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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

附件1:

西南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实习是免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师范生)必修的综合性实践课程,对培养师范生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师范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为保障教育实习顺利实施,保证教育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教育部《师范生教育实习规定》(征求意见稿)和《西南大学关于制定师范专业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目标、时间、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三条师范生经过教育实习,应达到以下两方面的基本目标。

(一)知识技能目标

1.能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开展学科教学,并在教学中巩固、丰富专业知识与技能;

2.了解中小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积累班级管理的实践经验;

3.具备发现、分析、研究教育教学问题的初步能力;

4.知晓本学科教学相关安全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知晓人身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并能够应用于学生及自身的生活实践。

(二)情感态度目标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我校的有关规定;

2.具备教师职业道德与责任心,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3.尊重实习学校领导、教师、学生。

第四条教育实习时间为一个学期,计16个学分。

学生在实习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16周,实习前动员、准备和实习后回校总结不超过3周。

鼓励学生在实习学校开学前到校和实习学校放假后再返校,全面了解学校开学准备工作和学期结束总结工作。

第五条完成教育实习是师范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六条教育实习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实习以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实习三项内容。

(一)教学实习

师范生实习期间应当完成12学时的新课讲授。

教学实习内容包括:

1.掌握国家课程标准,了解实习学校教学指导思想,熟悉该校所用教材;

2.观摩教学指导教师及其他教师授课,了解教学指导教师的教学设计思路,并对观摩课程进行教学分析;

3.开展教学设计,教案撰写,并请教学指导教师审核,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修改直至合格;做好课件、教具(实验)等相关准备工作;

4.在教学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课堂教学和其他形式的教学,听取教学指导教师的意见与建议并不断改进完善;

5.批改作业,参与考试工作,对学生进行集体或个别辅导。

(二)班主任实习

班主任工作应贯穿教育实习始终,具体内容包括:

1.根据实习学校相关要求,在班主任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

2.负责一个班级的管理与教育工作,包括日常管理和主题教育;

3.在自习、课间操、文体活动、大扫除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中,做好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4.有目的、有计划地结合实习学校的情况,至少设计并召开1次主题班会或开展其他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三)其他教育教学工作实习

其他教育教学实习包括教育教学调查研究、学校管理、社会实践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参与实习学校的教研组会议、研究课、公开课、青年教师培训课等;

2.参与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调研等工作;

3.自主选题,在高校教师和中学学科教育兼职教师的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基础教育调研报告(教育研究论文);

4.观察了解中学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来自教学一线的资料和素材,为毕业论文写作奠定基础;

5.在征得实习学校同意的情况下,适当参与实习学校校长办公室、教导处、教研处、德育处、后勤处、共青团等管理工作实践;

6.利用周末和节、假日,适当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

第七条实习方式。

我校师范生教育实习方式分为学校教务处直接负责安排的顶岗支教实习、混合编队教育实习和学院指导教师带队进行的集中教育实习三种方式。

原则上不进行分散实习,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开展分散实习的,必须有本人申请,说明非常特殊的理由,并有印证材料,经学院和教务处两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在进行教育实习之前,师范生应完成教育概论、心理发展与教育、学科教育、学科教学设计、现代教育技术基础、教学技能训练、班主任工作、基础教育改革、教育见习等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第九条教育实习纪律要求

(一)未经我校和实习学校批准,师范生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岗位;

(二)因故不能参加教育实习者,必须向学院、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

(三)实习学校教研项目资料及成果等应按实习学校的要求进行处理和交接,不得私自带出实习学校、擅自删除或公开发表。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条我校安排师范生一般第五或第六学期进入实习学校,开展教育实习,具体入校和返校时间根据当年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学校安排的顶岗支教实习、混合编队教育实习由教务处进行统一管理,并按照《西南大学顶岗支教实习实施方案》和《西南大学混合编队教育实习实施方案》进行。

第十二条学院负责安排的集中教育实习应当按照每20-30名学生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并严格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教务处职责

在主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一)统筹协调全校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负责顶岗支教和混合编队教育实习学生全面管理;

(二)负责校级教育教学实践基地建设;

(三)制定教育实习的相关管理办法;

(四)制定顶岗支教和混合编队教育实习的学科和人数分配方案;

(五)制定教育实习经费标准,审批、划拨实习经费;

(六)组织研制校级教育实习网站;

(七)定期组织开展校级教育实习工作总结交流会议等。

(八)对实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学院职责

(一)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制订实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统筹协调本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负责本学院集中教育实习学生的基地建设、组织管理、指导,并按照教务处的安排选派顶岗支教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

(三)为学院各集中实习队安排实习指导教师;

(四)教育实习开始前,组织对指导教师和师范生的培训与动员;

(五)教育实习过程中,组织指导教师对实习学校进行巡视,并根据教务处的安排选派混合编队和顶岗支教实习检查工作人选;

(六)评审学生基础教育调研报告(教育研究论文),完成学生实习成绩最终评定和录入;

(七)组织开展教育实习总结、评优、成果展示;

(八)安排专人负责教育实习的日常组织管理及档案建设和教育实习辅导网站等工作。

第四章实习评价

第十五条评价内容

(一)师范生的实习态度与出勤率;

(二)教学实习。

包括教案编写、试讲、课件、课堂教学(有条件可录制视频)及反思、参与其他教学环节等情况;

(三)班主任实习。

包括班主任工作计划、班主任工作记录、主题班会教案编写、主题班会实施、学生个案研究、教育工作轶事记录等情况;

(四)基础教育教学调查研究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六条评价方式

依据学校制定的教育实习评价标准,结合实习学校和指导教师评价成绩以及基础教育调查报告(教育研究论文)等,由学院对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进行最终评定,其中试教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试作成绩占30%,基础教育调查报告(教育研究论文)占10%。

第十七条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应重修该课程。

第十八条实习评优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经费保障

第十九条教育实习经费由教务处按照有关标准和实习形式的不同,统一划拨到实习学校、师范生所在学院。

第二十条划拨到实习学校的经费包括教育实习综合管理费及指导教师劳务费等。

第二十一条划拨到学院的实习经费包括相关教师和师范生的生活补助、交通费、教师指导费、实习学校综合管理费、基础教育调查报告(教育研究论文)评审费等。

学院不得以教育实习的名义向师范生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西南大学免费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实施方案

顶岗实习支教是指具有师范专业的高校在农村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通过选派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进行顶岗实习支教,选派教师进行实习组织指导,对基地农村中小学教师开展培训工作,以缓解农村学校师资不足,提高师范专业学生多种能力,提高农村教师业务素质,实现实习和支教一举多得效果的实习方式。

一、目标任务

(一)提高实习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协调能力,独立生活能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学生在实习基地全面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开展课程开发与实施、教学设计与组织、学生教育与管理,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有效地提高教育实践能力,增强教师专业素质。

(二)提高农村基地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农村基地学校教育教学状况,提高基地学校的教学质量。

实习学生通过与所在学校教师开展教学研讨和高等学校对农村教师进行培训,促进农村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高业务素质,从而提高农村基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三)促进高校教师熟悉农村基础教育,增强为农村基础教育服务的意识和工作,提高高校教育教学水平。

高校教师特别是从事教师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通过带领和指导学生实习,深入了解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提高高等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四)探索有效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发展师范大学与中小学校的合作伙伴关系。

通过顶岗实习支教,推动高等学校积极探索本科和本科后中学教师培养新模式,实现教育专业水平和学科水平同步提升。

同时,形成一种农村学校积极为大学提供教育实习和教学改革实验的基地,大学为农村学校提供培训、教研、咨询等多样化支持服务,大学与农村学校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机制。

二、实施方式

(一)在基础教育条件较差的区县建立若干“顶岗实习支教基地”,每个基地县原则上选取10所左右顶岗实习支教基地学校(一般为乡镇中学),其中4--6所相对稳定,基地学校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基地提供全职的教师岗位,安排我校选派的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教学条件和住宿、生活条件。

(二)在学校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制定顶岗实习支教计划和实习指导与考核计划。

每学期根据基地区县的需求,选派相应数量的师范生,建立由多学科组成的综合实习小分队并进行专门训练,定向、定量分派到支教基地。

(三)充分利用综合实习小分队多学科和我校充足的智力资源优势,以顶岗实习支教基地学校为中心建立社区学习中心,开展农村社会调查和咨询服务。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

1.教务处负责与基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落实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相关专业及人数,并通知到相应各学院;

2.学院根据教务处通知,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报名,学院结合学生意愿和实习学校情况做出具体安排,然后将名单报教务处;

3.教务处根据有关规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遴选顶岗实习支教指导教师,并为每个顶岗实习支教基地至少安排一位实习指导教师;

4.教务处实习实训科从每个支教基地实习的师范生中指定二至四名同学担任队长、副队长,负责该队在实习期间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5.教务处组织有关领导、专家、老师对即将参加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进行动员和岗前培训以及专题辅导。

(二)实习过程及内容

实习过程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教学实习:

包括备课、教学设计、听课、试教、评课、课后辅导、批改作业等环节,周学时一般要求是4—15学时;

2.班主任工作实习:

要求实习学生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做好日常的班级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班团活动,主持班会,做好学生思想转化工作,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等;

3.教育调查、教育研究:

要求实习生结合专业特点,调查、分析实习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情况,写出一份教育调查报告,或者根据个人的兴趣选题开展教育科研,撰写一篇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

4.参与学校管理工作:

要求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主要是实习后期)要深入到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工作中去,多到校长办公室、教务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去锻炼;

5.协助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实习期间鼓励实习生多为实习学校办好事、办实事,如结合专业特点为教师开设各类讲座和信息技术技能培训,为实习学校制作课件、维修设备等;

6.每个队在当地开展文化科技赶场活动或文化科技推广主题宣传活动。

(三)总结与汇报

1.实习结束后,在指导教师的组织下做实习总结,写出个人自我鉴定,各队写出工作总结,召开座谈会,认真总结经验并推荐优秀实习生;

2.实习材料上交归档;

3.学院组织实习汇报交流会议;

4.学校召开相关会议并表彰优秀实习团队和优秀实习生。

四、实习成绩考核

实习成绩由实习学校原科任指导教师、班主任给每位实习生写出鉴定并评分,由实习学校领导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带队指导教师应主动参与实习学校对学生成绩的评定。

实习生成绩由试教、试作和基础教育调查报告(教育研究论文)三部分组成,其中试教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试作成绩占30%,基础教育调查报告(教育研究论文)占10%。

五、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职责

(一)教务处的职责

1.负责联系实习单位和落实实习单位学生人数、专业;

3.负责安排实习队长,并对实习队长进行必要的培训;

4.负责实习前实习生的动员、培训以及实习生的接送;

5.制定有关实习工作管理条例、办法,印发实习工作手册;

6.制定实习经费使用标准;

7.安排各学院领导和教师巡视检查、指导实习工作,及时了解实习进展,调控实习过程;

8.负责选派带队指导教师。

(二)学院职责

1.加强对学生教师职业素养和技能的训练;

2.召开实习生动员大会,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意义;

3.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安排有关教师参与实习工作检查指导;

4.组织开展实习交流总结会议;

5.组织评定实习生基础教育调查报告成绩和教育实习最终成绩。

  (三)学生职责

  1.加强自身教师职业素养和技能训练。

  2.遵守学校有关实习工作的管理条例、办法。

3.按照学校规定做好见习、试教、试作、教育调查等项工作。

  (四)实习队长的职责

  1.团结全体队员,加强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搞好团队建设与管理工作。

  2.利用网络组织全体队员学习教育实习有关文件,交流实习工作经验;

  3.制定实习队的实习计划,填写实习队日记,根据实习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实习队队规等。

4.每周向实习学校领导和指导教师汇报实习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实习工作的主要问题。

5.参与优秀实习生的推选工作。

(五)基地区县教委(教育局)、实习接收学校职责

1.基地区县教委(教育局)全面负责学生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统筹安排、协调、管理。

2.基地学校建立由学校领导为组长,教导处、德育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3.组长负责实习过程宏观管理,主要包括委派指导教师、确定实习班级、实习生的安置、宏观调控实习过程、组织开展实习学生进行校纪校规校情和师德教育专题培训,落实实习生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负责组织实习学生总结汇报交流工作。

4.教学指导老师主要负责指导实习生的教学实习和基础教育调查研究,包括指导备课,审批教案,指导预讲和组织评课等,并按教学实习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和写出实习鉴定。

5.班主任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实习生班主任工作实习,指导实习生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开展班主任常规管理工作、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实习生主持班会和开展各种班团活动,并按班主任工作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和写出鉴定。

(六)带队指导教师职责(另文规定)

六、政策支持

(一)学校按照参加顶岗实习支教学生人数的30%左右评选校级“优秀实习生”并予以表彰;

(二)学校对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实习生”的,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时享受平均分加3分的政策倾斜;对实习合格的学生,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时享受平均分加2分的政策倾斜;

(三)学校为参加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和指导教师每人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经费保障

顶岗实习支教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教务处按每月150元/人生活补助标准发给学生,按每学期200元/人标准作为联系学生及困难补助费用,按50元/期/人标准报销办公费,按35元/期/人划拨学院作为基础教育调查报告(教育研究论文)评审等工作费用。

学生的交通费按实报销或学校安排车辆接送。

指导教师的差旅和补助费用在实习经费中解决。

八、基地学校教师培训

分别以顶岗实习支教基地学校和西南大学为中心,充分利用我校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组织基地学校教师参加学历教育或系统的职后教育培训。

基地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可以通过网络教育、校本教研等形式在基地进行,也可以利用寒暑假短期集中培训和在职脱产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地学校教师进行免费培训提高,内容主要有教育理论、课程改革和具体学科课堂教学方法和技巧等。

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实现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理念、知识、能力的不断更新。

九、其它

(一)对回校联系工作、回校参加英语四、六级及其它国家考试的,经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领导同意、教务处批准的方可回校参加考试,并报销交通费;

(二)学生请假严格按教育实习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3:

西南大学关于遴选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指导教师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管理,明确带队指导教师职责,保障支教实习质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遴选要求与条件

(一)指导教师原则上从顶岗实习支教学生所在的学院教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有中学教学经历的研究生中产生;

(二)指导教师应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有时间、精力投入实习指导,热爱学生、关心学生;

(三)指导教师每学期要保证有不少于2个月时间在“顶岗实习支教”基地指导学生。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接送;

(二)负责当地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联系、指导和管理;

(三)负责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顶岗实习学校的沟通与协调;

(四)负责与学校顶岗实习支教主管部门的联系,并定期汇报实习情况;

(五)开展顶岗实习支教调查研究且提交相应研究成果;

(六)负责组织所带实习队《实习支教简报》的编辑(原则上每月一期);

(七)组织学生做好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总结并参与实习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及优秀实习生的推荐。

三、待遇与奖惩

(一)学校给予每位指导教师每学期人民币5000元,作为在整个实习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含住宿费、电话费等)以及课题研究等费用。

凭票报销二次往返学校的交通费;

(二)对实习期间表现突出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学生反映意见大的指导教师,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附件4:

西南大学免费师范生混合编队教育实习实施方案

混合编队教育实习,是指由若干个师范专业的学生组成一支一定规模的实习队,到一所基地中等学校实习,并委托该校全面管理、全程指导实习工作的一种实习方式。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理念,充分相信学生、依靠学生,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探索、自我管理的能力和多专业学生一起实习的学科互补优势,通过团队的合作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促使学生高效、优质地完成实习任务,培养具有自主、合作、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基础教育教师。

二、实施方式与步骤

(一)前期准备

1.教务处联系实习接收学校,落实实习基地学校接收专业、人数,并通知到相关学院。

2.学院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组织学习成绩较好、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报名,并将名单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实习实训科根据学院的推荐和学生的申请指定实习队队长、副队长,负责该队实习期间的日常工作。

4.教务处组织召开实习生动员培训会,并派送实习生分赴各实习学校实习。

(二)实习过程及内容

1.实地见习阶段:

主要在实习第一、二周进行,主要任务是了解实习学校和任课班级,听课、备课、试讲。

2.实习阶段:

一般从第三周开始进行,全面展开各项实习。

①教学实习:

包括教学设计、试教、评课、课后辅导、批改作业等环节。

实习期间要求每人至少完成12学时以上的新课试教。

实习后期,每人上一节汇报课。

②班主任工作实习:

在中学班主任指导下进行,一个实习生负责一个班。

实习期间,要求实习学生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做好日常的班级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班团活动、主持班会、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以及家庭访问等。

要求每个实习生,必须能够独立主持一次以上主题班会、组织一次以上班团活动、开展一次以上家庭访问,并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

③教育调查、教育科研:

要求实习生结合专业特点,调查、分析实习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教学情况,写出一份教育调查报告,或者根据个人的兴趣选题开展教育科研,撰写一篇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

④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管理等:

实习期间应参加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实习后期应到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领导办公室做一些辅助工作,全面了解实习学校管理工作,同时,鼓励实习生多为实习学校办好事、办实事,如结合专业特点为教师开设各类讲座和信息技术技能培训,为实习学校制作课件、维修设备等。

3.小组总结阶段:

实习最后两周进行,每位学生写出实习总结或专题总结和个人自我鉴定,各队写出实习总结,召开座谈会,组织汇报课,邀请实习学校领导和有关老师参加会议,听取实习学校意见。

4.回校后总结交流阶段:

实习生返校后,各学院组织师生召开总结交流大会,听取学生实习汇报。

  

三、实习成绩考核

实习生成绩由试教、试做和基础教育调查报告(教育科研论文)三部分组成,其中试教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试做成绩占30%,基础教育调查报告(教育科研论文)占10%。

试教、试做成绩由实习学校评定,基础教育调查报告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评定,学生教育实习最终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审定后录入教务系统。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职责

(一)教务处的职责

1.负责联系实习单位和落实实习单位学生人数与专业。

2.负责安排片区指导教师,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3.负责指定实习队长、副队长,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4.负责组织实习生的动员、培训以及实习生的接送。

5.负责制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印发实习工作手册。

6.负责制定实习经费使用标准。

7.负责安排各学院领导和教师巡视检查、指导实习工作,及时了解实习进展,调控实习过程。

8.负责组织开发学校层面的教育实习网站。

(二)学院职责

1.负责加强对学生教师职业素养和技能的训练,组织完成好学生实习前的教育见习工作。

2.负责召开实习生动员大会,促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意义与要求。

3.负责安排有关教师与教务处一同到实习学校检查指导。

4.负责审查学生教育实习工作手册。

5.负责基础教育调查报告(教育科研论文)的评审和学生实习成绩的最终审查、评定和录入教务系统。

6.负责组织开发学院层面的教育实习网站。

  (三)学生职责

  1.加强自身教师职业素养和技能训练。

  2.遵守学校有关实习工作的管理条例、办法。

3.按照学校规定做好见习、试教、试作、教育调查研究等工作。

  (四)实习队长的职责

  1.负责实习队的工作、生活、纪律、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全体队员学习教育实习有关文件。

  

3.负责制定实习队的实习工作计划和实习队队规,填写实习队工作日记,掌握实习队个人的班级安排、课堂教学、公开课、第二课堂活动、主题班会等的安排,实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实习总结等。

4.负责组织全体队员备课、预讲。

5.负责每周召开一次队务会,交流经验、研究工作、布置任务,并向实习学校领导和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6.负责优秀实习生的推选工作。

  (五)实习基地学校职责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以教务处主任、德育处主任、总务处主任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西南大学兼职教授、副教授等为主要成员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负责实习过程宏观管理,主要包括委派指导教师、确定实习班级、实习生的安置、宏观调控实习过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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