1.75万亩;

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1000户;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州级中心1个,县级3个;

完善州级农技推广服务中心1个,建立和完善县级农技推广服务州级中心1个,县级4个,乡镇12个。

①1—2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选种、购种,作好前期工作。

②3—11月底前,完成作业设计,组织实施。

③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产业扶贫320万元。

其中养殖业200万元(1万亩优质牧草种子繁育基地的购种及前期费用80万元;

牲畜良种繁育基地的购种及前期费用90万元;

培训3750名畜牧科技明白人30万元),种植业120万元(新建1.75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30万元;

新建2.7万亩优质水果基地20万元;

筹建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1个、40万元;

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建设1000户、30万元)。

州县畜牧兽医局、农业局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负责衔接和落实养殖业资金12364.4万元,负责畜种选择和引进,指导项目实施,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负责衔接和落实种植业资金8148万元,负责选种、购种和指导项目实施,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4)劳务扶贫(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设立劳务扶贫培训基地学校5所;

全面推进“雨露计划”,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3750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1250人。

①1—3月底前,完成宣传动员、确定对象。

②4—11月底前,完成劳务培训3750人,其中,举办驾驶6期600人,保安6期600人,家电维修7期700人,餐饮、服务6期600人,其它专业培训7期1250人(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同时,开展阳光工程(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7期1250人。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20万元。

培训贫困劳动力3750人。

由农工办负责,项目学校协助。

州县农工办:

负责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人员,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项目学校:

负责培训和转移输出就业。

(5)科技扶贫(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建成川西北高原道地药材人工种植基地2.5万亩,野生抚育基地5万亩,牦牛健康养殖与育肥基地5个、品种改良点25个,培育一批牦牛产品、中藏药科技型龙头企业。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选种、购种。

②4—11月底前,完成建设川西北高原道地药材人工种植基地2.5万亩,野生抚育基地5万亩。

③12月底前,完成5个牦牛健康养殖与育肥基地建设及25个品种改良点,培育一批牦牛产品、中藏药科技型龙头企业。

由科技部门负责。

州县科技局:

负责规划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选种、购种和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6.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整治农田(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5万亩。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

②4—11月底前,完成培肥土地,改造建设基本农田2.5万亩。

由农业部门、州农建办负责。

负责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规划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2)交通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新建机耕道及牧道500公里,改造300公里。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道路勘测。

②4—11月底前,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动工修建。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200万元。

由农业部门负责。

州县农业局、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畜牧兽医局负责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负责规划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3)水利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引水灌溉工程,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5万亩,恢复改善灌面3.575万亩。

节水灌溉示范工程,新建2500亩。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制定实施方案。

②4—11月底前,进行引水灌溉和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水利建设100万元,新增灌面2.5万亩、50万元;

恢复灌面3.575万亩、50万元。

由水利、农业部门分别负责。

州县水利局:

负责向上衔接和争取资金,负责引水灌溉工程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负责向上衔接和争取资金,负责节水灌溉示范工程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4)能源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农村电网,新建与改造35千伏变电站4座、变电容量6000千伏安,35千伏线路169公里,10千伏线路601公里,低压线路549公里,配电台区198个、容量27140千伏安。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7000户(口)。

“一灶一炉”温暖工程4个县、8000户(套)。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及线路和管道设计,制定实施方案。

②4—次年5月底前,完成输变电工程并竣工验收,安装炉灶,让管线、炉灶进村入户。

在国务院批准总体规划前,州级财政预拨能源建设项目50万元,用于农村电网设计等工作。

由水电、农业部门分别负责。

州县水利局、农业局负责会同州财政局共同向上衔接资金和落实州级配套资金70万元,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州县水电局:

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资金8105万元,负责农村电网建设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

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资金1800万元,负责农村户用沼气和“一灶一炉”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

(5)广播电视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准后的总体规划的年度任务组织实施,州级投入按比例配套)主要工作及进度:

建设州到县广播电视光纤干线260公里,村级“数字电视小片网”工程339套。

①1—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购置设备设施。

②4—11月底前,完成光纤线路铺设及卫星电视设备安装、调试。

由广播电视部门负责。

州县广播电视局:

负责向上衔接和落实资金,负责规划设计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指导与设备安装、调试,协调、督促和检查验收。

(二)实施就业促进行动(责任单位: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1.目标。

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

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000人。

其中,“4050”等困难对象再就业100人;

确保全州现有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预计各级政府安排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总金额达到201X万元,其中:

201X年争取省级支持1800万元,州、县安排资金200万元。

3.工作措施。

(1)各地分解下达就业再就业以及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目标,加强信息交流和督促检查,确保目标按期完成。

(2)完善落实抓好小额担保贷款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工作;

组织实施“全民创业促就业行动”,建立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培训、信用社区与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

实行政策激励,资金分配与工作实绩挂钩,合理使用就业扶持政策资金。

(3)“两节”期间开展以就业困难对象和农民工为服务重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

二季度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三季开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

(4)开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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