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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环境保护志

《明光市志·环境保护志》

(1991-2009)

概 述

明光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环保局”)成立于1995年10月,副科级建制,原隶属于城建委,2002年8月成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实行滁州市和明光市双重领导,以明光市为主的管理体制,下设两个职能股室和两个事业单位(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2009年底,环保机构共计人员57人,先后任环保局长的有王桂明、胡学彪,杨登克、王大刚、胡青松。

环保局共有十项职责。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明光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排污行业污染治理取得突破,生态保护工作初见成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城市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环境保护机构得到加强,全民环境意识明显提高,为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截止到2009年底环保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其中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已控制在2600吨以下,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COD和SO2减排任务。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完成240万元排污费的征收任务。

加强辐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发案率控制为零。

大事记

1995-10-15 成立明光环保局,副科级单位,下设两站:

环境监测站、环境监理站,隶属于城建委,局长王桂明,副局长李林祥。

1999-06-20 明光污水处理厂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立项。

1999-09-26 安徽省环保局对明光酒厂一期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总体达标验收,颁发排污许可证。

2000-12-20 完成对“十五小”企业关停工作。

(“十五小”是指小造纸、小改革、小染料、土法炼汞、土法炼砷、土法炼焦、土法炼油、土法炼铅锌、土法炼硫、土法选金、土法农药、土法漂染、土法电镀以及土法生产石棉制品和土法生产放射性制品企业。

2002-07-15 翟绪军任纪检组长。

2002-08-15 胡学彪任环保局局长兼党组书记。

2002-08-20 明光市环境保护局成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定行政编制5名,内设办公室、业务股。

2002-09-18 省人大水污染防治检查组来明光市检查工作。

2003-04-15 首次开展明光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2003-06-18 杨登克任环保局局长兼党组书记。

2004-04-10 王大刚任环保局局长兼党组书记。

2006-06-8 徐万友任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2006-06-11 董维喜、惠军任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6-06-28 明光市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评审。

2006-07-29 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对明光市设立淮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006-08-20明光市泊岗乡首次荣获“安徽省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2007-04-15明光市环保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对“绿色学校”进行创建检查验收。

2007-05-30 明光市对首批绿色学校命名授牌并对环保征文获奖者进行颁奖。

2007-06-04 明光市开展大型百名幼儿绘长卷,争做环保小卫士活动。

2007-06-05 环保局环境监测站通过省计量认证现场评审。

2007-07-09 明光市政府组织召开城区浴池锅炉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2007-08-08 环保局编制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

2007-09-12 明光市工业园区域环评通过专家评审。

2007-10-09滁州市环境保护工作汇报会在明光市召开。

2007-11-05 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获得省计量认证资质。

2007-11-20 环保局召开城区浴池锅炉烟尘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会。

2007-12-07 明光酒业有限公司污水治理工程通过专家评审。

2008-01-02明光市利民水处理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2008-02-18 安徽省环保局污染减排核查组来明光市检查污染减排工作。

2008-03-06 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来我市考察调研环境保护工作。

2008-05-31 明光市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第一次上报。

2008-06-03 明光市退休教师曹大功被评选为“安徽省首届十佳环保民间人士”。

2008-06-23 明光市榄菊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

2008-10-15 滁州市来明光市进行污染减排项目建设专项督查。

2009-03-10张连东任环保局副局长。

2009-03-13明光市女山湖镇荣获“安徽省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2009-04-17 胡青松任环保局局长兼党组书记。

2009-06-27 环保局成功消除滁州润海甜叶菊高科技公司对外排污水管爆裂水污染事件。

2009-06-30 明光市铁路南等污水管网工程建成投入运行。

2009-08-04 滁州市环保系统工作调度会议在明光市召开。

2009-08-25 环保局成功处理管店镇一化工企业液氯泄露事故。

2009-09-22 环保局开通“12369”环保热线。

2009-09-29 环保局对全市放射源安全进行检查。

2009-11-17 明光市三十三家医疗单位申报辐射安全许可证。

2009-12-22 明光市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

2009-12-21 滁州市对明光市绿色学校进行评估验收。

第一章机构沿革

明光市环保事业的发展大致经历过三个阶段:

起步阶段、打基础与发展阶段和规范建设与快捷发展阶段。

第一节 起步阶段(1983年——1995年10月)

明光市环保局的前身是分别成立于1982年的环境保护股和1986年的环境监测站,上述两个部门均隶属于当时的城建委。

主要承担当时县城内几个主要水污染企业的环境检测和排污收费工作,不具备行政执法职能,在当时的大环境下,环保宣传、污染治理等项工作均未正式开展,只是维持简单的几项基本工作,群众基础薄弱,知晓度低,环保法律、法规不健全。

这期间颁布的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主要有:

《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69年9月)、《大气污染法》(1987年9月)、《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年7月)、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1982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6年3月)等。

第二节 打基础阶段(1995年10月——2002年8月)

1995年10月,明光市环境保护局正式成立,副科级单位,下设两站:

环境监测站、排污监理站,仍隶属于市建委,具备了部分行政职能。

负责全市环保宣传、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各项基本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与成绩是:

随着国务院《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和《关于环境保护工作若干决定》的贯彻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在1996年至2007年期间,明光市重点水污染企业用于水污染治理的资金累计达4千多万元,减少工业污染源COD排放量2千多吨,池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1999年,总投资7000多万元,日处理废水能力2.5万吨的明光污水处理厂项目通过专家评审立项;明光酵母厂被乐斯福集团成功收购;从2001年开始,每年年初,中共中央都要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环境保护工作局面发生了质的变化;广大群众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度和环保意识逐渐增强,环境维权投诉案件及人大、政协提(议)案逐年增多;环保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初步形成,能力建设得到一定加强,环境执法逐渐规范和成熟;几项主要工作也有这期间继续开展,如:

“六.五”世界环境日专题宣传纪念活动,始于1996年。

第三节 规范建设与快速发展阶段(2002年9月——2009年12月)

2002年8月18日,明光市环保局升格为正科级单位,成为政府组成部门,实行滁州市环保局和明光市双重领导,以明光市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

国务院从2003年开始的每年为期数月的环保专项行动,成为整治违法排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一项主要行动。

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和服务,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为入园的162家企业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等项服务,为入园企业顺利开工竭尽全力。

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多年来未彻底解决的城区浴池锅炉烟尘污染问题,开展专项治理,43家浴池业主除两家分别改用清洁燃料外,全部完成新锅炉换装。

第二章 环境污染与环境质量状况

1986年-2009年期间,全市共开展过四次大规模、系统的污染源调查。

其中:

1986年为全国工业污染源调查基准年;1989年和1995年为第一次和第二次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基准年;2008年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共对3671家污染源进行了普查登记,其中重点工业源159家,一般工业源219家,生活源535家,农业源2756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家,2008年顺利完成明光市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包括农业源)和三级(滁州市、省、国家)上报工作,2009年完成了数据核查工作。

第一节 水环境污染及状况

1983年—2009年间,全市每年废水排放量在400万吨左右,极个别年份排放量达到800万吨。

其中生活废水约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4.7%—63.5%。

废水中有害物以有机物为主,主要来自染料、水泥、化工、造纸等行业。

随着这些重点排污企业的消失和污染治理的加强,工业污染逐年减轻,而生活废水和有害物排放量却呈现上升的趋势,已成为城镇废水的主要污染源。

2009年,池河公路桥断面水质达标率66.7%,比2007年提高1倍。

池河饮用水取水口断面水质达标率91.7%,比2007年提高25%。

南沙河水质稳定达到二类水质标准,女山湖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水质标准。

第二节 大气污染及状况

全市大气污染是典型的煤烟型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及居民生活采暖燃煤。

目前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上能达到二级标准,属优良等级。

第三节 噪声污染及状况

全市环境噪声污染来源于锅炉的引风机和鼓风机噪声、企业生产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

在全市83台锅炉中,安装在城区的有52台,大部分分布在居民文教区和混杂区内,是产生功能区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第四节 固体废弃物污染及状况

全市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矿业尾矿,其次是锅炉煤渣。

1983年—2009年,环境统计范围内的企业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为83.2万吨。

其中综合利用总量为35.28万吨,累计贮存总量为49.93万吨。

第三章 环境监测

1986年成立环境监测站,行政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由单一的水质监测发展到大气环境监测、噪声监测、污染源监测、污染纠纷技术仲裁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等。

第一节 水体监测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对池河的国控、省控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对饮用水水源地基础进行调查,2007年编制明光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建立污染源数据档案资料,逐步实现污染源的动态管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禁止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及破坏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禁止向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严格控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进入保护区内,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居毒和高残留农药,禁止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增废水排污口。

2009年经省政府批准,对明光市饮用水源的保护区划分,分别是南沙河保护区和池河呼园断面保护区。

第二节 大气监测

监测项目是林格曼黑度、烟尘浓度、二氧化硫、废气排放量等。

2004年开始对锅炉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

第三节 噪声监测

于1998年初开始实行噪声监测。

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也开始于1998年。

第四章 环境管理与监察

2006年排污监理站更名为环境监察大队,具备了行政执法职能。

第一节 环境管理

一、环境保护地方性文件

1988年,明光市环保局与明光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管理的通知》。

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推动了明光市环境污染的治理和管理。

二、环境保护科研、规划与统计

2008年完成《明光市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及《明光市全国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

三、建设项目管理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三同时”(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审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截止2009年底,明光市工业园区域已通过专家环境评审;155家入园企业,正在建设87家,已建成56家企业已完成环评审批,20家企业已委托环评编制单位正在编制环评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95%,“三同时”执行率100%,保证了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

2002—2009年共计严格审批新、改、扩建设项目182个,基本上达到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目的。

四、自然保护和生态建设

利用“以奖促治”资金积极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环境条件。

2009年环保局为女山湖镇旧县村、古沛镇高王村向省争取“以奖促治”资金70万元,对这两个村开展了环境整治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和生态示范户为依托,大力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明光市先后有泊岗乡、女山湖镇2个乡镇获得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泊岗乡安全村、女山湖镇旧县村、泊岗乡新淮村3个村获得省级生态村,明光市农村环保意识和农户的环保积极性得到了提高。

第二节 环境监察

2002年,环保局组建了环境监理队伍,排污费征收由原来的单一上门去收费,增加了污染者主动到环保部门来缴费的二种征收方式。

征收排污费项目有:

锅炉烟尘超标排污费,污水超标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粉尘超标排污费、固体废弃物超标排污费。

1997年和2000年的两次全国性的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在舆论宣传、执法手段上形成了两个前所未有的高潮。

2008年起实行总量控制制度,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按规定交纳排污费。

2002年—2009年,全市累计征收排污费761万元。

对拒不缴费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02年—2009年,拒绝审批十几家小石英砂企业,对在生产的小石英砂企业实施停电处置,责令限改。

行政处罚5起,处以警告3起,依法关停的有4家。

截止2009年累计受理环境污染上(信)访216起,其中:

废水污染40起,废气污染66起;噪声污染87起,其它污染23起。

处理率达到100%,结案率逐年增高,2009年结案率达99.8%。

第五章 污染源治理

90年代初,全市工业发展缓慢,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简称“三废”)排放量少,环境污染不甚明显。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市环境污染治理及生态保护工作逐步展开。

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投入污染治理资金3亿元,完成污染治理项目12个。

其中:

污水处理厂治理资金3500万元,污水管网建设投入资金3360万元,乐斯福污染治理设施投入4000多万元,大光明啤酒厂投入治理资金1200万元。

第一节 废水污染源治理

一、加大了辖区内国控、省控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废水在线监测装置建设。

目前我市所有的国控、省控污染源都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省局联网。

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河流水环境状况有了显著改善,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治理工作成效突出;从2003年至2009年底,明光市用于污染治理资金总额已达3亿多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含追加部分)和乐斯福(明光)有限公司分别是8000多万元和4000多万元。

乐斯福(明光)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通过省级验收,可削减COD年排放量91吨,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试运行后,又将削减2009吨,极大改善了明光市水环境质量。

环保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与成效越来越强,从2004年至2009年,通过各种渠道争取到的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计2864万元;2004年以来,先后用于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改善办公条件的资金就达159万元,同时争取上级部门环保专项建设资金116万元,2007年9月,环境监测站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的资格认定工作,明光市环保局的环境监察、监测的水平上了一个大的台阶,为环保局依法履职,为经济建设服务打下基础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内部管理上,完善制度,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分工明确,层层落实。

截止2009年,明光市环保局已制订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60多项,其中行政管理方面有30多项。

二、争取到位资金146万元,其中明光市多智生态农业发展公司42万元、明光市清明山畜禽养殖厂44万元、监察大队能力建设60万元。

资金全部到位,分别用于农村生态保护、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等项目,提高明光市了污染防治水平,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

第二节 大气污染源治理

加大对大气污染源治理工作。

2007年,对全市38台锅炉,经过更新、改造和增设消烟除尘设施,锅炉烟尘排放浓度达标率达到88.68%,烟气林格曼黑度达标率达到93.67%。

43家饭店炉灶排烟黑度在0.48—0.89级之间,均达到了烟尘控制区的验收标准。

完成了明光啤酒厂、明光鸿远油脂厂等一批烟尘的治理项目,治理锅炉48台。

第三节 噪声污染源治理

噪声污染来源分为以下五类:

一是城市交通要道(城镇主要街道)造成的工业、交通、社会生活、建筑等噪声污染;二是工业噪声源(主要有球磨机、粉碎机、风机、机床、空压机等)运转形成的噪声污染;三是交通噪声源(主要为机动车辆)产生的噪声污染;四是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有高音喇叭、鞭炮、屠宰等高大声响)产生的噪声污染;五是建筑噪声(来自建筑施工中的振动、粉碎、打夯、放炮等)产生的噪声污染。

由于噪声污染源治理,涉及的部门较多,根据相关部门的职责,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交通噪声,由环保、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对机动车实行禁鸣、限速;对于生活噪声源,实行取缔高音喇叭和户外大功率音箱;对于娱乐场所噪声,实行封闭、限时;对于建筑噪声,实行限制其施工作业时间等。

1993年明光市开始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

经几年的努力,噪声达标区面积由1.76平方公里增加到3.04平方公里。

噪声达标区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41%。

噪声达标区内有36个噪声源,基本由鼓风机和引风机组成。

对超标的噪声源,结合烟尘治理,专项治理噪声源12个。

第四节 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

固体废弃物包括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等,明光市固体废弃物数量较大,从九十年代初大部分未经过妥善的处置,由于处理不当,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低,直接排放现象严重,造成污染土地、农田和地下水资源、水土流失等不良后果。

矿山采选废渣、建筑垃圾等均无固定的储存场所。

2008年明光市申请国债资金1000万元,兴建垃圾填埋厂,处理生活垃圾,目前已在建设中。

第六章 环境宣传教育

环境宣传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90年代初,环保宣传工作十分滞后,随着2002年8月18日,明光市环保局升格为正科级单位,成为政府组阁局后,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逐年加大,促进了市民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

第一节 环境教育

抓好环保人员的自身业务进修与培训。

2006年参加“第二届环保知识大赛”;2002年至今多次参加安徽省环保厅及滁州市环保局组织的的环境监察执法资质认证培训班;参加环保局长短期进修班三人次;派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监测人员短训班,目前,全体监测人员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多次邀请市委党校执法、讲师团专家进行环保执法讲座。

在全民普法教育中,多次举办厂矿企业负责人环境保护座谈会,进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的普及教育。

在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绿色校园教育活动,多次组织环保知识竞赛、演讲会、书法画展、环保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把环境保护知识普及到青少年中去。

生态保护和生态市建设成效明显,2006年和2007年,我市泊岗乡和该乡安全村分别被授于安徽省环境优美乡镇和安徽省生态示范村,并获安徽省环保厅1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

环保宣传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通过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开始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环保渗透教育,环境保护机构得到加强,到2009年末共创建“绿色学校”10所:

省级“绿色学校”2所,滁州市级“绿色学校”3所,明光市“绿色学校”5所。

其中明光中学、明光三中被评为省级“绿色学校”;明光市管店中学、明光市城西小学、明光市幼儿园被评为滁州市“绿色学校”。

第二节 环保宣传

一、积极订阅《中国环境报》、《绿色视野》等刊物,并送阅市领导班子。

为厂矿企业领导送阅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条例、标准、有关文件和资料汇编等出版物。

二、利用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环保纪念日,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

特别是在“六·五”和“四·二二”世界地球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都确定当年宣传主题,依据主题开展与之有关的宣传教育和纪念活动。

在宣传教育形式上开展过:

“百名幼儿共绘一片蓝天”大型绘画活动;在超市、广场等处举行“限塑活动”;在南湖公园举行义务清理白色污染行动;企事业单位环保宣传活动;广场设立咨询台;深入街道、社区宣传环保,发放环保资料5000份,环保袋15000个;市领导电视讲话;环保知识竞赛、环境征文、有奖答卷、印发传单等等。

在内容上涉及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日常行为道德规范、环保常识等,寓教育于潜移默化之中的宣传教育、普及环境科学常识。

三、2004年在全市率先独立制作运行“明光环保网”,为广大市民提供了环保信息咨询及交流平台,期间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的改版,现累计发表信息近千篇,网站访问量达118621人次。

2004年创办了《明光环保》简讯,并于2008年制作了《明光环保》电子期刊,通过“明光环保网”实现了图文声像的在线浏览。

四、2008年明光市环保局编撰并印制《环保法律法规汇编》向市领导及相关企业、学校免费发放。

在全局开展了“环保污染法律法规学习年活动”。

由局领导及机构负责人授课,并进行了阶段性考试。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明光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第一要务,把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空气、吃上放心食物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真正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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