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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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将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
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
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我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名,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
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日期:
年月日—月日,每天(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年月日月日,每天。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
,教育网址: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报名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
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现役军人、国防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报考应事先仔细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
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公告为准;
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像。
.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按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应按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纳报考费。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应于年月日年月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
年月日月日。
初试科目:
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年月底完成。
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
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一律加试。
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
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
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元年,哲学元年;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元年;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元年;
翻译硕士元年,公共管理硕士元年,新闻与传播硕士元年,审计硕士元年,金融硕士元年,国际商务硕士元年,税务硕士元年。
(注:
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金额为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按该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
(二)奖助学金:
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
(三)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审计硕士、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两年。
(四)学习方式:
全日制就读方试为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
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
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
全日制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定向就业考生(含单独考试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
图文传真:
。
西南政法大学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说明
一、我校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各专业招生总数为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人数(简称“统招人数”)、推荐免试招生人数(简称“推免人数”)及单独考试招生人数(简称“单考人数”)之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仅招收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士兵计划名(单列)。
目录中本单位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年下达的具体招生计划指标、推免生招录情况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机动调整。
二、单独考试的四门考试科目及编号: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其余二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各专业统考的科目及编号相同。
三、我校拟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根据报考情况在招生总数中机动调整)。
各招生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已明示于专业目录的“推免人数”栏内,接收办法等具体事项请在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查阅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四、“复试”栏中的笔试专业课科目与考生网报的专业、研究方向相对应。
请考生详细阅读“专业目录”,根据网报选定的专业、研究方向(网报选定后不能更改),做好应试准备。
西南政法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
院系、专业、研究方向
导 师
统招
人数
推免
单考人数
考试科目
加试科目
复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
导师组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
③辩证唯物主义分
④中国哲学史(先秦部分)分
①历史唯物主义分
②邓小平理论分
①笔试专业课:
哲学导论分
②外国语听说测试
③本专业综合知识
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国哲学
外国哲学
伦理学
导师
单考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与党内法规
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
④专业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分)
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
②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分
1笔试专业课:
中国近现代史分,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及党内法规建设分。
2外国语听说测试
3本专业综合知识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
政治学理论
中国政治制度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国际政治学
③政治学原理分
④综合考试(西方政治思想史分、行政学原理分)
①中国政治制度史分
②中国政治思想史分
比较政治制度分
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教育经济与管理
(专业学位)
③公共管理学分
④综合考试(行政管理学分,
公共政策学分)
①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分)
②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
③无
④无
①政治学原理分
②公共经济学分
①行政法学分
管理学原理分
①笔试:
思想政治理论分(注:
该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
金融学
国际贸易学
劳动经济学
法经济学
金融
国际商务
③数学三
④专业基础(微观经济学分、宏观经济学分)
④金融学综合
④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①金融学分
②国际贸易分
①经济学原理分
②证券投资学分
1经济学原理分
2国际贸易分
经济学原理分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本专业综合知识
商学院
工商管理
会计学
企业管理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法务管理学
审计
税务
④专业基础(含管理学原理分、管理经济学分)
③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④税务专业基础
①市场营销学分
②财务管理学分
①审计学原理分
②会计学原理分
①中级会计分
②经济法分
企业管理专业基础分
1笔试:
3本专业综合知识(含《审计学》科目笔试分)
行政法学院
法学理论
现代法理学
西方法理学
法律社会学
立法学
法文化研究
应用法理学
行为法学研究
法政治学
党内法规研究
地方立法研究
②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或德语或法语
③法学基础(法理学分、宪法学分)
④专业基础(民法学(民法总则、物权法)分、刑法总论分、行政法学分)
①中国法制史分
②行政法学分
西方法理学分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外国法制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民族法文化
人大制度史研究
★法律逻辑学
审判逻辑
侦查逻辑
说服与纠纷解决
法律思维与司法方法
①民事诉讼法分
1中国法制史分
2行政法学分
中国法制史分、中国法律思想史分
形式逻辑原理分、法律逻辑学分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分、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分
监察法学
同上一方向
监察法学分、中国监察制度史分
法学院
刑法学
中国刑法学
比较刑法学
国际刑法
犯罪学
监狱学
毒品犯罪与治理对策研究
④专业基础(刑法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分、刑事诉讼法分、证据法学分)
①笔试专业课:
刑法分论分
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④专业基础(民法学(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法总论、侵权责任法)分、经济法学(经济法基本理论、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分、民事诉讼法分)
刑事诉讼法学分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分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
民法学
商法
婚姻法
继承法
妇女法
医事法学
金融与保险法
、研究方向:
民法分论(含物权法、债权法)分
商法分
-研究方向:
婚姻家庭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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